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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日光疏(上)▪P138

  ..續本文上一頁切遍計障垢之故。比如初地菩薩心相續中,雖然還具有二地以上菩薩已淨的障垢,但仍未與佛經的教證相違。

  上述所許見道有巨大力量來對治障垢:以理觀察可知,其實,並非在獲得見道位的前一刹那才生起遍計執著,而是長久以來就積存在心相續中,如果說相續中在生起見道智慧之際,刹那能斷除此遍計執著的種子,因而許爲巨大力量,則可許無過,亦符合上述比喻之理。如果認爲見道的智慧,對遣除俱生種子,有巨大力量的話,則于見道位以上所應斷除的俱生法,亦應該同時能斷除,應有如是過失。若許俱生執著雖然長久積存于心相續中,但認爲有了見道智慧的巨大力量是能斷除的理由,是則可依上述相同的比喻反過來回辯說:燈光遣除黑暗一樣的道理,不合此義之喻,亦不能如是承認,否則難免過失之咎。

  如果說初地菩薩僅僅現見圓滿的法界空性,就能斷除俱生種子的話,那麼會有初地菩薩應成佛陀、見道位應成圓滿斷證功德之無學道等極大過失。可于兩方面來辨析了知,從二地至十地的九個修道位中之所斷法,雖然與見道位所斷法之本性等無差別(以見道時平等現見一切法的本性),但見道時卻無有少許修道位的智慧,怎麼能斷除俱生種子呢?前者即說諸法皆爲一味無別的法界本性,後者即說根本未修而能斷除俱生種子之故。

  假設又繼續疑問:雖許斷除相對于見道位本分應斷的俱生種子,但于斷除見道位本分應斷的俱生種子時,卻沒有承認過包括二地以上修道位之一切俱生種子皆需斷除,因此不會有見道時應成無學道的過失。

  對此答辯:比如叁地菩薩自從見道以後,通過修道中的修行而證得了相應本分的智慧,斷除相對本分的俱生種子,除此以外,無力斷除過于叁地本分之外余地的所斷法(俱生種子)。其主要根據,不但是現見了本性,而且亦具有了本地分內修道的智慧,故能斷除相對本地分內所應斷的俱生種子。在見道時,雖然諸法本淨的圓滿空性皆平等一如的見到了,但見道後若不具備修悟的智慧,亦有如是相同的根據。

  假設又繼續疑辯:根據不同有別。其差別是,見道地所遣除的俱生種子,相對于二至十地修道中所斷的俱生種子來說屬于粗分;相對于初地時所斷的俱生種子來說,二至十地修道中所斷的俱生種子屬于細分。因此于見道位時不必要遣除一切修道中的所斷法,只是遣除相對于見道分內的俱生種子之粗分而已。這亦是內道所有宗派共同承許的觀點(皆許粗、細種子不能同時斷除)。

  對此答曰:遍計與俱生本有粗細之別,若許見道時的所斷法既有遍計種子亦有俱生種子,則顯然與內道諸宗所許的觀點相違,此許不僅有如是相違的過失,且有超過四宗(有部、經部、唯識、中觀)觀點的過失。是故不能承認見道時斷俱生種子,否則上述的兩大過失仍然在所難免。

  假設又繼續疑問:如果說初地菩薩連少許俱生執著亦未能斷除,這樣豈不是等同于凡夫人嗎?由此初地菩薩依于業惱,應與凡夫人一樣無自在地轉生輪回。因爲已經承認未斷少許俱生種子之故,決定會有如此過失存在。如龍樹菩薩在《寶鬘論》中雲:“若時有蘊執,彼即有我執,有我執造業,由業複受生。”

