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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德日記4月10日─賺錢與修行

  4月10日─賺錢與修行

  在家居士必須賺錢以維持生計,這是生活不可避免的。在經典裏,佛陀開示有關在家居士的財富觀念,大致有四個理財的准則:

  一、少欲、知足;

  二、善盡照顧家庭責任、社會義務,

  叁、必須布施、供養;

  四、用于資生(購買賺錢的工具、材料)以及儲蓄。

  這是世尊鼓勵在家人,以正確無誤的心態來看待賺取金錢、擁有財富的需求。爲的是使在家人不貪著物質享受,而在賺取生計的同時,也能累功積德,修學佛法。

  麥可.羅區在《當和尚遇到鑽石》中說:「要做生意就要成功,就得賺錢。賺錢和修行這兩件事情絕對不沖突。事實上,它也可能變成修行的一部分。錢本身並沒有罪過,何況擁有較多資源的人要比沒有的人更能多行善事!問題是,我們是用什麼方式賺錢?我們瞭不了解錢從何而來?如何能叫它源源不斷?以及我們是否以健康的態度去面對它?」

  作者以自身經驗,了解賺錢和修行是不相沖突的。他提出四個問題,讓讀者思考。這四項的解答與上述佛陀所說很相似:

  一、從事正命的行業。

  「正命」就是不做直接或間接傷害衆生的事。其營生事業必須合乎佛陀的教法(包含戒律)。

  二、業報是衆生所依。

  一個人的富貴、貧賤都是自己過去善、惡業所造成的。

  叁、布施、供養叁寶。

  行者布施衆生或供養叁寶,能使今生與來世遠離窮苦,資財不虞匮乏。

  四、少欲、知足。

  少欲、知足是所有學佛者必須具備的美德。

  總之,佛教徒累積財富或者是花錢消費,不僅必須運用智慧,深思熟慮,並且還要能夠在生活中累積福德資糧。

  

  成功人士之所以能夠獲致財富,是因爲他們在過去透過布施的行爲,種下了致富的種子。

  一個沒有人、我之別(沒有分別心)的人,才是真正能夠行布施、供養而于未來獲得無盡財富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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