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傳佛教涅槃思想之研究
[斯]毗耶達西Piyadassi著 石權譯
什麼是涅槃?這是佛教徒或非佛教徒一開始就都歡喜樂聞的問題。這不是今天或昨天的問題,聰明的答案可能會有,涅槃被用各種明顯的專門名詞來說明。但是沒有一種說明會使我們有絲毫接近涅槃本身的可能。因爲涅槃是離言絕思的。比較容易和比較保險所說明的涅槃並不是涅槃,因爲涅槃不可以言喻,是不能用語言來表達的,也是無法表達的。我們試圖說明它,就要用字,而字的意義是有限製的。字與宇宙有關系,而涅槃,是通過最高的精神修養或智慧證得的,是超越任何世間體驗的,是非語言所能表達的。既然如此,那又爲何寫它呢?那是爲了防止對佛教涅槃思想的誤解。
佛陀說:“諸比丘,我以已證之法,甚深、難見、難解、安靜、高尚,完全超論證、微妙,智者能理解。但此同時代之人高興、沈迷、喜歡肉欲快樂。因同時代之人高興、沈迷、喜歡肉欲快樂,即難見此緣起,亦難見諸緣起法之寂靜、“有”之實質棄舍、愛欲息滅、冷靜、寂滅、涅槃。若我教此法,他人不理解,對我會生厭倦。”[1]
佛陀自己所說,這就清楚地表明,愛欲根除(涅槃)的境界是難見難知的。
佛陀在第一次說法時,對第叁真谛解釋說:“諸比丘,此是苦滅之真谛,完全息滅、舍離、解脫、不住愛欲。”[2]
雖然這種界說未提及涅槃,但“完全息滅愛欲”是有著涅槃的含義。此在他處,佛陀說得很清楚。“羅陀,愛盡實即涅槃。”[3]他答複一位神人說:“舍棄愛欲是涅槃。”[4]在舍利弗的談話中,有“此五取蘊根除與舍棄欲貪,即是苦滅”[5]的話。
從上所述,很清楚,涅槃是寂滅,是愛欲斷除。愛欲是苦因,只有這苦根愛欲息滅時,苦因才能息滅。舍棄了愛欲,也就舍棄了苦和與苦有關的一切。因此,涅槃被解釋爲苦滅。
應當注意的是:雖然用了一些消極的術語來說明涅槃,但這不是說涅槃只需消極或自我斷滅。總之,否定並不意味著絕對的不存在,是一個空白點,而只是說某些東西不存在。證得涅槃的阿羅漢,是斷了愛欲才獲得解脫的,在他的身上不再有愛欲了。這不完全是空或自我毀滅,因爲沒有毀滅自己的必要。
典籍中的肯定術語,也是很明顯的,如安穩、清靜、勝妙、寂靜、解脫,都被用來表示絕對的涅槃。不過,這些術語的真正意義對有情世間所知道的體驗來說,是被限製的。一切有情的界說,都是從我們現象世界的體驗而來的,事物的世俗觀點是輪回的,那就是說屬于生存或轉生的。因此,所有關于涅槃的觀點,也都是轉生的觀點。所以,他不能有一個涅槃的真實圖像。他的一切思想、觀點和語言,都是受限製的,有條件的,不能適用于不造作、絕對、無爲的涅槃。
習慣上,我們說一些肯定和否定的術語,它們像其它事物一樣有關系。但是涅槃是超肯定和否定的,與任何受條件製約的事物沒有關系。佛陀用了些世間的名詞,應知道它們的有限性。關于什麼是涅槃的問題,讓我們聽一聽佛陀是怎麼說的:
“諸比丘,涅槃界有兩種,何等爲二?即有余依涅槃界[6]與無余依涅槃界。諸比丘,何爲有余依涅槃界?諸比丘,此處有一比丘,是阿羅漢,其漏已盡,已住命,所作已辦,卸卻負擔,已證阿羅漢果,完全斷除生死諸縛,因正智得解脫。其官能尚未毀壞,彼仍體驗欣然與非欣然,仍受快樂與痛苦,五蘊存在。諸比丘,其貪、瞋、癡已斷。此即名爲有余依涅槃界。
“諸比丘,何爲無余依涅槃界?諸比丘,此處有一比丘,是阿羅漢,其漏已盡,已住命,所作已辦,卸卻負擔,逐步證阿羅漢果,完全斷除生死諸縛,因正智獲得解脫,無一切感受,無欣然,現在此成爲寂靜。諸比丘,此即名爲無余依涅槃界。”
此事,佛陀又作如是說:
見者說二涅槃界,堅定不移無所挨。
一界尚余諸蘊底,已斷導致生死纏;[7]
一界無是諸蘊底,表明今後生死完。
彼等知此絕對境,其心斷縛得解放;
彼等證得法實體[7],靜寂欣喜定不還。[9]
有情由五蘊或心物構成,而心物不停地在變化,因此是無常的。它們的來和去,“不管生起的性質是什麼,所有這一切都是寂滅的性質。”[10]
人的貪、瞋、癡,帶來連續的生和死。因此,人若不斷除貪、瞋、癡,他就不能了脫生死之苦。[11]
證得阿羅漢果的人,他就是徹底斷除了貪、瞋、癡。這就是上面所說的有余依涅槃界。阿羅漢剩余的五蘊,是由他過去生中的貪、瞋、癡爲緣而生起的。由于他還活著,他的諸蘊還在起作用。因此,他的官能接觸外境時,還有愉快與痛苦的感覺。但是,由于他已從煩惱、分別和自我思想獲得解脫,他不會被這些感受所困擾。[12]
一個在生前證得阿羅漢果的人在他逝世時,他的剩余諸蘊就停止起作用。此諸蘊是死時毀壞的,他不再有感受了。因爲他已徹底斷除貪、瞋、癡,他不再有生死,很自然,就不再有受。所以說,“他的受變得冷靜”了。
