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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中論日光疏(上)▪P16

  ..續本文上一頁功力尚未成熟。是故唯達七地時才具有勝難的特殊力,爾時起入滅定就任運自在了。本論第七品亦雲:“此遠行地于滅定,刹那刹那能起入。”因爲這時增上了不共的勝妙智慧。由此可見,果仁巴大師是僅憑文句作回诤妨難,未從意義上去深入細致地分析,故宗喀巴大師所許無過。

  次.宗喀巴大師在講述不共應成派時所提出的八種不共法(八大難題),其中講到二乘聲緣羅漢于證得真實聖位時與大乘見道相同,所證方面無有高低賢劣之別。因此宗喀巴大師說,阿羅漢圓滿通達法無我空性與大乘菩薩相同,所以大乘初地菩薩無法超勝聲緣阿羅漢,必須到達七地時才具有不共、刹那刹那起入滅定的智力而超勝聲緣。宗喀巴大師以此爲據來說明了阿羅漢與大乘菩薩相同,圓滿證悟法無我空性,達七地時此二之間才有差異所在。對此宗喀巴大師的上師仁達瓦智慧童子及衆弟子皆如是承認。

  二.薩迦派果仁巴大師在《入中論注釋》中說:雖于大乘的資糧道與加行道就能了知以及修持法界的總相,並于見道位時,也已真實現見圓滿法無我空性的自相。然于小乘的五道中,圓滿的法無我不論是真實修或相似修均從未有過。因此在大乘的資糧道、加行道、見道時,就應該超勝了小乘聲緣。

  “彼至遠行慧亦勝。”義即第七遠行地時,獲得徹底斷除執著行相、所知障之對治的智慧力,故亦能超勝聲緣阿羅漢,上述《十地經》的內容亦複如是。故果仁巴大師根本不承認格魯派所許的觀點。

  依據果仁巴大師的觀點分析,大乘的資糧道、加行道、見道時已應超勝了聲緣,何故又說尚須到達七地時才能超勝呢?果仁巴大師的根據是在八地時已經滅盡了有相執著的一切所知障之種子。並說此所知障不是煩惱障種子的習氣,而是叁輪與二取的有相執著所産生的所知障,其對治的因和緣,決定是七地時圓滿具足,亦即第七遠行地時圓滿具備了遣除一切有相執著(所知障)的對治力,故遠行地即是徹底遠離了一切行相的執著。安住此地時既沒有能度衆生的佛,亦沒有所要度化的衆生,在無生離戲的法界本體中,輪涅皆爲大平等性。

  叁.甯瑪派自宗全知麥彭仁波切在《中觀莊嚴頌·文殊上師歡喜教言論》中雲:“關于“慧亦勝”這一問題,雖然從刹那刹那起入滅定的觀點及其根據,是宗喀巴大師與其上師仁達瓦等所許。智者果仁巴大師等說:“某宗若以理論來破斥彼等此許觀點是極不應理的。”如是破斥後,果仁巴大師又說:有相執著的所知障永不複生之力在七地時才能獲得,僅從這一角度來講了七地時超勝聲緣阿羅漢的觀點。因此我認爲,如聖教《楞伽經》雲:“佛告大慧!六地起菩薩摩诃薩及聲聞緣覺入滅正受,第七地菩薩摩诃薩念念正受離一切性,自性相正受,非聲聞緣覺,諸聲聞緣覺墮有行攝(功用)所攝相,滅正受,是故七地非念正受。”如是以佛陀宣說了自己的密意,見後斷除疑惑。”此亦宣說了聲緣阿羅漢總的入滅定以及菩薩從六地增勝般若度的基礎上入滅定的內容。

