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五 六入緣觸 情塵識和合 以生于六觸
有部傳說的分位緣起,說觸是出胎後二、叁歲中,接觸外境的階段。然依阿含經看:自入胎識至根具的六入,是人生形成而到圓滿的階段。自六入觸至取,不能這樣的分開,經中也沒有明顯的根據。生命活動,不論他是怎樣的繁複,總不能越出起惑、造業、感果的叁大階段。能夠具備和合的身心,六根完成,發展到認識境界,進達到實際事行,就是完成這叁階段。沒有根身便罷,有了根身,天天是觸、受、愛、取,時時是觸、受、愛、取,沒 [P532] 有一刻是離了這些的。識到觸,是現實人生起惑造業的准備。向前望,是生命的果報;向後望,是惑業的先驅。六入緣觸的過程中,是以六「情」六「塵」六「識」的「和合」,「生于六觸」的。觸本是一,因根取塵,根塵和合生識,識與根塵俱有觸,識有六,觸也就有六:眼識所生的觸,耳識所生的觸,……意識所生觸。談到觸,有部說是叁和生觸,離情、塵、識叁和外,有觸的自體,經部說是叁和即觸,離了情、塵、識的叁和,沒有觸的自體。在六識觸境了別的觸,有可意觸、不可意觸、俱非觸等差別。這觸的差別,不全是由外界環境決定的,也不單是以生理決定他。他在認識中,因根境關涉的因緣,此識觸即有主動作用的。所以有可意、不可意、俱非觸的發生。依佛法說,認識是不離情緒的。觸還有明觸與無明觸,由無明觸對境界認識不清,自己認爲滿意的,就生起可意觸;自己認爲不滿意的,就生起不可意觸;自己覺得無所謂的,就生起俱非觸。這一切,都以識觸自主的立場,去反應分別所感覺的境界。 [P533]
己六 觸緣受 因于六觸故 即生于叁受
六觸觸于六境,就生起六受:眼觸所生受,耳觸所生受,……意觸所生受。六受中每一受有叁受,所以說:「因于六觸故,即生于叁受」。叁受是由叁觸生。可意觸生可意受,不可意觸生不可意受,俱非觸生俱非受;也就是平常說的苦、樂、舍叁受。環境不適合自己的情意,就生起苦受;環境適合自己的情意,就生起樂受;中庸性的環境,就生起舍受。受與觸的不同是:觸是觸對外境,外來的影響多,沒有外境,觸的作用不能生起;受是領納,是內心的感受,內心的關系更大。他對外境感覺而來的境界,更以主觀的心境去領受他。凡苦樂的情緒,以及喜怒哀樂,都是受的一種姿態。
己七 受緣愛 以因叁受故 而生于渴愛
「因」有苦、樂、舍的「叁受」,牽動內心,于是就對外境,「生」起 [P534] 熱烈的「渴愛」。渴愛含有欲望要求的意思,這是屬于意志的。有的說:苦受是瞋惑所使,樂受是貪惑所使,舍受爲愚癡所使。其實,主要的還是愛,就是對環境得到領受後,沒有生的樂求得,已生的樂求不失;已有的苦求迅速的遠離,未起的苦希望不來──這都是愛。如瞋厭已生的苦,就與希望苦去相合;希望未來的苦不來,也就有瞋。瞋是貪的反面,沒有貪也就沒有瞋。不過,貪愛側重在染著,戀戀不舍,所以多把他看成與瞋各別的。其實,這是緣起相待的;無愛即無瞋的,所以在緣起中,總名爲愛。
己八 愛緣取 因愛有四取
「因愛」著生命的自體、叁有的境界,所以就「有四取」的馳求。欲取,是對五欲境界的執取;我語取,是妄取自我爲實有;見取,是執取不正確的主張;戒取,是妄以邪行爲清淨,爲受生而持戒,求生天而持戒,這都落在戒取中。所以由貪染心發生諸取,這都是要不得的。 [P535]
從六觸到四取,是有前後的。首對外境的接觸而生起錯誤的認識,次由內心的情緒而生起苦樂的感受;後爲渴愛自己所樂意,捐棄自己所不喜的;再則向自己所渴愛的,不惜犧牲的馳取追求。此說有這樣的次第,但不可絕對分離。也決不能說觸局限在二、叁歲的時侯,受局限在七、八歲的時候,愛局限在十四、五歲的時侯,取局限在十七、八歲以後。這幾支,是起惑造業的必經階段;殺人要經過這階段,布施、放生,也要經過這階段。不見真理者,有意識的一切,無不經過此階段。阿毗達磨師說:根、境、識和合有觸俱生,當時也有受愛取;這一切是同時相應的。成實論師等,主張是前後的。其實都對。心心所複雜的和合中,在心識活動的過程上說,約強化特殊的說,這是觸,這是受,這是愛,這是取,也顯然有他的次第。了解緣起的相待性,這一切無往不通。
己九 取緣有 因取故有有 若取者不取 則解脫無有 [P536]
