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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遺教經》大旨

  《佛遺教經》大旨

  月悟

  《佛遺教經》文字簡潔,但內容豐富,意趣無窮;自從姚秦叁藏法師鸠摩羅什(公元344年--413年)漢譯此經之後,曆代公認爲學佛入門必讀之佛經。诠解此經、爲世推崇者,有古印度天親菩薩《佛遺教經論》(宋智圓疏、宋淨源節要、明祩宏補注),明末蕅益大師依此論重解《佛遺教經解》等。筆者剛出家時,便拜讀斯經;世尊遺教,字字血淚,所恨慧淺障重,發願深究佛典,聊以語言文字而作法布施,俾見聞者都隨喜,皆共成佛道。

  世尊說法四十九年,應度衆生皆已度盡,遂于娑羅雙樹間,將入涅槃,爲諸弟子,亦爲後世諸佛弟子作最後開示。其實,世尊已證究竟圓滿智覺,法身遍一切處,無所從來,亦無所去,然基于“衆生聞是唱滅,便于叁佛生難遭想,起恭敬心,是故如來(世尊)以方便下明唱滅有益” (智者大師《法華文句》)。佛弟子聞世尊將入滅,無不悲恸不已;“人能弘道,非道弘人”,僧團失去領袖,佛滅度後以誰爲師

  于是,世尊于是日中夜(暗喻中道)開示道:“汝等比丘,于我滅後,當尊重珍敬婆羅提木叉(戒律),如暗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等大師,若我住世無異此也。”以戒爲師,依教奉行,則佛法必能久住不滅。

  以天臺宗化法四教(藏、通、別、圓)判攝,《佛遺教經》屬通教經典,通教者,通前藏教(聲聞乘),通後別(菩薩乘)、圓教(佛乘);即《佛遺教經》爲大、小乘人共奉之聖典,旁化二乘,正化菩薩,何況“一切法皆是摩诃衍(指大乘),以不可得故,不可得故即實相也。” (《法華玄義》)若發菩提心,“自利利他,法皆具足”,則修一切法皆是佛法,皆能成佛,又何必執著于大法、小法

  世尊自覺覺他,覺行圓滿,“若我久住,更無所益;應可度者,若天上人間,皆悉已度;其未度者,皆亦已作得度因緣。自今以後,我諸弟子展轉行之,則是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也。”(見《佛遺教經》)。凡與佛有緣的衆生,應得度的,世尊皆已度盡;尚未得度的,世尊留下的聖教,已爲他們作了得度因緣,盡未來際,面見彌勒佛出世,于龍華叁會上得度。 “如來法身常在而不滅”,盡虛空遍法界,無處不在,“若入實者,應化亦常。靈山一會,俨然未散,非欺我也。”(蒲益《佛遺教經解》)

  摘自《洛陽佛教》200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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