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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性大圆满支分决定三戒论释▪P6

  ..续本文上一页是梵行居士。这一点通过“戒律庄严修行人”等教证可以说明,这是经部所承认的。关于梵行居士与八戒居士,《宣说幻化经》中也有阐述,此经中云:“纵然诸善逝赞叹,出家具有多功德,然为悲悯诸有情,利众生我执国政,有生之年持梵行,亦守八关斋戒也。”智者们认为,这两种居士已断绝了在家人的不净行,因而不是在家人,又由于未持出家相,所以也不是出家人。

  余六不善同分断,具居士戒持明者,

  除出家相与仪轨,余均实行佛所说。

  十不善业中除去身三不善与妄语,余下的语三、意三共六种不善业以及四根本罪的同分杀旁生等一切所断虽然未彻底戒除,但因具有悔改之心而称为需还净之学处。不仅如此,就算是具有居士戒的密宗持明者,也是除了披袈裟、持钵盂等出家相以及羯磨仪轨专门制定的的戒律外其余所有的戒律都必须同出家人一样,这是佛在《妙臂经》中所说的。此经云:“如来彼说别解脱,一切清净之戒律,在家咒师除形相,仪轨余者均当行。”既然如此,那么出家咒师就更不必说了。

  戊四(沙弥戒)分二:一、真说沙弥戒;二、旁述正学女之学处。

  己一、真说沙弥戒:

  为遣怯懦略说十,断除杀盗淫妄酒,

  舞等鬘等高广床,过午进餐触金银。

  属于出家方面的后两种学处中的第一种沙弥戒,如果能断除杀人或胎儿、盗窃价值足够的财物、依靠三门任何一处而作不净行以及说上人法妄语此四条,则为守戒。如果不能守护,则称为破根本戒,不覆不藏可以恢复,如若又覆又藏,则如比丘一样无有恢复的机会。《戒律三百颂》中云:“杀人等四戒,沙弥若失毁,如比丘沙弥,亦无生戒机。”饮酒、放荡不羁随心所欲进行唱歌、跳舞等娱乐活动,除说法等特殊情况外住价值昂贵的大床或者价格虽然低廉但超过一尺的高床,自己所在地过了中午进餐,仅仅接触倒也可以,但以贪爱之心接受金银而收藏,以上行为要一律断除。

  所谓的支分六戒是守护根本戒的方便,戒酒是不放逸的分支,其余五种是禁行的分支,如哲则之子听到学处繁多而生怯懦之心,退失受戒之心,为了避免这种情况,佛概括性地宣说了沙弥十戒。

  开许无罪十三条,持余法衣持双钵,

  触宝触火离法衣,再食攀过高人树,

  不予取食与伐树,青草上撒不净物,

  未许损种食蓄物,此外取舍同比丘。

  沙弥十戒如果以包括所属的方式来分,则有四根本戒中的杀生、杀生同分杀旁生、有含生的草抛至水中、使用有含生的水三种杀生;属于妄语的有十二种,即无因诽谤、借故诽谤、破和合僧、随顺破和合僧、厌烦家室、明知故妄、诽谤私情、诽谤执事、谤为少食而说法、谤僧、故犯学处以及为取超分淆用鬻盖;饮酒、歌舞、乐器三种,装饰鬘等、涂香、涂脂粉,大床、高床,非时食,取金银,合计三十,加上即将要宣说的三种失毁,即是三十三违犯。按照《教理宝藏论》中的观点,三杀生、妄语中除去为取超分淆用鬻盖余下的十一种此十四种如前一样,在此基础上,属于不予取的建房、建大房、珍宝作针筒三种,属于非梵行范畴的与被僧众开除之人同寝。属于四根本罪的不持长净、安居、解制,以及不依止皈依师,总之属于四根本罪的共有二十二种。比丘的一切所断中除了个别的单单佛制戒可以不受,其余的一切戒条沙弥都必须守护。

  接下来宣说这一道理,持余法衣、持双钵、离法衣、掘地、触宝、触火、再食、攀过人高树,伐树、不予取食、青草上撒秽物、食蓄物以及未许损种,此等即是对沙弥开许的无罪十三条,这是《毗婆沙论》中所说的。在此基础上,藏地诸位律师又加上相同的六种,如云:“置月积蓄离静处,未说悔欲未圆寝。”如此承认共有开许无罪十九条。除此之外,一切取舍都与比丘相同。沙弥的所有堕罪均可包括在唯一的恶作中。四根本罪是失毁戒律之因,因而是他胜相同之恶作,此外的一切违犯需要如理忏悔,因此是所忏恶作,除此两者外比丘的一切所断必须以观想守护,这些是所守恶作。

  持对衣料置一月,离对静处可离钵,

  蓄对积蓄亦开许,失弃俗相取僧相,

  轻侮堪布三失毁,断此沙弥之学处。

  按照大智者布敦仁波切说《请问品》克什米尔祖师所说的真实无罪于此引用。即三种对应,比丘不可持余法衣,而沙弥衣料可放置过月;比丘在无恐怖情况下不可离法衣,沙弥即便在远离怖畏的静处也可离法衣;比丘不可享用储蓄之物,沙弥为维生积蓄也开许,因而安立为无罪,这与前述的六种开许中前三种是同一个意思。沙弥受中戒时所承诺的三种所断:失毁断明显穿著白衣等在家相,失毁持法衣等出家相,以轻侮心不祈祷堪布此三种失毁。假设有人问:此三种失毁与近事男的戒条有何差别呢?按《俱舍论》中所说,近事男犯此三失毁,则犯戒,而沙弥只要忏悔即可,有此差别。如理守护如是所说的一切所断,即是具足沙弥戒的学处。

