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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28經 象足迹譬喻大經▪P2

  ..續本文上一頁回憶法、這麼回憶僧團時,如果他善所依止的平靜確立,他因爲那樣而是悅意的。學友們!在這裏,那位比丘確實做了很多。

  學友們!猶如緣于木材、蔓草、茅草、粘土圍繞虛空而被以家屋爲名。同樣的,學友們!緣于骨胳、筋腱、肉、皮膚圍繞虛空而被以色爲名。學友們!如果自身內的眼不被破壞,但外部的色不來到其領域,以及沒有對應的注意,則沒有對應的識的部分出現。如果自身內的眼不被破壞,而外部的色來到其領域,但沒有對應的注意,則沒有對應的識的部分出現。學友們!因爲自身內的眼不被破壞,且外部的色來到其領域,以及有對應的注意,這樣,有對應的識的部分出現。凡像這樣存在的色攝入于色取蘊中;凡像這樣存在的受攝入于受取蘊中;凡像這樣存在的想攝入于想取蘊中;凡像這樣存在的行攝入于行取蘊中;凡像這樣存在的識攝入于識取蘊中。

  他這麼了知:『這五取蘊的會合、和合、結合確實是這樣。又,這被世尊所說:「凡見緣起者則見法;凡見法者則見緣起。」而這五取蘊即是緣所生的。凡對于這五取蘊的欲、依住、隨從、取著,那是苦集;凡對于這五取蘊的欲貪的調伏、欲貪的舍斷,那是苦滅。』學友們!在這裏,那位比丘確實做了很多。

  學友們!如果自身內的耳不被破壞,……(中略)鼻不被破壞,……(中略)舌不被破壞,……(中略)身不被破壞,……(中略)意不被破壞,但外部的法不來到其領域,以及沒有對應的注意,則沒有對應的識的部分出現。如果自身內的意不被破壞,而外部的法來到其領域,但沒有對應的注意,則沒有對應的識的部分出現。學友們!因爲自身內的意不被破壞,且外部的法來到其領域,以及有對應的注意,這樣,有對應的識的部分出現。凡像這樣存在的色攝入于色取蘊中;凡像這樣存在的受攝入于受取蘊中;凡像這樣存在的想攝入于想取蘊中;凡像這樣存在的行攝入于行取蘊中;凡像這樣存在的識攝入于識取蘊中,他這麼了知:『這五取蘊的會合、和合、結合確實是這樣。又,這被世尊所說:「凡見緣起者則見法;凡見法者則見緣起。」而這五取蘊即是緣所生的。凡對于這五取蘊的欲、依住、隨從、取著,那是苦集;凡對于這五取蘊的欲貪的調伏、欲貪的舍斷,那是苦滅。』學友們!在這裏,那位比丘確實做了很多。」

  這就是尊者舍利弗所說,悅意的那些比丘歡喜尊者舍利弗所說。

  象足迹譬喻大經第八終了。

  漢巴經文比對(莊春江作):

  「盡法(MA.30)」,南傳作「滅盡法性」(khayadhammat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屬于破壞者」(subject to destruction)。

  「衰法(MA.30)」,南傳作「消散法性」(vayadhammat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屬于消失者」(subject to disappearance)或「屬于消散者」(subject to vanishing, SN.23.33)。

  「善相應舍(MA.30)」,南傳作「善所依止的平靜」(upekkhā kusalanissitā,另譯爲「善所依止的舍」),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被有益支持的平靜」(equanimity supported by the wholesome),並解說這是「平靜(舍)毘婆舍那」(the equanimity of insight),即六根對六境時既不執著也不嫌惡的平靜。

  「大學(MA.30)」,南傳作「做了很多」(bahukataṃ hoti,直譯爲「很多被做了」),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許多被做了」(much has been done)。

  「無受而滅(MA.30)」,南傳作「無燃料而被熄滅」(anāhārā nibbāyati,直譯爲「無食物而被熄滅」),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由于缺乏燃料而滅」(It goes out due to lack of fuel)。按:中阿含經都將「取」譯爲「受」,而「執取」(upādāna),除了「取;取著;執著」的意思外,還有「燃料」的意思,這樣,南北傳經文的含意是一致的。

  「節節行風(MA.30)」,南傳作「隨行于四肢中的風」(aṅgamaṅgānusārino vātā),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行經肢(手足)的風」(winds that course through the limbs)。

  「息出風、息入風(MA.30)」,南傳作「呼吸」(assāso passāso,另譯爲「入息出息、出息入息」),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入-呼吸與出-呼吸」(in-breath and out-breath)。

  「以哆邏葉(MA.30)」,南傳作「以棕榈葉」(tālavaṇṭenapi,直譯爲「棕榈莖,扇子」),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扇子」(a fan)。

  「則無有念(MA.30)」,南傳作「以及沒有對應的注意」(no ca tajjo samannāhāro hoti),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以及沒有相當的[意識]吸引」(and there is no corresponding [conscious] engagement)。「注意」(samannāhāro),另譯爲「存念」,「對應的」(tajjo),另譯爲「適當的」。

  「惡獲得」(dulladdhaṃ,另譯爲「惡得;不好的獲得」),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對我是壞的」(bad for me)。「好獲得」(suladdhaṃ,另譯爲「善得;好的獲得」),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對我是好的」(good for me)。

  「識的部分」(viññāṇabhāgass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識類」(class of consciousness)。

  「欲、依住、隨從、取著」(chando ālayo anunayo ajjhosānaṃ),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想要、放縱、嗜好與握住」(The desire, indulgence, inclination, and holding)。按:「依住」(ālayo),另譯爲「阿賴耶(音譯);執著;愛著;所執處(窟;宅;依處;藏)」,另參看印順法師著《印度佛教思想史》p.25。

  「就以界爲所緣」(dhātārammaṇamev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造一個元素爲其支持目標」(having made an element its objective support),並解說dhātārammaṇameva可以有二種解說,一是將「界」解說爲如聲音、觸、受等,一是解說爲「地界」。而注釋書將「勝解」解說爲禅觀者(meditator)以「界」的方式隨觀(contemplates)境遇(the situation)而對它既不執著也不嫌惡(has neither attachment nor aversion concerning it)。

  「所攝(MA.30)」,南傳作「攝入」(saṅgahaṃ gacchati),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被包含于」(is included in)。

  

《中部28經 象足迹譬喻大經》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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