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自性大圓滿支分決定叁戒論釋▪P6

  ..續本文上一頁是梵行居士。這一點通過“戒律莊嚴修行人”等教證可以說明,這是經部所承認的。關于梵行居士與八戒居士,《宣說幻化經》中也有闡述,此經中雲:“縱然諸善逝贊歎,出家具有多功德,然爲悲憫諸有情,利衆生我執國政,有生之年持梵行,亦守八關齋戒也。”智者們認爲,這兩種居士已斷絕了在家人的不淨行,因而不是在家人,又由于未持出家相,所以也不是出家人。

  余六不善同分斷,具居士戒持明者,

  除出家相與儀軌,余均實行佛所說。

  十不善業中除去身叁不善與妄語,余下的語叁、意叁共六種不善業以及四根本罪的同分殺旁生等一切所斷雖然未徹底戒除,但因具有悔改之心而稱爲需還淨之學處。不僅如此,就算是具有居士戒的密宗持明者,也是除了披袈裟、持缽盂等出家相以及羯磨儀軌專門製定的的戒律外其余所有的戒律都必須同出家人一樣,這是佛在《妙臂經》中所說的。此經雲:“如來彼說別解脫,一切清淨之戒律,在家咒師除形相,儀軌余者均當行。”既然如此,那麼出家咒師就更不必說了。

  戊四(沙彌戒)分二:一、真說沙彌戒;二、旁述正學女之學處。

  己一、真說沙彌戒:

  爲遣怯懦略說十,斷除殺盜淫妄酒,

  舞等鬘等高廣床,過午進餐觸金銀。

  屬于出家方面的後兩種學處中的第一種沙彌戒,如果能斷除殺人或胎兒、盜竊價值足夠的財物、依靠叁門任何一處而作不淨行以及說上人法妄語此四條,則爲守戒。如果不能守護,則稱爲破根本戒,不覆不藏可以恢複,如若又覆又藏,則如比丘一樣無有恢複的機會。《戒律叁百頌》中雲:“殺人等四戒,沙彌若失毀,如比丘沙彌,亦無生戒機。”飲酒、放蕩不羁隨心所欲進行唱歌、跳舞等娛樂活動,除說法等特殊情況外住價值昂貴的大床或者價格雖然低廉但超過一尺的高床,自己所在地過了中午進餐,僅僅接觸倒也可以,但以貪愛之心接受金銀而收藏,以上行爲要一律斷除。

  所謂的支分六戒是守護根本戒的方便,戒酒是不放逸的分支,其余五種是禁行的分支,如哲則之子聽到學處繁多而生怯懦之心,退失受戒之心,爲了避免這種情況,佛概括性地宣說了沙彌十戒。

  開許無罪十叁條,持余法衣持雙缽,

  觸寶觸火離法衣,再食攀過高人樹,

  不予取食與伐樹,青草上撒不淨物,

  未許損種食蓄物,此外取舍同比丘。

  沙彌十戒如果以包括所屬的方式來分,則有四根本戒中的殺生、殺生同分殺旁生、有含生的草抛至水中、使用有含生的水叁種殺生;屬于妄語的有十二種,即無因誹謗、借故誹謗、破和合僧、隨順破和合僧、厭煩家室、明知故妄、誹謗私情、誹謗執事、謗爲少食而說法、謗僧、故犯學處以及爲取超分淆用鬻蓋;飲酒、歌舞、樂器叁種,裝飾鬘等、塗香、塗脂粉,大床、高床,非時食,取金銀,合計叁十,加上即將要宣說的叁種失毀,即是叁十叁違犯。按照《教理寶藏論》中的觀點,叁殺生、妄語中除去爲取超分淆用鬻蓋余下的十一種此十四種如前一樣,在此基礎上,屬于不予取的建房、建大房、珍寶作針筒叁種,屬于非梵行範疇的與被僧衆開除之人同寢。屬于四根本罪的不持長淨、安居、解製,以及不依止皈依師,總之屬于四根本罪的共有二十二種。比丘的一切所斷中除了個別的單單佛製戒可以不受,其余的一切戒條沙彌都必須守護。

