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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義理▪P31

  ..續本文上一頁剛 經》上說了:“菩薩應滅度一切衆生,滅度一切衆生已,實無衆生得滅度者。” 其義是:實際上並沒有衆生進入涅槃,沒有證悟涅槃的人。因爲諸法的真相是不 生不滅,裏面找不到一個“我”。諸法無我,又是不生不滅,所以沒有人進入涅 槃。覺悟者證悟涅槃時,並不是感受到“我”證悟到涅槃,因爲當有“我”的概 念生起時,它就生起凡夫見了,所以涅槃者很肯定,也不覺得有“我”證悟涅槃。 在這世間裏,凡夫一直執著又“我”,認爲“我”這個衆生坐在大悲殿裏聽法, 當你證悟涅槃,就很清楚的知道沒有我坐在大悲殿裏。者是很難想象的,但是實 際上就是如此。因爲剛才我們是用一念一念生滅的心,正忙著在身體內、心念中、 身體外、不是身體不是心以外尋找“我”。這樣,我們的心就一念一念的在生滅, 這些生滅的心都找不到我。那麼,當修行者證悟諸法不生不滅時,它知道這個生 滅的心都是不生不滅時,那個我去了那裏呢?根本沒這回事,好像剛才我問那位 居士,他真的見到它家裏的豬沒有豬,也不叫做什麼名字;同樣的,真正見到涅 槃者,他就知道根本沒有“我”這回事,也沒有想起有沒有我進入涅槃,所以證 悟涅槃是沒有人證悟涅槃。經中說沒有中生滅度,既是說沒有衆生進入涅槃。覺 悟就是無人,也無我在輪回。覺悟者真正覺悟到沒有人,也沒有我,所以沒有證 悟涅槃者。這樣的覺悟者,他內心歸于平靜無生、清涼自在、無爲、離一切妄想。 爲什麼呢?那是因爲他離一切“妄想”。“妄想”就是衆生種種的心念,根據佛 法說我們衆生從出世到現在都在妄想中,這些妄想告訴我們世間種種的事情。比 如剛才所講的“雨水”,你認爲天上有雨水落下,這就是妄想,實際上只不過是 某種因緣形成“水”從天上掉下來,並沒有雨水,雨水只不過是一個名稱罷了; 進一步說“水”也是一個名稱。我們在名稱裏面生起種種妄想,所以當一個人沒 有種種妄想之後,就不會認爲有雨水掉下來,那時候他內心歸于平靜,稱爲寂靜, 所以涅槃是離一切妄想。一切妄想都包括在語言當中,凡夫執著語言,依據種種 名稱,分別種種事物,是我們墜入種種語言、事物當中。因爲涅槃是離開妄想, 不在語言範圍裏面,所以涅槃不可以用語言來闡釋。《法華經》上說:“諸法寂 滅相,不可義言宣。”既是此意。

  雖然沒有證悟涅槃的人,但是凡夫的我們還是要依賴語言來了解它,結果佛 陀慈悲,巧妙的運用語言來告訴我們,有所謂證悟涅槃的聖者,他們是:

  佛陀--證悟無上正等正覺得覺者。 菩薩--證悟到無生法忍、無住涅槃的聖者。 辟支佛--證悟涅槃的聖者。

  佛陀運用語言宣說這些值得我們學習的聖者,但是學佛者千萬不要執著有阿 羅漢進入涅槃,因爲阿羅漢沒有說他進入涅槃,而是凡夫認爲有“人”進入涅槃。 我在舉一個例子:天上的雨水滴下來,剛好滴在一朵花上,這跟你用澆花器澆花 是一樣的,而你卻認爲是“雨水”滴在花上;進入涅槃只不過是諸法的因緣已經 散離了,他進入涅槃,但是沒有任何“東西”進入涅槃;既是說一個人的生死因 緣已經沒有了,我們說他進入涅槃,但是並沒有“人”進入涅槃。