  總而言之,甯瑪派自宗認爲在解釋本論中“彼至遠行慧亦勝”一句時,勿須依靠其它論部,此句乃爲《十地經》所說,故唯依經部《楞伽經》就能了達《十地經》所說的內容並能斷諸疑惑、生起定解。佛于經中雲:七地菩薩才勝二乘阿羅漢之義,其根據主要是聲緣阿羅漢與六地以下菩薩雖然皆有滅定的起入,但于起入之時皆依有相等很大的功用力方可,菩薩唯有到達六地增勝般若度的基礎上獲得七地時才能任運起入甚深滅定,故勿須依靠有相功力而刹那刹那自在地起入。因爲佛陀于《楞伽經》中雲:“諸聲聞緣覺,墮有行攝所攝相之故。”此爲七地菩薩超勝聲緣阿羅漢的主要根據。

  在全知麥彭仁波切的《遣除單秋疑惑論》中,單秋說:格魯派的講法很應理,佛經的密意也應該如此,因爲月稱論師在《入中論自釋》引用《十地經》的內容明顯地宣說了阿羅漢通達一切所知法的空性,否則會有相違七教叁理的過失。如是依據教證、理證抉擇阿羅漢證悟了法無我空性,倘若不證悟空性,則不能入滅定,不僅大乘,且于小乘亦複如是。再說若許阿羅漢未圓證法無我空性,那麼大乘一地時就應該以智慧力超勝小乘了,何必尚須待到七地呢?全知麥彭仁波切回诤道:如果說月稱論師引用《十地經》的教證,僅爲證明二乘聖者與大乘初地菩薩的所證無有任何差別的話,那麼在七地時所說“慧亦勝”之句義,從間接上好像承認在七地時,除了二無我的所證法以外,尚有另外的一個所證法存在,那麼多余的所證法到底又是什麼?如是觀察了知這應該是入滅定的差別。月稱論師亦如是說:凡是入滅定者,必須要現見無我的空性,若未見空性,就無法入滅定。若不了知粗大的五蘊爲空性,則就不能現見人無我,所以講了聲緣必定已證悟應該要證悟的一切法無我,即是法無我空性的一部分。比如說經堂裏該來的人全都到了,然並不意味著全世界的人都到了。故爾應該是在通達本空離戲的法界中勿須功用力而任運起入滅定,單從這一反體而說了七地才超勝阿羅漢。

  雖然大乘、小乘皆有滅定的名相,但意義卻有天壤之別。因爲大乘入的是離四邊八戲的法界之不共滅定,而小乘入的是僅離有邊與滅盡受蘊、想蘊的單空之共同滅定。單從這二種滅定來說,就有廣狹深淺之別。入小乘滅定者,必須是不來果以上的聖者,且于入定之前尚須具備我要入定的作意、專注、執著等功用力,之後才能入滅定,故非爲任運自入。大乘一至六地菩薩雖然入的是離四邊八戲的法界滅定, 但首先亦需具有如阿羅漢入定前的功用力才能入滅定。到達七地時彼諸加行功用皆已自然滅盡,故于滅定亦就自然任運地刹那刹那起入。

  爲什麼月稱論師在“彼至遠行慧亦勝”一句的注釋中講述阿羅漢需要通達法無我空性的一部分呢?因爲頌文中雖然並不是直接講述二乘是否通達法無我的差別,但是這裏關系到起入滅定的這一問題。依據《十地經》的教證應該了知,阿羅漢已證悟部分的法無我空性,大乘菩薩是圓滿通達了法無我空性。只有在通達無我空性的智慧後,才能入相應自道的滅定,未達真實空性的異生凡夫,則不能入此滅定。是故若許阿羅漢根本未證法無我空性,則如上所說會有相違七教叁理的過失。然而阿羅漢已經證悟了應證的部分法無我空性,故不會有上述過失。請詳見于《定解寶燈論·新月釋》。

