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喝,則轉生到號叫地獄第十二近邊大劍林處。在樹葉猶如燃火的利劍、好似熏煙毒氣般有害的林間,諸閻魔羅人威逼地獄衆生進入其中,所有樹木降
下劍雨,手裏拿著劍等許多兵器,把他們的肢體剁成數段。他們被閻魔羅人嚇得膽戰心驚,有些畏畏縮縮躲到林間陰影裏。他們的眼睛被挖出,汁液也被喝掉。有些攀上樹梢,結
果樹枝墜落,摔得粉身碎骨。爬到樹的頂端者,入于熔化的鹽河裏,數十萬年中身體遭受損害,這只是宣說了所受痛苦的少部分,而並沒有說所有痛苦。倘若從中解脫投生爲人,
也是心思渙散,患有重症,或者得心髒病,或者變成容易疲勞者,或者患有足部象皮病,或者成爲可憐的盲人。
如果何人給有功德的女子酒喝,他將轉生到號叫地獄第十叁近邊芭蕉煙林處,在那裏,五由旬之內煙霧缭繞,大海界的火被黑暗籠罩,在深度達叁聞距之坑,到處充滿著極度熾熱
零零碎碎火燼的地縫,那些地獄有情一天天入于其中,欲哭不能,所有根門都遍滿了烈火。從中解脫以後,又屢屢被那芭蕉煙充滿根門。在這樣的火焰中,感到舒服,煙的力量竟
然如此銳利。從中解脫以後,被名叫煙葉鬘的鳥刺破骨骼,飲其骨髓。假使從中解脫投生爲人,在肺部和尾部中上魔病,貧窮短命。
如果爲了殺害仇敵等,給對方灌酒,他死後將轉生到號叫地獄第十四近邊煙火林處。在那裏,似劍般的火燼風使那些地獄有情,相互之間自然碰撞,如果他們的身體彼此相撞,就
像手抛沙子一樣,身體粉成碎末,又再度複生,在數十萬年中遭受被利刃剖割之苦、火苦、病苦、刀苦、熱灰苦,飽嘗最大程度的苦受。假設從中解脫而投生爲人,罹患叁層痔瘡
,恒常患有寒性流行性瘟疫。
此外,如果以欺騙的心態給別人灌酒,則將轉生到號叫地獄第十五近邊電霧林(雲火霧),在那裏,地獄有情被閻魔羅人捉住,放入遍滿烈火深達二百肘之處,從頭到腳之間系縛
熔化。他們依業風又再度複生,那火焰就像葉子收卷和繩子般,十方回旋,把那些地獄有情焚燒得連灰也看不見,之後再度複生,乃至罪業沒有窮盡之間在數十萬年中被焚燒。假
設從中解脫投生爲人,常受役使所迫。
何者爲了上路時疾速不乏而給別人喝酒,將投生到號叫地獄第十六近邊分別苦處,遭受以下損害:他們所思所想,就是受到閻魔羅人成百上千或者百千俱胝的加害。此地獄有情遭
受其余近邊地獄四倍的苦惱。閻魔羅人對那些地獄有情說此偈頌:“彼業有叁種,九期受炖煮,果報四十整,猛烈極動搖。酒是無義源,被笑入地獄,諸根皆衰退,成爲不利因。
極喜多言詞,生貪受毀壞,語過及驕慢,酒是惡語源。酒令心散亂,不知作不作,彼人如旁生,是故當戒酒。依酒渙散人,生亦如同死,欲求久活者,恒常當戒酒。酒是罪根本,
常行無義事,叁種惡趣梯,是大黑暗處。酒令墮地獄,趨于餓鬼界,酒患所欺人,去往旁生趣。一切智者說:酒是毒中毒,地獄中地獄,疾中最重疾。酒能失慧根,能盡珍寶法,
