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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提道次第綱要(下冊) 第二十叁講 忍辱度、精進度、靜慮度及般若度

  第二十叁講 忍辱度、精進度、靜慮度及般若度

   我們已經得到非常難以得到的暇滿人身寶,又遇到非常難以值遇的大乘圓滿正法,同時蒙受傳授大乘教法的大乘善知識所攝受,換句話說,當下是個修學佛法順緣無不圓滿的時候,在你有能力的時候,應該勵力的去取受佛法心要,否則死無定期,死期一到就無法自主了。

   臨終之際能夠真實利益我們的只有佛法,其他的一切都不能給我們究竟的幫助。所取的心要、所修的佛法,不應只是限于爲自己個人來世能得到人天果位,乃至于是爲自己個人求得解脫果位,這樣是不夠的,應該安立在愛他勝自的菩提,也就是基于自他相換法,爲利益一切衆生的義利,我一定要圓滿佛道,以這樣的心來做爲你修學的動機和心要。

   諸佛正法心要的修學,有叁種。當下我們講到上士道次的修心法。也就是說,依著諸佛的教授,好好的修學菩提心,在發起菩提心之後再來圓滿整個的菩薩行。菩薩行主要是指六度,我們昨天很簡要的提到布施度與持戒度,今天講到忍辱度。

   當你遇到自身痛苦、他作損害,及修學佛法時的任何苦,心中能夠不起任何一絲絲的嗔恚意樂,這就是忍辱的量,也是忍辱的體性。(286頁第2行)“圓滿忍辱波羅蜜多者,唯由自心滅除忿等修習圓滿。”能夠讓你真實趣入忍辱度的修學方法是什麼?主要是至心思惟忍辱的功德與不忍辱的過患。罪障最深的莫過于嗔恚,唯有忍能摧毀嗔恚;難行莫過于忍,但是忍辱的功德無邊。

   修忍辱有哪些類別?有叁種,就是耐怨害忍、安受苦忍以及谛察法忍。當我們遭到怨害時,我們會很難忍受,爲了能夠忍耐怨害,我們必須串習修忍辱。當怨害傷害到我們的時候,我們應該不起嗔恚,要忍辱,同時還要遮止當怨害者很衰弱、很痛苦時,那種興災樂禍的心理;當他很圓滿時,我們也要遮止自己很嫉妒的那種心理。主要的是,不論是障礙或者怨敵來損害我們的時候,我們要有能夠不起嗔,又可以安忍的心態。因爲嗔恚是沒道理的,嗔恚是一個錯誤的反應。

   當我們遭受到怨敵的傷害時,我們要想:“對方之所以會傷害我們,是因爲他沒有自由,他是爲煩惱所推動罷了!”如果你真實嗔恚他,想還報他,應該是還報給嗔恚他的煩惱。(291頁第4行)“以他亦隨煩惱自在,如煩惱奴而隨轉故。若他自己全無自在,爲余所使作損害者,極不應嗔。譬如有人,爲魔所使隨魔自在,于來解救饒益自者,反作損害行捶打等。彼必念雲,此爲魔使,自無主宰故如是行,不少嗔此”,也就是說,當一個人被魔所困擾,而做出不合理的事情時,我們不會說他很無理,因爲他只不過是爲魔所困擾罷了,我們不會嗔恚他的。就像這個比喻一樣,比如火燃燒的時候有熱性,會燙,所以當我們把手伸到火中的時候,你知道火本身很燙,你就不會怪火燙你吧!怨敵因嗔恚而傷害我們的時候,主要傷害我們的是煩惱嗔恚,不是怨敵本身,而煩惱和嗔恚是有會傷害衆生的體性。

