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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燈之光四 四法印的見解與修法(叁)▪P2

  ..續本文上一頁我們不進行深層次的觀察,在以後講修法的時候,需要更深入地詳細觀察。

  雖然在座的大多數人現在已經吃素了,但百分之九十的人以前都吃過海鮮,都曾造作過很多殺業。僅僅在今生,爲了滿足自己的口腹之欲,就殺死了成千上萬條生命。這些生命是爲誰死的呢?在當初吃海鮮的時候,我們爲什麼要付錢?海鮮店的老板爲什麼要讓廚師去宰殺?廚師爲什麼要宰殺它們呢?都是爲了這個“我”。因爲“我”,飯店老板,以及飯店裏的每一個員工,都造作了同樣的殺業;爲了“我”的欲望,牽涉了這麼多的人。那麼,“我”又是什麼呢?

  當我們通過修行已經證實“我”不存在的時候,任何生命就不需要爲我們的口欲而死了,不僅它們不需要死,我們也不會造這些惡業,以後也不會墮地獄了。我們把一個根本不存在的東西執著爲有,才會有那麼多的生命爲之犧牲,才會付出那麼沈重的代價。

  有些人會提出:你不是說沒有“我”嗎?那麼又怎麼會有所謂的“我”下地獄呢?

  雖然“我”不存在,但在執著沒有斷除之前,生命的循環仍然不會終止,地獄的現象還是會繼續存在,因而我們還是會感受到地獄之苦。

  此處我只是舉了一個吃海鮮的例子,除此之外,在無始以來的生命輪回當中,還有很多很多的善惡果報,也都可以依此類推——我們曾經曆過不計其數的生生死死,無數次地墮過地獄,無數次地做過旁生,經受過不可思議的痛苦折磨,在有的生命結束的時候,死的慘狀是令人觸目驚心、不寒而栗的,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爲“我”所導致的。爲了滿足它、養活它,我們造作了各種各樣的業,種了因就必然有果,果報一定會成熟在我們身上,而不會成熟于外面。

  正是因爲這個罪該萬死的“我”,才使我們蒙受了無數的痛苦煎熬,所以,我們有必要去追究它、探索它、剖析它、揭露它。至于外星球上面有沒有生命,有沒有水等等之類的問題並不重要,有也可以,沒有也可以,從人類有史以來,我們一直生活在屬于自己的星球上面,其他星球上的生命對我們從來沒有進行過什麼幹擾,也沒有影響我們的正常生活,但這個“我”卻涉及到整個的生命輪回,它給我們帶來了數之不盡的麻煩,所以,我們一定要看清它的真面目,看看它究竟存不存在,看看以前的執著是盲目的,還是符合邏輯的。

  這是釋迦牟尼佛獨一無二的智慧,除了釋迦牟尼佛以外,世間的任何哲學、宗教、科學,都沒有這樣去尋找過。即使是世人所公認的最聰明的人,也沒有想到這一點,這是佛教的獨到之處。釋迦牟尼佛爲什麼沒有給我們宣講科學、哲學等等學問呢?因爲釋迦牟尼佛認爲這些都是可有可無的,即使把這些學問、技術掌握得再透徹、再牢靠,也不能解決生老病死的根本問題。

  “我”是什麼呢?就像指著虛空說“這是我” “那是我”一樣,虛空中有沒有什麼東西呢?一無所有。同樣,在我們所認爲的“我”存在的地方,也根本沒有什麼實有、獨立、恒常的特征。

  正因爲如此,釋迦牟尼佛才讓我們從出離心、菩提心出發,最後通過修空性來消滅“我”。

  “我”和“我執”是不同的兩個概念,比如說,當我們的眼睛看這束花的時候,作爲外在所取的物質,是這束花;作爲內在能取的,是我們的眼識。同樣,“自我”就像這束花,是外在的所取;“我執”就像眼識,是內在的、主觀的、精神上的執著。

  每個人都有一個“我執”——“我要去放生”,“我要上班”等等,但除了這個執著以外,所謂的“我”在哪裏呢?比如說,當我們看見這束花的時候,我們的眼識,也即我們所感受到的一種感覺是存在的,而外面的花也是存在的,所以兩個都有,但“我執”的對象,用佛教專用術語來說,就是“我執”的對境或者所緣境的“我”,卻在哪裏都找不到。既然找不到對境,就說明以前的執著是錯誤的。

