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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利經藏第五阿含--小部經文的性質

  一、“屈得迦”與“屈得迦部”(“小”與“小部”)

  巴利語系佛教典籍中的經藏共有五部,其中最後一部(第五部)是小部。雖然這部名曰“小部”,但卻是五部之中最大的一部。按照保留在巴利文注疏中的上座部傳統說法,小部共包括十五部經,名爲“小卷”(Khuddakavatthuuni),有時也稱作“小集”“(Khuddakagantha)。“屈得迦”(Khuddaka)這個詞是由Khudda加上詞綴ka合成來的,詞根和詞綴兩部分指同一意思,即“小”或“中等”。但khuddaka有更寬泛的含義,在巴利經典中出現的這個詞的含義有“小”、“非重要”、“年輕”、“卑下”,但沒有一個義項完全吻合“KhuddakaNikaaya”(小部)一詞中“Khuddaka”的含義。

  小部經文由巴利聖典會譯爲英語,采用的題目是“小集”(MinorAnthologies)。其實,Khuddaka在這裏並非一定得譯爲“小”。假如它意指“小”的話,它的意義准確性就出現了問題。因爲“屈得迦部”含有篇幅較長的經文,如:《本生》、《無礙解》、《釋義》和《譬喻》。小部既包含大經,也包含小經。有些經,如:《小頌》、《餓鬼事》、《天宮事》、《所行藏》和《佛種姓》就是小經,它們的篇幅較短小。假如“屈得迦”意指“非重要”,它的意義准確性還是有問題。因爲小部含有巴利經典中重要的經文,如《經集》、《法句》、《自說》、《如是語》、《長老偈》、《長老尼偈》,這些不能說不是重要文獻。它們的重要性在于它們富含佛陀的哲理性教義。說到佛陀的教義,小部就總體而言,與前四部相比不那麼重要,在這個意義上把Khudddaka譯爲“小”是適宜的。

  渥德爾觀察到“四阿含之外還有一些經,所有部派均認爲不如四阿含重要。或許是因爲這些是佛弟子所作而非佛說,或許是因爲這些經的真實性受到懷疑,這些經被收入“小傳承””。至于說到小部的性質,渥德爾可能是對的;但小部不能僅被看作是代表小傳承的,事實上,它屬于大傳承的組成部分。

  “屈得迦”這個詞也被譯爲“雜”(miscellaneous)。這裏需注意的是與“混雜”相對應的巴利語詞是“pakinnaka”。雖然“雜”這個詞也說明小部的性質,但它不能被認作是“屈得迦”的意譯,另一巴利語詞“Samyutta”也有“雜”的意思,因而經藏相應部也經常譯爲“雜阿含”。

  “屈得迦”的梵文對應詞是“Ksudraka”。在梵文經典中的這些詞:Ksudrakaagama(小阿含)和Ksudrakapitaka(雜藏)經常用來指小部。

  《佛教百科全書》上說:南傳的“小部”(KhuddakaNikaaya)一詞可能源于“小頌”(Khuddakapaatha),因爲它是小部的第一經。然而,有多種理由說明這個結論是不正確的。正如本書在後邊章節將要論述的,《小頌》事實上並不是小部的第一經,只是覺音把它排列爲第一經。《小頌》出現較晚是毫無疑問的,而“小部”一稱要比《小頌》出現的早。北傳根本就不知道有一部叫《小頌》的經存在,可北傳卻有“小阿含”或“雜藏”的說法。北傳的這些提法或多或少與巴利小部相對應。

  無論如何,“小部”一語的來源還是莫衷一是。我們可能提出的唯一假設是:“小部”一名得之于這樣的事實,它是一部短小經文的纂集——短小是與前四部相比較而言。這讓我們想起現收在小部的那些長篇經文,如:《釋義》、《譬喻》、《無礙解道》。這該如何解釋呢

  想必這些經在小部得名時還鮮爲人知。因而小部原本的意義就是“短經集”,它收編的是那些未能收入佛藏其它部分的文獻。對于現在的小部,有人試圖從它與長部、中部的關聯上來分析“屈得迦部”的含義,誠然,這種分析似乎是值得稱道的,然而卻與弄清“屈得迦”的含義不相幹。

  根據覺音的《小頌》注《真谛光明》說,小部是衆多佛法單元的彙集,由于這些單元(經文)很短小,所以采用了“小部”一名。

  “小部”的中文對應詞是“雜藏”,這個詞用來表示“小阿含”(Ksudrakaagama)和“小藏”(Ksudrakapitaka)兩者。一本古代無名氏的中文著作曾解釋過“雜藏”的含義,這部書就是《叁藏與雜藏的集成關系》。書中說:雜藏各經在事件和思想上各異,因而用“雜藏”一稱;經中講述的是佛陀、羅漢、天神、梵天和外道的前世因緣,所以用“雜藏”一名;經中用大量詩偈詳細闡釋了十二因緣和界處,所以用“雜藏”一名;經中敘說了菩薩在無數的叁世輪回中出生、悟道、發願的過程和因緣,所以用“雜藏”一名。另一本中文書《分別功德論》(fenpickongtolouen)也同樣給“雜藏”下了定義,它說雜藏不是一個人所說法,它包括了佛所說法、佛弟子所說法和歌頌天神的詩偈;雜藏也論及了菩薩在無數的叁世中出生、成道的條件;它在思想和表達形式上比叁藏更豐富、更多樣;因而名之曰“雜藏”。所有這些說法雖然較晚近,但卻闡明了巴利小部的性質與主要特點。

