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入菩薩行論廣解卷九▪P2

  ..續本文上一頁俗亦不成難 午二釋不應積集資糧難 午叁釋不應接生相續難 午四釋不應有罪福差別難 午五釋不應有生死涅槃各各決定差別難 今初

  世俗亦應成相違 瑜伽世俗故無過

  觀待世間見彼性 否則世間應能壞

  女人不淨決定解

  于世俗中,成就有爲無常,亦複相違,世間午前之物,午後仍有彼自性,共許爲常故。世間雖共許色等常,無量不成無常之過,彼無常等是瑜伽師世俗名言量所成故。若爾見常等,言見彼自性應成相違?不相違,唯觀待世間執淨樂常等者,許見彼自體故。否則于世間共許量應成非量,修女人不淨決定勝解不可愛相之瑜伽者,應爲執女人淨之世間所壞故。

  午二釋不應積集資糧難

  如幻由佛生福德 如佛有實福亦爾

  若自性無,說供養佛等,能生福德,則成相違?無違。供養谛空如幻之佛能生福德者,如汝雲何許佛有實法,許生福德亦如是也。許谛實不許谛實,悉與佛法相同而生福德也。

  午叁釋不應取生難

  或問有情若如幻 死已雲何得再生

  如其諸緣聚會時 爾時能成諸幻事

  雲何長時有谛實 有情實有亦如是

  若有情實無如幻,如幻有情滅已,不複再現,有情死已雲何再生?不許幻事及有情一切種相似,而許谛實成就不成就相似,即此之故,陷于彼過。汝亦自許夢幻虛妄,等同說言,如幻事所依之現相,于愚夫前雲何不現也。故虛妄法亦何時諸緣聚會,其時即有幻事出生,無明等諸緣聚會時,諸有情等接生相續,亦猶如是。“彼不相同,有情無始以來曆時久故”。不應以時久爲有情谛實,時短爲幻事虛妄之差別,若爾,夢幻等也有久暫,應許彼爲真妄之差別故。夢中亦憶一劫及憶一日故。

  午四釋不應有罪福差別難

  殺實有情等有罪 若殺幻化士夫等

  彼無心故罪不成 于具幻化之心者

  饒益生福損生罪 咒藥等無此力故

  不能生起幻化心 從種種緣所出生

  幻化亦是衆緣性 若一因能生多法

  如是之事未曾有

  若無性如幻,說殺有情生罪則成相違。殺幻化之士夫等,作人想,有欲殺心施刀杖等,雖有加行罪而無斷命之根本罪,彼無心故。于人等具幻化心之有情,作饒益則有福德,作損惱則罪也。等同無自性,雲何所生或有心或無心,幻化之藥咒等。無生具幻化心者之能力故,幻化之象馬等心不起也。從種種緣所生之幻化,彼亦顯現種種體性,“亦”字言音,謂不僅有情也。種種之果從種種因生,從一因緣能生諸果,無是事故。

  午五釋不應有生死涅槃各各決定差別難

  若由勝義成涅槃 由世俗故成生死

  如來亦轉生死中 修菩薩行複何益

  若時諸緣流斷時 則亦不能遮幻化

  若彼諸緣流斷時 世俗中亦無流轉

  中觀師許勝義無生者等,自性空自性涅槃,亦許惑業增上成生老等流轉輪回,經部師問雲:若勝義亦是自性涅槃,即是涅槃輪回是自性空勝義之涅槃,複于世俗輪回中以生死之流而生死,則生死涅槃同一所依。若爾,佛亦當流轉生死,諸菩薩何用爲成佛故修菩薩行,應成無義。無過,自性涅槃與忽然清淨之涅槃,在差別故。自性涅槃。不待修行,若修不修,法性如是。忽然清淨之涅槃,須斷流轉輪回生死之流方能證得,雖無自性,而諸緣不斷,輪回不盡,幻化亦不能遮也。若斷無明等諸緣之流,世俗中亦無生死流轉也。于前問,須分別“勝義涅槃”及涅槃之差別而置答,否則所答悉不適當,外道亦許佛不輪回,有情輪回故。

  卯二別破唯識宗所許人分二 辰一出彼計 辰二破 今初

  若時無有錯亂心 誰能緣于彼幻事

  若一切法自性無,取幻事之顛倒識亦非有,則以何心緣彼幻事?若不能緣,幻事亦應非有。此亦是謂有即自性有之诤論也。

  辰二破分二 巳二等同戲論 巳二破彼轉計 今初

  若汝幻境無自性 爾時以何爲所緣

  若時汝唯識師,所取外境現,即如所現而成就者,則外境有,應無如幻法及彼能緣心,若不如聽現而成就則自性無;如汝所許應成“畢竟”無。若所取外境顯現,如幻無自性其時緣何爲所取,取色聲等之能取亦無矣。

  巳二破彼轉計分二 午一出彼轉計 午二破 今初

  若言別有彼自性 彼相乃是心性者

  彼雲:所現外境,雖無如所現境之自性,而別有自性:彼色等相,乃是心體性之實法也。

  午二破分二 未一不二之識未曾有見者 未二破轉計之自證 今初

  若時心性即幻事 誰依何法而見雲

  若心現如比之境,無有外境,其時離境之識,依何量見?應成無也。

  未二破轉計之自證分四 申一依教破 申二依理破 申叁破立有自證分之因 申四破計諸安立有之法有谛實成就之所依 今初

  依世間理佛亦言 心不能自見其心

  如其雖有利劍鋒 不能自割此亦爾

  若謂此識取境之相有二,一爲向外取之相,一爲唯向內取之相,後者是自證之現量,彼能緣一切識也。識自體不應于自體無二現而覺證,佛于寶髻經中,亦依世間理安立劍鋒不能自割劍鋒等喻,謂心不能自見心也。如劍無論如何不能自割,心不自見其心亦爾。諸許自證分者,計取境之相爲自體證、自體,彼所證與許證之相毫無不同而現,應許是非異體相速之一法。若許如是之自證分應許劍鋒自身能割自身,亦許應能量不待所量而緣所量等故。

