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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人以孝達道、以道全孝

  

出家人以孝達道、以道全孝

  

  

一、人們對儒家孝道的誤解

  

  

  佛教傳入中國之前,因爲本土各種思想及各類民間信仰對于大衆意識形態的深入影響,使普遍民衆形成了十分樸實而又根深蒂固的人生觀。這類觀念普遍認爲人的生命只有一世,而給予這一世生命的只有父母,“孝道”被普遍地理解爲供給父母衣食之需、延續宗嗣傳承、贍養父母、爲父母送終等。

  

  

  春秋以後,這樣的“孝親”觀念得到了方士儒生們的道義支持,並隨著儒文化的主流化發展而逐漸影響了中國社會。在不斷繁衍更替的中國民衆中,甚至發展出“尋宰相于孝子之門”的人格標准,這是在提倡“孝道”的社會風氣中醞釀而成的標志性符號。從“孝道”又發展出叁綱五常人倫之道。在曆史上,一種風氣的形成,無論是主流的還是官方的,大多是源于文化而又逐漸異于文化。今天,這種被人們奉爲圭臬的“孝道”觀念,雖然其中很多已經明顯脫離了儒家的道統,卻仍舊享有著“儒家”的名義。

  

  

  《大戴禮記.解诂》明確指出:“烹熟鮮膻,嘗而進之,非孝也,養也。”又雲:“孝有叁:大孝尊親,其次勿辱,其下報養。”僅于父母身邊供養衣食,予以世間享樂,依《禮記》看來,實不能稱之爲“孝”,只宣稱之爲“養”。而人們一貫用來反對佛教剃發染衣的根據——“身體發膚受之于父母,不敢毀傷”也只是“孝之始也。”儒家之“孝”究竟要歸向何處呢?儒家的至孝是通過完善自己的品德,谕父母以“道”。

  

  

  曾子著《孝經》雲:“一出言不敢忘父母,是故惡言不出于口,忿言不及于己,然後不辱其身,不憂其親,則可謂孝矣。夫子曰:“伐一木,殺一獸,不以其時,非孝也。””儒家的孝道是要不斷完善自己的品德,讓自己因品德得到他人的尊敬。這種孝道,以仁愛天地萬物爲理想,其範疇遠大于一般人們所理解的“養”。

  

  

  公明儀曾經問曾子:“夫子可謂孝乎?”曾子回答:“是何言與?是何言與?君子之所謂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以道!”不僅孝敬自家父母以道,更要將此道推己及人,這才是儒家所認爲的“至孝”。

  

  

  這種仁愛天地萬物之至孝,源于何處呢?在儒家看來,人之至孝是從一顆活潑生動、自然純淨的真心中流露出的至厚至誠的深情。如果沒有這樣的“真心”、“深情”,僅僅機械地在表面上對父母進行衣食受用等福報的奉養,不能稱之爲孝,甚至有“鄉願”之嫌疑。

  

  

  孔子認爲道德的精神在于誠,在于真性情、真血性,即所謂的“赤子之心”。擴而充之,就是“仁”。一切的禮法,只是它托寄的外表。舍本執末,喪失了道德和禮法的真精神、真意義,甚至于假借名義以便其私,那就是“鄉願”,是“小人之儒”。這是孔子所深惡痛絕的。孔子曰:“鄉願,德之賊也。”又曰:“汝爲君子儒,無爲小人儒”。

  

  

  他更時常警告人們:不要忘掉禮法的真精神、真意義。“食之喪者之側,未嘗飽也。子于是日哭,則不歌。”偉大而真摯的同情心,是孔子道德的基礎。

  

  

  缺乏偉大而真摯的同情心是孔子深惡痛絕的,無論是“禮”、“樂”、還是“孝”,都在孔子的批評之列。孔子批評教條的“禮”爲“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批評膚淺的“樂”爲“人而不仁如禮何?人而不仁如樂何?”,批評機械的“孝”爲“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

  

  

  現在,人們皆以爲孔子的理想是“齊修治平”,而沒有真正向“孔顔樂處”尋“吾與點意”的儒家之真精神。

  

  

  在孔子後世從漢代至今的中國社會,孔子所深惡痛絕的“鄉願”卻成了“社會棟梁”。孔子至大至剛“致廣大而盡精微,極高明而道中庸”的精神,在社會上逐漸地變成了“庸俗主義”、“教條主義”。孔子仿佛預感到了這一點,所以他極力贊美狂狷,而排斥“鄉願”。

  

  

