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一大師籍貫釋考
作者:不詳
弘一大師,既是一位學者、詩人、教育家、藝術家和我國近代新文化運動早期的活動家,又是一位律宗高僧。在各方面所取得的卓越成就,早爲世人所矚目和公認,有“全才”之譽。
弘一,原名李叔同,小字叁郎,幼名成蹊,別名有二百多個。一八八○年舊曆九月二十日生,一九四二年十月十叁日圓寂于福建泉州不二祠溫陵養老院睛室,享年六十叁歲。彌留之際,沒有留下家籍,故後人陸續撰文,各抒“籍見”。大致有叁種說法。一、祖籍浙江平湖,二、祖籍山西,叁、籍貫天津。各執一詞,難下定論,逐成了一件“籍案”。爲了解開此迷,筆者作了各方考證,認定弘一的祖籍是浙江平湖,寄籍天津。
第一,弘一在贈津中同人詩裏寫道:“千秋功罪公平在,我本紅羊劫外身,自分聰明原有艱,羞將事後論旁人。”又在津門清明詩中寫道:“一杯濁酒過清明,觞斷樽前百感生。辜負江南好風景,杏花時節在邊城。”在這兩首自述詩中,我們可以窺見弘一法師家族是在國家大亂時避于遠方棲身的。同時,講到在清明祭祖的時節,沒能按照江南人的傳統和風俗,到祖墳上灑一杯酒悼慰自己的祖靈而深感遺憾和內疚。由此我們可以尋覓到弘一的祖輩絕非在北方,而是在風景秀麗的江南。
第二,一九○二年秋,清遷在全國各省補行瘐辛醜恩正科鄉試。當時年僅二十叁歲的弘一,就以嘉興府平湖縣監生資格赴杭應“補行庚子辛醜恩正科”的試。在填表申報組籍欄中,寫明“浙江平湖”。這說明弘一本人自己認祖籍是浙江平湖。
第叁,我們在現存的弘一自寫的《詩鍾彙編初集序》中,看到“已亥之秋,文社疊起……綴而益之,以匡鄙之不逮雲,”未尾署明:“當湖惜霜仙史識”(內書“當湖惜霜仙史編輯”“庚子暮春,李廬校印”)。在《城南草堂筆記跋》中又寫道:“雲間許幻園姻譜兄……愛跋數語,以志欽佩。”末尾又署明:“當湖惜霜仙史李成蹊漱筒甫倚裝謹識。”另在《唐靜岩司馬真迹跋》中說:“李子皮同,好古主也……塗鴉之诮,不免贻笑方家耳,時丙申夏月湖陵山樵唐育厚摸于頤壽堂。”時年四百四十四甲子。扣鈴一書“叔同過眼”。這年(一八九六年)李叔同僅十七歲。封面題簽《唐靜岩司馬真迹》書,下作“當湖李成蹊署”上述一“序”一“跋”的題簽署名均爲弘一本人所撰。由此可見,弘一大師在十七歲時就確認自己是《當湖》人,而從來沒有在序跋中未尾落款爲“天津”或“山西”。
當湖爲何地?據明弘治五年柳琰所修《嘉興府志》載平湖邑治即舊當湖鎮。當湖在其東,故名平湖。”清乾隆五十四年王恒修《平湖縣志》載:“縣之故治順帝時節陷而爲湖,今謂之當湖。大旱湖歇,城郭之處可識”據(公元1369年)設當湖稅課局,宣德五年叁月(公元1430年1月)始折海鹽且東北境當湖鎮,爲平湖縣隸嘉興府,屬浙江承宣布使司。由此斷定,當湖就是現在的平湖。因此弘一高足、著名畫家豐子恺先生等承說弘一的祖籍爲浙江平湖是有依據的。
第四,弘一是位刻高手,用章極爲講究。尤其是自刻的姓名印或證明自己籍貫的印章,更是精心刻製。弘一有一方自刻的朱文印“平湖後生”。其布局平穩,用刀生辣,是弘一早歲所刻。這方印對研究弘一在青少年時代就承認自己是平湖後代,並以金石刻就,以留千秋。這與弘一在上述序跋文中署明杭州“補行庚子辛醜恩正並科”填報祖籍浙江平湖的“買籍”之嫌。
弘一除刻“平湖後生”一印外,在弱冠前後還刻有陽文一印“我本楚狂人”。據明天啓七年程楷修《平湖縣志》的清光緒十二年《彭志》記載:“夏、商、周平湖爲楊州之域,春秋時屬吳,後屬越,戰國時屬楚國……”。弘一刻此印旨在證明其本來是楚國人。從史料來看,他所作的這方印章是有其背景和曆史原因的。
從弘一的自述詩——“鄉試”申報——序、跋文——自用印章中,無不證實弘一的祖籍是浙江平湖,寄籍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