   “損他之過不出二事,謂是否有情之自性,若是自性嗔不應理。”(292頁第2段) 如果他是自性如此,就不應該嗔,“如不應嗔火燒熱性”,就是這個意思。“若是客現(偶然出現)亦不應嗔,如虛空中有煙等現,不以煙過而嗔虛空。”這客現是說忽而有的意思,煩惱是忽然而有的,所以不應該嗔。像什麼呢?像虛空中突然有煙,或虛空中突然降雨、突然降冰雹,這本來就是忽而有的,你會因此而嗔恚虛空嗎?就像這個比喻一樣,煩惱是客現的,你不應該去嗔恚起煩惱的人。

   “第叁觀其直間由何作損皆不應嗔者。若嗔直接發生損害能作害者,應如嗔恚補特伽羅嗔刀杖等。若嗔間接令生損害能作害者,如刀杖等爲人所使,其人複爲嗔恚所使而作損害,應憎其嗔。”(第3段) 意思是說,直接損害你的是刀杖,不應該嗔恚那個人,應該嗔恚刀杖。可是又說,不應該嗔恚刀杖,因爲刀杖是手拿的,所以應該嗔恚這雙手。可是也不應該嗔手,因爲手是人具有的,所以應該嗔人。但是人是被煩惱所指使,所以如果真的要對損害起嗔恚,應該嗔恚煩惱才對。

   “第四觀能發動作害之因不應嗔者,受由怨害所生苦時,若是無因不平等因則不生苦,要由隨順衆因乃生”(293頁第1段) 這個因是以前自己所造的不善業,所感招的果,所以主要應該是說自己要能夠安受果報,因爲如果你沒有傷害過別人,別人是不會傷害你的,所以不應該再一次嗔恚對方。

   “觀察有境不應嗔者。若于怨害發生嗔恚,是因于苦不能忍者誠爲相違,以不能忍現在微苦,極力引生惡趣無量大苦因故,故應自念我極愚疑而自羞恥,勵防莫嗔。”(第2段) 勵力防範而莫生嗔恚。

   “觀察所依不應嗔者。一觀能害因及有過無過,如雲,“他器(就是對方的兵器)與我身,爲應于誰嗔,””(294頁第3行)真正傷害我的是他的刀器,以及我被傷害的身體,到底要嗔恚誰?““有由愚行害,有因愚而嗔,其中誰無過,誰是有過者。”二觀自所受者(不應嗔),若諸聲聞唯行自利(聲聞緣覺只想自利),不忍而嗔且不應理。何況我從初發(菩提)心時,誓爲利樂一切有情,修利他行,攝受一切有情。”所以更不應該嗔。

   “第二理應悲愍者。謂當至心作是思惟,一切有情無始生死,無未爲我作父母(沒有不曾當過我父母的)等親屬友善,又是無常命速分離(的體性),常爲叁苦之所苦惱,爲煩惱魔之所狂魅,滅壞自己現後利義(現在與究竟的利義)”(最後1段) 所以我應該哀愍他,哪裏可以再嗔恚及損害他呢?要這樣想。

   “破除不忍障利等叁作毀等叁分二,一 、破除不忍障譽等叁,二、破除不忍作毀等叁。”(295頁科判)初中分叁,就是“一、思惟譽等無功德之理,”即名譽、贊譽等沒有功德的道理,“二、思惟有過失之理”,“叁、故于破此應當歡喜”。“若他贊我稱我稱譽,全無現法延壽無病等(就是別人稱贊你,並不能讓你長壽,也不能讓你沒有病障),及無後世獲福德等二種利益”這兩種義利都沒有,所以不應該執著。

   “第二贊譽等者,于諸非義令心散亂,壞滅厭離,令嫉有德,退失善事”,就是說贊譽等至少會讓你生起驕慢心,然後嫉妒別人,所以會染著過失。應該至心去滅除嗔恚,生起歡喜。對壞我名譽,毀謗我的人,應該怎麼想呢?“故若有現前,壞我譽等者,彼豈非于我,救護墮惡趣。”就是說,有人嗔恚我、毀謗我,也是來幫助我,不讓我起驕慢,讓我不墮惡趣。“我爲求解脫,無須利敬縛,若有解我縛,我何反嗔彼。”來解我系縛、驕慢煩惱的人,爲什麼還要嗔他呢?“我欲趣衆苦,如佛所加被,閉門而不放”,本來我會因爲驕慢而墮叁惡道,現在因爲他的毀謗,像佛一樣的加被我、加持我,讓我産生厭離,關閉我趣入叁惡道的門,哪裏不喜歡呢?對這樣的人“我何反嗔彼”?