  申二依理破分二 酉一破喻 酉二破法 初中分二 戌一破燈喻 戌二破琉璃喻 今初

  答言此如燈炬明 亦能照明于自體

  燈炬非是所照明 黑暗非由暗障故

  如燈于自物及他物皆能照明,識亦于自他二者皆能了知。此喻不成,燈不能自照,燈非自所照故。自不須自照,且不能自照故。若燈能照自他,黑暗亦應能覆自他二者。彼不應理。何以故?更無黑暗覆于黑暗故。若有能覆,如衣覆瓶等黑暗亦應不見。此等廣如中論所說應知。

  戌二破琉璃喻

  如碧琉璃體自青 不待余法自青色

  若待余法若不待 悉能觀見亦猶是

  青色非即青爲因 自體不作自體故

  譬于琉璃依白琉璃體,欲生青色,須待余法,非其自性,若碧琉璃,體性自青,自生青色,不待余法,如是了知色等,雖待余識,識自能了知,不觀待余能證亦能見也。碧琉璃之青,不待余因而生青色,不應爲喻,不應青色自性,不由因生,即彼青色,自能造作青之自性故。

  酉二破法

  若謂如燈性能照 如是亦說識能知

  若謂心性自有顯 誰能了知作是語

  若時悉無能見者 若能照明若不能

  如诤石女兒美惡 徒勞詞費定無義

  燈雖不能自照而言燈是照體性,若亦如是說識能知,識亦不能自顯若爾,說心即是照體性,以何余實識能知,而說是語?此不應理。若以余實法了知,則成無窮。自亦不了知,他亦不了知,則終無能知得見彼識者。說彼識顯明不顯明之差別,皆成無義,差別所依之識,量不成故。若無石女兒,說彼好惡,則成無義亦猶是也。

  申叁破立自證分之因分二 酉一無自證亦能生念之喻 酉二破無自證不應知他 今初

  若問倘心不自知 雲何能念過去識

  與曾習境聯屬生 有念如鼠咬與毒

  若時具足余諸緣 能見故自能顯了

  修成眼藥作用力 見寶藏瓶藥不見

  若自證非有,雲何能念有境識耶?若不能念,以念爲因,能憶領納者,于念我昔曾見青色之時,念隨領納之後而起,言見青色,由念境之因,成立有領納境者,領納境者,即是青色之能取也。言我見由有念境之因,成立有曾領納有境,彼曾領納之有境,即是自證分也。取青色之能領納,他宗破彼之理,亦適以成立自證分也。由念有境,非即成有自證分。若取青之心,于余境領納青色,言昔曾見此青色,乃從境與有境聯屬中,分別由念而生有境之念,非由有境領納而生也。如鼠雖咬之時未覺中毒,後亦憶念也。譬如冬季,身被鼠咬雖中鼠毒,而未覺其毒也,次於後時,聞鼠毒發憶念被咬之時曾中鼠毒,而先未嘗覺中毒,亦猶如是。此中鼠咬者,喻以取青之心領納境。與被咬同時中毒者,如與所取境同時有境之領納也。其時有境未嘗自領納,如被咬時未覺中毒也。後憶念被咬者如憶念曾領納境也。即由憶念曾習境,昔時有境雖未嘗自見,亦能憶念,如即由憶念被咬之力,先未覺中毒,亦作是憶念也。此無自證分而能生念之理,是善巧之王所作,特爲超越,諸釋入行論者,似未有能出其上者也。此中總說後識不應能憶念,彼前識不能自見故,是不定之答,入行論之密意于名言中不破自證,當然非諸大菩薩所許。破余成立自證之理者,若謂由修止成就遍處等,具足別余因緣者,能見他心等故,最近自心當現爲自境,譬如見遠屋者,必能見近山也,修行成就眼藥,以其物塗眼,由眼藥之力,能見地下寶藏瓶等,而不見眼藥,不可爲破有自證之喻。若作如是解,同依一能了因而生,不但所了能了應不成一,且亦應決定不成一體。以見地下大藏寶瓶之密咒修成之眼藥塗眼之作用,見地下寶瓶之時,所了之寶瓶與能了之眼藥,不但不成一,亦不成爲一體故,是故不但不可爲自證之能立,且能破自證有也。

  酉二破無自證不應知他分二 戌一正說 戌二破從心變起之自體不可說爲他 今初

  如是見聞覺知等 非是此中之所遮

  此唯遮執實分別 由彼能成苦因故

  若無自證則無念故,應無于曾習境見聞等事。清淨眼識見,耳識聞,意識了知等非此世俗所遮。彼不須遮,惟因彼不能生苦,諸阿羅漢于彼亦名言有故。且亦不能破,若破須依教理,若破彼于教理亦相等故,若破之有過失,成斷見故。是故此中是以能成苦因于彼等境執實分別爲其所遮,彼即是生死根本故。生死根本不斷,生死不能止息,明色聲等實執爲生死根本,許聲緣等亦證法無我也,諸淺識者謂非但于根識顯現是其所破,于彼隨執常無常有非有等悉是所破也。此是支那堪布再來也。

  戌二破從心變起之自體不可說爲他

  由心幻出非異法 彼二非異亦無常

  實有雲何非異心 非異心應非實有

  如是幻事非谛實 能見亦與所見等

  唯識師雲:外境無故,由心變起,色等非余實法,且…

《入菩薩行論廣解卷九》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