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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徒是不孝順父母嗎(出家與孝順是否背離)?

  問:佛教徒是不孝順父母嗎(出家與孝順是否背離)?

  答:的確,我國有些人士,喜歡如此地批評佛教,因爲他們見到佛教的僧尼,不能像俗人一樣地所謂“敦倫”,他們在偏狹的家族觀念及宗法思想之下,認爲出家是大不孝的行爲。“不孝有叁無後爲大”(孟子),雖不是儒家的主要思想,然而,直到現代,仍有一些偏激的儒家學者,批評佛教是反孝的宗教。

  其實,佛教對于孝順父母的教訓,在大小乘的經律之中,可謂多得不勝枚舉,只要多看幾部佛經,就會明白,佛教不但不是反孝的,乃是極端崇孝的。比如佛在大乘本生心地觀經中說:“父有慈恩,母有悲恩,母悲恩者,若我住世于一劫中說不能盡。”所以說:“經于一劫,每日叁時割自身肉以養父母,而未能報一日之恩。”又說:“是故汝等勤加修習孝養父母,若人供佛福等無異,應當如是報父母恩。”增含卷十一以供養父母準同一生補處的大菩薩。在五分律卷二十二中,也有一個故事:當時佛的一位羅漢弟子,名叫畢陵伽婆蹉,因他的父母貧窮,想以衣食供養,但又不敢,所以請示佛陀,佛陀因此集合比丘弟子們開示:“若人百年之中,右肩擔父左肩擔母,于上大小便利;極世珍奇衣食供養,猶不能報須臾之恩。從今聽諸比丘盡心盡壽供養父母;若不供養得重罪。”增含卷十一也有類似的教訓。又在中阿含鞞婆陵耆經中說:有一位迦葉佛時的貧苦工人,叫做難提波羅,他受了佛的教化,完全實行出家的生活方式,但他爲了奉養他雙目失明的老年父母,所以甯可做陶器來維持生活而不去出家。

  事實上,佛教的修持,雖以出世離欲的出家生活爲可貴,但也不並強製人來出家,甚至在戒律之中有明文規定,父母不允許的,便不能出家;如果父母貧窮而無人奉養時,出了家的兒女,仍應盡心奉養,否則便得重罪。根本尼陀那卷四也說:

  “假令出家,于父母處,應須供給。”這豈能說佛教是反孝的?當然,如果思想偏狹而複幼稚的人們,一定要說唯有婚嫁生殖才算孝道,那就無話可說了──說也難怪,今世一般的俗人,除了養育各自的子女,已經很少能夠孝養各自的父母了。這也許就是迷信“無後爲大”的結果罷!

  至于佛教所講孝道的觀念,實在不是迷信“無後爲大”的人們所能了解。佛教以爲人在生死流轉之中,今天固然有父母,過去未來的無量生死之中,也有無量無數的父母,孝養今生的父母,也要救濟過去未來的父母。在菩薩的眼中,“一切男子是我父,一切女人是我母,我生生無不從之受生”(梵網經),所以菩薩道的實行者,廣度衆生,等于孝敬父母。當然,佛教不像被孟子批評的墨者那樣──視人之父若己父是無父也。佛教是從現生的父母爲主而推及過去未來的叁世父母。所以佛教對于廣度衆生,是報父母之恩的擴大,那叫做報衆生恩,是由父母而推及衆生的。所以,作爲一個佛教徒,首先要孝養父母,然後再去布施放生及供養叁寶。

  世俗的習慣,人逢自己的生日,便大大地歡樂吃喝一番,稱爲慶生,或稱爲祝壽。其實,這是不正確的想法。以佛教的觀念來說,自己的生日,正是母親的難日,應該把懷念母難的情緒提高,應該于母難的日子特別懷念父母的生育教養之恩,應該加上十倍百倍地恩孝父母,而不是盡情歡樂地爲自己慶生。如果父母已經過世,那就盡其所能,布施放生,供養叁寶,以此功德,回向父母之靈,自身也能得到植福延壽的實效。否則大張筵席而造成雞鴨豬羊等的殺劫,那不是祝壽而是折福(孝順父母增加福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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