  對此答辯:這亦不決定。以無著菩薩與聖解脫軍雲:“具大方便諸聖者,煩惱即成菩提緣。”如佛在《寶積經》中雲:“迦葉!譬如諸大城中所棄糞穢,若置甘蔗、蒲桃園田中則有利益,菩薩結使,亦複如是。”又雲:“迦葉!譬如咒術藥力,毒不害人。菩薩結毒,亦複如是。智慧力故,不墮惡道。”余經中亦雲:“如城士夫不淨糞,彼乃有益甘蔗田,如是菩薩煩惱糞,彼乃有益成佛法。”是故聖者菩薩以智慧攝持煩惱,根本不會顛倒無自在地轉生輪回。當知對此疑問,佛陀早已在《寶積經》中作過圓滿的回答,此毋庸置疑。

  另外全知麥彭仁波切于《釋量論大疏》中雲:比如,竈中火星濺于濕地上,再不會增長火力。又于《中觀莊嚴頌·文殊上師歡喜教言論》中雲:“比如,被截斷頭部的蛇身雖能顫動,但無力對人作害。”如是全知麥彭仁波切對此在這二論中亦已作過圓滿的回答。故初地至七地的菩薩心相續中,雖然尚有煩惱障的俱生種子,但無力成爲轉生輪回之因。因爲已經滅盡了粗大的業惑,且具足方便智慧,故根本不可能有無自在轉生輪回的過失。

  此處關鍵不能混淆的是,聲緣阿羅漢在獲得小乘見道時,亦未能斷除煩惱障的俱生種子,是不具備大方便智慧的緣故,如是有可能無自在地轉生輪回。然而大乘初地菩薩雖未斷除煩惱障的俱生種子,但已具備了大方便智慧,故不會無自在地轉生輪回。如孔雀雖食毒物,但羽毛會更加豔麗,如是之理于佛經論典中有特別明顯的敘述。

  那麼龍樹菩薩在《寶鬘論》中所許的觀點應當如何解釋呢?其實上述《寶鬘論》的密意,應該根據因與緣之聚合來诠釋。初地菩薩雖未遣除煩惱障的俱生種子,但已經泯滅了産生粗大煩惱之緣(沒有顛倒的非理作意),比如一粒種子放在木箱裏,若沒有遇到陽光水土,則終將無能産生芽果之理相同。

  對甯瑪派自宗觀點的所立,有了上述能立的理由,故無有任何妨害。

  叁者.辯駁:對方說:初地菩薩應需斷除俱生種子的部分,如本論中雲:“滅彼一切惡趣道。”在佛陀的經典與《阿毗達磨雜集論》等中皆如是說過,見道時已經滅盡了一切惡趣道之種子。以此爲據,見道時不僅遣除遍計種子,且于俱生種子亦應遣除。

  對此答曰:上述經論教證的密意並非如此理解,因爲斷除的功德在前面頌詞中已經述訖,此處是指滅盡的功德,如是直接從《入中論頌》及月稱論師的自釋中不難了知。那麼應該如何解說“滅彼一切惡趣道”這一問題呢?以見道時獲得了無漏的戒體,永無破損,滅盡了墮落惡趣之因,應該是從這方面講述了菩薩于見道時具足“滅彼惡趣道”之功德。

  假設又繼續疑辯:如果見道時根本不能斷除俱生我執等種子的話,那麼初地菩薩就無法將自身視如菜葉般而布施身肉,亦就無法修成出世、不共殊勝的布施波羅蜜多,如是則極不應理。

