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過一尺六寸就有犯戒,此難以了解
(李榮棠)
答:修道之人,容膝則安,亦戒縱欲放逸之意。
問:修持淨業最淺者要持五戒,五戒中有不亂殺一戒,可是動物繁殖力比人類強,幾許年後,不是將恢複太古洪荒
(黃冠中)
答:麒麟鳳凰鹦鹉孔陸女秦人皆不殺,未見充滿世界。貓狗人且飼之,燕棲梁間,人亦護之,並未見貓狗塞路,燕群遮天。實則各種動物,自受天然淘汰,如大林之樹,不必疏通,自成自萎,又何榮我多事,代行其殺耶。問:軍中信佛宜受何種齋戒
(黃冠中)
答:宜受偷盜及邪淫兩戒,守此于行軍之時,定不擾民,當得群衆擁護,可爲無敵之師也。
問:對于戒律有何參考書
(蔡明谷)
答:律爲叁藏之一,書籍甚多;在家初機,宜先看十善業道經,梵網經,璎珞經,古德所集之在家戒律等書。
問:在家佛子只需研習佛書,心存敬意即可
是否須正式受戒
(胡正臨)
答:學佛者,貴在“行解相應”,如說食數寶,行而不解,易入歧途。解能開慧,行方成定,尤貴乎定慧勻稱,然二者又依乎戒,此之謂叁學,無戒即是無根,定恐邪定,慧恐狂慧矣。
問:一日一夜受持八關齋戒意義如何,受持人得什麼好處
(杜粉)
答:于不殺盜淫妄酒以外,加不塗香飾花,不坐眠高廣大床,不自歌舞亦不往觀舞等謂之八戒,不過中食,謂之一齋,合而言之,曰八關戒齋。其好處言之甚繁,但知諸佛皆如是,行者果能一日一夜,持之謹嚴,此一日夜,便同諸佛矣。
問:吃長素的人,均都不吃蔥蒜何意
(杜自然)
答:氣味惡濁,能昏神智故;尚有增恚增淫多義,語繁不贅。
問:日本的僧人能娶妻,能食肉,是不是違背佛理
(吳妙榮)
答:僧指出家衆,自不得食肉娶妻,經律皆有禁文。然日僧並非全部如是,爲此者只彼國中之一部分耳。
問:五戒中只能守四戒可受否
(尤彩華)
答:戒貴能持,不務多名。持一二戒爲少分,叁戒爲半分,四戒爲多分,五戒爲滿分。多少不拘,各有功德,可以隨意求授。
問:二祖神光,取出“戒刀”斷臂求法雲雲。敢問,古德修行何故帶刀,既帶刀又何稱戒
戒刀是何用處,其意義若何
(智梁)
答:戒刀者,乃備割叁衣之小刀。律許蓄藏,明禁刈割草木,而不許割他,更可知矣。因其用有限製,故曰戒刀。
問:佛勸戒殺,身爲軍人,保國衛土,殺敵除賊,乃是天職,如此是否有罪
深恐因信佛有虧職責,愧對國家。乞開示!(藍步季)
答:事有原則,亦有例外,法有禁止,更有勸令,豈可只知一面。佛法之中,戒有止殺,是其原則,此屬于禁。若見衆生受危,即當施與“無畏”,救其危難,若見惡魔害衆,更當施以“降伏”,製其殘暴,此是例外,均屬勸令。軍人之職,在佛法中,屬于後二項,焉得有虧職責。若在戰陣,已獲勝利,再濫殺無辜,及殺俘殺降,則所不許。譬如醫施手術,割其病毒,乃是仁心,若濫損無病之肢體,即負罪責矣。
問:不拘大小畜生都同一靈性,假若殺死一狗,比較殺死一支蚊蟲,世俗當論殺狗罪重,靈性同一樣,如何罪有分大小輕重呢
(李俊)
