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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嚴宗簡論 第四章 華嚴宗的思想體系 第二節 四法界

  第二節 四法界

  宗密大師說:“統唯一真法界,總該萬有。然心融萬有,便成四種法界: 一、事法界:界謂分義, 一一差別,有分齊故。二、理法界:界是性義,無盡事法,同一性故。叁、理事無礙法界:具性分義,性分無礙故。四、事事無礙法界: 一切分齊事法, 一一如性融通,重重無盡故。”現將四法界分述如下:

  一、事法界

  事法界是指統攝千差萬別的事物與現象。在森羅萬象的事物中,一一差別之事相,皆超不出色心、依正、境智、相用。在佛學裏一般稱之爲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七十五法,百法,以統攝形殊異狀的諸法,在《華嚴》一乘圓教中,將此分爲教義、理事等十對,來談圓融無礙之理,現將十對的含義介紹如下:

  (一)、教義一對:教是能說言教,義是所解的義理。

  (二)、理事一對:理是永恒不變的理體,事是由緣而起的幻化事象。

  (叁)、境智一對:境是所觀的對象,智是能觀的智慧。

  (四)、行位一對:行是實踐的遇程,位是所得的階位。

  (五)、因果一對:因是成佛之前的種種修行法門,果是佛位的境界。

  (六)、依正一對:依是依據,爲有情所依處的國土,正是正根,依住正根國土的佛,菩薩和一切衆生事。

  (七)、作用一對:體是不變的體性,用是隨順外物的作用。

  (八)、人法一對:人是能知能觀的主體,法是所知所觀的客體。

  (九)、逆順一對:逆是違反法性的現象,順是順應法性的作用。

  (十)、感應一對:感是召來感應的當機衆生,應是隨應衆生不同的根機,而有種種不同的門。

  以上十對,每一對中皆有十對,這十對又能同時相應,圓融無礙,所以事法界,攝差別界無不窮盡。如久華嚴經移說:“諸佛知過去一切法界,盡無有余。”

  二、理法界

  理法界指統攝萬物的理體。物質世界的森羅萬象,光怪陸離,令人眼花目眩,但其理體不變。此指事法界,因緣生起的差別現像,它的生滅變化,都歸於空。但就物的本體的來說是無生減,無增減,爲永劫不變的絕對理體。這個宇宙萬有如如不動的本體,就是理法界。這個理法界超出吾人語言文字,心緣等相,不可名狀,強名曰空。所以《華嚴經》說:“遍觀法界,唯是一味清淨真如,本無差別事相”。又說:二切法無生: 一切法無減,若能如是解,諸佛常現前。”“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

  叁、理事無礙法界

  華嚴宗認爲現象與本體是具有相即相入的關系。因爲“理”指事物抽象的理性而言;“事一指理性統攝之事相而言。二者交相融貫,事若無理則不成;理若無事則不顯。事理即空有,性相的異名,由於理事融貫交徹,而成爲理事無礙法界。理與事的關系如同水與波,波即是水,水能變波,水與波本來就是同一性質的東西。如《心經》說:“色(現象)即是空(體性),空即是色,色不異空,空不異色,受,想、行、識,亦複如是氣空爲色的體,色爲空之相,換言之,現象實際就是本體,本體實際就是現象,只是現象界的萬物都是虛妄假有,而理體是絕對不變的,所以我們常說差別的事相與平等的理體是一物的兩面。我們應從生滅無常的現象中去體認亘古不變的本體。是以古德說:二氣不言含萬象,萬靈何處謝無松。夾路桃花風雨後,馬蹄無處避殘紅。”“萬松參天,觀之而無色,群音揭地,聽之而無聲。”是說性相交融,心物一如的境界。

  四、事事無礙法界

  事事無礙乃法界一大緣起,是華嚴最”呙境界。此緣起稱性而遍事,爲事理交相涉入的因陀羅網境界。由於緣起稱性故而能常,世間萬法雖皆無常,而稱性之理唯常。由於緣起遍事而相依存,故生減與不生減而得和合,和合之事即法界緣起之妙用。宇宙萬象,皆是法性的理體所顯現,其所顯現的諸法也應該是融通無礙的。因爲事事既皆依理,則事無大小,都具有全體的理性。理性因遍於每一事物,則事摯皆因遍而不相妨 。理若融於事,則事必理化,事同於理,則事無往而不具足融圓。事融於理,理必事化,理同於事,則理無往而不具諸妙用。譬如離波無水,離水無波,水波無礙,而水和水,波與波也應無礙。如《華嚴經》說:“如來觀一毛孔,一切衆生悉入其中,衆生亦無往來想。”“佛刹微塵數,如是諸刹土,能於一念中,一一塵中觀。”“一塵中有塵敷刹,一一刹有難思佛。”都是申明事事無礙的思想。好似天空一輪明月,映在萬江千水之中,一一之法,都不孤起,而相互圓融無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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