  孔子不一定要四平八穩,得乎其中。他說:“不得中行而與之,必也狂狷乎!”狂者,志氣很大,很豪放,不顧外面;狷者,有所不爲,對裏面很認真;孔子認爲既然中庸不可能,則還是狂狷好。因其言行乃從各自生命真處發出,沒有什麼敷衍遷就。梁漱溟先生評價狂狷爲“狂狷雖偏,然而卻真,真的就好”。“鄉願”雖在社會上四面八方應付得很好,貌似中規中矩,但卻沒有自己生命的真力量。孔子說“鄉願”爲“德之賊”,孟子評價“鄉願”雲:“非之無舉也,刺之無刺也,同乎流俗,合乎汙世,居之似忠信,行之似廉潔,衆皆悅之,自以爲是,而不可與入堯舜之道

  

  

  儒家的真精神,是以“道”爲尊,追求人本心中生動、自然、活潑而又至誠至善的真性情,並不是表面四平八穩、沒有生命真實內涵的教條主義。

  

  

  世俗誤會“拘謹守規矩”爲道德,誤會孔孟道理“盡在倫理常綱常中”,其實那樣難免落歸鄉願一途,正恐是“德之賊”呢!

  

  

  孝道,也同樣在這個範疇內。如果只是拘泥于對父母的奉養和表面風光,而背離了以道爲尊、追求至善的儒家精神,人們爲“孝養”父母就會像俗儒一樣鑽進利祿之途。如果人們不能向自己的本心探尋人生的真意義、真道德,而是一味因循俗儒之“孝”,儒家的真精神會消亡,鄉願之人將遍滿天下,那時可謂去“舜之道”遠矣!

  

  

  

二、出家人以孝達道

  

  

   佛教最初傳入中土,社會大衆便自中國傳統觀念出發,對“出家行爲”産生片面理解,認爲出家人是“不行孝道”的。這是由中印文化對于“孝道”理解之層次及深度的極大差異所造成的。

  

  

   在印度,出家修行不會受到來自社會的阻力。因爲印度的哲學宗教氛圍濃厚,在印度傳統觀念中,人生分爲梵行、家居、林棲、遁世四個階段,所以到了一定年齡出塵修行是十分必要和常見的行爲。因此佛陀出家在他所處的社會裏並不孤獨。

  

  

  但是“出家修行”一進入中國,便遭到了極大的質疑和批判。因爲“剃發染衣,毀棄相好”的主張在“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得毀傷”的傳統觀念面前,顯得太過叛逆。爲此佛教僧衆開始了與中國主流文化漫長的融合過程。

  

  

  佛教的孝親觀,在諸大律藏佛陀的直接言教,及大乘經典感人肺腑之孝親篇章的全面指引下,至宋代才逐漸成熟並形成體系,尤以宋代明教契嵩禅師的《孝論》爲標志。它因應了中國社會普遍的孝親觀,也並沒有將修行之出離精神與世間孝親之道進行對立,佛陀每每以孝道爲橋梁,將孝行目標指向終極的解脫之道。

  

  

  遍覽佛經,佛陀以孝道自行化他的行爲十分常見。世尊亦常贊歎父母恩重,難于報答,教誨四衆弟子念父母恩,報父母恩!

  

  

  世尊降生人間,八相成道時,欲求出家修行,最先禀告父母。父王要求其娶妻生子,繼承王位,乃許出家。佛爲孝道,謹遵父命。及至成佛,以身作則,非但回王宮爲父王講經,還升至忉利天爲母說法。父王駕崩,佛回王宮親爲入殓、親爲舉棺。世尊與阿難、難陀等擡起父王棺木,安奉于靈鹫山,大地爲之震動。由此可見,對于世俗家庭,佛陀是認同責任感的,把出離心放到家庭責任感的對立面上絕不是佛陀的本懷。

  

  

  可見佛無論是因中修行,或果上成佛,皆以孝道自行化他。佛陀曾爲撫養自己的姨母廣開方便法門,允其率五百釋種女衆出家,佛教終于有了比丘尼教團。佛陀爲了成就目犍連尊者救母于倒懸的孝心,宣說《盂蘭盆經》,爲後世弟子開辟出一條孝親的法門捷徑。佛陀還講了許多感人的孝道經典,如有名的《地藏經》、《大方便佛報恩經》等。在這些經典中,佛陀金口親宣了深邃廣大的菩提孝道。

  

  

  《地藏經》中,婆羅門女在母親死後,爲使其母永離地獄等叁惡趣之苦,而發廣大誓言,願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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