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揚觀音精神 做好慈善事業
妙賢法師
一傳統觀音文化的意義
我們經常稱念“大慈大悲救苦救難觀音菩薩”。所謂“大慈大悲”,按照佛教的理解,即“大慈與一切衆生樂,大悲拔一切衆生苦”。這句話可以理解爲“慈”是愛護衆生,給衆生歡樂;“悲”是憐憫衆生,拔除衆生的苦難。觀音菩薩的“慈”是“無緣之慈”,即沒有任何附加條件,沒有任何回報要求,對一切有情的慈愛;觀音菩薩的“悲”是“同體之悲”,即沒有任何時間的限製,沒有任何空間的阻礙,不分貴賤賢愚,對一切人乃至一切生物一律平等的悲憫。
正因爲如此,觀音信仰和觀音崇拜超越了社會階層,超越了社會地位和職業分工,超越了人的年齡性別以及經曆遭遇的不同,甚至超越了宗教意蘊,成爲全社會的一種文化現象,我們謂之“觀音文化”。
觀音文化以觀音爲神靈崇拜對象,基于佛教關于觀音信仰的論述而建立起來的,但是又不局限于宗教領域,觀音文化寄托著人們対真善美的追求。所以我們可以把觀音文化分爲觀音宗教文化和觀音世俗文化兩部分。
就宗教文化來說,觀音文化是觀音信仰與修持儀軌的基本原理,是佛教的有機組成部分。兩千多年來,觀音宗教文化湧現了大量的佛教經典,爲佛學體系建立了一尊完美的救世神靈形象,並爲此提供了一整套可操作的修持儀軌和修學法門。
觀音世俗文化是觀音信仰在世俗化過程中形成的文化現象。如表現觀音救助內容的文學、美術、音樂、戲劇以及民間傳說等,這種世俗文化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可以說沒有觀音宗教文化就沒有觀音世俗文化,而觀音世俗文化又促進了觀音宗教文化的傳播。觀音世俗文化中的觀音菩薩就生活在民間,她顯化爲各種形象,奔走于衆生之中,急人之所急,救人之所難,不爲己,不圖名、不圖報。民衆信仰觀音,其實是追求人間的真情,是對世俗的欺詐、霸道、貪腐、貧弱無助等醜惡、不公現象的鞭撻與抗爭。所以我們可以毫無誇張地說,不管觀音宗教文化也好,還是觀音世俗文化也好,統稱之爲傳統觀音文化所體現的不僅僅是一種信仰,而是一種無私的奉獻精神──觀音精神。
二推進傳統觀音文化向現代慈善理念的轉變
源遠流長、博大精深的中國文化中,包括觀音文化在內有著豐富的傳統慈善理念。在新的曆史條件下,隨著中國經濟的發展、國民素質的提高和世界地位的增強,傳統慈善理念在一定程度上限製了現代慈善事業的發展,呼喚著現代慈善理念的産生。現代慈善理念是一種全新的社會價值觀,是以人權和人性化爲基礎而産生的大慈大善大愛。現代慈善理念的最大特點是,救助者和被救助者不是救世主(神)和個體人的關系,而是兩者人格平等、彼此尊重公平公開的權利義務關系,從個體之間的慈行善舉飛躍到社會化、組織化的群體行爲,從短期的階段性救濟飛躍到經常性的全社會互助。因此,要推進傳統慈善理念向現代慈善理念的轉變,需要培育具有現代公益元素的現代慈善文化氛圍、搭建現代高效的行善平臺以及不斷完善的製度保障。其具體措施應該是:
一要教育和強化全民平等互助意識,樹立互相尊重以人爲本的價值觀。建立在社會公益製度基礎上的現代慈善事業是由專門的慈善組織策劃和實施的有組織、大規模、規範性和經常性的社會事業,具有社會化、製度化、規模化、開放性和廣泛性的特點。讓人們認識到,慈善之舉是一種“普遍互助”的價值觀念:救助不是以個人恩賜的方式直接給予他人,而主要是通過一定的社會公益機製(如各類基金會或慈善組織)間接地到達他人手上。這種使捐贈與受贈分離的慈善捐贈,免除了感恩(這裏是指對個人的感恩轉爲對社會的感恩報恩)與求回報的心理,凸顯了互相尊重的人本價值觀,認爲任何人在人格上無高低貴賤之分,都享有人的尊嚴,都是平等的,一切救濟行爲都應當以尊重其權利、人格和尊嚴爲前提,以滿足其需要和促進其發展爲目的。
二要釋放社會慈善組織的生存空間,搭建現代高效的行善方式和載體是推進傳統慈善理念向現代慈善理念轉變的有效途徑。慈善事業要在政府的領導和安排下進行,這是毫無疑義的。但要鼓勵更多的民間力量來創辦慈善機構,讓更多的社會和個人參與慈善事業,使“平民慈善”的觀念深入人心。