  打個比方來說,如果我認爲我手裏的這本書裏面有英文或者漢文,就可以一頁頁地翻開去查找,假如從頭翻到尾都沒有在這本書裏找到一個漢字或者英文字母,我還能死死地認定裏面有英文或者漢文嗎?決不可能。我會清醒地告訴自己:“噢!原來我搞錯了!這裏面並沒有英文或者漢文。”

  同樣,原來我們一直認爲“我”是存在的,並且認爲,爲了“我”的生存,而去賺取金錢、殺死動物,也是天經地義、理所當然的,因爲有了這個我執,所以至今都是凡夫俗子。

  總結以上所講的內容,主要有叁點:第一,什麼叫做“人我”;第二,什麼叫做“人我執”;第叁,通過分析,從而抉擇“人無我”。

  雖然“人無我”講起來很簡單,大家聽起來也很容易,但目前這種見解所能起到的作用,還是微乎其微的。

  很多人也問過這個問題:爲什麼我明明已經知道“我”不存在,卻還有這樣的煩惱呢?

  雖然我們有了這樣的知識,但只是有所了解而已,如果不修,煩惱照樣存在。《入菩薩行論》裏面也講過:“空性習氣弱,見彼猶生貪,若久修空性,將斷實有習”,因爲我們沒有修行,目前的無我觀念還很渺小,力度還很微弱,而無始以來就藏在我們心裏的我執,卻已經根深蒂固,要想推翻它,並不是一時半會兒所能辦到的。要加強無我智慧的力度,使它足以推翻我執,就需要修行。隨著修行力度的增強,我執的力量就會越來越弱。

  話雖這麼說,但《中觀四百論》當中卻講過:“薄福于此法,都不生疑惑,若誰略生疑,亦能壞叁有”,也就是說,如果能對空性生起合理的懷疑——真正的我是不是不存在?諸法是不是無我?有可能不存在噢!有可能是空性噢!——從此以後,我們流轉輪回的因也就受到了破壞,既然因受到了破壞,那麼輪回之果也就不會延續很久了。僅僅能生起懷疑,都有如此重大的意義,那麼了解或者接受中觀的理論,就更是了不起了。

  不過,從實際修行與斷除煩惱的角度來說,理論上的了解還是不能解決實際的問題。

  以上講述了人我的部分,下面介紹法我。

  (叁)法無我

  “法我”是什麼呢?

  除了我自己或者有情衆生以外,整個世界上的所有東西,包括日月星辰、山河大地等等,都叫作“法”。

  這個“法”字和佛法的“法”字不是一個意思,它有很多的含義,簡單而言,中文“事物”這個詞的概念與它比較接近,只是要去掉其中有情衆生的部分,因爲有情衆生屬于人我的範疇。其他諸如“物質”、“精神”等等詞彙,都不能完全涵蓋它的意義。

  從嚴格的意義上來講,有情衆生當中也只有自我才是人我,因爲每一個“我”都不會對其他衆生産生我執,但因爲衆生都屬于一個種類,所以一般來講,無情物叫做“法”,有情衆生稱爲“人我”。

  “我”又是什麼意思呢?世俗人往往認爲,夢境當中的現象,就是假有的;白天所感知的現象,就是真有的。如果我們把外界的一切,都當成實際存在的,真有而不是假有的東西,這種真有的觀念就叫做“我”。中觀裏面講得很清楚,一個獨立不變,並不依賴于其他事物而存在的東西,就稱爲“我”。

  我們一般都認爲,這朵花昨天在這裏,今天在這裏,即使移到別的地方,它也仍然存在,而不會去想,它不是一朵花,在分解以後,它就變成了分子、原子等一系列的粒子,這種執著就叫做“法我執”。這種法我執所執著的對境,就是這朵花。

  那麼,這朵花究竟存不存在呢?

