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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觀四百論廣釋——句義明鏡論▪P76

  ..續本文上一頁他緣住滅。

  如緣成芽等,緣成種等生,

  故無常諸法,皆無常所起。

  以法從緣生,故體而無斷;

  以法從緣滅,故體亦非常。

  第十一品 破時品

  瓶等在未來,即非有過現,

  未來過現有,便是未來無。

  未來若已謝,而有未來體,

  此則恒未來,雲何成過去。

  法若在未來,現有未來相,

  應即爲現在,如何名未來。

  未來過去有,現有複何無,

  若一切時有,何緣彼無常。

  過去若過去,如何成過去,

  過去不過去,如何成過去。

  未來若有生,如何非現在;

  未來若無生,如何非常住。

  若未來無生,壞故非常者,

  過去既無壞,如何謂爲常。

  過去與現在,皆不成無常,

  除斯二趣外,第叁亦非有。

  若後生諸行,先已有定性,

  說有定性人,應非是邪執。

  若法因緣生,即非先有體,

  先有而生者,生已複應生。

  若見未來有,何不見無法,

  既現有未來,應不說爲遠。

  未來法若有,修戒等唐捐;

  若少有所爲,果則非先有。

  諸行既無常,果則非恒有;

  若有初有後,世共許非常。

  應非勤解脫,解脫無未來,

  是則無貪者,應亦起貪惑。

  若執果先有,造宮舍嚴具,

  柱等則唐捐,果先無亦爾。

  諸法有轉變,意亦不能緣,

  雖爾無智人,妄計有現在。

  無常何有住,住無有何體,

  初若有住者,後應無變衰。

  譬如無一識,能了于二義;

  如是無一義,二識所能知。

  時若有余住,住則不成識;

  無住住無故,後滅亦非有。

  法與無常異,法則非無常;

  法與無常一,法應非有住。

  無常初即劣,住力定應強;

  此二複何緣,後見成顛倒。

  若遍諸法體,無常力非劣,

  應都無有住,或一切皆常。

  無常若恒有,住相應常無;

  或彼法先常,後乃非常住。

  若法無常俱,而定有住者,

  無常相應妄,或住相應虛。

  已見法不現,非後能生心,

  故唯虛妄念,緣虛妄境生。

  第十二品 破見品

  質直慧求義,說爲聞法器,

  不變說者德,亦非于聞者。

  說有及有因,淨與淨方便,

  世間自不了,過豈在牟尼。

  舍諸有涅槃,邪宗所共許,

  真空破一切,如何彼不欣。

  不知舍方便,無由能棄舍,

  是故牟尼說,余定無涅槃。

  若于佛所說,深事以生疑,

  可依無相空,而生決定信。

  觀現尚有妄,知後定爲虛,

  諸依彼法行,被诳終無已。

  智者自涅槃,是能作難作,

  愚夫逢善導,而無隨趣心。

  不知無怖畏,遍知亦複然,

  定由少分知,而生于怖畏。

  生死順流法,愚夫常習行,

  未曾修逆流,是故生怖畏。

  諸有愚癡人,障他真實見,

  無由生善趣,如何證涅槃。

  甯毀犯屍羅,不損壞正見,

  屍羅生善趣,正見得涅槃。

  愚甯起我執,非說無我理,

  一者向惡趣,勝者趣涅槃。

  空無我妙理,諸佛真境界,

  能壞衆惡見,涅槃不二門。

  愚聞空法名,皆生大怖畏,

  豈見大力者,怯弱不生畏。

  諸佛雖無心,說摧他論法,

  而他論自壞,如野火焚薪。

  諸有悟正法,定不樂邪宗,

  故我見此法,如同能滅門。

  若知佛所說,真空無我理,

  有亦無所欣,無亦無所怖。

  見諸外道衆,爲多無義因;

  樂正法有情,誰不深悲愍。

  婆羅門離系,如來叁所宗,

  耳眼意能知,故佛法深細。

  婆羅門所宗,多令行诳詐;

  離系外道法,多分順愚癡。

  恭敬婆羅門,爲誦諸明故;

