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五戒的男衆)而受菩薩戒,就名菩薩優婆塞;沙彌尼而受菩薩戒,就名菩薩沙彌尼;比丘而受菩薩戒,就名菩薩比丘。說到戒法,聲聞藏中有廣律,菩薩藏雖傳說有菩薩的戒藏,但從傳譯到中國(西藏在內)來說,菩薩戒都是附見于經中的。現有傳說爲羅什譯的《梵網戒本》,列十重四十八輕戒;昙無谶譯的《優婆塞戒經》,列六重二十八輕戒;玄奘譯的《瑜伽菩薩戒本》,列舉四重四 [P278] 十叁輕戒,輕戒多少有出入,菩薩的重戒,大致相同。如《虛空藏經》,《菩薩本業璎珞經》,《勝鬘經》等,也都有說到。我國一向采用《梵網戒本》,但廣說開遮持犯,犯輕犯重戒相的,《瑜伽菩薩戒》要明確得多!
丁二: 退失菩提心,嫉悭與瞋慢,障于利他行,違失大乘戒。
在菩薩的律儀中,現在略說最重要的禁戒。一、衆多的大乘經中,以菩提心爲菩薩戒。如對于利益衆生,起了厭倦棄舍的意念,不想求證無上菩提,而想證得自利的阿羅漢果,或者但求世間的欲樂,不再想上求下化,這樣的一念「退失菩提心」,就是違犯了菩薩的淨戒。菩提心,可說是菩薩的根本戒,總相戒,是大乘學人所應該特別護持的。二、依詳廣開示的菩薩戒來說,殺盜淫妄等共聲聞重戒,不消說是犯菩薩戒的。不共聲聞的菩薩重戒,諸經及各種戒本中,雖舉事小有出入,而內容都說到了「嫉悭」「瞋慢」的四項重戒。現在且依《瑜伽戒》說。一、嫉:爲了貪求個人的利養恭敬,因此嫉妒別人,故意的自贊毀他。二、悭:有來求布施的,由于悭吝心,雖然有法有財,而不肯修 [P279] 法施財施。叁、瞋:瞋心極重,不但罵詈傷害別人;別人來忏悔,請求諒解,也不受忏謝,永遠的怨恨他。四、慢:不虛心,自以爲了不起,這才宣揚一些似是而非的佛法,反而毀謗別人弘揚的正法。這四項重戒,都是「障于利他」的菩薩「行」。只要犯了其中的一戒,就是「違失」了「大乘」菩薩的淨「戒」,不成其爲菩薩了。這如比丘的犯了四波羅夷戒,就不成爲比丘一樣。但比丘犯了四波羅夷戒,就要退出僧伽,不准重受,菩薩戒是可以如法重受的。換言之,發了菩提心,受了菩薩戒,怎麼也不會退失的。犯戒的是暫時失卻作用,所以應如法再受,給以新的熏發,恢複菩提心戒的功德。也就因此,發了菩提心,受過菩薩戒,就使是退證小果,或者退墮到叁惡道中,終究要依此菩提心戒的清淨善根,回入大乘道而成佛的。這樣看來,在大乘法中,沒有比菩提心,菩薩戒更重要了!
乙二
丙一: 總攝菩提道,六度與四攝;漸入于諸地,圓滿佛功德。
佛的功德,究竟圓滿,從菩薩的修行而成,所以菩薩所修學的,也是『無 [P280] 量法門誓願學』,而不是部分的,少量的法門。但「總」舉大綱而統「攝」起來,證得無上「菩提」的「道」品,不外乎「六度與四攝」,六度是六波羅蜜多的意譯。波羅蜜多,譯義爲到彼岸,也就是度。施,戒,忍,精進,禅那,般若,爲從世間而達佛道彼岸的法門,所以叫六度。四攝是:布施,愛語,利行,同事。攝是攝受;這四法能攝化衆生,所以叫四攝。菩薩修學的道品,不外乎爲了自成佛道,利益衆生。六度是成熟佛道的要目,四攝是利濟衆生的方便;所以大乘的菩提道,也就是六度與四攝了。但這不過是約特點而作分別的說明,其實六度也可分自利利他二道:如施,戒,忍,是利他的福德道;禅,慧,是自利的智慧道;精進通于二道。進一步說,六度都有自利與利他的二種意義。這裏要特別說到的,佛果決不是一行一法門而可以圓成的。佛在經中,有時約重點說:修行什麼法,就能速得無上菩提。有時約融攝說:修布施或般若時,即具足六波羅蜜多。如因此妄執:只要修某法某行,就可以成佛,不需要修其它功德,那就是顛倒誤解了! [P281]
修學的法門,不是部分的,少量的;修學成佛的道品,也不是一天,一生所能完成的。由淺而深的修學曆程,經中分爲種種行位,其中主要的,是歡喜地等十地。菩薩在修行的過程中,不斷進修,引發無邊功德,如地一樣能長萬物,所以叫地。十地圓滿了,就成佛。初地是歡喜地,在進修入初地時,應修叁十心,所以在初地前,豎列十住,十行,十回向──叁十位。十住的初住,名發心住。發心住是修習信等十心已經圓滿成就了;信心等修習而未成就時,就列爲十信位。菩薩的修行位次,是這樣的展布開來。總之,由淺入深,是可以分爲多少階段的。這一進修的曆程,就是「漸入于」歡喜等「諸地」,就能「圓滿佛」果的一切「功德」,達成了菩薩發心修學的究竟目的。
這一頌,總列了:修學的法門,經曆的地位,圓滿的佛果。以下,就這樣的依次說明。
丙二
丁一
戊一
己一: 身及諸受用,叁世一切善,爲利諸衆生,無惜而行施。