此種思想,在《自說》中是這樣表示的:
“身壞感覺停,諸受變冷靜;
一切結構止,識亦不再生。”[13]
這就是所說的無余依涅槃。
從上述看,對阿羅漢的狀況是清楚的。一個人完全斷除導致生死的貪、瞋、癡叁毒之後,他就從生死輪回的枷鎖中解放出來了,他是完全自由的,他不會再有任何原因使他作爲有情轉生。他已經超越普遍或世俗的活動。在他還生活在世間的時候,他已經將自己提高到世間之上。他的行動不再有結果,不再有業的效力。因爲這些行動不是由叁毒、煩惱發動起來的。他是可以避免一切惡、一切心理上的染汙的。在他身上,不隱藏隨眠。他是超善惡的,他已舍棄善和惡。[14]他不被過去、未來和現在所困擾。他不執取世間的事物,所以沒有煩惱。他不被生活的變動所攪擾,接觸世間意外事件,他的心不動搖。他無憂、離塵、安穩。[15]這只能是阿羅漢而不是任何別的有情,不管是世間的有情,還是在天堂裏享樂的有情。但是,涅槃是現生證得的一種境界(現法涅槃),思想家、有心探求的人對此種境界的理會,是並不覺得困難的。
雖然,有情的生活性質是痛苦的。也能先了解什麼是苦,什麼是染汙,什麼是愛欲,但不了解什麼是完全斷除染汙,因他並沒有經受過。假如他知道,那是由于他自我證悟,才知道什麼是非染汙,什麼是涅槃或真實,什麼是真正的快樂。阿羅漢是用修證的體驗說涅槃,而不是憑傳聞臆造解說涅槃。但是阿羅漢由于是自己證得,不能使別人體會涅槃的境界。斷了愛欲的人,證得了解脫,但他不能向別人解說此種解脫的境界。不管他談解脫境界如何微妙,別人是體會不到的。因爲這是自己體會、自己證得的。證悟是每個人自己的事。每個人必須爲自己吃和睡,爲自己治療疾病而操勞,這些只是日常生活中的需要。何況有關人的心理活動,心理解脫,還需要更多的東西呢?
難以體證的是無余依涅槃。換句話說,證人涅槃就是阿羅漢的最高境界。
《自說》中經常引用的一段話是:
“諸比丘,有不生、有不起因、有不造作、有絕對。假如無不生、無不起因、無不造作、無絕對,就無逃脫生起因,造作與相對。由于有不生、有不起因、有不造作和絕對,所以逃脫生起因、造作與相對。[16]
“此非堅(擴張)、濕(內聚性)、煖、動之元素、非空無邊處、非識無邊處、非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非此世、非他世、非日、非月、此處非來非去、非生非死、非支持、非存在、非處境,是此。此實爲苦之結束。”[17]
從上所述,很清楚,這種入涅槃(最後的涅槃)是一種境界,在此境界中,色、受、想、行、識五蘊以及一切與諸蘊有關的法都已停止不起作用。所以,這是一種相對性不存在的境界,它是超外界一切相對事物的。它不是因的果,不是生起果的因。既不是道,亦不是果。它是絕對的,無條件的無爲法則。
苦,生苦之因的愛欲是世間的,而涅槃則是出世間的,在緣起法之外。所以,它是超因果的。一切世間法都是相互關聯的,相對的,而涅槃則是絕對的。
佛在一部很重要的經中[18]闡述緣起和四聖谛時,對諸比丘說:
“世間隨意認爲真實者,聖者徹底了知爲虛妄的;而聖者歡喜贊歎爲真實者,世間卻認爲是虛妄的。”佛進一步說:
“涅槃非虛妄,聖者知爲樂;
真實由彼證,無欲逝不存。”[19]
佛陀用真實取代涅槃,這不是唯一的例子。因爲我們還發現有以下的話:
“比丘,真實是涅槃之名。”[20]
“彼等在真實中解脫,斷除轉生之愛欲。”[21]
在另一部同樣重要的經[22]中說,絕對冷靜(內心已完全熄滅貪、瞋、癡叁種煩惱)的阿羅漢,安享樂、非樂或非樂非不樂感受時,他明知都是無常的,不以我的思想去執取,不用享樂(情欲)的感受去領會。
“不管彼以何種感受領會,是樂、非樂、非樂非不樂,彼領會不執著,不被所縛。彼知身體解體(生命本能結束以後),一切感受、一切體會,都會變成冷靜,都會是安定,猶如油燈燃燒,靠油與燈芯,油與燈芯燒完,由于燃料缺乏,燈即熄滅。如是,當比丘體會身體最後結束的感受時,彼知道:“我已體會到身體最後結束之感受”;當彼體會生命最後結束之感受時,彼知:“我已體會到生命最後結束之感受。”彼知“身體毀壞,生命最後結束,現此一切受,非快樂,將變成冷靜。”因此,一個人有如此天賦,被賦與此最高之智慧。因爲知諸苦滅盡,是最高之智慧。”
“此其解脫,建立于真實之上,不可動搖。虛妄即不真實。此是真實(非虛妄),是涅槃、是真谛。因此,比丘,一個人有如此天賦,被賦與最高之真谛,因爲最高真谛是涅槃,是真實(非虛妄)。”
《寶經》[23]中說:
彼等過去已死亡,如今再無新生長…
《南傳佛教涅槃思想之研究(毗耶達西)》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