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烈的程度,也同樣的會延續到來生去。就象黃山谷學佛和孝順的本性,顯然就和他的前生有著極大的關聯性。
小女孩的報複
對一般平凡的人來說,很少有人在一生中沒有做錯事的,也很少有人在一生中完全沒有做過所謂好事的,所以,人的行爲常常就在善善惡惡中交纏著,極難去劃分所謂完全的“好”與“壞”。雖然如此,因果律卻是條理分明,絲毫不紊亂的,不管是極細微的所謂“善行”或“惡行”,因緣成熟了,都將得到它應有的報償!
水蓮齋主,就告訴我們這樣一個故事。
有一天,有一個中年婦女來找她,這婦女身材中等,個性稍強,但人很誠懇,也有很虔誠的宗教信仰。
她來找水蓮齋主,並不是爲了她面臨到多麼重大的情緒上的痛苦,也不是爲了她身體帶有什麼重大的疾病。她來,是因爲她的腳長期浮腫,膝蓋腫痛,且腳筋不時的抽痛著,這樣的小病,雖然不至帶來太大的痛苦,但使得她的行動遲緩不便。尤其在膝蓋處,每當要做跪拜動作時,總是常常痛得讓她無法再進行下去。雖然看遍了醫生,做過各種治療,不只沒有起色,情形反而愈來愈嚴重。
她在宗教上有著極爲虔誠的信仰,因此,她相信,一定是在某個前世,她做了什麼錯事,才會導致今天的報應。
當水蓮齋主凝觀她的腿部時,漸漸的,在她的膝蓋處浮起了幾張臉,幾個十七、八歲小女孩的臉,她們顯然有著很強的怨氣。
當一個人有著某種因果的纏繞,而顯現某種的病症或病象時,這些病症常常並非可以靠病理上的治療而痊愈的。
水蓮齋主說,因果是有期限的,而在這因果纏繞的期限裏,除非是從因果或心靈的層面來解,不然,病理的治療只是表象,而不是根本,表象的治療不是無效就是短暫的有效,好了一定還會再複發!
所謂“冤有頭,債有主”,那麼這樁腿疾的冤債從何而起呢?
水蓮齋主說,這樁冤債要遠溯到元朝時,那時她是一個男子,在一個官宦人家當管家,因爲非常的盡忠職守,很博得主人的信任,但不免爲求好心切而嚴厲過度,有時下屬或仆人偶有過失,就予以打罵處罰,絕不寬貸。
有一次,幾個小婢女做錯事,這位管家憤怒異常,就施予嚴厲的體罰,因此導致這幾個小婢女手腳嚴重的受傷,甚至腳都被打跛了而無法行走。
因爲長期嚴厲的管教和那次導致終身傷害的體罰,讓她們一生懷恨在心,而這股懷恨的怨氣,是那麼的強烈,以致當因緣成熟時,該討的還是要討,該受報的還是要受報!
以因果律的回向性來說:“當你怎麼做,你就會如你所做的那樣。”這位婦人,因爲在前世讓別人遭受行動的不便和痛苦,因此今世也要遭受同樣的不便和痛苦!
以受害者的痛苦記憶意識來說,一股強烈懷恨的怨氣,讓她們必須報複腿瘸的痛苦,也因此造成了這位婦人相同部位的不便和痛苦!
如果撇開小女孩前世的怨氣和婦人此世的無辜,單從婦人前世身爲管家的“瞋怒”,和她此生仍然“愛發脾氣”的習氣來看,我們,對于我們這個個體的“習氣”,究竟了解了有多少,又盡了多少應盡的責任呢?
叁、不道德的隱性殺人
叁、不道德的隱性殺人
殺人,有很多方法,有些是有形的,有些是無形的。無形的殺人隱晦但陰狠,常以人性裏對感官無所節製或難以節製的放縱和欲望,而達到殺人的目的。
這些難以防範,利用人性弱點,帶著“致命吸引力”的殺人手法,叫“隱性殺人”。
智障的小男孩
有一個臉上明顯有著疲憊和憂容表情的母親,帶著一個年約十多歲,患有中度智障的男孩前來,小男孩悠然旁若自戲,不知人間禮俗和母親的愁苦。
這位善良的母親,以包容但仍有一絲不明的心情問說,她前世跟這小孩有何關系,不然爲何使得她也要連帶受苦呢?
雖然她相信“因果”,但在知道真實的原因前,想必不甘的心情無法釋放,雖然她對孩子的愛心與關懷是無可懷疑的,但她的挫折和悲苦卻是無法避免的,因爲哪一個母親,不希望自己的孩子,聰明活潑又可愛?
水蓮齋主歎息的對她說:“你的孩子,在多世前非常的聰明,但他的聰明用錯了方向,因爲他畢生都在從事非法的行業,尤其從事毒品如大麻、鴉片的黑市買賣,不止讓很多人因此一生都沈溺于毒品不可救拔的深淵中,也因此讓很多人爲了購買耗費昂貴的毒品,因而傾家蕩産,最後他自己也因深染毒瘾而亡。
“因爲他一生所造的惡業實在太多了,所以曾多世輪轉爲動物,加以所販賣的毒品曾經障痹了無數人的腦神經,因此此世當承受智障的果報。
“至于你們夫妻,在那世是他的幫凶,雖然你們不是主使者和決策者,但你們卻協助他執行了一些非法的勾當。因果有個業、共業之分,個業由個人自作自受,獨自承當;共業由共業者共同承受。由于此世因緣接上了,你們夫妻和他就必須共同來償還這共業的債!”