  二、小部經文與九分教的關系

   從早期經藏和律藏經文中查詢關于九分教的資料,表明在這些早期資料中沒有給出分支的具體數字,這一點很重要。在經藏前四部和律藏中沒有解釋何爲九分佛說或九分教,正如溫特尼茨指出的:“這種分類沒提到一部完整的經或書,它只是各種類型的佛經按照其形式和內容進行的分類。”九種分類所使用術語只是意指當時佛教徒所知的固定的文學形式。達特指出:“應記住,把佛教典籍分爲九部分的分類法並不代表佛教文獻的九個不同部分,而是古代佛教徒所收集的經文的九種文體。在一部經中可能有幾部分,分別叫作:契經、重頌、孤起頌、自說、記說、希有法或本生。(這是九分教的術語)而作爲經典的《自說》、《如是語》和《本生》的經文是在九分教通行很久之後才形成的。”

  所以顯而易見,按照這些術語的本義,自說分、如是語分、本生分並不像覺音認爲的那樣等同于《自說經》、《如是語經》、《本生經》,而是代表感興詩偈、如是所說和本生故事等這些在經部和律部中常見的形式。

  顯然,覺音和他的弟子們錯誤地理解了九分教。賈亞維科拉馬說:“如來自己的言教也印證了九分教的存在,然而到覺音開始記錄上座部傳統的傳注的時候,早期九分教的真正重要意義似乎已經失去了。覺音曾竭力把佛陀的教導,即包括五部分的律藏、經藏前四部、包括十五部經的小部、包括七論的論藏,統通納入九分教。”《指導論注》和《心義燈》的作者對這件事進行了詳細的探討,並提出了一些有用的見解,但他們的意圖和覺音的基本一致,他們全都試圖用他們已知的經典來確定用于各分支的名稱的含義,這些名稱是:契經、重頌、記說、孤起頌、自說、如是語、本生、希有法和有明。然而,當佛陀在公元前六世紀提到九分教的時候,叫這些名字的經文毫無疑問是不存在的。覺音和他的弟子們把九分教的名稱和叫同一名稱的經文混爲一談,作出錯誤的推論,究其原因就是由于有些小部的經文用了一些九分教分支的名稱。

  假如我們考慮到這樣的事實,即覺音和他的弟子們是根據更早期的資料來撰寫傳和注疏的,那麼,對九分教的錯誤的義釋就要追溯到更早的時期了。事實上,大乘佛教的傳注者也試圖按十二分支來給佛典分類。由此我們有理由推斷:在曆史上有那麼一段時期,用分支的名稱來表示佛典的各個部分,顯然還編排了一些典籍作爲各分支的範例,而這樣編排的典籍就保留在小部裏。

  “九分教”和“九分佛說”是在小部中首次給以解釋的,這更進一步證實了我們的上述推論。在《譬喻經》裏,我們讀到這樣一句話:““九分佛說”在這裏就象是“討論法的地方””。《釋義》裏說:“經典的教導有多少呢

  要這樣記住它們:契經、重頌、記說、孤起頌、自說、如是語、本生、希有法、有明,這是佛的經典。”覺音似乎是在這個基礎上分析九分教的,他的分析似乎是以經典自身爲依據的。

  這裏有兩點至關重要,必須提出:第一,覺音和他的弟子們在解釋“九”時,總是從小部中找出事例,覺音自己的解釋中有八處提到小部經名。與此相反,除了一次提到相應部外,其它部都未提及。第二,“九分教”含義的發展可分爲叁個階段。第一階段,它意指“法”本身。在《蛇喻經》中,佛陀說:“比丘們!有些人研究佛法:契經、重頌、記說、孤起頌、自說、如是語、本生、希有法、有明……”。第二階段,它用來表示文章的體裁。那些與分支名稱同名的經文就是在這個階段編定的。第叁階段,它代表所有佛說——含有五部分的律藏、經藏四部、含有十五部經的小部和七部論組成的論藏。

  上座部之外的佛教部派使用十二分教而不用九分教,增加的叁個分支是因緣、譬喻、釋義。整個十二分教是:契經、重頌、記說、偈頌、自說、因緣、如是語、本生、方廣、希有法、譬喻、釋義。在巴利經典中根本未提到十二分教,但這並不意味著上座部的僧人們不知道十二分教。不管他們接受與否,十二分教對于小部經的影響卻是顯而易見的。

  在漢譯本法藏部律中含有法藏部〈小藏〉的七部經(小藏共有十二部經),這七部經就與十二分教的前七分有關。這進一部證明了我們的推論,小部是在九分教和十二分教的基礎上形成的。換句話說,小部一些經的形成是試圖編撰一些經文作爲各分支範例的産物。

  在這樣的背景下推想《自說經》、《如是語經》、《本生經》與九分教的第五、第六、第七分有關是合理的。這裏不必贅述叁部經的內容,就足可以說不應把現在所見的這叁部經的內容認作是完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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