能壞梵淨行,酒是唯一門。國王諸智者,飲酒尚輕浮,常人飲用酒,受欺何須說?依酒之衆人,諸法之斧頭,無慚堪爲最,顯露輕浮相。被酒所奪心,不知事非事,處于迷茫中,
一切皆不知。何者依于酒,時而極歡喜,時而倍憂傷,時而造惡業。酒令心愚昧,能壞世出世,如火能焚毀,解脫之正法。何人能戒酒,入定法性中,趨向無死亡,殊勝之妙處。
飲酒所欺者,行爲極下劣,墮難忍地獄,何故徒憂惱?飲時酒香甜,反時是熾熱,智者同聲說,酒如木鼈果。智者不信酒,勿說無害我,品涼受報熱,酒令往地獄。行持諸惡法,
喜愛心散亂,後報火熱熱,劣慧徒憂傷。莫思諸妙欲,妙欲最欺惑,輪回重束縛,有情地獄因。喜愛欲妙者,彼苦無邊際,爲欲蛇所捉,何時焉有樂?汝等不忍欲,來至惡地獄,
損害極劇烈,何故徒憂愁?何時受欲欺,汝等造罪業,彼時何不怒,今即何憂愁?依于積所作,諸業受果報,罪受極難忍,是故莫作惡。罪業之異熟,成熟造罪業,不作惡無罪,
是故棄罪惡。棄離諸罪惡,無有罪惡怖,罪自作自受,他者不造作 。”閻魔羅人向地獄有情講述之後,乃至這些衆生罪業沒有斷盡期間,一直對他們進行種種損害。如果他們後來
從中解脫,沒有轉生爲餓鬼、旁生而投生爲人,則以業的等流果所感,也是最愛嗔怒,不樂教誡。《獅子請問經》中說:“如果施酒予人,則于五百世中投生爲斷臂者。”《廣賢
仙人請問經》中說:贈送酒、毒、兵刃和肉是不清淨的布施。向別人賣酒和送酒也是過患無窮,因此予以斷除、小心謹慎至關重要。
二、與別解脫戒相違之理:暫且不說沙彌、比丘,就是受了居士戒以後喝發梢取的一滴酒也沒有開許的時候。《別解脫經》中說:“如若飲用糧食酒、酒粉和能醉人之物,就會墮
落。”《沙彌五十頌》中也說:“磨糧與酵母,所配糧食酒,根花及果實,配成汁酒粉。知依彼能醉,利己者不飲,若飲失正念,具戒成放逸。放逸失戒律,故當憶佛言,酒能增
罪業,不飲草尖許。”《根本律》中雲:“患者不因酒有利于脈而飲用。”釋迦光論師說:“本師授教于我,因此草尖許也不施、不飲。”
如果有人認爲:喝煮開的酒沒有罪吧?
假設煮開的酒已不具有酒的味道和功效,患者可以飲用。如果有酒的味道和功效,就不能飲用。所以,按照別解脫戒裏所說:“酒是一切罪過的根本,草尖許也不可飲用。”隨時
隨地都製止飲酒。其原因,正如聖者小護所說:“因爲酒是五無間罪、五種墮罪一切罪過的來源。”《戒律廣釋》中說:“個別有部宗的論師說:飲酒是自性罪,如同殺生等一樣
是作惡,是惡趣之因,是放逸處之本,始終決定沒有開許。”
叁、與菩薩學處相違之理:《聖指鬘請問經》中說:“煙花浪子及黃門背離如來藏之彼等衆生,仍舊飲酒,並成爲煙花浪子及黃門,實是飲用極不淨物……”多番加以呵責。如《
大乘長淨經》中所說“酒具多過患,是故當戒除”,有關酒産生過患的道理,在《報恩經》中也記載:迦葉佛教法中,一位居士以飲酒的過患導致,與他人妻子邪淫,又偷了對方
的公雞殺了,當別人質問他:你這樣做究竟爲什麼?他妄言說道:“我沒有做什麼。”結果四根本戒都依靠單單的酒所毀掉。另外此經中說:“酒能令舍棄誦經、念誦等一切善法