叁要不斷完善慈善法規、政策,營造良好的製度空間是推進傳統慈善理念向現代慈善理念轉變的堅強後盾。例如,製定地方的慈善事業或慈善團體組織規章和管理辦法,用以規範和約束慈善組織的行爲,並使慈善組織機構在運行中有據可依;根據國家現行有關對慈善機構、基金會等非營利機構的公益、救濟性捐贈的減免稅收政策作出具體的操作規定,加以真正落實;改革現有的對非營利組織限製過多的控製性管理爲培育性管理,增強慈善組織的自律性,使其發展成爲真正的民間組織;製訂慈善資金的財務公開製度,進一步完善公正、透明的監督機製等等。
叁發揚觀音精神,做好慈善事業
愚尼認爲,盡管傳統慈善思想與現代慈善理念有諸多不同,但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即是慈善事業的目的是共同的,救助世上那些急需救助的弱勢群體或個人,使他們絕路逢生,並得到平等的生活權利。就拿傳統的觀音文化和現代慈善理念來說,就有很多的共同點。觀音菩薩普度衆生的大慈大悲、無私奉獻精神不也是現代慈善理念中應有之義嗎。所以我認爲,要堅持的是慈善的精神,而須轉變的是,要把慈善作爲事業,納入社會軌道,使之更科學有序的進行,只有這樣,才能更好地發揚慈善精神,做好慈善事業。
改革開放以來,我們國家的國力大增,人民安居樂業,生活得到很大改善,這是有目共睹,不爭的事實。但是,不管社會怎樣發展,科技如何進步,人們的生活如何富裕,社會上總會存在弱勢群體,何況我們只是剛剛步入了小康社會而已,貧窮落後的地區仍然存在,加之自然災害的不斷發生,所以社會上需要救助的人很多很多。當然,黨和政府是人民的靠山,人民的冷暖是黨和政府時刻關懷的事情。我們中國的宗教是愛國愛教的宗教,愛國,就是莊嚴國土,想政府所想,協助政府辦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愛教,就是信仰的虔誠,時刻不忘利樂有情。總之,做好慈善事業就是具體實踐愛國愛教的途徑之一。
我常想,作爲一名僧人,要始終把愛國愛教,當爲立命之本;把“慈悲濟世,利樂衆生”作爲修身之德;把修德扶善,助殘濟孤,當作行爲之道。“人能弘法,非道弘人。”出家人不能只是念佛自了,要有“不爲自己求安樂,但願衆生得離苦”的慈悲濟世精神,說得更確切一點,我作爲薦福觀音寺的住持,就是要發揚觀音精神,要走到社會實踐中去,到災區去,到貧困山區去,到孤老病殘人中間去,到殘疾兒童學校中去,到救災現場去,關心那些需要關心的人、幫助那些需要幫助的人,扶貧濟困,與樂拔苦。我們常說,出家人要“以出世精神,做入世事業”,慈善事業爲我們搭好了實現這一宏願的平臺,我們一定要珍惜這個平臺,在實踐中修持自己,但做好事,莫問前程。
本著這種精神,這些年,我們帶領僧團法師和廣大在家修持的居士大德們,爲慈善事業做了一些事情。如1997年張北地區發生強烈地震、1998年的洪水肆虐、2004年12月印度洋海嘯,我們寺院都積極參入救災行動。特別是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發生特大地震災害和青海玉樹地震時,我們親赴重災區進行赈災和慰問活動。除了對重大災害進行救助之外,平時還隨時隨地開展扶貧濟困、救弱助學活動,並形成了常抓不懈的製度。我們的慈善足迹遍布15個省市自治區,捐款捐物達到2500余萬元,並且興建了6所希望小學。還堅持“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信念,組織僧團認養了天津動物園中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梅花鹿與國寶大熊貓。做到定期喂養,定期贈款,定期看望它們,植樹造林,施醫施藥等等。
隨著形勢的發展,慈善事業的需要,天津市佛協決定組建天津市佛教慈善功德基金會,在各級領導的支持下,廣大四衆弟子千方百計努力籌辦,基金會終于在2005年成立起來,感謝大家的信任,推舉我爲理事長。爲了盡早開展工作,薦福觀音寺出資400萬元,作爲基金會的啓動資金。就這樣,基金會的活動便紅紅火火地開展起來了。
作爲佛教徒,慈悲行善是理所當然的事,但黨和人民卻給了我很高的榮譽,由中華慈善總會倡導、中華慈善宣傳年組委會實施的“愛心中國”——首屆最具影響力的百位慈善人物“評選活動中,我叁次入選。我想,這不是我一個人的榮譽,這也是佛教界的榮譽。我會用這個榮譽鞭策自己,進一步發揚觀音精神,把佛教慈善事業做得更好,讓我們的生命之光在大慈大善大愛中熠熠生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