  我們學佛者,或時在座各位總會有一些疑問,那就是諸佛、菩薩、阿羅漢死 後何去何從?佛陀去了哪裏?現在在何處?釋迦牟尼佛爲什麼沒來救度我們?佛陀說這些疑問是迷者的無明妄想,對事物如實知見的證悟者來說,在他們的智慧中並沒有此煩惱。凡夫有無明妄想,認爲有“我”,有“我”就有“他”,那他 是誰?他就是佛陀,所以我們要找佛陀去了哪裏?如果沒有“我”,沒有“他”, 有誰去了哪裏?所以我們不可以說證悟涅槃的佛、菩薩,他們現在在哪裏?根本 沒有這回事。打一個比喻:比如我把一朵花放在眼鏡上,叫做“眼鏡花”。因爲我們凡夫把在湖裏的水叫做“湖水”;在海裏的水叫做“海水”;在河裏的水叫 做“河水”,所以這朵花在我的眼鏡上,我把他叫做“眼鏡花”。我把花從眼鏡 上拿下,你就認爲“眼鏡花”不見了。但是當我們認真、理智的想一想,並沒有 這回事,只不過我們凡夫執著名稱裏面有一實體,就有東西來,就有東西去,眼 鏡花亦複如是。如果你認爲有眼鏡花,那就是執著眼鏡花這個名稱,而生起妄想。 因爲這些妄想,所以我們就生起佛陀入涅槃後去了哪裏的疑問,證悟涅槃者離一 切妄想,就沒有這些問題了。

  我們凡夫沒有辦法知道涅槃的境界,唯有智者內證,不可以凡夫的戲論來了解。佛陀把凡夫的妄想稱爲戲論,我們不可以此來分別、了解涅槃,以及證悟涅 槃者何去何從。生死來去是衆生無明的妄想,這是我們凡夫迷惑之所見,把一切 看成是實在。比如剛才我講的眼鏡花就是這樣産生的。因爲我們執著種種妄想而 迷惑,見到有生、有死、有衆生、有我,認爲實在有而生起執著,就看到生、滅。 實際上一切法本來不生不滅,所以涅槃並不是生、滅幻相以外,還有個不生不滅 的境界。既是說:我們往往誤會在生、滅中沒有涅槃,而在生、滅以外可以得到 涅槃,這是不對的。因爲我們妄想執著有生、滅,而看到生、滅之相,實際上在 生滅當中本來是不生不滅的,所以叁法印的第叁個法印是涅槃寂靜,它是指萬法 本來就是不生不滅,但是凡夫不知不覺,大慈大悲的佛陀卻爲愚昧、執著的我們 開示诠釋。

  四、總結

  佛法有世間法與出世間法,如果有人演說佛法,其佛法中包含這叁個真理, 那麼,這些佛法就是屬于出世間法,稱爲究竟、了義法。既是說他所演說的佛法已經徹底地講到究竟處了;如果不符合這叁法印,那麼,這些佛法只是屬于世間 法的範圍而已。如果徹底、清楚地闡釋佛法的話,那必定具足這叁法印。比如有 人說一切都無常,那是講錯了,因爲諸行無常不是一切無常。如果一切都無常, 那豈不是佛無常,涅槃也無常嗎?所以我們用此叁法印來分辨佛法是否究竟,是 否了義。

  有些佛法並不包含叁法印,比如:佛陀告訴我們在生死輪回中,如要離苦, 就要行善,行善能使修行者升天,這只是佛法中的善法,屬于世間法,它並不在叁法印的範圍。這些佛法不究竟,它只能使我們升天,不能朝向解脫,所以叁法印是用來印證佛法是否究竟不究竟的。

  學會這叁法印,以後有人問你佛教講演些什麼道理?你就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他,究竟佛法都離不開這叁法印,它是宇宙的真理,我們凡夫對它不知不覺,偉大的佛陀就爲我們闡釋。叁法印並非屬于佛陀、佛教、或是任何宗教,但是發現 此真理的人是釋迦牟尼佛,從佛陀的口中講演出來,所以稱它爲佛法。佛法亦是 一個名稱,就如“眼鏡花”一樣,我們不要被這個名稱所束縛,不論何人講出的 道理符合真理,它就是真理,不一定由佛說,真理任何人都可以演說,所以我們聽聞佛法時,要依法不依人。既使是殺人魔說叁法印,只要說對;不是因爲他是 殺人魔,就認爲他演說的叁法印是錯的。因爲真理就是真理,絕不因爲是誰講演 就是對或錯,所以我們要確認、辨別佛法真理的中心--叁法印。