答:佛不主賞罰,罪福由自召。佛不過勸衆修心生慈,杜絕殺念爲本。其殺動物,不問大小,總是內心(順世說)有虧,故平等戒禁之。世俗論外迹,故分別大小,定罪輕重,然求之于佛理,亦並非講不通。要知每一衆生之身,皆有寄生之無量動物,牛狗身大,寄生之動物當多,殺之是殺多數之動物故罪大;蚊蟲身小,寄生之動物當少,殺之是殺較少數之動物故罪小。
問:出家爲淄衣,在家爲白衣,但出家人穿白衣是否合宜
又出家在家四衆穿皮鞋提皮包有無犯戒律
(王平郎)
答:淄白之色,在便服不拘。皮鞋皮包,宜于避免。
問:設有客自遠方來,主人令家奴除蟲,殺豬以迎之,此種殺業是別業
是共業
(翟孟秋)
答:此是共業。但有厚薄、有心、無心之別,受報當不同耳。
問:持八關齋戒是否從前一日夜半一時起至次日夜間十二時止
抑或當日晨起至翌日晨止
過午不食早飯可以吃否
(鄧蘭荪)
答:所擬二時均可,因其皆爲周日夜也。午前不妨早食。
問:佛製過午不食,誠能人人如是,則既經濟又少麻煩,是否僅中午一餐
或早中二餐
過午還用點心茶果否
初學者應如何練習方不傷身體
(樓永譽)
答:持午者,許于清旦早餐,過午以後,只可飲水,點心水果皆不許用,此系對正式持齋者而言。既未受齋,又初練習,午後不妨暫食點心,水果,由漸少而至不食。惟清旦早餐,不宜過飽,更宜稀粥,使到正午,能作多食,午量能多,其執持時間當久,此亦練習一法也。
問:譯書是不是偷盜的行爲
(李永茂)
答:譯書須注明此文譯自某書,不攬爲己作,便不是盜。
問:素食者可能吃雞蛋牛乳及穿皮袍著皮鞋否
如能是否與食其肉而寢其皮之語有關
(鄧至善)
答:素食乃爲悲憫戒殺。牛乳非殺生所致,故可取食,余物律所不許。
問:佛戒殺生,對于老鼠,蚊,蠅等害蟲是否亦在戒之列
(桂引杏)
答:凡屬衆生,皆是過去眷屬未來諸佛。彼已墮落惡道,爲鼠爲蚊蠅是極苦矣。當生悲憫心,若再殺之,何異遇落井者,從而下石乎
問:茹素齋戒之人,病時不得已可服食下列之藥品否
經書佛戒有明文示否
譬如龜甲、山甲、別甲、獸類蟲蛇之皮,用藥服之破戒否
(鍾鼎昌)
答:藥店舊儲者可用,與五淨肉同,且服藥爲醫病,非貪口腹也。服時宜爲念佛,更增功德,惟受戒者若爲醫病,而新殺動物作藥,則不可也。
問:倘有人見到惡蛇要咬小孩時,是可殺是不可殺
若不殺者,孩子會被咬死,若殺便是破戒怎樣好
(林善緣)
答:要咬是尚未咬,此時何難驅而去之。但能止暴,豈在殺傷。若袖手旁觀,反失悲憫心矣。或是惡蛇頑抗,不妨擊之,彼自畏去。
問:受戒者逢萬不得已破戒,譬如往他處出差,或往國外時,其爲交際上食肉與飲酒時如何
(鍾添登)
答:戒之開遮,須依律爲准。情節細微,不能概論。正式受戒,有甯舍身命,不能破戒之誓言,宴會小事,何可破戒
若果爲利益衆生而破者,律上亦有許可之處。
問:佛戒殺生,其理固然,但任何人免不了要喝水,而水中免不了有微生蟲,究竟喝水或煮水也犯殺戒
又如從身上捉到虱子或臭蟲,殺死它是否也犯殺戒
(劉定熾)
答:佛製飲水,必用布濾,即爲避免殺生,現在自來水,已曾經過淘濾手續,直飲無妨。虱蟲可移送到僻靜草地上去,聽其生滅。動物不論大小,皆有生命,被殺各有痛苦,吾人對他若起殺心,行殺事,當然是犯殺戒。惟殺生分有故殺誤殺之別,初學及未開天眼者,飲食動作,雖已殺生無數,乃是不知誤殺。後宜存慈悲心,在可能範圍內,避免故殺。尚不失戒殺之意。
