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析《大般涅槃經》的核心思想
作者:弘慧
(一)涅槃四德與叁德秘密藏
佛教各宗派都以涅槃爲最後歸宿。小乘佛教視世俗世界爲“無常”、 “苦”、“無我”、“不淨”,認爲從無常苦中解脫出來的唯一出路,是離開世俗世界,灰身滅智,不要再生。這樣的涅槃,只能是對死亡的讴歌,即不能給人以激勵,也無利于佛教的發展,所以受到後起的大乘教派的激烈批評。認爲人生誠然是苦的,理應從中解脫出來,但涅槃並不意味著死亡。諸佛如來都有一個入胎投生,出家得道,由凡入聖而至最後涅槃的曆程。但這僅僅是隨順世間作出的一種示現,而不是表示佛如凡夫一樣的有生有死。“一切諸佛無有畢竟入于涅槃者(《光明普照高貴德王品》之五)”,這是《大般涅槃經》貫徹始終的重要觀點之一、《大涅槃經》的開頭一品,就在否定世間“常樂我淨”的基礎上,確定了出世間的“常樂我淨”。這就是涅槃法身四德。“我者即是佛義,常者是法身義,樂者是涅槃義,淨者是法義”。“世間亦有常樂我淨,出世間亦有常樂我淨。世間法者有字無義,出世間者有字有義。所以者何
有想顛倒,心倒見倒,以叁倒故,世間之人樂中見苦,常見無常,我見無我,淨見不淨,是名顛倒。以顛倒故,世間知字而不知義。何等爲義
無我者名爲生死,我者名爲如來,無常者聲聞緣覺,常者如來法身;苦者一切外道,樂者即是涅槃,不淨者即有爲法,淨者諸佛菩薩所有正法,是名不顛倒。以不顛倒故,知字知義。若欲遠離四顛倒者,應知如是常、樂、我、淨。”(見《大正藏》卷十二P377)。《大般涅槃》在(壽命品)裏否定了世間的“常樂我淨”,肯定了出世間的“常樂我淨”。世俗人把世間的“無常、苦、無我、不淨。”誤認爲“常樂我淨”去追求,這是一種顛倒的認識,簡稱四顛倒。二乘人據此否認有出世間的“常樂我淨”,這類認識也是四顛倒。出世間的常樂我淨,“常”指不可磨滅,無變易,被側重用來規定法身的性質。“樂”指世俗人受樂……感受不同的大樂,受樂性屬無常敗壞,畢竟還是無樂,而大樂則由身不敗壞所得,是“常”所得之樂,亦稱“常樂”,這是側重用來規定涅槃的性質,“我”也稱“大我”,意謂“大自在”,絕對自由,“大自在故名爲我”。淨謂如來性善,純清無染,亦名大淨。說明佛所有法,包括菩提般若等一切思想行爲的性質。分別來看,“常”指法身,“樂”指涅檠,“我”指佛身,“淨”指佛法。從總體上說,“常樂我淨乃得名大涅槃也。”是大涅槃的固有性質,所以後人簡稱之爲“涅槃四德”,涅槃四德爲諸佛所具備。
“涅槃四德”法身名日“秘密藏”,這在《壽命品》第一之二上有所論述,:如“我當令一切衆生及以我字四部之衆悉皆安住秘密藏中,我亦複當安住是中,入于涅槃。何等名爲秘密之藏
猶如“”字,叁點若立,則不成伊,縱亦不成。如摩醯首羅面上叁目,乃得成伊。叁點若別,亦不得成。我亦如是解脫之法亦非涅槃,如來之身亦非涅槃,摩诃般若亦非涅槃。叁法各異,亦非涅槃。我今安住如是叁法,爲衆生故,名入涅槃,如世伊字”(見《大正藏》十二卷P376下)。這就是說,秘密藏即是大涅槃,由叁法構成。叁法者即解脫,法身與般若,此叁法橫縱均不是,乃成圓伊。圓伊即秘密藏,即無窮之深奧,不可思議。而小乘涅槃灰身滅智而巳,而此大涅槃叁法具備,乃真常不空如涅槃。然而具備有四德的法身雖曰“秘密藏”,而其實無所謂“藏”,因佛所親證,全部顯了無余。故在《如來性品》第四之二上說:“如佛所說諸佛世尊有秘密藏,是,義不然。何以故
諸佛世尊,唯有密語,無有秘藏。譬如幻主,機關木人,人雖睹見屈伸俯仰、莫知其內而使之然。佛法不爾,鹹令衆生悉得知見,雲何當言諸佛世尊有秘密藏
佛贊迦葉,善哉,善哉!善男子!如汝所言,如來實無秘密之藏。何以故
如秋滿月,處空顯露,清靜無翳,人皆睹見。如來之言亦複如是。開發顯露,清靜無翳。愚人不解,謂之秘藏。智者了達,則不名藏。(見《大正藏》卷十二P390中)。顯而易見的說,“秘密藏”實是坦然明白,盡管如此亦具備諸多深奧,不可思議,唯證相應。證無證相,只是如如顯現。因此,涅槃法身常住不變。住者不住之住,住無相。此涅槃法身不只是消極地滅盡煩惱,正面顯一光明常在。佛入涅槃,而實際上無所謂入不入。入不入只是其示現之相,爲了濟生的方便,可以示現入,爲了衆生也可示現不入。示現入者寂滅無相,只是實相。《般若經》即如此主張。而實相一相,所謂無相。而此經則說“無二之性即是實性”(見卷八《如來性品》第四之五)。示現不入者則種種化身。種種神通,而其法身則總是恒常如如。佛的法身是常,進而要找出其何以爲常的原因。經說證得佛身是由于認識佛性而來,佛性原本就是常,只因爲煩惱障故,處于隱伏狀態,如經過必要的修習,它即可逐步顯現,等待完全顯現,就成爲佛身法身;而在《涅槃經》則肯定了佛身的四德,這是本經的顯著特色之一。