  按照上述的思維方法來分析,這朵花不可能存在。雖然這朵花不存在,但我們卻會把這朵花的現象執著爲實有。

  如何打破這些執著呢?這就需要理性的邏輯思維。雖然邏輯思維不能解決最後的東西,但佛陀首先給我們推薦的,就是這些邏輯。

  爲什麼呢?因爲,要挽救我們自己,第一步就要轉變我們現在的觀念,在目前,這些邏輯還是能起到很大作用。

  爲什麼我們要去找這些東西?爲什麼要按照這些思路與邏輯來進行推理呢?這朵花存不存在跟我們的解脫有什麼關系呢?當然有關系,由于我們認爲這朵花是實有的,所以就會去買它,而買它所付的錢,就需要我們去掙。這樣一來,後續的很多東西就出來了。如果我們根本不認爲它是花,而只是把它看成一大堆的原子或者能量,並且知道,這是因爲我們的眼識錯了,才把它看成了一朵花,就會減少很多的煩惱,也不會因爲執著而去造業了。

  正因爲我們對自己、包括這朵花在內的所有外境有強烈的執著,把它們當成實在的東西,所以就會對某些物質産生希求、愛戀的貪心,而對某些物質産生反感、憎惡的嗔心。當這些愛憎、取舍的念頭出來以後,我們就會去造業;造業以後,就會流轉輪回,始終受其束縛而不能解脫,不能獲得自由,所以,禅宗才會始終強調一個“不執著”。

  不過,就因爲這句話,有些居士便走錯路了。由于禅宗的核心思想,便是“不執著”,因而該宗的很多話題,都是圍繞著不執著而展開的。他們在看了一些禅宗語錄,聽了一些禅師的公案之後,便以爲僅僅一個不執著,就是穩獲解脫的無上法寶。于是在剛開始的時候,就什麼都不執著,既不去放生,也不修加行,還抽煙、喝酒、吃肉,甚至肆無忌憚地點殺海鮮,因爲他們認爲持戒、放生、修加行、愛護生命等等都是執著,都是跟解脫對立的東西,但這些觀念都是錯誤的。

  如果真正不執著就能解決問題的話,那什麼事都好說了,但事實卻並非如此簡單。雖然我們最後要打破這些執著,凡是在盲目、無知的前提下作出來的事情,都是要放棄的,但現在我們連打破這些執著的方法都沒有掌握,而死死抱持著一個不執著的觀念本身,實際上就是一種執著。執著什麼呢?執著“不執著”的觀念,故而,在沒有掌握打破執著的方法之前,就不能不執著。

  目前在漢地居士當中,類似這樣的錯誤作法與想法特別多,其中比較典型、比較嚴重或比較普遍的,我在以前的開示當中,已經陸陸續續地提過了,今天就不必一一重複。

  (四)沒有找到與找到沒有的區別

  在上述內容當中,我分別宣講了人我與人我執,法我與法我執的概念,並分析了這些東西給我們帶來的危害。

  有些人會有這樣的想法,其中也有人向我提出過這樣的問題:雖然我們去找了這個“我”,也沒有找到,但沒有找到能不能表示“我”不存在呢?比如說,像電磁場、電磁波等很多東西,我們的肉眼看不到,我們的耳朵也聽不到,如果不借助于儀器,僅靠我們的五種感官,是無論如何都找不到這些東西的,但這並不表明這些東西不存在,因此,僅僅沒有找到,並不能判定出“我”不存在的結論。

  有這樣的想法是合理的,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有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不僅在講無我空性的時候,甚至在宣講大圓滿的時候都講過,什麼叫做證悟無我呢?是不是通過一個簡單的邏輯來推理一下,在肉體、精神等等上面剖析一下,只要沒有找到一個“我”,就是證悟無我了呢?不是這樣,沒有找到並不能解決什麼問題。

  在證悟無我的過程當中,我們應當分清兩個層次:第一個層次,是沒有找到;第二個層次,是不但沒有找到,而且明明白白地看到它不存在。只有清楚地現見我不存在,才能稱之爲證悟無我。

  在大圓滿的修行人當中,也存在著這樣的問題。有些人在打禅的時候,雖然心裏沒有任何雜念,但他們卻並沒有證悟什麼東西。這樣的境界,就不是證悟空性。

  關于這一點,經書上面說得非常清楚:很多人都害怕蛇,如果白天看見房間裏進來一條蛇,到了漆黑的晚上,在沒有燈光的情況下,即使把房間的每一個角落都找遍了,也沒有找到蛇,這能不能消除我們對蛇的恐懼呢?不能,對蛇的恐懼仍然存在。我們往往會認爲,我明明看到蛇進了房間,又沒有看到它出來,雖然我沒有找到蛇,但只是我沒有找到而已,蛇應該還在吧!