問:未受戒者不得講經之理,請師開示!(智梁)
答:佛家戒律,亦猶國家寶典,佛徒不受戒律,等于國民不遵寶典。假使一不遵寶典之人爲官吏,宣施政治,人民能信仰乎
再佛滅度後,以戒爲師,不受戒律,等于無師。其所知所學,甯有根底。講經意在度衆止惡向善,轉迷成悟。而經文中隨處多有戒條,講者自己尚不遵行,只教他人去做,豈非戲論
且整個佛學,不過戒定慧而已。既無戒學,安有定慧
此等人品,縱有多聞,知見必不正確。使之講經,譬如盲人指路,定有贻誤之虞。此外尚有他說,不能枚舉。
問:受菩薩戒後,則斷絕正淫,若人人受菩薩戒,則人類豈不滅絕
(蒿石)
答:出家者斷淫,在家者只斷邪淫。今謂全世界人類統受戒斷淫,實際上哪有這樣事,假使有之,自必先恪奉佛,而後受戒。如此全人類都被度盡,豈非大善,有何恐懼
否則古之良吏,囹圄爲空,亦當憂日,用此良吏,豈不沒了罪犯。在下雖作此答,但須空幾分人相,方易了解。
問:敬食敬果須在午前,佛是否過午不食
(劉馭君)
答:佛製過午不食,供佛即宜午前。
問:我隨順大衆要求下披了袈裟,帶了念珠,是否造下什麼罪業
以後應當怎樣挽救忏悔
(魯成)
答:念珠不論何人,均可帶挂,並無限製。惟袈裟受五戒後,方許搭披。然袈裟種類,亦有多種,在家者只准披缦衣,缦衣者,即無橫豎條作水田文者是。以前不知,誤取披之,只是禮錯,知而能改,善莫大焉。
問:節育對佛教是否犯了因果
(吳明安)
答:節育因各人環境關系,固無不可。但墮胎則所不許,且宜分清。
問:佛教徒可以當月老嗎
(吳明安)
答:在家衆不妨爲人作媒,但指受其父母之托,或其婚姻已定,結婚典禮中臨時作介可也。若拉攏男女,進行戀愛,是作邪淫之媒介,大不可也。
問:當在田中園裏工作時,因怕傷生,心裏常甚不安,請開示。(顔貴業)
答:在家人必須有業,而農田猶爲吾國本業,不能改易。而在耕作之時,宜隨耕隨持名號,咒其遠離,但具誠心,定有感應。
問:若不能長齋念佛,而食肉邊菜,西方可到否
若肉邊菜又不能食,僅能暫時食叁淨肉的人,西方可到否
像我常不願食肉,但一出外則無辦法,必須到飯店裏買飯吃,所買到之面或菜,則皆夾有肉類,又在親戚朋友家用飯時,大部分皆用生物肉,心甚不安,將如何。(顔貴業)
答:念佛以真信切願爲主要,能如是,不得已時食叁淨肉,可以往生,而肉邊菜更無礙矣。在外買飯,可得自由囑其免肉,鈔不減少,有何不可,在親友家吃飯,預先說明素食,彼若不從,食時將肉剔出,只言胃不能受,亦方便之一端也。
問:有甲說:吾雖不持齋,然勝于持齋而破。又有乙謂:吾雖持齋而破,猶愈于不持。請問此兩種將來果報如何
(周慧德)
答:善惡之因,各得其果,乙持齋仁慈心生是善也,自結善果,破齋而仁慈心昧,是惡也,自得罪果,是此人有惡亦有善。甲不持齋,而仁慈心不生何善之有,既不持齋,自無齋破,亦是強辭奪理。若問將來,乙則罪福兩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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