  愍念離系者,由自苦其身。

  如苦業所感,不成爲正法,

  如是生非法,是世異熟故。

  如來所說法,略言唯二種,

  不害生人天,觀空證涅槃。

  世人耽自宗,如愛本生地,

  于能滅彼因,汝何能生欣。

  有智求勝德,亦愛他真理,

  日輪于地上,有目皆共睹。

  

  第十叁品 破根境品

  若見瓶色時,非能見一切,

  見真者誰說,瓶爲可現見。

  諸有勝慧人,隨前所說義,

  于香味及觸,一切類應遮。

  若由見色故,便言見一切,

  由不見余故,色應名不見。

  即唯于瓶色,亦非現見性,

  以彼有彼分,此分中分故。

  極微分有無,應審谛思察,

  引不成爲證,義終不可成。

  一切成分色,複成爲有分,

  故言說文字,此中亦非有。

  離顯色有形,雲何取形色,

  即顯取顯色,何故不由身。

  如離于色外,不見于色因,

  若如是二體,何故眼不取。

  見地名爲堅,是身根所取,

  以是唯觸中,乃可說名地。

  由所見生故,此瓶無少德,

  故如所見生,其有性非有。

  眼等皆大造,何眼見非余,

  故業果難思,牟尼真實說。

  智緣未有故,智非在見先,

  居後智唐捐,同時見無用。

  眼若行至境,色遠見應遲,

  何不亦分明,照極遠近色。

  若見色眼行,其行則無德,

  或名所欲見,言定則成妄。

  若不往而觀,應見一切色,

  眼既無行動,無遠亦無障。

  一切法本性,先應自能見,

  何故此眼根,不見于眼性。

  眼中無有識,識中亦無見,

  色中二俱無,彼何能見色。

  若聲說而行,何不成說者,

  若不說而行,何緣生彼解。

  若至耳取聲,聲初由何取,

  聲非單獨至,如何能單取。

  聲乃至未聞,應非是聲性;

  無聲後成聲,此定不應理。

  心若離諸根,去亦應無用,

  設如是命者,應常無有心。

  令心妄取塵,依先見如焰,

  妄立諸法義,是想蘊應知。

  眼色等爲緣,如幻生諸識,

  若執爲實有,幻喻不應成。

  世間諸所有,無不皆難測,

  根境理同然,智者何驚異。

  諸法如火輪,變化夢幻事;

  水月彗星響,陽焰及浮雲。

  第十四品 破邊執品

  若有任何法,都不依他成,

  可說爲實有,然彼皆非有。

  非一色即瓶,非異瓶具色,

  非依瓶有色,非有瓶依色。

  若見二相異,謂離瓶有同,

  非爾是則同,何不異于瓶。

  若一不名瓶,瓶應不名一,

  此具非相等,由此亦非一。

  若色遍于實,色實得大名,

  敵論若非他,應申自宗義。

  非由于能相,能成其所相,

  此中異數等,實性亦非有。

  離別相無瓶,故瓶體非一,

  一一非瓶故,瓶體亦非多。

  非無有觸體,與有觸體合,

  故色等諸法,不可合爲瓶。

  色是瓶一分,故色體非瓶,

  有分既爲無,一分如何有。

  一切色等性,色等相無差,

  唯一類是瓶,余非有何理。

  若色異味等,不異于瓶等,

  無彼等自無,如何不異色。

  瓶等既無因,體應不成果,

  故若異色等,瓶等定爲無。

  若瓶由因生,因複從他成,

  自體尚不成,如何能生他。

  色等和合時,終不成香等,

  故和合一體,應如瓶等無。

  如離于色等,瓶體實爲無,

  色體亦應然,離風等非有。

  暖即是火性,非暖如何燒,

  故薪體爲無,離此火非有。

  余暖雜成故,如何不成火,

  若余不成暖,不可說彼有。

  若火微無薪,應離薪有火,

  火微有薪者,則無一極微。

  審觀諸法時,無一體實有,

  無體既非有,多體亦應無。

  若法更無余,汝謂爲一體,

  諸法皆叁性,故一體爲無。

  有非有俱非,一非一雙泯,

  隨次應配屬,智者達非真。

  于相續假法,惡見謂真常,

  積集假法中,邪執言實有。

  若有從緣成,彼即無自在:

