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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律振興的前瞻

  南山律振興的前瞻

  在20世紀,與臺宗弘傳四方而臺學不彰,華嚴教理廣泛闡楊而宗統失緒不同,南山律既有著名道場,也有律學的闡揚,宗統也被複續,好象沒有欠缺什麼。事實上,南山律開宗立祖時叁要素有機結合的傳統並未得到繼承和發展。弘一律師到處顛沛,就是因爲很少有不圖名利的道場支持他。隆昌寺一度固步自封,傳座有時不傳法(與臺宗釋倓虛的作法恰好相反)。這裏的“法”是指南山律心爲戒體,遮開結合的內在精神。從本質上看,見月律學精神的真正繼承者倒是弘一律師,他贏得後世的尊敬,被奉爲南山律十一祖。某些寺院(包括個別律寺)也是傳戒不傳法。隆昌寺嚴整的規矩雖維持下來,也有不少其戒子成爲法門棟梁,但並沒有爲本寺培養出傑出的弘律人才。20世紀南山律的不足具如上述。吸取這些教訓,一要使律宗名寺成爲真正的十方選賢道場,放下架子、吸引與迎請十方高僧大德前來弘法講律,甚至主持寺院。當然,隆昌寺在20世紀後期也放棄了非本寺法子不能擔任寺院住持與重要職事的慣例。前任住持茗山就未在該寺受戒。他與現任住持慈舟都爲寶華山的複興作了大量工作,故隆昌寺前景大有希望。二是傳戒寺院不應僅僅以儀式上的傳戒爲滿足,傳授法身戒體,啓發戒子知戒守戒的自覺意識更爲重要。爲此,傳戒者就不但要精通律學,還必須接觸現代社會,調查研究,了解戒子內心思想。叁是必須把有條件的律宗大寺作爲培養弘律人才的基地,既爲高僧的佛學研習講解創造良好環境,也使南山律後繼有人。同時,可以作中國佛教協會統籌全國教製建設、律儀改革的參謀部、智囊團。目前,蘇州戒幢律寺正在這樣做。只要真正吸取曆史教訓,不但南山律的進一步振興指日可待,中國佛教在2l世紀的全面複興也有了堅實基礎。最可寶貴的是,大陸深研律學,志在從根本上振興佛教的一代新僧正在成長之中。

  太虛大師的“律爲叁乘共基”決不能解釋爲取消南山律的獨立傳續、而應這樣解釋:作爲律師,要象弘一律師那樣具大悲,發弘願,胸懷佛教全局,面前現實與未來,進行戒律的研究、修訂與傳授,爲佛教訓練品質合格的僧才。並以高尚人格感染社會,從根本上改變佛教的社會形象。作爲律宗,是專業化的律學研習、弘揚的載體,而且是嚴格戒律傳授的中堅。如果20世紀沒有寶華山等地堅持規範傳戒,恐怕傳戒寬濫現象更難遏製。南山律理當以本宗的弘揚發達來推動中國佛教倫理水准的提高。

  當然,佛教各宗派自成山頭,自行其事也不可取。在傳戒是否如法這一關系到中國佛教根本的問題上,必須由中國佛教協會作出決定,進行協調。中國佛教協會自從七十年代末恢複工作以來,對此非常重視。如1981年元月,首次主持依一切有部律,在北京廣濟寺舉行傳戒法會,戒子約40余人。此後,除福建地區外,山西、四川、廣東、浙江、江蘇等各地自行相繼舉行了規模不等的傳戒活動。雖總體還可,但傳戒寬濫亦因此蔓延。中國佛教協會于1993年作出決定,在全國範圍內每年傳戒的道場不得超過八例,傳戒規模以300人爲限,戒牒由中國佛教協會統一印製頒發。但因少數地區仍我行我素,1996年中國佛教協會又出臺《全國漢傳佛教寺院傳授叁壇大戒管理辦法》,在重申以前規定以外,進一步規定在傳授叁壇大戒期間,不得轉授居士五戒、居士菩薩戒。傳授期間必須講戒學戒,戒期不得少于四周。傳戒師、傳戒道場、新戒必須符合一定條件等。此外,中國佛教協會還對律儀作了適當改革,主要是廢除在戒子頭上燙香疤的陋習。總之,強調各宗派各地各寺院具有相對獨立性,發揮主動性,百花齊放,與在重大問題上由中國佛教協會作出決策,統一協調並不矛盾,而可以做到相互補充,一步一步履行佛祖提出的“以戒爲師”之訓。依中國佛教協會的宗旨,淨土道場應該是建設人間淨土的典範,律宗寺院應成爲嚴格持授戒律的樣板,如此,21世紀的中國佛教必將在人間佛教理念的指導下,高懸淨土理想,嚴整戒律基石,諸宗爭競,不再重蹈20世紀興衰相繼的覆轍,迎來久遠的繁榮。

  摘自《叢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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