先說六度中的施度。在五乘共法中,布施爲叁福業的一項。在叁乘共法的 [P282] 道品中,是沒有布施的。因爲對于厭離世間,急求自證的聲聞,布施是沒有重要意義的。但在這大乘菩提道中,布施又恢複爲修道的項目,而且居于第一位。舍己利他,是布施的真正意義,這與利他爲先的菩薩心行相合,可知布施在大乘道中的重要性了!大乘的布施,是一般布施的深化廣化。如上面說到,一定要與『菩提心相應,大悲爲上首,無所得爲方便』而修習。布施度如此,其它一切菩薩行,都要與此叁心相應而修習,以下不再重說。
布施的意義,是舍己爲他。所以不但是破除悭貪,而且是銷除我我所執,達成無我我所(無我執法執)的大舍。一般人不容易布施,問題在執取爲自己的。不知道攝取爲己有的過失,也就不知道施與衆生的利益。例如財物,世間爲了積集與占有,造成人間的無邊苦難,國際間的無窮糾紛,然而到底是無常過去了。拿人類來說吧,財物,雖經自己的功力而成爲自己所攝取的,但實與一切人有關。如沒有社會的關系,怎麼也不會得到現有的財富,及物質的豐富生活。如真的獨居深山,即使無盡的山地是屬于你的,也許對你沒有什麼用處 [P283] ,還是貧乏不堪!不但是外物,就是身體,賴父母的養育,師長的訓導,朋友的扶助,公共的醫藥衛生,國家的法律秩序,才能好好的生存。如專知自己,把身體看成唯一的自己,那不但徒增苦惱,也多增罪惡。就是豐富的學識,科學的發明,道德與宗教的進修,也都是受到人類的恩德。所以如執爲自己的,爲罪惡與苦痛的根源,而施與他人,則可爲功德與安樂的因緣了。能這樣的理解,學習,施心就會增長廣大起來。
因此,本頌說:一、自己的「身」(身心全體):或以自己的身體去爲人服務,或將自己身體的部分甚至生命,爲國家爲人類的利益而犧牲。二、「諸受用」:就是可爲自己受用的一切資財,能在悲田,敬田中,如法的施與。叁、善法:自己在過去世,現在世,及未來世──「叁世」所有的「一切善」法。或是世間善法,或是出世間善法,或是出世間上上的大乘善法。這一切,不占爲己有,而願意施與衆生,這是法施與功德的回向衆生。這叁類,一般都是看作自己的,以爲屬于自己才有意義。但菩薩能「爲」了「利」益「諸衆生」 [P284] ,毫「無」顧「惜」的修「行」布「施」,舍給衆生。拿修行的功德來說,菩薩是願意修集一切功德,回施一切衆生,使衆生因而成佛。等一切衆生成佛,再修集功德而利益自己,自己成佛。能這樣爲他忘己而布施,才是菩薩的布施。
己二: 下士爲己施;中士解脫施;利他一切施,是則名大士。
同樣的施舍,由于施者的動機觀念不同,功德也就不一樣。發增上生心而求人天功德的,名「下士」。下士的布施,看來是道德的,其實出于功利心,「爲」自「己」的人天福樂而布「施」。布施的功德是有的,但極其有限。發出離心的,名「中士」。中士是厭離生死苦,爲求「解脫」而「施」的,著重于解脫,不受財物等所累,而不重視利人的積極意義。所以聲聞法中,有人甯可將財寶投入大海,卻不想用來利濟貧窮。發菩提心的,名大士,就是菩薩。菩薩的布施是:一、爲「利他」而施:這不是說否定自己的布施功德,而是不從自己的功德著想,專爲與樂拔苦的利他而布施。二、「一切施」:菩薩是內 [P285] 而身心,外而財物,一切功德善法,什麼都是施舍了的。一切施,是菩薩的淨施。在發菩提心時,即將自己所有的一切,無條件的舍與衆生。雖然還在保有,使用一切,但菩薩不再作自己私有想,覺得這是一切衆生的。自己如雇員或公仆一樣,代爲管理經營,如物主需要時(有人來乞求時),就無條件的奉上。自己的享受,正像雇員的取得合法的生活費一樣。能這樣的布施,才「名」爲「大士」。大士的利他一切施,才是最可稱歎的!
己叁: 財法無畏施;難施殷勤施。聞施心歡喜,勝于寂滅樂。
從所施的種類來說,有叁類。一、「財」施:身外財物的布施,叫外財施。身體,生命的施舍,叫內財施。二,「法」施:以自己所解所行的佛法,教化衆生;或以醫藥,工巧,文學等種種有益的知識技能,教授別人,都叫法施。叁、「無畏施」:或是惡王,盜賊,流氓等威脅迫害的怖畏;或是獅子,虎,狼,毒蛇等威脅傷害的怖畏;或是水災,風災,地震,瘟疫等傷財失命的怖畏。對這些,菩薩都能給以力量,協助他,保護他,使人獲得沒有威脅,沒有 [P286] 恐怖的自由,叫無畏施。所以菩薩的布施,不僅是慈善救濟性質,而含有知識,技能,道德的教化,扶危濟困,除暴安良的積極援助。
在菩薩的布施中,有兩點值得提到。一、「難施」:或是自己還不夠用的財物,或是自己最心愛的物品,或是以極大努力與犧牲而得來的東西,菩薩也能樂意的施舍出去,所以是不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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