(二)一切衆生皆有佛性
佛性是佛獨有還是一切衆生共有呢
從大乘角度看,一切衆生皆有佛性,皆可成佛。衆生就是不同生類的意思。生類雖不相同,但佛性均等確是相同的。在《如來性品》第四之四上說:“善男子!我者即是如來藏義,一切衆生悉有佛性,即是我義。如是我義,從本以來,常爲無量煩惱所覆,是故衆生不能得見。善男子!如貧女人,舍內多有真金之藏。家人大小無有知者。時有異人,善知方便,語貧女人,“我今雇汝,汝可爲我耘除草穢”。女即答言,“我不能也。汝若能示我子寶藏,然後乃當速爲汝作”。是人複言:“我知方便,能示汝子”。女人答言:“我家大小尚不自知,況汝能知
”是人複言,“我今審能,。女人答言,“我亦欲見,韭可示我”。是人即于其家掘出真金之藏。女人見巳,生奇特想,宗仰是人。善男子!衆生佛性亦複如是,一切衆生不能得見。如彼寶藏,貧女不知。善男子!我今普示一切衆生,所有佛性爲諸煩惱之覆蔽,如彼貧人有真金藏,不能得見。如來今日普示衆生諸覺寶藏,所謂佛性,而諸衆生見是事已,心生歡喜,歸仰如來,善方便者即是如來。貧女人者即是一切無量衆生,真金藏者即是佛性也”。 (見《大正藏》十二卷P407中)。
爲了進一步闡述一切衆生都有佛性,還連續例舉了力士額珠,雪山一味藥等。佛性即是我義。此我是“真我”。“如來所說真我名曰佛性。”佛性是由那整一佛果法身置于因地而說。佛性與佛果其內容並無二致。如果就佛果而言佛性,則佛性之義首先是佛之性,或者說是佛之性格,而不是“佛所以成爲佛”的性能之義。一般所理解的佛性是佛所以成佛的性能。但《涅槃經》所說的佛性,其首先所表示者不是此義,乃是佛之性,佛之體段之義。如同儒家說性善,是直接就道德實踐而言成聖,所以可能的根據,不是就聖人之體段而言聖之性。而此經的佛性在此當其置于因地而言佛性,亦有是佛果之因義。即是因,亦有其成爲佛之根據(種子)之義。然而此整佛果(佛的體段)轉爲因地而爲佛性,其爲佛果之因,成佛之根據,這只是十分籠統形式的因果關系,即只就隱顯的關系而說,還不能表示出佛所以成佛的性能之義。只說隱名佛性,顯名佛果(法身)。人若問如何能顯
想尋求此能顯原因,則光此佛果置于因地並不能表示出,而此能顯的原因,才是因地佛性的確切含義。因地佛性要成其爲所以成佛之根據或者性能之義,則必須即在此因地之整一佛性中能發現出此能使之爲顯的原因或性能。如此一來,佛性有兩義:(一)佛之體段。一切衆生悉有佛性,意即悉有成爲佛的體段之可能,不過爲煩惱所覆,不顯而已。所以一切衆生都是潛在的佛。從這種角度談佛性,即是如來藏。如來藏也有兩義:一是藏屬,二是潛藏。前者表示不空,如來法身是無量無漏功德聚。而後者則表示此不空之法身爲煩惱所覆,隱而不顯。(二)是所以能顯有此佛之體段的性能,就此能顯性能而言佛性。此佛性義是所以成爲佛的性能或超越根據之義,不是佛之體段義。《涅槃經》說佛性首先是佛的體段義,此是正面說的。至于所以成爲佛的性能的佛性義,即是緣因了因。本經以佛之體段義的佛性爲正因佛性。但此正因佛性必須有緣因了因來顯現。這是說衆生本有佛性,是佛對衆生慈念的表示。佛性即“常樂我淨”之理(涅槃,法身)在衆生身上的體現。衆生雖含藏此理,但爲煩惱覆蓋著,只有除去煩惱才能見悟佛性。在《涅槃經》裏首先以“法性”爲佛性。“法性”這個概念的含義有二:其一指事物的本質屬性,其二,指佛教的教義或理論。這種永恒的、普遍的事物本質,謂之法性。這樣的“法性”也即佛教教理,是成佛的最根本的原因,此即謂之“佛性”。
佛教用以解釋人生過程的教理是“十二因緣”, “十二因緣一切衆生等共有之。”此中某個具體“衆生”雖有生滅,但體現于個體衆生中的“十二因緣”之理則永恒不變。所以在《獅子吼品》第十一之六上說:“佛性者名十二因緣。何以故
以因緣故,如來常住。一切衆生定有如是十二因緣,是故說言一切衆生悉有佛性。十二因緣即是佛性,佛性者即是如來。”其次用以解釋人本質的教理,是所謂“色受想行識”等“五陰”。 “五陰”的每一陰都是“佛性”。“色”是佛性。何以故
是色雖滅,次第相續,是故獲得如來叁十二相如來常色,……譬如真金,質量變遷,色常不異—一衆生佛性亦複如是。質雖無常,而色是常。以是故說,色爲佛性。……衆生受性雖複無常,然其次第相續不斷,是故獲得如來常受。衆生之想雖複無常,以想次第相續不斷故,得如來常恒之想。行名壽命,……衆生壽命雖複無常,而壽次第相續不變,故得如來真實常壽。衆生意識雖複無常,而識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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