  此皆無自在,是故我非有。

  諸法若無果,皆無有和合,

  爲果而和合,聖見彼無合。

  識爲諸有種,境是識所行,

  見境無我時,諸有種皆滅。

  第十五品 破有爲相品

  最後無而生,既無何能生;

  有則本來生,故有豈能生。

  果若能違因,先無不應理,

  果立因無用,先有亦不成。

  此時非有生,彼時亦無生,

  此彼時無生,何時當有生。

  如生于自性,生義既爲無,

  于他性亦然,生義何成有。

  初中後叁位,生前定不成,

  二二既爲無,一一如何有。

  非離于他性,唯從自性生,

  故從自他俱,其生定非有。

  前後及同時,二俱不可說,

  是故生與瓶,同時生非有。

  若前生故者,前生不成舊,

  若謂後生者,後生亦不成。

  如現在諸法,不從現世起,

  非從未來生,亦非從過去。

  生既無所來,滅亦無所往,

  如是則叁有,如何非如幻。

  生住滅叁相,同時有不成,

  前後亦爲無,如何當有生。

  若生等諸相,複有一切相,

  故滅應如生,住亦應如滅。

  所相異能相,何爲體非常,

  或者彼四法,皆無有自體。

  有不生有法,有不生無法,

  無不生有法,無不生無法。

  有不成有法,有不成無法,

  無不成有法,無不成無法。

  生時謂半生,故生時不生,

  或則應一切,皆我爲生時。

  作爲生時體,則不成生時,

  不作生時體,亦不成生時。

  若二時中間,無無中間者,

  則無有生時,彼有中間故。

  由于生時滅,乃有生時生,

  是故應可見,有余生時體。

  若至已生位,理必無生時,

  已生有生時,雲何從彼起。

  未至已生位,若立爲生時,

  何不謂無瓶,未生無別故。

  生時體未圓,異于未生位,

  是亦異已生,故應未生生。

  若說言生時,先無後乃有,

  此亦未生生,未生何能生。

  體圓說名有,未作說爲無,

  若尚無生時,說何爲生時。

  若時離其因,無別所成果。

  爾時生與滅,理皆不可成。

  第十六品 教誡弟子品

  由少因緣故,疑空謂不空,

  依前諸品中,理教應重遣。

  能所說若有,空理則爲無,

  諸法假緣成,故叁事非有。

  若唯說空過,不空義即成,

  不空過已明,空義應先立。

  諸欲壞他宗,必應成己義,

  何樂談他失,而無立己宗。

  若觀察即無,彼不成爲宗,

  則一性等叁,亦皆非宗義。

  許瓶爲現見,空因非有能,

  余宗所說因,此無余容有。

  既無有不空,空複從何起,

  如無所治品,能治雲何成。

  若許有宗者,無宗即成宗,

  無宗若非有,有宗應不成。

  若諸法皆空,如何火名暖,

  暖火亦非有,如前已俱遣。

  若謂法實有,遮彼說爲空,

  應四論皆真,見何過而舍。

  乃至極微體,都無如何生,

  佛亦未許無,故彼不應理。

  若真離有無,何緣言俗有,

  汝本宗亦爾,致難複何爲。

  諸法無體性,不應有差別,

  諸物上共見,彼即無差別。

  無故于他宗,不能答難者,

  他因破自宗,何故不自立。

  說破因易得,是世俗虛言,

  汝何緣不能,遮破真空義。

  有名诠法有,謂法實非無,

  無名表法無,法實應非有。

  由名解法有,遂謂法非無,

  因名知法無,應信法非有。

  若由世間說,皆世間有者,

  諸法有自性,何成世間有。

  謗諸法爲無,可墮于無見,

  唯蠲諸妄執,如何說墮無。

  由無有性故,無性亦非有,

  有性既非有,無性依何立。

  有因證法空,法空應不立,

  宗因無異故,因體實爲無。

  謂空喻別有,例諸法非空,

  唯有喻應成,內我同烏黑。

  若法本性有,見空有何德,

  虛妄分別縛,證空見能除。

  說一有一無,非真亦非俗,

  是故不能說,此有彼非有。

  有非有俱非,諸宗皆寂滅,

  于中欲興難,畢竟不能申。

  

《中觀四百論廣釋——句義明鏡論》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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