  接下來宣說這一道理,持余法衣、持雙缽、離法衣、掘地、觸寶、觸火、再食、攀過人高樹,伐樹、不予取食、青草上撒穢物、食蓄物以及未許損種,此等即是對沙彌開許的無罪十叁條,這是《毗婆沙論》中所說的。在此基礎上,藏地諸位律師又加上相同的六種,如雲:“置月積蓄離靜處,未說悔欲未圓寢。”如此承認共有開許無罪十九條。除此之外,一切取舍都與比丘相同。沙彌的所有墮罪均可包括在唯一的惡作中。四根本罪是失毀戒律之因,因而是他勝相同之惡作,此外的一切違犯需要如理忏悔,因此是所忏惡作,除此兩者外比丘的一切所斷必須以觀想守護,這些是所守惡作。

  持對衣料置一月,離對靜處可離缽,

  蓄對積蓄亦開許,失棄俗相取僧相,

  輕侮堪布叁失毀,斷此沙彌之學處。

  按照大智者布敦仁波切說《請問品》克什米爾祖師所說的真實無罪于此引用。即叁種對應,比丘不可持余法衣,而沙彌衣料可放置過月;比丘在無恐怖情況下不可離法衣,沙彌即便在遠離怖畏的靜處也可離法衣;比丘不可享用儲蓄之物,沙彌爲維生積蓄也開許,因而安立爲無罪,這與前述的六種開許中前叁種是同一個意思。沙彌受中戒時所承諾的叁種所斷:失毀斷明顯穿著白衣等在家相,失毀持法衣等出家相,以輕侮心不祈禱堪布此叁種失毀。假設有人問:此叁種失毀與近事男的戒條有何差別呢?按《俱舍論》中所說,近事男犯此叁失毀,則犯戒,而沙彌只要忏悔即可,有此差別。如理守護如是所說的一切所斷,即是具足沙彌戒的學處。

  己二、旁述正學女之學處:

  得沙彌上正學女,獨行遊泳觸男身,

  同住撮婚掩伴過,此爲根本之六戒。

  取金掘地剃陰毛,食不予食與蓄食,

  刈割青草均斷除,即是隨順之六法。

  在獲得沙彌尼戒的基礎上,獨身路行、入水遊泳、接觸男身、與男同住、撮合婚姻以及掩女伴過爲正學女根本六戒。執取金等寶物、剃除陰毛、掘土、刈割青草、未受食而食、食蓄食此等爲正學女所應斷的隨順六法。

  戊五(比丘戒)分二:一、守護方法;二、所護戒條。

  己一、守護方法:

  受近圓戒後十年中自己尚未得到穩重與智慧二功德之前,必須要依止具有法相的堪布或依止師聽聞其宣說無誤取舍道理的教言。除特殊情況外一切事情都要請示上師,不可自作主張依止他人。以喜愛修學的精進認真聞思律藏,細致入微地實行取舍,具足不放逸、不忘失學處的正念與觀察自相續是否出現罪業的正知,通過對治自相續而守護學處,這一點至關重要,因此務必要精勤努力。

  己二(所護戒條)分叁:一、所斷;二、所修;叁、推斷同類。

  庚一(所斷)分二:一、真實所斷;二、旁述。

  辛一、真實所斷:

  比丘二百五十叁,戒律根本四他勝。

  比丘戒可分爲他勝、僧殘、墮罪、向彼悔、惡作五墮罪,共有二百五十叁條。一般而言,比丘的一切所斷學處均可包括在五墮罪的範圍內,所有粗墮皆可攝于他勝或僧殘其一之中,一切加行惡作都屬于各自的墮罪,十七事中所講的所有惡作也可包括在惡作墮罪中。因此,如果是惡作,不一定是別解脫中所總結的(一百一十二條定數)惡作。

