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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經樓規約

  藏經樓規約

  佛法叁藏·浩瀚無窮·溯其宗要·無非調冶我等叁業·令悉清淨·悟本心源·入佛知見·爲便諸師修學查閱·管好藏書·務勞共守以下規約:

  一、本寺僧衆·欲向藏經樓借閱書籍·音帶者·須先于客堂領取表格認真填寫·經負責法師簽字或蓋章後·持藏經樓存檔·方可在藏經樓借閱書籍及音帶等。

  二、在藏經樓內·不得高聲喧嘩·嬉戲·打鬧·攜帶零食及非藏經樓書籍等物品。

  叁、經書法寶·均應恭敬愛護·不得折疊·破損·汙渎·不得在書上圈點·眉注·畫線等。

  四、借閱者每次數量不得超過兩件·並自動找管理人員登記·限期歸還·若遇有特殊情形·須延期或多借者·應經管理人員同意·未經同意不可尋理爲難。

  五、爲了使大衆師查找資料方便·藏經樓內辭書及主要資料·只許在室內查閱·借閱者不得以任何理由·強求借出。

  六、凡借書籍及查閱資料完畢·歸還時務必放回原處·如有遺忘·不得隨意辄放·應詢問管理人員或請管理人員代勞。

  七、管理人員對大衆師借閱書籍·音帶等·皆應認真登記·定時歸還·歸還時應仔細檢查有無損壞及遺失·據情節輕重·責令修補·罰賠·取消借書權等處理。

  八、若發現有盜竊行爲者·不與共住。

  九、藏經樓所有書籍·管理人員應分門別類·定期檢查·經常整理·以免蟲蛀·發黴·如有破損·應及時修補。

  十、凡向藏經樓贈送的所有經書物品·管理人員不得占爲己有·應本著爲衆服務的精神·秉公辦事·違者退爲清衆

  十一、管理人員·應根據借閱者不同程度·衆別以及學習情況·給予借閱相應的書籍·音帶等。

  十二、如有結緣書籍·須經負責人同意·非結緣書籍·不得強索。

  十叁、本藏書·音帶等·僅供本寺僧衆修學所用·原則上不外借·不准攜帶出寺。

  平興寺藏經樓 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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