  第二十節 四依止

  人生如大海,如何從痛苦的此岸到達快樂的彼岸,必須依靠佛法的慈航普渡。所謂“欲無痛苦須學佛,各有因緣莫羨人。”每個人學佛的因緣雖然不一樣,但是學佛的態度應該是一致的,也就是要依止四法修學,稱爲“四依止”也叫四依四不依。

  依法不依人

  依智不依識

  依義不依語

  依了義不依不了義

  (一)依法不依人:法是指真理;學佛應該以真理爲依據,凡事按真理行事,人不足以爲依,因爲人的思想、見解互異,人有生老病死、去來遷流,而法(真理)則亘古今而不變,曆萬劫而常新。學法求學,修法,所求所行的都是法。依靠法可以入道。關鍵是法。凡夫所說,若能契於正法,也應信受奉行。假令有人雖能顯現如佛之相好,但所說不契正法,於其所說,也應舍離,萬不可依靠。我們尋求善知識,不是看他是什麼地位。這位是佛學權威,那位是佛教團體的首長。專去聽這些頭銜,這就是依人。應該不論這些。我們只是看他的法任何,是不是契理契機。《圓覺經》告訴我們,凡夫想要得成聖道,首須尋求正知正見的人。經雲:“末法衆生將發大心,求善知識,欲修行者,當求一切正知見人。”怎麼認清善知識呢?應從他的正知正見,而不是從別的條件來選擇的……時下一些人喜歡到各個寺院走動、應酬,到頭來終被人情包圍,而不能選擇真正的信仰,殊爲可惜。因此佛陀明示要依法不依人,就是要我們依據佛陀的教法而求“信解行證”,不要因人的優劣而放棄信仰,或只做某一個寺院、某一個僧衆的信徒,而置整個佛法于不顧。

  (二)依智不依識:智指無漏的般若智慧,識是指有漏的分別意識。因爲世相虛幻,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識所分別、認識的現象,時刻都隨著虛幻的世相而變化,所以以識來分別、認識世間的森羅萬象、千差萬別,畢竟不夠徹底。在人的八識中,眼耳鼻舌身和阿賴耶識都沒有問題,出生毛病的在於第六和第七識。第六識就是要分別,第七識就要執我。如果依第六識第七識當家作主,那就是忍賊作子。所以要依靠智慧。而無漏般若是本性上的大圓鏡智,好比一面鏡子,可以如實照見世間萬象;又如光明朗照,可以看到我們自己的本來面目。《大智度論》說:“智乃本心照明之德,可與法性契合。學人宜定止妄識,策發真智。”所以學佛不僅要“依智不依識”,還要進一步“轉識成智”,如此才不會被世間幻象所迷惑。

  (叁)依義不依語:語言文字是使我們獲得知識,幫助我們獲證真理的方便,是一種假名,是用來诠釋道理的工具,而非真理的本體。在日常生活中,語言文字可以成爲人與人之間溝通的橋樑,但也可能因爲斷章取義,或因不同的語言、不同的表達方式而造成誤解。世法尚且如此,何況微妙甚深的佛法真理。所以禅宗主張“不立文字”,禅宗六祖惠能大師甚至說“諸佛妙理,非關文字”。微妙的法門和真理,無法只靠文字來表現傳達,所以學佛應該從義理上去了解佛法,而不應該在語言上推敲、計較、執著、否則造成文字障,只會與道相去日遠。

  (四)依了義不依不了義:《寶積經》說:“若諸經中,有所宣說,厭背生死,欣樂涅槃,名不了義。若有宣說生死涅槃二無分別,是名了義。”佛法有世俗谛與第一義谛之分。世俗谛是不究竟的方便法,第一義谛是究竟絕對的真理。方便法門是佛陀爲適應衆生的程度、根機而施設,我們不能把方便法當成究竟,最究竟的是與佛心相應,所以學佛應該依了義佛心, 不依不了義之方便。

  “四依止”是學佛應知的道理,並且要確實實行。《金剛經》雲:“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佛陀說種種法,是爲了幫助衆生找到自己的真如佛性,譬如以指頭指我們見到月亮。所以修學佛法要能“因指見月”,千萬不能執著指頭,反遮蔽雙目而見不到月亮,徒然空費寶貴光陰。

  (全文終)

  

《佛法義理》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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