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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學探源▪P4

  ..續本文上一頁色支中有識蘊,同時又有識支,這二識同時,似乎不是六識論者所能圓滿解說的。後來大乘唯識學的結生相續,執持根身,六識所依的本識,就根據這個思想,也就是這緣起支的 [P20] 具體說明。認識作用,要有現實生命靈活的存在作根據,所以在觸境系心以後,更說明了生命依持的緣起觀。

  二、依認識論爲基礎的觸境系心觀:純粹從認識論的見地,說明觸境系心的十支說,像『雜阿含經』(卷十二.二九四經)。凡是說識支是六識的,也可以參考。因爲入胎識是不通于六識的;說六識,一定是指認識六塵境界的了別識。

  受緣愛、觸緣受,與上面所說相同。觸是認識的開始,就是感覺。感覺的發生,要依感覺機構的活動,所以觸是以六入爲緣的。雖然、六入的存在,並不因認識的生起而有。但六入不是我們現量能夠了知,要依客觀的名色反映而引起認識作用,才能比量知道,所以六入是以名色爲緣。所認識的名色,不能離開能知的六識而知它的存在。我們所認識的一切,沒有不經過認識而能知它的形相。簡單的說,離去主觀的認識,客觀的存在是無意義的。因此,名色要依識爲緣。依認識論的見地,說明識、名色、六入、觸的次第,受了形式上的拘束,意義不大明顯。假使能從佛教認識論的見解,作較自由的觀察,那可以說識支是識,名色 [P21] 支是境,六入支是根,因這叁者的和合便能生觸。在觸支以前,建立識、名色、六入叁支,不外乎敘述構成認識的條件。又依『雜阿含經』「內有此識身,外有名色,此二因緣生觸,此六觸入所觸」看來,識與名色,是主觀客觀的對立,經過感覺機關六入的聯合,才能生觸,觸是認識作用的開始;識是有認識作用的心識當體。總之,「二和生識,叁和合觸」,是佛教的常談。用它來配合緣起支的次第,形式上總難免有些參差。倘能從多方面去解釋它,這識、名色、六入、觸四支的意義,也就顯而易見了。   

  

  第四項 十二支說的解說

  緣起觀中說明最詳備的,佛弟子最常用的,形成緣起論標准的,那要推十二支。十二支,是在十支以上,再加無明與行。行、是行爲,經裏說是身行、口行、意行,或者是罪行、福行、不動行。前者是依行爲活動所依據而分判的;後者是從倫理和它的結果來分類的。上面說的識支,或者最初入胎識,或是對境覺知 [P22] 的六識。但識爲什麼會入胎?爲什麼入此胎而不入彼胎?爲什麼在這有情身上起滅而不在另一有情身中?要解釋這些,所以又舉出行緣識。意思說:這是前生行爲的結果,因前生行爲所創造,所准備的生命潛流,得到了叁事和合的條件,新生命就瞥然再現。依止過去行業的性質,自己規定和再造未來的身分;又依所招感的根身,才現起了能知的六識。若再進一步探求行業的因,就發見了生死的根本──無明。無明、就是無知。但它不是木石般的無知,它確是能知的心用,不過因它所見的不正確,反而障礙了真實的智慧,不能通達人生的真谛。無明、是從它不知與障礙真知方面說的;若從它所見的方面說,就是錯誤與倒執。因不真知的無知倒執,愛、見、慢等煩惱,就都紛紛的起來,發動身、口、意或善、或惡的行爲。生死的狂流,就在這樣的情形下,無限止的奔放。有人把無明看做蒙昧的生存意志,不如說它是根本的妄執。釋尊勘破生命的大謎,無明滅而生起了慧明,才能離欲解脫,成爲一切智者。一切大小學派,都承認解脫生死,不單是厭離生存就可以達到目的,必須獲得息除妄執的真智慧。解脫的方法既然是這樣 [P23] ,那系縛生死的根本──無明,自然也就在真慧的對方,不應說它單是生存的意志。愛、取、固然是流轉的主因,但生死的根本卻在無明;這好象蒸汽能轉動機輪,而它之所以有這推動的力量,還依賴著煤炭的蒸發。

  從生命相互依存的見解去考察,發見了識和名色,是展轉相互爲緣而存在的。觀察到識支,可說已經圓滿,經裏也曾說「齊識而還,不複能過」。但是,假使把識看成生死的根本,那決不是釋尊所許可的。嗏啼比丘受佛的呵斥,也就在此。所以,在生命依持以上,更說明了生死本源的緣起觀。

  

  第五項 諸說的融貫

  從上而看來,五支、十支、十二支,是由簡略而到詳細。好象簡略的沒有說得完美,而詳細的不但完備,而且還能夠包含簡略。只要比較對照一下,就很容易生起這樣的見解。 [P24]

  圖片

   逐物流轉──老病死← 生← 有← 取← 愛─────┬──五支說

   │

   觸境系心─┬愛← ── 受← 觸← 六入← 名色 ───┐└┐

   │ ┌─┼─┼─十支說

   生命依持─└名色←→識────────────┤ │ │

   └┐└┐└┐

   死生本源← 識← 行← 無明──────────┴─┴─┴十二支說

  

