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智慧與知見,無明與妄念就會消失。內心的貪、嗔、癡越少,不善與邪惡的身、語、意的業行就越少。因爲一切的惡行與厄運都根源于貪、嗔、癡,其中癡或說無明是世上萬惡與諸苦之主要的根本的起因。假如去除了無明,則去除了貪、嗔,則不再有輪回和痛苦。
然而,在聖義谛的觀點上,這一目標只有證得阿羅漢果才能實現。只有那些時時並永遠地擺脫了貪、嗔、癡叁種業因,通過深入內觀(vippassana)照見整個生命過程的無常、苦、無我,乃至超然遠離各種存在形式的阿羅漢才能達至這一目標。貪、嗔、癡一旦完全地、永遠地止息,對于生命的欲望,對于生有的不停不舍的貪執就會止息,因而也就不再有輪回,也就實現了覺者佛陀已經展示給我們的目標,即輪回與苦的止息。所以,阿羅漢不再繼續造業,不再造作引至重生的善、惡業。雖然阿羅漢們毫無疑問地精進,他的所說所作所想通常也稱爲「善行」,可沒有一絲一毫的執愛、功利和自我獲利的印記。
什麼叫作人的素質呢?事實上,就是出生前和當前願行或說業所産生的潛意識發展趨勢。這些趨向可以在此生成爲身、語、意的善惡業行的誘因。如果植根于無明的對于生的渴欲完全止息了,那就不會有再生。就如同一棵樹根完全被毀壞的椰樹一定會死去一樣,一旦于生執著的貪、嗔、無明叁惡根永遠去除了,則不再進入新的生有。我們不應忘記的是,所有這些說明個體的表達方式,如「我」、「他」、「聖人」等等只不過是對無我的生命過程的假名。
與此相關,還應說明,按照佛教教義,人臨死時的死想業處(marana-sanna-kamma)將決定隨之而來的再生的性質。所以,在佛教國家中,有記誦將死之人所作善行的習俗,以使他記住所作好事,並在心中升起快樂、純淨與安詳,以助順利再生。還有的作法是親屬們把要供奉給僧團的布施品,如袈裟、供品等一一給他過目,告訴他:「這是我們爲你將來的福慧供奉給僧團的。」或者是讓他聆聽誦經說法,通常是唱誦《念處經》。
在《清淨道論》第十七章中說:有一條規律,若是惡人,在將死之時,他先前所做的一切壞事都將重現在他的記憶中,或者是與這些壞事有關的場面或對象,如鮮血、帶血的短劍等將出現在他的眼前,這叫作「業相」(kamma-nimitta);或者他將看到即至的惡趣的象征,如駭人的大火等,這叫作「趣相」(gati-nimitta)。也有另一類將死之人,可再現與感官欲望相關的色情形象等。
對于一個好人來說,臨終前出現在他眼前的是他先前所作的高尚行爲或他所經曆的場面與對象,這是他的「業相」;或者他將看到他即至的趣向,如天宮等,這是他的「趣相」。
在中文大乘經典《轉有經》(由阿亞塞瓦米·撒思特裏編輯)中,也有類似的說法:「當生命結束,心智意識即將消失之時,此前所作,皆現眼前,就如同夢中所見美人,醒來還記得她的形像一樣。所以,大王!在舊意識消失時,新意識産生,或生于人,或生于神,或生于畜生,或生于餓鬼,或生于地獄。隨著新意識的生起,一個屬于新的意識的序列(citta-santati)將承受它該承受的業果。大王,沒有任何東西從這一世界傳輸到未來的世界,只是行爲的果報可以在再生獲得。大王應知,前一個意識的消失,就叫作死亡,後一個意識的生起,就叫作出生。當前一個意識消失時,沒有什麼去處是它的所往,當新意識生起時,沒有什麼地方是它所自。」
在巴利語系經典中,根據果報出現的時間,把業或願行分爲叁類,即:1、現法受業(ditthadhamma-vedaniya-kamma),2、次生受業(upapajja-vedaniya-kamma),3、後世受業(aparapariya-vedaniya-kamma)。
對于這一論題的解釋十分專業,實非這篇簡介式文章所能概括,只能簡單概括其含義爲:每一個個體的感知或認知過程實際上是由一系列連續的在認知過程中起著不同作用的思想瞬間構成的,這些心念作意得以産生其間的各個瞬間,是一些逐步推進的思想過程,或說速行思(javana-citta),一個又一個快速相續閃現。其中第一個認知瞬間感召現法業果,最後一個瞬間感召次生業果,這兩者之間的那些瞬間將感召後世的業果。這兩種業力(現法受業和次生受業)或現報,或來世報。若是現法受業和次生受業的業報沒有實現,則成爲既有業(ahosi-kamma)。能夠感召後世業果的業力,無論何時何處,一有適當機遇,必定産生果報。只要生命的進程滾滾向前,業力就將永遠伴隨,不會憑空消失。
在《清淨道論》中,業力按其作用的方式分爲四類,即:令生業、支持業、妨害業、破損業。它們分別爲善與不善業、好與壞業。
令生業,或說引生業(janaka-kamma)是在死亡之時起著決斷作用,在現時存在中起著製約作用的業力。它從出生的那一刻直至整個生命進程中,不斷地作用,産生出物質的精神的現象,諸如眼、耳、鼻、舌、身五根識,以及與此相關聯的受、想、行等。
支持業(upatthambhaka-kamma)按照其性質,在生命過程中支持變現順或逆的現象,並幫助這些現象的延續。
妨害業(upapilaka-kamma),按其性質,妨害由令生業所招感的順或逆的現象的産生,並阻礙其延續。
破損業(upaghataka-kamma),破壞較弱的業力,只允許與它自己相應的順或逆的業果産生。
在中部經的傳注中,把令生業比作農夫撒種,支持業比作灌溉、施肥、田間管理,把妨害業比作幹旱導致減産,把破損業比作失火破壞了整個收成。
另一種闡釋說:提婆達多由于其好的令生業而生于王族;由于好的支持業而成爲比丘,並證得較高神通;他殺害佛陀的企圖就是他的妨害業;他導致僧團的分裂則是破損業,因此,他再生于痛苦的世界(地獄)。
在佛經傳注作品中還有大量關于業說的多種分類的詳盡解釋,不能盡收于這篇簡短的文章中。此篇的主要目的在于強調佛教的輪回說和任何靈魂與個體的轉世說毫無幹系,在聖義谛的層次上,除了精神與物質存在的不斷變化的過程之外,根本就沒有這樣的「個體」或「我」。並進一步說明,業的造作和輪回的過程只有在衆有情潛意識生命流的假說的基礎上才能被理解。
《業與輪回》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