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薩易犯的八種根本墮罪,加上前面的十種共十八種,再加上舍棄願、行菩提心兩種,總共有二十種根本墮罪,(在阿彌陀佛及其眷屬前)發露忏悔違犯菩薩戒任何一條的罪業。
《入行論》中雲:“猶如最勝冶金料,垢身得此將轉成,無價之寶佛陀身,故應堅持菩提心。”如果護持菩提心戒律(菩薩戒),則將獲得佛果。《入行論》中又雲:“故如所立誓,我當恭敬行,今後若不勉,定當趨下流。”想到不護持戒律必將不斷流轉惡趣中這一點以後,必須精勤忏悔,認真持戒。
辛叁、忏悔失毀密宗誓言罪:
十四根本八粗支,發露忏破誓言罪。
密宗的誓言(叁昧耶戒)包括十四種根本戒及八種支分戒。諸無上續部共同承認的十四根本戒:
一、詈罵(誹謗)金剛上師阿阇黎;二、違越佛教言;叁、損害金剛道友;四、舍棄菩提心;五、故意出精;六、诋毀他宗;七、對非法器宣說極密法;八、視五蘊爲痛苦;九、懷疑自性清淨之法;十、本有能力而不降伏十大應誅(又名十逆怨賊。佛教密乘所說應殺不赦的十惡怨敵:毀滅佛教、摧殘叁寶、劫奪僧財、謾罵大乘、坑害上師、挑撥金剛弟兄、障難修行絕無慈悲、背棄誓戒和顛倒業果);十一、以尋思分別視離戲法性爲有相;十二、舍棄堪爲法器之弟子;十叁、應時亦不享用誓言物;十四、舍棄智慧女性。
八種支分戒:一、依止不合格的明妃;二、會供時進行爭吵;叁、依自力從不符合續部中所說法相的明妃體內攝取甘露;四、對堪爲法器者不宣說密法;五、對以信心求法者宣說他法;六、于不信密乘者中住七日;七、無有證悟智慧而自诩爲密咒士;八、對非法器宣說密法。
(在阿彌陀佛及其眷屬前)發露忏悔失毀密宗金剛乘誓言的所有罪業。
如果沒有忏悔(所失毀的叁昧耶戒),則將墮入金剛大地獄之中;倘若忏悔舊罪、防止新犯,則將迅速獲得佛果。如續(《功德藏》)雲:“入密士夫之去處,惡趣(指地獄)佛外無叁處。”
雖然叁種戒律全部受了,但如果其中一分學處也沒有守護,僅是精進地忏悔,那只不過不會感受破戒的嚴重果報。可是,以受戒的果報有希望脫離輪回,卻無有速得解脫的希望。只要是具足叁種戒律之人就必須像飼養馬牛羊叁種牲畜一樣分別護持,如若違犯了也需要依各自的儀軌(要求)進行忏悔。僅僅獲得了灌頂不能推卸責任,如果灌頂自身的誓言尚且不清淨,又怎麼能救護下面的墮罪呢?當然,從本體上來說叁戒可以轉依,但並非是指初學者相續中包括叁戒中細微單個佛製罪在內全部混爲一談,這些要點很難以理解。因此,叁戒分開守護極爲重要,因爲需要根據自相續的煩惱分別念分別加以對治。
庚叁、忏悔未認識之自性罪:
未受戒律造惡業,非梵行及飲酒等,
一切自性之罪過,發露忏悔未知罪。
在家男女們如果沒有受戒則不會有佛製罪。然而,所造的不善業卻不可勝數。非梵行、飲酒、殺生、偷盜、搶奪等以及吸鼻煙、抽草煙等,凡是以煩惱心引起的所有自性罪,在家出家任何人造了都有罪過。雖然造罪者是在不知道它是罪業的情況下造的,但也必然要感受果報。如《因緣品》中雲:“愚者若未知,造作諸罪業,一旦果成熟,各自受其苦。”因此,(在阿彌陀佛及其眷屬前)發露忏悔未認識的此等自性罪。(古大德)說:想到異熟果報的痛苦後僅僅口中也不敢言說,所以這種惡業稱爲“罪”。