  第一、他勝罪:持戒比丘無論犯四他勝中任何一種,一刹那隱瞞,所有清淨戒律也全部毀壞無余,由于沒有根本墮罪的違品對治力來摧毀,因而稱爲四他勝。

  基支堪能男根入,成熟女人之密處,

  意樂無慚畏貪心,加行之時互摩擦,

  究竟獲得樂感受,彼者失毀梵淨行。

  一、不淨行:她基之支分,身體已達到一半以上,完好無損並能享受的口、肛門或者陰道叁處任何處;自基之支分,無病堪能的男根。意樂支:無有觀待自方的慚與觀待他方的畏,想感受樂觸的貪心。加行支:相互摩擦。究竟支:通過叁門交觸,身體感受快樂,心裏執爲我所,此四支分如果圓滿,則彼人已失毀梵淨行。薩嘎拉尊者雲:“男根入叁門,則犯他勝罪,外觸則相應,粗墮或僧殘。”

  盜基即是他人財,意樂爲自得生存,

  境時價值已足量,加行之時行盜取,

  究竟自盜令他竊,抑或爭論而獲得。

  二、不予取:基:不屬于自己而是另外人所屬的財物以及烹調好的飲食,並不是屍林中那樣低劣的物品。意樂:明明知道或者懷疑是他人的財物,爲了自己維生而想盜竊之心,觀待當地當時能盜所盜二者分析留存財物與分配財物的差別,價值具足。加行:一時間盜取。關于價值量,《沙彌五十頌》中雲:“盜取五瑪夏,或四分之一,嘎夏巴貨幣,據己有破戒。”所謂的嘎夏巴,人們共稱是蓮花王時期所造的一種金幣,相應于八十個海貝的價值。《根本律》中說中等嘎夏巴的量是五個瑪夏嘎。爲此它的量並不完全是固定的,但一般共稱是一兩銀子的價值量。究竟:無論是自己盜取或讓他人竊取,或以爭論的方式使財物離開主人而據爲己有,生起得心即已犯盜戒。不僅如此,以咒誅、壓伏、勾招、不還押金、借後不還而盜或者故意丟失裝飾品而取物,不交車、船費等,總應當詳細分析戒條之分支而了知。

  殺生之基識他人,意樂殺心知所殺,

  加行殺始終未退,究竟斷絕彼命根。

  令殺隨喜贊歎等,以此爲緣亦複然。

  叁、殺生,基:無誤地認識自相續不同有感受等的他人或胎兒。意樂:非以毆打之心而是以殺心殺害,確定所殺的是某某人或者有合理懷疑的想法。加行:以密咒或兵器等殺,自始至終未有退失。究竟:在對方未死之前采取行動,無論所殺衆生當時死亡或他時命根滅絕,均犯根本戒。《戒律叁百頌》中雲:“具有自他學處者,知是他人知是人,殺心無誤而殺害,除未死夢毀戒律。”或者讓他人殺,即便隨喜贊歎殺人等,只要具有殺心,並且對方已死,就犯根本戒。而且,許多比丘共同協商殺人,所有比丘均犯他勝罪。《俱舍論》中雲:“軍兵等爲同一事,一切人均如作者。”

  妄基知言解意人,意樂轉想生說心,

  加行神通等功德,雖無說有上人法,

  究竟他懂彼妄語,則已失毀根本戒。

  四、妄語,基:所說的對境是除了自己以外的他相續、能知言解意、精神正常、非石女與兩性,具此五種名相的人。意樂:爲了改變對方想法而生起要說欺人之談的心。加行:超越欲界的一禅至佛果之前的神通等世間出世間的功德明明知道自己本來沒有反而謊稱爲有,說上人法妄語。薩嘎拉尊者雲:“于此五障礙,得諸人之法,盡彼許上法。”究竟:雖然自己所說的謊言未能轉變對方的心意,但當聽者已明白妄語之義,比丘已經失毀了自己的戒律。這裏所說的妄語必定具足是語言、是自己所說的語言、是與自己有…

《自性大圓滿支分決定叁戒論釋》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 继续阅读 ▪ 建立叁戒一體論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