,故當戒酒。”諸如此類的教證不可計數。
略而言之,依靠喝酒能使衆生犯根本罪,欺騙應供和有情,無勤當中也犯四黑法,爲此必須恒時戒掉酒。《宣說菩薩神變行境經》中也說:“諸喜念酒者,恒常放逸行,爲衆智者
呵,此生來世癡。是故有智士,斷除喜愛酒。彼成就功德,此外亦宣說。”這部經中又教誡道:大王,飲酒是喪失正念之因,隨時隨地要戒除。另外《涅槃經》中說:“諸比丘,
行五事不開許,雲何爲五?不開許賣人、兵刃、酒、酪、菜籽油。”又雲:“行于五處不開許,雲何爲五?屠場、妓院、賣酒處、皇宮內、劣種之家。”佛陀正是考慮到成爲罪過
之因才對僅僅前去這些場所也加以遮止的。
四、與密宗誓言相違之理:
事續《妙臂請問續》中說:“一切時處要斷除賣酒、賣肉、賣蒜等,密咒師依止叁白等清淨食品。《不空羂索續》中雲:“設若求成就,斷除雜酒肉,蔥及殘羹等。”
行續中說:“切莫飲用酒,切莫食肉等,牽涉害衆生,永時亦莫做。”《大壇城續》中雲:“莫施莫令施,一切醉飲品,酒是諸過根。”同樣,在下叁續中也講述了不能吃肉喝酒
的無量道理。在實修這些法軌時,也必須要守齋戒等依止清淨行爲。不僅如此,而且入了大瑜伽續的所有行人不能吃肉喝酒,《事師五十頌》中說:“具慧弟子切莫依,無有悲心
嗔恨害,驕傲貪執愛炫耀,不護根門之上師。”如果具足這所有相,那就是魔類的上師,而不是密宗金剛上師,因此不能把他作爲上師。
關于這些法相的內容,在《文殊自見妙欲經》中也說:“無慈言吃肉,喜怒行毆打,嗔善凶暴士,驕慢舍慧者。貪欲享樽馐,不護極飲酒,自贊實诋毀,損害空性道。”沒有慈悲
心的人吃肉,不護相續的人喝酒,如果具備這些條件,那就不能成爲金剛上師。同樣,《金剛頂續》中雲:“酒是諸禍根,是故當斷除。”
《不動威猛續》中說:“切莫殺衆生,切莫奪他財,亦勿說妄言,有心勿飲酒。斷除俗世謗,明顯此學處,當懷敬心行。”又雲:“令醉之酒類,我永亦不飲。”
《時輪金剛》中初始的二十五條禁行戒之一就是戒酒。
《勝樂戒生續》中言:“依酒失密宗,貪欲行邪淫,隨意而發笑,喜爭處迷亂,誹謗能失毀,號叫地獄煮。嗔諸瑜伽母,罪感趨地獄,彼遭病憂懼,可怖之損害。恨師謗上師,恨
情不布施,甘露及彼毒,無成悉地果,往昔諸佛說,咒師戒除酒。”
按照諸如上類無上續不是有言外之意的詞句,都完全遮止了飲酒。密宗諸無上續部中說灌頂、會供時享用酒肉,密意是指在秘密的地方,獲得能力的瑜伽士們如理作誓言行爲。也
就是說,有能力喝酒的瑜伽士,必須生起次第、圓滿次第境界得以穩固,凡是所喝的都能夠轉變成甘露,就連哈拉劇毒都不能有害于他,並能將其變成甘露。就像往昔把一些野人
獻上的酒轉變成甘露後享用的那若巴和不管喝多少都不會醉的布瓦巴尊者那樣獲得成就的所有瑜伽士,在二十四聖處等圓滿吉祥時,爲了供養諸位勇士勇母,在會供中依靠淨化的
修行境界等把五甘露、酒、五肉等真正轉變成甘露才能享用。否則,不用說是生起次第、圓滿次第得到穩固只有把酒轉成甘露的些微能力,就是心刹那不安住而隨著分別念所轉,
