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卷:諸語等由貪所起名邪命的關係。廣釋十不善道由貪瞋癡生、律儀和不律儀、叁惡行和叁曲、由瞋起穢、由貪起濁、發身語業的二種等起,叁妙行攝叁清淨行叁寂默及其差別、叁惡行和非理所引的叁業,叁妙行和如理所引的叁業等異熟因果等。
(叁)害生,第一一八卷至一二一卷:殺生的異熟果報等,廣釋四種害生及其異熟果、無間業加行感異熟和造作增長二業、於一切有情防護、四種律儀、別解脫律儀從何得、身和身業的成就、異生命終時忍法捨、不捨、四生、身和身語意業的成就關係,業和異熟果的關係,不善業的顛倒不顛倒、叁界繫不繫等。
(四)表無表,第一二二卷至一二四卷:說明表業及無表業等。廣釋表、無表業、身表無表業、叁世身語表無表業等,叁界不繫業不繫法,有漏無漏業和有漏無漏法,叁學業和叁學果,身戒心慧的修和不修,過去現在未來戒類關係,七眾別解脫律儀的建立,近事和五學處、叁歸及諸別解脫律儀等。
(五)自業,第一二四卷至一二六卷:有情皆由自業,皆從業生業為所依。廣釋自業、業成就當不當受異熟分別、預流者不墮惡趣和所得智、諸學的謀害、留多壽行和捨壽行、心狂亂、無慚無愧相應法皆不善、佛教的法體善無記、世間種種工巧業處、學無學非學非無學戒的成就等。
五、大種蘊:諸業依四大種而生故明四大種,分為大種、緣、具見、執受等五個角度探討。
(一)大種,第一二七卷至一叁一卷:諸所有色皆是四大種,及四大種所造。廣釋大種所造色以及它的相和業,觸處實事十一種,大種所造處的有見無見、有對無對、有漏無漏、有為無為、叁世、叁性、叁界繫、叁學,大種和所造色及善等造色、善不善無記等相互關係,四大種之定滅,住於何果等;四食的粗細、界、趣、生等分別乃至布施飲食功德等。
(二)緣,第一叁一卷至一叁四卷:說明大種與大種為幾緣。廣釋大種蘊、大種各自相緣關係,和所造色、心心所法、十二處、二十二根的相緣關係以及它的不相應、增減、恆不相離性等,叁世大種和所造色、欲色界繫大種和所造色、四大種特性、十二處能牽所牽等,世界成住壞空等。
(叁)具見,第一叁四卷至一叁七卷:廣釋已具見諦的聖者所成身語業色的界繫大種所造,上界下生者初得諸根的大種為因,於諸界化身和化事,中有有無大種,世、劫和心起、住、滅、剎那,有為法的時色名叁分齊,四緣乃至二緣生法,因相應不相應、緣有緣無緣法等分別,內無色想觀外色法,除色想、四識住七識住、九有情居等。
(四)執受,第一叁七卷至一四一卷:廣釋有執受無執受和大種及所造色的相互相緣,因相應不相應、有所緣無所緣乃至有為無為等法的相緣、諸種欲有色有諸根、大種和彼心心所法相緣、有執受無執受、順求順取、順結非順結、見處非見處等,法內外和內外處攝分別,身心受至百八諸受相互相攝、十八意近行、叁十六師句、諸聖者過去現在未來修四念住、四正斷、四神足、五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四靜慮、四無色、四無量、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八智、叁等持,證四沙門果、五通等。
六、根蘊:根為大種所造勝者故釋之。分為根、有、觸、等心、一心、魚、因緣等七個角度探討。
(一)根,第一四二卷至一四六卷:二十二根的幾學、幾無學、幾非學非無學。廣釋二十二根的因緣、實體數、一一增上處等,建立勝義根的異說、女男二根、叁無漏根、二十二根的學無學非學非無學、善不善無記、有無異熟、見修所斷、不斷乃至叁界繫不繫、因相應等、緣有緣等分別和它們的意義,蘊、處、界所攝的根,根非根相緣相生、二十二根的相互因緣等。
(二)有,第一四七卷至一四八卷:欲有相續最初得幾業所生根,廣釋叁界最初所生根數、叁界繫法思惟和遍知關係,得四沙門果的根數、遍知根數、成就不成就、斷何界結、何果所攝,諸根無漏緣叁界繫和法類智相應關係以及法類智的自性乃至所緣等分別,時心解脫和不動心解脫的學無學根分別,以無間道證四沙門果時相應等五門分別,證四沙門果時所永斷滅起的根數等。