雖然以因果複雜的層面來看,智障的原因可能有多種,但這個故事,卻完全的符合了因果律的回向性和同質性:昔日販賣毒品,障痹人的腦神經,此世業力反轉,自己承受被智障的果報!
而這對夫婦和這個智障的孩子,爲了償還前世共業的債,在因緣的驅使下,彼此雖然轉換了不同的身份和關系,但巧妙的,卻以這樣的“結合”,來了結彼此該負擔和無所逃避的責任和業報。因果的纖細和不爽,令人在聽聞這個故事後,除了有一種不忍的沈重感外,更多了一份警惕:因果不是不報,只是時候未到!
同聲共哭的共業
因果的可怕,在共業的顯現上,尤其可以窺其不爽的原理。因爲無論時空如何的轉換,身分關系如何的轉變,因果如何的纖細,等因緣際會,所有的人事物,都將擺在因果公正的天秤上,得到它應有的評價!
在佛經上有一則故事。
從前在印度,有一個婆羅門階層的富翁,家財萬貫,膝下有一獨子,年方二十,剛娶媳婦未滿七天,有一天,夫妻倆到後花園賞花,丈夫因爲愛妻心切,所以爬上高樹要攀花,想不到樹枝忽然斷裂,人因而掉到地上,活活摔死。
當時全家人抱著屍體,悲痛欲絕,連來探視的親朋好友都爲之拭淚,他的父母、新婚妻子,更是哭得呼天搶地死去活來,怨怪老天爺不長眼睛,等依俗送葬後,全家大小仍然沈溺在悲傷的情緒裏。
佛陀知道後,悲憫他們,便前往慰問,語重心長的告訴富翁說:“聽我的勸告,萬物萬事都是無常的,有生就有死,禍與福也是相連的。現在這個孩子死了,但有叁處衆生爲他哭泣。你知道他究竟是誰的兒子,誰又是他的雙親嗎?”
富翁知道佛陀意有所指,因此停止哭泣,請求智慧的佛陀爲他開示。
佛陀說道:
“在非常久遠以前,曾經有一個孩童手拿著弓箭,來到一棵樹下,仰著頭搭起弓箭就准備要射鳥。當時旁邊有叁個孩童鼓勵他說,如果你真的能射中,才算真英雄呢!這孩童就很得意的拉起弓箭,果然一箭就把樹上的鳥兒射死了。當時旁邊的叁個孩童看了,都不禁爲他歡呼鼓掌。
“後來經過無數劫的生死輪回,當時那叁個在樹下的孩童,一個有福報,現于天界爲天神,一個在海中爲龍王,另一個就是婆羅門長者你。至于當初在樹下射鳥的那個孩童,前生在天界爲天神之子,命終轉生人間,成爲你的兒子。在不幸從樹上摔落而死之後,馬上投胎化生爲龍子,偏偏在他投胎剛化生時,卻馬上被大鵬鳥吃了,而那只大鵬鳥,便是以前被他所射中的那只鳥所化生的。
“現在,有叁處在爲這個兒子哭泣,一個是天神,一個是你,一個是龍王,你們都因爲他曾是你們的兒子而傷心欲絕。這全是因爲在前生,你們鼓勵他射鳥殺害生命,射中了又大加贊美一番,所以今生,你們叁個,同時在天界、人間、海中都爲他哭泣,這全都是因無知鼓勵殺生的報應啊!”
這個故事不禁令人深深的感歎!
叁個無知的小孩,爲了償還“事前鼓勵射鳥,事後又歡呼鼓掌”的共業,雖然經過了無窮遠的時間,但在因緣巧妙的驅使下,彼此雖然各在天界、人間和海中轉換了不同的身份,但卻以父子的“結合”關系,同聲一哭,來了結那份終究無可逃避的共業。
只是,當時同爲別人歡呼,可曾想到以後將爲別人同聲哭泣?這個鼓勵殺生的歡呼,是何等的無知,又是何等的沈重與諷刺啊!
緣份的秘密
在人的一生中,屈指算來,與自己有密切關系的人並不多,大多只是萍水相逢。我們很難去解釋在人生中人的遇合現象,爲何我們總會去遇見某些人,而不會去遇見某些人?我們只能以“緣份”,而不是以“或然率”來作合理的解釋!
而“緣份”背後所隱藏的秘密,就是“業力”,因爲在無數的過去生中,我們和很多的人,有過某種的“對待關系”,而這些“對待關系”,不論是建設性的或非建設性的,都形成了彼此間的某種“業力”。
我們可能因爲過去生中的彼此關懷、關心、照顧、幫助而形成良善的業力因緣,也可能因爲彼此的爭執、搶奪、侵犯、傷害、淩辱而形成不良的業力因緣!
當彼此的業力因緣纏結得愈深,不論是良善的或不良善的,彼此就愈容易在來世的輪回中再次相遇。而不管再遇時的角色是否改變或互換,不變的是和彼此間業力有關的種類和屬性。情感的,就以情感解決。物質或生命的,就以同等的形式償付!
因此,以業力的觀點來看,能身爲父子、母子、夫妻、兄弟、姊妹、親戚、朋友,都是在往世生中,彼此間已種下了非常大的業力因緣,因此今生才能再次相遇,而且有了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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