觸對境界而引起意欲的活動、愛著,或執取,造作種種的事行,就到達有的階段。所以說:「因取故有有」。下一有字,是存在,是緣起支的一支。有說:此有是業,因爲以愛取所引發的叁業,構成業力的存在;由業力的存在,也就自然感得後有的生死,所以名爲業有。經中都說因取有有的有,是欲有、色有、無色有的叁有。取是身心的實際活動,造成未來叁有自體的潛在,接下去就是未來生死(有)的到來。取的馳求,就奠下招感未來叁有自體的動力。要求不感未來的生死,除非不取。假使能夠「取者不取」,就可以「解脫無」有叁「有」的相續了。斷生死,是可從兩方面說:一、生起正確的認識,生般若實相慧,破除生死根本的無明,就可以了生死得解脫了。二、在現實的生命中,不起愛取的活動,不構成後有的力量,割斷愛索的羁絆,杜塞執取的奔馳,就可以了生死得解脫了。其實,這還是一件事。要不取著,唯有般若的明智現前,洞徹諸法的事理,纔能不取。不取就不著,『離無明故,慧得解脫;離貪愛故,心得解脫』;就可以解脫生死了。 [P537]
己十 有緣生 從有而有生
有了叁有自體動力的存在,在各種因緣的和合下,就「從有而有」未來新生命的「生」起了。從有有生,與上『識有六道身』的意義是一樣的。不過,識有六道身,是由過去的行業,牽引受生心的識,完成現實的生命;從有而有生,是由現在的業有,到未來世受生而已。
己十一 生緣老死 從生有老死 從老死故有 憂悲諸苦惱 如是等諸事 皆從生而有
有了生,就必定要老;有了老,自然是要走上死亡的路上去,所以說:「從生有老死」。有「老死」的變異,就「有憂悲諸苦惱」的事發生。其實,不一定要老死才有憂悲苦惱,在一期生命的演進中,都有憂悲苦惱的;不過在生命發展的過程下,因老死而産生的憂悲苦惱,特別顯著就是了。憂是 [P538] 憂愁,悲是悲痛;苦是身上的,惱是內心的。印度的學者,以及佛法的尋求解脫,都是鑒于憂悲苦惱的逼近而發動的。這描寫了人生生命發展的一切活動。但這些事情,怎麼樣有的呢?「如是等諸事,皆從生而有」的。有蘊界處和合的生命現起,這些苦迫也就必然的來了。
己十二 總結 但以是因緣 而集大苦陰
印度的外道們,說人生的一切生命現象,都是從自我梵天造作的。佛法不承認有這些,這唯是惑業苦的因緣鈎鎖,「但以」此十二支的「因緣」,「集」起老病死苦等無量困惱的「苦陰」。苦陰,即是陰界入和合的身心。此十二支中,從識到有,是詳細的敘述現實生命(果)的一切發展;以及造作未來生命(因)的業力。過去的未來的因果,都很簡略的說了一點。從未來的生死,看憂悲苦惱的諸事,是以生爲最初動力的;從現在的生命,看憂悲苦惱的諸事,是以識爲開展先導的。解脫生死,就不這樣。從過去看現在 [P539] ,是以無明爲本。從現在看未來,因識對境,與無明觸俱,昧于緣起,不能明確的曉了前境,味著所取的叁有境界;所以就生起苦樂的感受,愛染也隨之而來:有愛就有取,有取就有有。所以從現在看未來,是以觸受愛取爲動力的,特別是愛取。怎樣解決生死?扼要的說,不從過去的無明下手,因爲過去的已感受現實的生命,解決他也來不及。唯有從現在的境界上,生起正確的認識,不起我愛法愛,不生我執法執,不造新的業力,這才能杜塞未來生死的源流。識是無始相續的苦果,生是未來苦果的先聲,所以解脫不以識與生爲本。雖這麼說:現在觸境起受中,就有無明在。所以遍曆叁世,也每從無明滅說起。無明滅與愛取滅,不能把他分開,才對。
戊二 緣起還滅律 是謂爲生死 諸行之根本 無明者所造 智者所不爲 以是事滅故 是事則不生 但是苦陰聚 如是而正滅
上面說的緣起流轉,就「是」所「謂」「生死」。這生生不已的生死狂 [P540] 流,就是「諸行」「根本」。諸行,不唯是指爲後起叁行的叁行,是指生命相續的一切。這一切,本來是緣起的,因無明的蒙蔽,不能正視這一切,不了解這一切本性空,所以生死的流轉,是「無明者所造」作的;在有「智者」,是「不」會「爲」這一切自己束縛自己的事的。般若燈論說:『見實者不爲』,就是般若的智慧現前,見到諸法的實相,體悟一切法性空,他自然不會幹這些事情的。本頌說智者不爲,也不單是有智慧的人,實包含著般若智慧,體悟空理,破除無明者說的。無明斷了,諸行才不生。但怎麼才能斷無明?修智慧,般若現前,才有這功能。無明事滅了,諸行不生,諸行滅了,識就不生;這樣的十二支,都在「以是事滅故,是事則不生」的原則下解消。破無明、了生死、入涅槃,不是有實在的無明可破,也不是有實在的生死可了,或有我得到解脫。但是和合從緣的「苦陰聚」,寂滅不生而已,所以說「如是而正滅」。
緣起流轉的還滅律,是大小乘共的。不過,小乘學者,急急于切斷流轉 [P541] 的這一面,證得還滅的那一面,從無我而入空寂。如不廣觀法空,每以爲此是滅谛而已。大乘學者,必知生死就是涅槃,一切法性本自空寂,以寂滅即一切法的本相;不是離生死外而可有涅槃的。沒有破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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