僅僅一碗酒就迷醉了身心的那些人,如果以無上密作爲借口喝酒,必定會墮入地獄,除此之外連一星半點的共同成就也不會獲得。
所以,即便是入了無上密的瑜伽行者,在沒有獲得十拿九穩的力量之前,也不開許放逸無度喝酒。如果在灌頂和會供時,上師給出家人酒,那麼上師就破了誓言,喝酒者就破戒了
,這是《勝樂上續釋》中宣說的。
假設出家的師徒都獲得了享用酒的能力,那麼凡是身著出家裝束的人要先把法衣奉還親教師阿阇黎,再穿上瑜伽士裝束,關于這一點可從寂天菩薩喝酒、布繞巴飲酒的傳記中得知
。
當今時代有直接傳出家戒的傳統,所有僧人要以戒爲本,無上密宗的秘密灌頂和會供,只是相似具備,誰也沒有直接運用的能力。因此,如果用這些作爲借口,肆無忌憚地吃肉喝
酒,那顯然破了戒、破了誓言,而不會成爲悉地的因。正是考慮到這一點,至尊薩迦班智達等大德才說:代表秘密灌頂聖者的酒或蜂蜜或奶酪任何一種一滴放在舌上。會供時,酒
肉等是供上食子的。所有持戒的人,應該依靠享用甘露丸來守誓言,或者會供酒僅僅品嘗一滴。
總而言之,馬鳴論師曾親口說過:“喝酒會招來衆多罪過,極不合理。因此,所有善心人尚且也能製止別人喝酒,就更不用說自身了?”又雲:“喜愛美酒之人,死後投生爲凶殘
的大夜叉……”現在我們擁有獲得了珍寶人身並遇到了正法的福分,命終之後轉生成極其可怕的鬼神,收集有情的命氣,當壽盡以後又會在解脫遙遙無期的號叫地獄等飽嘗劇烈痛
苦,哪還有比這更嚴重的惡行呢?作爲有智慧的人,一定要戒掉暫時究竟一切災害的來源、能頓然開啓墮落四門的鑰匙、能摧毀今生來世一切吉祥的天敵——酒,依靠無罪的上等
食品來養活身體。
五、戒酒的功德利益:也就是與上述所有過患截然相反的一切功德。《佛說五戒功德經》中雲:“斷除飲酒者,得成男或女,即是彼功德,叁十六超勝,過去未來時,現在之事宜
,迅速而得知。恒常住正念,彼不成顛瘋,尤其聖者慧,不愚不放逸,詞句極鮮明,知慚明了句。彼不成邪說,無兩知粗語,無義不诋毀,晝領先亦如是,知行受所行,無欲具施
戒,無嗔語正直,無畏且明智,圓滿知慚愧,無懼無顧慮,心正受持聞,具義衆中智,戒除飲酒者,男士或女子,享受此諸德,諸天及人中,身壞命終已,投生天界中。”以上是
總說。具體而言,不違越叁戒佛製戒,就被列入具戒者、具誓言者的行列。逐漸圓滿五道十地的現觀,輕易獲得解脫與遍知果位。
此濁世多行非法,依此能速毀佛教,
被魔加持過執功,佛教執真寥無幾。
以此實難利益他,但願依教奉行力,
阻止衆人步惡道,領至解脫妙喜園。
應具有利他心著名的欽波尼班瑪勒哲“前行引導文的支分中需要此”的誠懇勸請,西日阿哦(即華智仁波切)從經論妙典中摘錄成文,後由革薩裏羅珠塔意于吉祥得布夠哲靜處慎
重校對。
願增吉祥!
譯于色達喇榮
二○○八年四月二十六日
《飲酒之過失》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