  對此答曰:雖如上述的教證、理證所抉擇于大乘見道時僅僅斷除了二障的一切遍計種子,但仍然能作極大布施,此本爲初地菩薩不共的殊勝功德。然于此處爲斷除疑惑而略作回答:初地菩薩對自身視如菜葉般而無執著地布施身肉,並不是從有否遣除了俱生我執等這一角度而言,否則會有大乘七地以下菩薩無法作極大布施的過失,因爲七地以下菩薩尚有俱生我執等種子故。另外,尚有小乘聲緣阿羅漢亦能修極大布施等有如是過失,因阿羅漢已斷俱生我執的種子故。是則大乘初地菩薩布施身肉,以正確理論應當如何诠釋呢?大阿阇黎月稱論師的《入中論自釋》及印、藏聖境《入中論》之諸多注釋中皆如是說:將自身視如菜葉般無執著,主要是從修行布施波羅蜜多之功德這一角度而言,即初地菩薩以大悲心引生了如是布施之心,並使習氣增上穩固,故爾布施波羅蜜多較其余波羅蜜多不共增勝,以此初地菩薩自然會將自身視如菜葉般,無執著地滿足衆生所求而布施身肉。雖然七地以下菩薩仍有俱生我執的種子,但布施自身體肉卻無絲毫困難。如寂天菩薩于《入菩薩行論》中雲:“佛陀先令行,惠施蔬菜等,習此微施已,漸能施已肉。一旦覺自身,卑微如菜蔬,爾時舍身肉,于彼有何難。”

  如是辯駁之理雖于《般若二萬五千頌》等經部與印度的《現證莊嚴論注釋》中仍有一些尚需講述的,但此處恐繁不述。

  子叁、所證功德

  此菩薩持勝歡喜。

  此初地菩薩,因生起很多出世不共之無漏功德,故生不共歡喜,由喜多故說彼菩薩爲持最勝歡喜。

  雖然普通凡夫人通過修法亦會生起歡喜,但並非最勝,亦不能保持永恒不失,唯有到達初地的菩薩方持最勝歡喜,因爲彼已現見一真法界的本面,預示了具足永不退轉果位之佛慧。出定後一刹那間可以面見百佛,具備百種神通,入百種叁摩地,度化百衆生,複于刹那間往詣百佛刹土,便可極快獲得佛果。《華嚴經》雲:“菩薩住歡喜地,成就多歡喜。念諸佛,故生歡喜,念諸佛法故生歡喜。念諸菩薩,故生歡喜。念諸菩薩行,故生歡喜。念諸清淨波羅蜜,故生歡喜。念諸菩薩地殊勝,故生歡喜。念菩薩不可壞,故生歡喜。念如來教化衆生,故生歡喜。念能令衆生得利益,故生歡喜。念入一切如來智方便,故生歡喜。”又于大乘了義經《般若二萬五千頌》等中雲:“見道菩薩欲得佛果,七天就可以成就。”因而以此所證之功德,內心最勝歡喜。

  如此勝喜功德約有四種:

  得出離心:菩薩在登地以前,雖然有修種種道行,但其所依不過是世間有漏之善心而已,出世間的無漏善心從未有過。現以超凡入聖之般若智力滅除了生死解脫的一切障礙,故生死大事已得解決,從此以後勿須沈溺輪回苦海,亦不枉受重苦逼迫,且于自利利他等無邊功德亦皆獲得,到達了所欲的目的地,故內心最勝歡喜。

  破人我相:世間凡夫之所以不能得到真正歡喜,其主要原因是有我相、人相等實有執著,由此難免恩怨交雜,煩惱相纏,各有種種觀念而苦多樂少。登地菩薩則以般若智慧打破了部分的人我妄執,了達我與他人本來平等,彼此之間的相處亦就自然歡喜和諧,沒有二取的分別念執,身心都很輕安自在,故內心最勝歡喜。如《華嚴經》雲:“身心微妙,喜樂輕安。”

  法喜充滿:此雖然是佛教中的常用術語,但真正獲得法喜充滿者,唯有登地以上的聖者。因彼聖者菩薩不但于聞思上獲得了殊勝法益,且于內心相續中已實際體悟到了法的甚深本義,輪涅所攝一切諸法的本性亦皆一味地品嘗到了,因而不但身心充滿了無爲的喜樂,並且令衆生亦聞而生信、見而生喜,乃爲真正的法喜充滿,故內心最勝歡喜。

  離諸怖畏:佛陀將世間人常遇難免之怖畏等苦略概爲五種。不活畏:“活”是生存之義,亦即需要很多條件來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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