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萬鈞、道安兩法師函
明真法師
萬鈞、道安兩法師:
在你們一股熱情艱苦的支持下,終于《獅子吼》出了。編排內容,俱能適合時機,投好一般“新頭腦”的口胃。寄發以後,喝彩的函件,近想已案頭高盈尺矣。雲山遠隔,愧不能買一長串十萬響的鞭炮,在你們面前熱鬧的放放,跳起跛腳大喊一聲恭喜。萬兄回顧前瞻時,能大刀闊斧,痛快劈殺,顯出無畏的精神。但有幾點亦頗不敢胡亂恭維,如:對“佛青”〔1〕盡情渲染,而無勇氣檢討她失敗的症結,只將破滅責任歸到“可惡的日本鬼”。又: “佛抗”〔2〕之不能實現,大家應負責任,而兄毀譽出己,未免偏重個人的感情了。對太虛法師,亦未免失之過苛;因佛法是多方面的,各人有其立場,有其環境,有其困難;天下事豈能盡如人意
萬兄你不要咒罵我吧!擔兒壓到自己肩上才曉得重呢!安兄專函寵召,盛意足感。但果真南嶽緣盡,弟頗想離群索居,多過兩天自由生活。非敢厭棄人事也:自審太不行了,近來許多好的場面,給我一攪人都弄糟了!且在我心裏一點較緊的念頭,似乎還是覺得生死不能明了。近人多以生殉財,抵死求樂,而狂誇曲飾,自以能觑得破,其事實何嘗如是!生死不透,老是糊塗;日本人果自知有一死者,當亦不如是自殺殺人矣。
弟 明真和南
二十九年十二月九日
(原載《獅子吼》月刊一九四二年第一卷第二冊)
〔1〕 編者注: “佛青”,是指1939年南嶽佛道救難協會之下的“佛教青年服務團”。
〔2〕 編者注: “佛抗”,是指當時籌組的“長沙市佛教徒抗敵委員會”,因故未正式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