   若能思惟(最後1段) “第二破除不忍作毀等叁者。心非有體(沒有體相)非他能害,若直害身間損于心,毀等于身亦不能損,既于身心二俱無損故應歡喜,如是思已斷除憂悒,憂悒若滅,嗔不生故。”嗔就生不起來。

   “第二破除不喜怨敵富樂,喜其衰損者。”(297頁第4行)就是不喜歡敵人安樂,喜歡他痛苦、損害的這種心要破除掉。“本爲(自己本來爲)利樂諸有情故發菩提心,今于有情自獲安樂反起嗔恚。”這是不應該的。“又雲惟願一切有情皆當成佛,今見彼等略有下劣利養恭敬,反生憂惱極爲相違。故應于他幾大富樂,斷除嫉妒至心歡喜。”

   “第二引發安受苦忍分叁,一、必須安受苦之理,二、引發此之方便,叁、處門廣釋”(299頁科判)。“我等恒有衆苦隨逐,故以苦爲道不可不知”不可不行,一定要以苦爲道。“若不爾者,如集學論說,或生嗔恚或于修道而生怯弱,即能障礙修善行故。”遇到痛苦不應該以爲苦,而且要究竟的歡喜、完全的歡喜。(第2段) “若已生苦有可治者,是則其意無須不喜,若不可治縱不歡喜亦無利益,非但無益且有過患。”

   應該再進一步思惟苦的功德,這在修心法門的時候講得很清楚。“施樂受苦”的願“一切衆生的痛苦及障礙我取受,一切的安樂都施予衆生”,這種願都發過了,這個地方應該可以相應並結合來思惟。事實上應該是以獲得快樂不歡喜,獲得痛苦很歡喜的心來修。同時你要思惟苦的五種功德,特別是可以激發起出離心,還有大悲心的功德。

   修道的方法“以苦爲師”,最好的上師莫過于痛苦:像下士道次的時候,因爲你至心思惟,而畏懼叁途苦,所以能觸發你真實皈依叁寶,得到皈依的功德。中士道次的時候,因爲你能夠至誠的思惟輪回的總別二苦,激發出離心,然後修道而得到解脫。上士道次的時候,你能夠自願取受衆生所有的痛苦,一心修利他行,這除了最好的成佛果報之外沒有其他了,所以苦是最好的修行師長。

   苦的功德有五,(300頁第5行)“謂若無苦,則于苦事不希出離,故有驅意解脫功德。”驅使你意向希求得解脫的功德。“由苦逼迫壞諸高慢,故有除遣傲慢功德。”讓你能夠去除我慢。“若受猛利大苦受時,則知其苦從不善生,不愛其果,須止其因,故有羞恥作惡功德。由苦逼惱希求安樂,若求安樂須修善因(就是去除痛苦的因),故有歡喜修善功德。由比我心度余有情(比度自心而推到其他有情),知皆是苦(知道衆生都痛苦),于諸漂流生死海者,能發悲愍(能啓發大悲心)。”

   剛剛提到痛苦的功德很多,就是由叁途苦、生死苦以及一切有情苦的思惟策發,證成一切功德。(最後1行)“我昔流轉生死之時,爲求微劣無義欲故(爲無義的欲求),雖知有苦尚能輕蔑非一大苦(還能夠看輕此苦),作感當來無量苦因,忍受非一無義大苦。況我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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