  其實不然。詳細的並沒有增加,簡略的也並無欠缺。像五支,在形式上,好象有些欠缺;但體察它的意義,還是具足十支的,如『雜阿含』(卷十二‧二八叁經)說:

  「若于結所系法(二八五、二八六經,作「于所取法」,都是指十二處說的),隨生味著,顧念心縛則愛生;愛緣取……」。

  在五支以前,說到「結所系法」;這結所系法,就是內六入,與外六入(見『雜阿含』卷九‧二七九經)。又說到「隨生味著」,這味著就是受。說到「顧念心縛」,這心就是識。這樣看來,五支與十支,豈不是同其內容而沒有什麼增減嗎?十支與十二支,也不過叁世兩重因果,與二世一重因果的差別。緣起觀的 [P25] 目的,在說明前生和後生,因果相續的關系;至于叁世、二世,倒並不重要。雖然說生死的根源在無明,其實無明早就含攝在十支中的觸支裏。觸有種種的觸,而緣起中所說的是無明觸。因無明相應的觸,所以對所取的境界不能了知;不了知無常、苦、空、非我,不了知叁寶、四谛,不了知善惡業果,所以起了味著(受);因味著才生愛、生取。十支說中的識、名色、六入,是構成認識的條件,觸才是認識的開始。這認識有著根本的錯誤,因以引起了觸境系心的緣起。也就因爲這點,十支說談到還滅的時侯,每不從識滅則名色滅說起,卻從觸滅則受滅開始。經裏所說的觸緣受,指以無明觸爲認識的開始說的,不是說有觸就必然的生受、生愛。不然,佛教應該和外道一樣,把眼不見色、耳不聞聲作爲解脫。因爲一有認識,就成爲生死流轉的主因呀!   

  再把惑、業、苦的開、合、隱、顯,總說一下:十支說的無明,隱在觸支裏,並不是以愛支、取支爲無明的。十二支說的無明,雖說可總攝過去世的一切煩惱,但建立無明的本意,主要在指出生死根本的迷昧無知:愛取不是無明所攝, [P26] 卻是攝在行支裏。上面曾經說過:有支,不必把它看成業因,業是攝在愛取裏;這是以愛、取支攝業。行支是身、口、意,或罪、福、不動,愛、取就攝在行支裏,這是以業攝愛取。行支可以含攝愛、取,有經論作證。像『雜阿含經』(卷十二‧二九四經)說:

  「愚癡無聞凡夫,無明覆,愛緣系,得此識身。內有此識身,外有名色,此二因緣生觸。此六觸入所觸,愚癡無聞凡夫,苦樂受覺因起種種。…… 彼無明不斷,愛緣不盡,身壞命終,還複受身」。

  「無明覆,愛緣系,得此識身」,這在『阿含經』是隨處可以見到的。這就是無明、行、識叁支的次第。行是「愛緣系」,只要比較對照一下,自然可以明白。又像『雜阿含經』(卷十叁‧叁0七經)說:

  「諸業愛無明,因積他世陰」。

  這與無明所覆,文義上非常接近。『俱舍論』卷二十,也曾引過這個經文,但它是約業、愛差別的觀點來解說。像成實論主的意見,(表)業的體性是思, [P27] 思只是愛分,不過約習因方面叫它煩惱,從報因方面叫做業。經典裏,往往依起愛必定有業,造業必定由愛而互相含攝著。四谛的單說愛是集谛,理由也就在此。又像「殺害于父母」的父母,是密說無明與愛爲後有之因。『法蘊足論』,也還說行支是「愛俱思」。這都可證明原始佛教的愛與業,是可以相攝的。後代論師,偏重在形式上的惑業分別,只說愛取是惑,不知業也攝在愛、取裏,反而把有限定在業的意義上。以爲行只是業,不知它總攝著愛、取,反而說愛、取支是無明所攝。望于過去的無明行,而說觸受是現果,不知觸受正是逐物流轉的前提,無明正隱在觸支裏。自從十二支的叁惑、二業、七苦說判定以來,釋尊開合無礙的本義,早就很難說的了。 [P28]

  

  第二章 原始佛教所含蓄的唯識思想

  第一節 唯識思想的幾個觀念

  唯識的定義,「即是識」,「不離識」,論師們有不同的解釋。究竟唯有什麼識?有的說是八識,有的說是阿賴耶,有的說唯是真心。這些,都是唯識思想的一個側向,是唯識學的一流。偏執一個定義,這是一論一派的唯識學者。本人的態度,是想在複雜的唯識思想中,發見主流與共義,廓清宗派的偏執。所以先從大乘唯識學中,指出幾個不同觀點的解說,再去考察它與原始佛教的關系。這不同方面的解說,都是唯識學,是唯識學的多方面的開展;唯識學,也可說是幾個思潮的合流。

  大乘唯識思想,大概可以歸納爲五類:一、『華嚴經』「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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