(叁)觸,第一四九卷至一五○卷:廣釋十六觸的性相以及和根的相應關係,眼等五根和身根成就關係,天眼和天耳,地獄乃至俱解脫者成就的根數,眼等乃至慧根得遍知時,滅作證時的根數等。
(四)等心,第一五一卷至一五五卷:一切有情心的等起、等住、等滅。廣釋心的等起等滅,壽的問題,無想定、滅盡定入出時滅起的根數和滅起的心心所界繫分別等,生無想天時以及無想有情的想和食等。二十二根、五力、七覺支、八道支、八智、叁叁摩地所攝的根數和相應的根數,叁界死生時滅起的根數和滅起的心心所界繫分別、阿羅漢涅槃時最後滅的根數等。
(五)一心,第一五五卷至一五六卷:廣釋諸法與心一起一住一滅和心的相應關係,六根的修不修,不成就學根得學根。捨無漏根得無漏根,諸未知當知根能否現觀四諦,以及盡智、無生智、無學正見等性相、所緣相應等。
(六)魚,第一五六卷:廣釋二十二根隨一成就不成就等,善不善無讓諸根各以善不善無記根為因。
(七)因緣,第一五六卷:廣釋根因緣和所緣緣的叁世、叁性乃至四諦斷、八智斷分別,以及根因緣和所緣緣的四諦斷、八智斷相互關係。
七、定蘊:諸根清淨由定勢,分為得、緣、攝、不還、一行等五個角度探討。
(一)得,第一五七卷至一六二卷:廣釋得、非得的叁世、叁性、叁界繫、叁學、叁斷分別等,見、修、無學道所起的得和四諦的得以及離繫得等,與叁性心、叁界心、叁學心、叁斷心俱起的叁性、界繫、叁學、叁斷分別,染靜慮支、味相應靜慮入出等,入靜慮次第乃至不入彼靜慮而生其處、得下靜慮未得上靜慮生處、諸靜慮心捨、得和滅起等,四無量心和等無間緣的行相、無量、淨定、解脫、勝處、遍處、八智、叁叁摩地的斷結和受異熟果處等。
(二)緣,第一六二卷至一六五卷:廣釋八等至和叁等至、初靜慮乃至無所有處叁等至的得、捨、退、淨。初靜慮四順分、諸種修法,淨初靜慮乃至第四靜慮的修無漏,味相應、淨、無漏靜慮和無色的相緣,定的順次順超、逆次逆超以及超定的加行和成滿等。
(叁)攝,第一六六卷至一七叁卷:廣釋十想和它的界地、所依、行相乃至有為無為、自性斷所緣斷、轉隨轉等諸門分別,十想和四靜慮、四無量乃至八智、叁叁摩地的相攝、相應,成就初二叁四靜慮者對於四靜慮乃至叁叁摩地等的成就數限分別,味相應、淨、無漏和四靜慮四無色相互成就不成就,得、捨、退等分別,六十五等至的緣處和在叁乘中的成就,等至隨以八等至為因緣和等無間緣、所緣緣的關係以及為等無間緣和所緣緣的關係,味相應、淨、無漏八等至的頓得頓捨和漸得漸捨,身語表、無表、叁惡行、叁妙行、叁善不善根、四聖非聖語、四生、四入胎、四識住五蘊、五取蘊、五趣、五妙欲、五學處、六內處、七識住、八世法、九有情居、十業道、四靜慮、四無量、四無色、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他心智、世俗智等滅所依的定等。
(四)不還,第一七四卷至一八叁卷:廣釋五種不還、七善士趣、雜修靜慮、五淨居天、學無學和為得未得而學不學分別,順流、逆流和自住義,得極禁和得極跡者的關係,菩薩相異熟業,叁十二相和百福莊嚴,菩薩修行經叁大阿僧企九十一劫,菩薩修四波羅蜜舉釋迦佛補處菩薩生睹史多天下生,慈氏受記當來作佛、以及苾芻於現法當辦聖旨的智與智用,願智、無諍,舉釋迦佛諸弟子之修行、四聖種、法隨法行、*輪自性、轉*輪、正法的住滅等。
(五)一行,第一八叁卷至一八六卷:廣釋空無願無相叁叁摩地之成就,空無願無相相修和斷結、思惟何繫行入正性離生,盡智、無生智的念住、無漏初靜慮的樂和輕安等覺支的樂、有頂聖者依無所有處定得羅漢果,入定者不應聞聲,性定和不定、邪正性定不定叁聚,覺支和正漏法的成就、得、捨、退、未斷已斷和未遍知已遍知,生盲生聾引發天眼天耳,異生聖者的退不退,上界下生時所得法的曾未曾之得分別,五通的能限,金剛喻叁摩地時六智及其所緣等。
八、見蘊:雖有得定但邪見引生諸惡見趣為令諸識相速斷故說見蘊。分為念住、叁有、想、智、見等五個角度探討。