非梵行:盡管非梵行的過患無量無邊,但概括而言,如《月燈經》中雲:“爲貪諸愚者,依靠腐女身,將成劣衆生,彼墮惡趣中。極大怖畏之繩索,乃爲難忍女人索,是故諸佛皆未贊,依止貪欲及女人。”《念住經》中說:“女人禍害根,毀壞現後世,若欲利己者,當舍一切女。”如果依止了好似能迅速散布毒氣之毒蛇一樣的女人,則是摧毀今生來世一切的禍根。
一般來說,雖然對于在家居士禁止邪淫而不遮止與自己的妻子行淫。但是,依靠女人是引起貪心的惡業,也是輪回勝義不善業(《俱舍論》中說:輪回的本性稱爲勝義不善義)之因。如龍樹菩薩說:“貪嗔癡及彼,所生業不善,無有貪嗔癡,及彼生業善。”不能單單以身語所造之業安立爲究竟的善惡業,而應根據動機確定。如經中說:“爲貪所縛者,不知理非理。”
具有強烈貪心者造無間罪也滿不在乎:以前,舍衛城的一位施主有一個行邪淫的兒子。母親爲了保護他而將門扣上了。他喊道:“媽媽,開門啊!我要去方便。”母親知道他要去行邪淫,拒絕開門。他大聲吼道:“媽,你要再不開門,我就殺死你。”母親說:“兒呀,我甯可死,也不忍心聽到自己的兒子因禍害之根邪淫而喪命的消息。”具有貪欲者無所不作,他不顧來世,用寶劍砍斷了母親的頭,之後跑到女人那裏。他因造了滔天大罪而瑟瑟發抖。這時,那個女人說:“你不要害怕,這裏沒有別人。”爲了討那女人歡喜,他說:“爲了你,我把自己的母親都殺了。”那個女人聽了這話,心想:這個人實在太惡劣了。于是她一邊逃跑一邊大喊:“強盜來了。”他也被這嘈嘈嚷嚷聲嚇跑了,結果一無所得。他是因貪愛女人而造無間罪的。
《喜者婆羅門經》中說:“佩帶裝飾他人妻,猶如烈焰當舍棄,獲得自妻應滿足,邪淫如毒切莫行。”在家男子不滿足于自己的妻子而暗中與他人妻子行邪淫,這是十分嚴重的罪業。
此處將邪淫用非梵行一詞。包括梵淨行居士在內,如果僅僅以貪心眼看女人也犯戒,那更何況說是依止(真正作不淨行)呢?如續雲:“甯可燃鐵片,蒙蔽自雙目,不可失正念,眼看女人面。”此外還有許多教證。
飲酒:對于出家人,即使是病人,喝草尖露珠許也不開許,並且它是肆意失毀一切戒律的根本。酒醉如泥者連自己的生命都無法保護,怎麼能護持戒律呢?因此,佛在經中說:“飲酒者非吾後學。”邬金蓮師也曾說:“身著狗皮戴草帽,攜帶兵器與棍棒,宣說斷空之劣法,飲酒同時講法者,毀滅佛法之五相。”這裏將在家人飲酒也安立爲自性罪,是因爲世尊禁止釋迦族的病人喝酒並說:“承認我是導師之人,草尖許的酒也不能喝。”在家男女應當重視本師釋迦牟尼佛的教言。佛經中說:“在家人飲酒是身惡行,若常多飲酒,不斷熏習,則墮惡趣。”大部分聲聞乘也隨此教證而承認飲酒是自性罪。布施酒也是不可以的。如經中雲:“極其喜好飲酒人,無法利己令他樂,酒使迷惑面醜陋,如哈拉毒切莫飲。”我們以理證智慧觀察也容易看出飲酒的過失。
(一般而言,)飲酒主要是以大貪心而飲用,也有以傲慢、嗔心、愚癡而飲的。如果以這樣的惡心飲用,那當然是罪業,如前文中所引用龍猛菩薩的教證一樣(“貪嗔癡所生,乃爲不善業,無有貪嗔癡,所生爲善業”)。
