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佛堂規約
經雲: “末法億億人修行·罕一得道·唯依念佛得度生死”·是以末法中人·非念佛莫能自度·舍淨土無可化他·念佛一法·但具信願持名·求願往生·則蓮品可期·無事不辦·茲略陳數例·共策身心:
一、本堂以發菩提心·信願持名·勤修叁福·回向求生淨土爲宗·不宜夾雜禅密等法·以免多歧自誤。
二、聞起香訊號·即准備進堂·不可遲到早退。
叁、念佛必須至誠懇切·不得口念心馳。
四、念佛須六字或四字分明·不得夾雜余音腔調·或錯板拖腔。
五、念佛聲音高低和衆·不緩不急·念茲在茲·勿生雜念·則一心不亂·叁昧易成。
六、念佛堂內·除經聲佛號外·不得有雜語笑聲。
七、靜坐時若有昏沈·可下位禮拜或跪佛堂默念聖號。
八、繞行念佛須提起腳跟·不可拖鞋出聲。
九、若有大德法師開示·須恭敬谛聽·不生輕慢。
十、課余學習佛經祖語·一以淨土法門爲歸。
十一、念佛堂人員若有事外出·或暫不參加·除與客堂請假說明外·必須與管堂告假禀白。
平興寺念佛堂 立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