  己二、旁述正学女之学处:

  得沙弥上正学女,独行游泳触男身,

  同住撮婚掩伴过,此为根本之六戒。

  取金掘地剃阴毛,食不予食与蓄食,

  刈割青草均断除,即是随顺之六法。

  在获得沙弥尼戒的基础上,独身路行、入水游泳、接触男身、与男同住、撮合婚姻以及掩女伴过为正学女根本六戒。执取金等宝物、剃除阴毛、掘土、刈割青草、未受食而食、食蓄食此等为正学女所应断的随顺六法。

  戊五(比丘戒)分二:一、守护方法;二、所护戒条。

  己一、守护方法:

  受近圆戒后十年中自己尚未得到稳重与智慧二功德之前,必须要依止具有法相的堪布或依止师听闻其宣说无误取舍道理的教言。除特殊情况外一切事情都要请示上师,不可自作主张依止他人。以喜爱修学的精进认真闻思律藏,细致入微地实行取舍,具足不放逸、不忘失学处的正念与观察自相续是否出现罪业的正知,通过对治自相续而守护学处,这一点至关重要,因此务必要精勤努力。

  己二(所护戒条)分三:一、所断;二、所修;三、推断同类。

  庚一(所断)分二:一、真实所断;二、旁述。

  辛一、真实所断:

  比丘二百五十三,戒律根本四他胜。

  比丘戒可分为他胜、僧残、堕罪、向彼悔、恶作五堕罪,共有二百五十三条。一般而言,比丘的一切所断学处均可包括在五堕罪的范围内,所有粗堕皆可摄于他胜或僧残其一之中,一切加行恶作都属于各自的堕罪,十七事中所讲的所有恶作也可包括在恶作堕罪中。因此,如果是恶作,不一定是别解脱中所总结的(一百一十二条定数)恶作。

  第一、他胜罪:持戒比丘无论犯四他胜中任何一种,一刹那隐瞒,所有清净戒律也全部毁坏无余,由于没有根本堕罪的违品对治力来摧毁,因而称为四他胜。

  基支堪能男根入,成熟女人之密处,

  意乐无惭畏贪心,加行之时互摩擦,

  究竟获得乐感受,彼者失毁梵净行。

  一、不净行:她基之支分,身体已达到一半以上,完好无损并能享受的口、肛门或者阴道三处任何处;自基之支分,无病堪能的男根。意乐支:无有观待自方的惭与观待他方的畏,想感受乐触的贪心。加行支:相互摩擦。究竟支:通过三门交触,身体感受快乐,心里执为我所,此四支分如果圆满,则彼人已失毁梵净行。萨嘎拉尊者云:“男根入三门,则犯他胜罪,外触则相应,粗堕或僧残。”

  盗基即是他人财,意乐为自得生存,

  境时价值已足量,加行之时行盗取,

  究竟自盗令他窃,抑或争论而获得。

  二、不予取:基:不属于自己而是另外人所属的财物以及烹调好的饮食,并不是尸林中那样低劣的物品。意乐:明明知道或者怀疑是他人的财物,为了自己维生而想盗窃之心,观待当地当时能盗所盗二者分析留存财物与分配财物的差别,价值具足。加行:一时间盗取。关于价值量,《沙弥五十颂》中云:“盗取五玛夏,或四分之一,嘎夏巴货币,据己有破戒。”所谓的嘎夏巴,人们共称是莲花王时期所造的一种金币,相应于八十个海贝的价值。《根本律》中说中等嘎夏巴的量是五个玛夏嘎。为此它的量并不完全是固定的,但一般共称是一两银子的价值量。究竟:无论是自己盗取或让他人窃取,或以争论的方式使财物离开主人而据为己有,生起得心即已犯盗戒。不仅如此,以咒诛、压伏、勾招、不还押金、借后不还而盗或者故意丢失装饰品而取物,不交车、船费等,总应当详细分析戒条之分支而了知。

  杀生之基识他人,意乐杀心知所杀,

  加行杀始终未退,究竟断绝彼命根。

  令杀随喜赞叹等,以此为缘亦复然。

  三、杀生,基:无误地认识自相续不同有感受等的他人或胎儿。意乐:非以殴打之心而是以杀心杀害,确定所杀的是某某人或者有合理怀疑的想法。加行:以密咒或兵器等杀,自始至终未有退失。究竟:在对方未死之前采取行动,无论所杀众生当时死亡或他时命根灭绝,均犯根本戒。《戒律三百颂》中云:“具有自他学处者,知是他人知是人,杀心无误而杀害,除未死梦毁戒律。”或者让他人杀,即便随喜赞叹杀人等,只要具有杀心,并且对方已死,就犯根本戒。而且,许多比丘共同协商杀人,所有比丘均犯他胜罪。《俱舍论》中云:“军兵等为同一事,一切人均如作者。”

  妄基知言解意人,意乐转想生说心,

  加行神通等功德,虽无说有上人法,

  究竟他懂彼妄语,则已失毁根本戒。

  四、妄语,基:所说的对境是除了自己以外的他相续、能知言解意、精神正常、非石女与两性,具此五种名相的人。意乐:为了改变对方想法而生起要说欺人之谈的心。加行:超越欲界的一禅至佛果之前的神通等世间出世间的功德明明知道自己本来没有反而谎称为有,说上人法妄语。萨嘎拉尊者云:“于此五障碍,得诸人之法,尽彼许上法。”究竟:虽然自己所说的谎言未能转变对方的心意,但当听者已明白妄语之义,比丘已经失毁了自己的戒律。这里所说的妄语必定具足是语言、是自己所说的语言、是与自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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