  壬叁(一地增勝功德)分叁:一、此地增勝施度;二、贊布施;叁、布施之分類。

  癸壹、此地增勝施度

  爾時施性增最勝,爲彼菩提第一因,

  雖施身肉仍殷重,此因能比不現見。

  獲得極喜地的菩薩,爾時之施性增上最爲殊勝,並且側重主修的亦即布施波羅蜜多,此乃勝妙菩提果之第一因。故于行持菩薩道的過程中,即便是布施自己的身肉仍爲殷重,以強烈的悲願所攝,時時恒順衆生,滿足衆生所求。雖然凡夫肉眼不能現量見知誰爲真實菩薩,但以其殷重廣行布施之情形運用教量、比量就能如實地推知誰爲真實聖者菩薩。

  見道菩薩雖于後得位全面修持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般若、方便、願、力、智十度法要,但觀待初地菩薩來說,其中最爲增勝的出世波羅蜜多唯有布施度。《入中論自釋》雲:“見道菩薩雖于十度皆修,每地皆有各自不同的增上度,但一地時最爲增上勝妙的,乃布施波羅蜜多。”此布施波羅蜜多圓滿後,才能相續的增勝第二持戒波羅蜜多,故十度波羅蜜多都是層層遞進,而相續增勝的。菩薩若欲成就佛果,則必須圓滿十因,亦即十波羅蜜多。其中布施波羅蜜多,乃爲十度中成就勝妙菩提果的第一因。

  一般布施的定義:即內相續中以悲願所引生的一種善心,布施外物即此善心所引發的一種外在行爲。宗喀巴大師在《菩提道次第廣論》中引用“《菩薩地論》雲:“雲何施自性,謂諸菩薩不顧自身一切資具,所有無貪俱生之思,及此所發能舍施物身語二業。”謂善舍思,及此發起身語諸業。”《攝波羅蜜多論》(《般若攝頌》)雲:“布施根本菩提心,勿棄如此能施欲,世間具此能施欲,佛說此爲施中尊。”

  圓滿布施波羅蜜多之量:如《菩提道次第廣論》雲:“圓滿布施波羅蜜多,不待于他舍所施物,捐除衆生所有貧窮。若不爾者,現有衆多貧乏衆生,過去諸佛所行布施,當非究竟,是故身語非爲主要,唯心最爲主要。如《入菩薩行論》雲:“若除衆生貧,是施到彼岸,現有貧衆生,昔佛如何度。心樂與衆生,身財及果德,依此施度圓,故施唯依心。””

  其分類約有叁種:即財施、法施、無畏施。財布施:包括一切內身外物毫無吝啬地布施衆生。法布施:爲使衆生辨析取舍,明了因果法要,以及深入了義法的修持,而敷演聖教正法。無畏布施:對淩迫逼惱、苦無救護的衆生,給予救護與安慰等。

  爾時登地菩薩以大悲菩提心與通達諸法無我的空性智慧,已經斷除對布施作障礙的一切執著,故于後得位數數修行外財布施,以致布施自己身軀血肉均毫無吝啬,並無苦受、猶爲滿足他人的所求而精勤殷重行施。總而言之,初地菩薩將自己內在的身肉、手足、頭目、腦髓,以及外在的資具受用等毫無吝啬並無任何條件地廣行布施,慈悲殷重地滿足衆生所求,以至于奉獻生命亦在所不惜。如經雲:“初地中隨施內身外物,不起少分違逆施度之悭貪。”以此因由,雖無神通之凡夫亦能無誤地比量推知,這樣修行布施者乃爲一地菩薩。如見有煙,以此比量推理,則知必定有火。

  我等大師釋迦牟尼佛在因地間行菩薩道時,以大悲心爲滿足衆生的需要,將自己的頭目手足、妻子兒女等曾作過無數次的大布施。昔日佛陀在因地間行菩薩道時,曾爲智美更登王子,他俱生就有無量的大慈大悲心,經常樂善廣行布施。一次,王子准備將宮中的所有財寶全部布施給窮苦臣民,僅留下父王的如意寶。當時有一位白發老翁專程前來向王子乞求如意寶,卻被王子拒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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