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伽禮儀及塔像建造——《僧像致敬篇》解讀 第一章 僧像致敬 濟群 第叁節 立敬儀式 二、敬僧法 講述敬佛之法後,律祖接著爲我們介紹僧衆之間的禮敬規則。 【1.衆徒可禮師】 若衆主是和尚、阇梨,隨徒並是弟子者,縱有十人、二十人立奉敬者,亦無有違。傳雲:佛見僧來便立者,此無正教。 首先是“衆徒可禮師”,這是針對某些特殊情況而說。 按戒律的常規,是“僧不禮別”。所謂僧,指四人以上的清淨和合衆。包括叁個特征:一、四人,因僧團許多事務須四人以上方能成辦,故以四人作爲僧團基本人數。二、清淨,依戒行持,依戒處理僧團事務。叁、和合,包括事和(身口意戒見利六和)及理和(同證空性)。所謂別,就是個人。因爲團體重于個人,通常來說,四人以上的僧衆禮拜一個人是不如法的,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開許。 “若衆主是和尚、阇梨,隨徒並是弟子者,縱有十人、二十人立奉敬者,亦無有違。”衆主,寺主或方丈、住持。和尚,爲親教師,具有一定資曆學問,可以帶領弟子修學。阇梨,又名正行,能糾正並教授弟子的行爲。如果方丈就是大衆的親教師或教授師,能夠指導大衆修行。而跟隨者都是他的弟子,是親近他學習佛法的。在這種情況下,即使有數十人同時禮敬,也是不違背戒律的。換言之,衆人禮拜一人的情況,通常只允許發生在師徒間。在禅宗道場,大和尚即爲領衆修行者,故地位很高,初一、十五的早課中還要禮拜大和尚。不過,現在的方丈多半未能承擔領衆修行的責任,是否適合接受大家的禮拜,就另當別論了。 “傳雲:佛見僧來便立者,此無正教。”傳說,佛陀看到僧衆前來也會立即起身,這個說法是沒有根據的。雖然團體重于個人,也不是一概而論。如果團體中的所有人員都是弟子,而個人是老師,依然可以接受大衆禮敬。佛陀是一切佛弟子的老師,當然沒必要見到僧衆就起立表示恭敬。 【2.受忏須師禮】 若師僧犯僧殘已下罪者,必欲行別住。佛製,弟子經理,亦須恭敬禮拜,爲僧設禮,非禮弟子(如是例之)。 其次是“受忏須師禮”,也是一種特殊情況。在什麼情況下,弟子可以接受師父禮拜呢? “若師僧犯僧殘已下罪者,必欲行別住。”僧殘,五篇之一,是僅次于波羅夷的重罪,以下爲波逸提、提舍尼,突吉羅叁種。別住,隔離反省。如果師父犯了僧殘以下的罪行,按規定要經過一段時間的隔離反省。這主要是針對那些覆藏自己罪行的人,將根據覆藏的日子,對其進行隔離反省。比如覆藏一個月,就隔離反省一個月,以此類推。在隔離反省期間,還會剝奪作爲出家人可以享受的正常待遇,如叁十五事等。 “佛製,弟子經理,亦須恭敬禮拜。”按照佛製戒律,隔離反省後要有一個六夜的摩那埵。然後,犯戒比丘應向僧團乞求忏悔。僧殘罪須二十僧出罪,即由二十位清淨比丘舉行忏罪羯磨才可將此罪忏除幹淨,其中很可能就有犯戒者的弟子。當犯戒比丘向僧團提出忏罪請求時,須向大衆行禮。作爲他的弟子,此時又參與忏罪羯磨,可在大衆中接受師父禮拜。 “爲僧設禮,非禮弟子。”這種禮敬對象是處理僧殘罪的團體,並不是專門禮敬弟子。這時,彼此也不再是單純的師徒關系。因爲師父此時是帶罪在身的犯者,而弟子是幫助忏罪的比丘,禮敬是建立在這一關系上,並未違背僧團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