  那個時候我們該怎麼辦呢?最好是拿一盞燈,將房間的每一個角落都照得如同白晝,然後清清楚楚地看到,房間裏確實沒有蛇,這樣,我們才會放心地緩一口氣:原來蛇真的不在,可能是在我不注意的時候走了。之後,對蛇的恐懼才會消失。

  同樣,雖然我們在肉體、精神等各個部分都找不到“我”,但僅僅沒有找到並不能解決什麼問題,只有一清二楚地體會到就是沒有“我”,這才叫做證悟人無我。麥彭仁波切也說,這才是人無我的見解。

  法無我也是一樣,本來,在中觀論著當中講了很多抉擇法無我的理論,簡單來說,就是像我們剛才以這朵花爲例所進行的分析。這種分析方式,即使以物理學的概念來解釋,也很容易理解,亦即將其逐步分解,在分解以後,它就變成了一大堆小得不能再小的粒子,用佛教術語來說,就是一大堆的微塵,那時我們就會知道,只是在宏觀的層面上,這朵花才會顯現出它的顔色和形狀,實際上,除了微塵以外,並不存在所謂的花。

  比如說,當很多人聚集在一起的時候,就叫做人群;人群當中的每個人,又可以按家庭進行分類。在分類之後,原來所謂的人群只是一個個的家庭,除了這些家庭之外,並不存在單獨的人群;而所謂的家庭,也是一個相對的概念,除了組成家庭的每一個成員以外,並沒有一個獨立于家庭成員之外的家庭存在。如果一個家庭有五個人,那就是單獨的五個人,沒有這五個人,也就沒有所謂的家庭。

  同樣,除了微塵以外,並沒有所謂的花、花瓶等等,什麼都不存在。在那個時候,我們不是沒有找到,而是清醒地意識到這些東西根本就不存在。也就是說,當我們在看著這朵花進行分析的時候,這朵花當下就不存在。

  沒有找到和沒有之間,有著很大的區別,在這一點上,也容易出現很大的錯處。我們必須知道,只有清楚地體悟到每一個部分都不存在,才叫做證悟無我。

  如果僅僅是在樓房的每一個磚頭,每一根鋼筋裏面找不到什麼實有的東西,就算不上是證悟無我,很多哲學家、科學家,也同樣找不到“我”,這能說明他們證悟無我了嗎?“我”本來就是不存在的東西,所以無論是誰,都不可能找到。比如說,如果讓笛卡兒去找“我”,他肯定也找不到。但即便是找不到,他們仍然會有這樣的執著,仍然會固執己見地認爲,不管找得到找不到,我肯定是存在的,而不會認爲沒有“我”。

  我們所需要的,不是找不到“我”,而是沒有“我”,所以,在以後修行的時候,我們不要一開始就爬得那麼高——什麼大圓滿、大手印等等,首先就是要往回看,要把整個輪回、煩惱的根源,也即所謂的“我”在哪裏看個明白。

  因爲“我”本來就不存在,所以誰也找不到,即使是今天第一次聽課的人,回家坐下來思維以後,也不會找到所謂的“我”,但這也不能立刻對斷除煩惱起到什麼作用,還要進一步地觀察,最後才能非常清楚地看到——不是有我而沒有找到,而是根本沒有我。

  那個時候,我們的無我見解就已經建立好了,不需要再去觀察,下一步的工作,就是修行。

  就像平時走路一樣,如果眼睛已經看清了道路,就可以大步流星地往前走,而不必瞻前顧後、猶豫不決。

  這是人無我和法無我的一部分見解。

  

  

《慧燈之光四 四法印的見解與修法(叁)》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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