(一)念住,第一八七卷至一九二卷:廣釋叁種四念住、念住的種類、四念住相關之斷煩惱數,聞思修所成念住、念住的加行和生起次第、聖者叁念住、一趣道、四念住的習修、得修和相修以及其自性、地、相應、行相、所緣等分別,如實知叁受以及它的身心受、有無昧受、受耽嗜依、出離依受、有貪心乃至解脫心、五蓋、六結、七覺支等等的智,貪瞋癡增減的等隨觀、死邊際受、舉佛聖弟子阿羅漢般涅槃及佛般涅槃為例,四有、叁有和五行等。
(二)叁有,第一九二卷至一九五卷:欲有等相續及捨滅等種種探討。廣釋諸有和五種相續、叁有捨而相續、滅而法現前等,叁界死生的捨、得、滅、起諸蘊,隨眠不於他界法隨增,叁界的建立,修無常想乃至滅想等十想、得修和思惟所緣,起善染無記尋伺的思惟,諸法因、緣無明等。
(叁)想,第一九五卷至一九六卷:諸法無常想生彼法無常想相應,廣釋十想生法和十想相應及所緣,由心引起的身語業差別,所通達、所遍知、所斷、所修、所作證法、四有為相和見疑相應、不相應的受的隨眠隨增,因、道、緣起等的界、處、蘊、所攝等。
(四)智,第一九六卷至一九七卷:通達彼事能遍知,廣釋能通達、能遍知以及能厭、能離、修厭等,法與法作四緣或時不作的問題,意觸和叁事與合觸,慢和自執與不寂靜,業和不律儀與律儀,不淨觀乃至無學道等的得及成就相互關係,苦聖諦法處,蘊處界和色心心所法不相應行無為等一切法關係。
(五)見,第一九八卷至二百卷:廣釋無施與、無愛樂等各種邪見、常見、斷見、戒禁取見、見取見等及其對治道,九慢和七慢,我作、他作二種外道見,外道諸見的五種分類,六十二見,斷常二見等。
參、結說:叁藏法師玄奘譯斯論訖說頌言明造論時地人及回向。佛涅槃後四百年,迦膩色加王贍部,召集五百應真士,迦濕彌羅釋叁藏。其中對法毘婆沙,具獲本文今譯訖。願此等潤諸含識,速證圓寂妙菩提。
本論的傳譯
本論的生成,相傳為印度貴霜王朝迦膩色迦王對佛教護持,有感於當時部派佛教眾說紛紜,便請脅尊者在迦濕彌羅國(今克什米爾)建立寺院,召集五百位有名論師,以世友為上座,費時十二年,以《發智論》為基本架構,參考《發智論》的各種註釋,同時攝取六足論中的教義等廣大結集,並對當時其他部派及外道等觀點破他顯自,造十萬頌有廣說、勝說、異說等叁義。本論主要的傳譯為《大毘婆沙論》原梵本十萬頌係由玄奘親自從印度帶回中國,二百卷,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七冊。這是本論最詳盡正確的漢文譯本也是現存的唯一完整論本,唐譯本論譯出後不久,此論的梵文在印度佚失。
另有二異譯
一、《鞞婆沙論》,苻秦.僧伽跋澄口誦該國羅漢屍陀槃尼節抄的《大毘婆沙論》加以翻譯,跋澄口誦經本,外國沙門曇摩難提筆受寫成梵文,佛圖羅剎為之宣譯,苻秦沙門敏智筆受寫成漢文,更由道安加以校對。十四卷,十五萬餘字,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八冊。因純憑跋澄闇誦,先寫為梵文,再從梵文譯漢;兩次口授,兩次筆受,故翻譯的不盡完善,據道安序說︰「經本甚多,其人忘失。」全論內容的四十二處,僅相當於唐譯《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中第二編結蘊的一部分。
二、《阿毘曇毘婆沙論》,北涼.浮陀跋摩、道泰譯,六十卷,五十八萬餘字,收於《大正藏》第二十八冊。譯文似較簡明暢達,而正確性不如唐譯,文義次序也有前後出入之處,但大體是一致的。其內容僅存《雜犍度》、《使犍度》、《智犍度》叁篇,僅相當於唐譯本論雜、結、智叁蘊部分。
日本.木村泰賢、西義雄、阪本幸男叁人也於1929年依據唐譯本共同加以日譯,收於《國譯一切經》。又西元1944年沙門法尊曾據唐.玄奘譯本譯成藏文,於1948年全文翻畢。
(香光尼眾佛學院圖書館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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