依靠飲酒也會導致自食其言、言而無信、說妄語、绮語、殺生、不淨行等許多不善業的出現。世尊曾說:“酒乃諸罪之根本。”如有一則實例:從前,一位僧人住山修行,這時一個女人牽著一只山羊、帶著一瓶酒來到他面前。她說:“你或者殺這只山羊,或者喝這瓶酒,或者與我作不淨行。”僧人思維再叁,認爲飲這瓶酒好一些。于是他喝了那瓶酒,結果神志迷亂,最後既殺了生也作了不淨行。
昔日,宗喀巴大師在世時,上方有一個賣酒的女人給寺廟的僧人們賣了許多酒,也讓他們飲酒,以致于她在即生中身體變成了人身量大的惡蠍,徑直穿入一塊房屋大的岩石中。從外面聽的時候,裏面傳出嚎陶大哭的聲音。有一只老鷹每天用翎羽拂拭那塊磐石。衆弟子問宗喀巴大師:“這是什麼原因?”大師說:“那個女人許多世中讓別人飲酒,凡是喝過她酒的人都以飲酒罪業轉爲蠍子崽並吃著母蠍,它們自己也互相啖食,接連不斷如是轉生、吃食等,每一天都要感受諸多生死之苦,直到那只鷹鹫用羽毛拂盡那塊岩石,又再度墮入地獄。”
有些佛經中說飲酒只是佛製罪。對此,世親論師認爲:在家人如果不是以強烈的貪執而喝少量酒,也無有罪過,就像普通的飲食一樣。當然,如若以猛烈的貪心過量飲用,則會導致爭吵、戰爭、災難的發生等,其罪業之大,無需再言。
吸鼻煙(抽煙)也是同樣,世尊曾概括一切所斷而說:“凡能産生罪業之行,必須完全舍棄。”吸煙者顯然違背了此教言。許多伏藏品以及瑪吉拉准的授記等中都說吸煙過患極大。(煙草)是由惡因——魔女經血的種子産生,由不淨惡劣的物質組合而成,最後魔女發了許多惡願(諸如,願所有吸煙的人全部墮地獄,凡吸煙者皆成瘾,如果我所發的惡願成熟的話,願此劣物立即開花結果),由此形成了這種低劣物,可以産生極爲強烈的貪心和諸多罪業,並且會激怒諸天龍等衆生,因此我們必須將吸煙視爲罪業。
關于飲酒、吸煙較廣的過患可從其他經論中得知。此外,吃蔥蒜步入佛教徒行列或經堂中等也屬于此類罪過。
總而言之,在今生來世中對自他完全有利無害的一切事,誰做也無有罪過;有害無利的方面,摻雜貪嗔癡叁毒的一切事都是罪業。所以,無論在家人還是出家人如果忏悔曾經造過的罪業,今後警惕以免重犯則全部可包括在這其中。
庚四、忏悔未知就犯之佛製墮罪:
雖受皈戒灌頂等,不知守戒護誓言,
發露忏悔佛製罪。
雖然受了皈依戒、灌頂密宗戒等,但只是如放生牛羊一樣全然不顧,受皈依戒後縱遇命難也不舍叁寶等共同五戒,皈依佛後不尋其他天尊等各自破立的九種學處(《毗奈耶經》十七事之一類。爲使已受出家戒者守護不失之事。此分圓修學處之事叁,安住緣事五,遍行羯磨事一,共爲九事),以及獲得灌頂後甚至連夢中也不能違背上師言教等有諸多總的誓言、分別的誓言。(如每一灌頂後)立誓:“主尊如何教,一切我當行。”(在阿彌陀佛及其眷屬前)發露忏悔一分戒律也不知道護持的此等佛製罪。
如今雖然存在少許教法,但因爲魔業極其猖獗,人們對于法師講經說法猶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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