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戒除飲酒
戒酒,並杜絕麻醉品及毒品。社會上販毒、吸毒、運毒、吸食煙毒等行爲,不但違背世間法,也犯了不飲酒的戒律──不飲酒戒雖然只提及「酒」,但是凡能刺激神經,使人喪失理智、敗壞德行的東西,諸如大麻、鴉片、安非他命等,都是不飲酒戒所要戒除的。
不飲酒戒是佛教五戒的特色。酒的本質雖然並非罪惡,但是飲酒容易引起言行錯亂、世人誹謗,或誘發其他的性罪,因此稱爲遮戒。另一方面,佛教是重視般若智慧的宗教,唯有戒絕飲酒,才能使人理路清晰、智慧明朗,不但可以減少犯過,也有利于思維、修行。
佛經上說飲酒有叁十五惡。何等叁十五?
一、散盡財賄;二、致衆苦患;
叁、怨诤增重;四、裸露形軀;
五、惡名遐迩;六、慧明日減;
七、應得不得;八、已得便失;
九、顯揚惡事;
十、要務頓發憂戚之本;
十一、恍惚變沒;
十二、顔貌鄙惡;
十叁、輕慢尊長;
十四、不知供養沙門、婆羅門;
十五、自于室家不辨尊卑;
十六、不宗敬佛;
十七、不崇大法;
十八、不敬事僧;
十九、返親惡人;
二十、遠離明能;
二十一、崩墜邪道;
二十二、無慚愧心;
二十叁、不護根門;
二十四、惛荒淫欲;
二十五、衆所不愛;
二十六、人不喜見;
二十七、德士宿舊鹹來咎責;
二十八、集造衆惡;
二十九、要用之勢,不豫識任;
叁十、智德隱避;
叁十一、像類不別;
叁十二、去泥洹遠;
叁十叁、種狂惑業;
叁十四、身死命終生地獄中;
叁十五、設得爲人,愚癡頑瞶。
酒能亂性,人間許多犯罪之事,都跟酒有直接或間接的關系。不飲酒,就不會傷害到自己的理智,從而做出侵犯他人等不恰當的行爲。
《大毗婆娑論》中有個故事,很清楚地說明了飲酒可能産生的種種過患:印度有位優婆塞,由于飲酒,于是盜取鄰居的雞,犯了偷盜戒;烹殺做爲下酒菜,犯了殺生戒;鄰婦問起,他妄言說沒看見雞,犯了妄語戒;此時又見鄰婦貌美,非禮她,犯了邪淫戒。喝酒使人無慚無愧、喪失理智,由于喝酒而造下殺、盜、淫、妄等四重罪,所以應該戒除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