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主動權,才是真平等
梁乃崇教授
「相由心生」,每個人所現的世界正是他個人心中所想,和別人是不一樣的;也因爲每個人的世界都不同,所以在某甲的世界裏發生的問題,不見得就會發生在某乙的世界。因此,當別人沒有請你告訴他,你的世界裏發生了什麼事情,可以讓他學習,那你就沒有權力硬要告訴別人,你的世界裏的事情,還以爲自己可以解救對方。
分享是不能強迫的,除非對方請求。這麼做是一種尊重,即使你看他很可憐、很糟糕,你要救他,想發揮你的慈悲心,你也要征求他的同意,看他願不願意接受你的慈悲。不要以爲自己慈悲,然後將慈悲無限上綱,以爲慈悲就可以淩駕對方的主動權,做什麼事都可以。
我教的這些佛法,別人不來問我,我是不會講的。爲什麼我不主動講?因爲我尊重每一個人,不管他是高是低。——這才是平等!我們對平等的要求是很高、很深的!
有些人自覺奉了什麼的指示,要去救人;他覺得自己是在做救人的工作,而沒有意識到自己是侵犯了別人的主動權,這樣是不對的。即使佛菩薩也不能指揮你去救人,除非你同意;對佛的要求更高,除非你請求。而當你去救人的時候,對人是要平等的──等待對方提出請求才出手協助,背後是一種很深的平等心;若自以爲了不起、很慈悲,別人很糟糕,漠視對方的自主意願而任意作爲,那樣的心是不平等的!(摘錄整理自20070430周一共修)(莉華、憶玫、滿妹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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