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譯經文相應部35相應123經/會被執取的法經(處相應/處篇/修多羅)(莊春江譯)
「比丘們!我將教導會被執取的法與執取,你們要聽!
而,比丘們!哪些是會被執取的法,哪個是執取呢?比丘們!有能被眼識知,令人滿意的、可愛的、合意的、可愛樣子的、伴隨著欲、貪染的色,比丘們!這些被稱爲會被執取的法,凡在那裏有欲、貪者,在那裏則有執取;……(中略)有能被舌識知……的味道……(中略)有能被意識知,令人滿意的、可愛的、合意的、可愛樣子的、伴隨著欲、貪染的法,比丘們!這些被稱爲會被執取的法,凡在那裏有欲、貪者,在那裏則有執取。」
世間與欲的種類品第十二,其攝頌:
「魔網二說,世間、欲的種類,
帝釋,五髻,舍利弗與羅侯羅,
結縛、執取,此被稱爲品。」
漢巴經文比對(莊春江作):
「谛聽!」,南傳作「你們要聽!」(suṇātha),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聽!」(listen)。
「所取法(SA.240)」,南傳作「會被執取的法」(upādāniyo dhammo),菩提比丘長老英譯爲「能被執著之事」(the things that can be cling to)。按:這裏的「法」(dhamma),不是指「正法」,而是指「事情;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