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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孝道思想初探(常耘)

  中國佛教孝道思想初探  

  

  常耘

  

  一、前言

  

  佛教在兩漢之際就從印度傳到了中國,但在兩漢時佛教在中國的傳播和發展非常的緩慢,甚至受到中國社會各方面的阻礙,不能正常前進。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與中國固有的社會倫理從表層上看格格不入,特別是在孝道思想上的分歧,各執己見,成爲當時的焦點。而孝道思想又是中國佛教倫理思想的重要組成部分,爲佛教中國化的表現,故有必要對中國佛教的孝道思想進行梳理和考察。就教方家,批評指正。

  

  二、中國傳統的社會倫理

  

  佛教傳入中國在兩漢,兩漢時中國傳統的社會倫理是儒家占主導地位。當時是「以孝治天下」的時代,「孝道」思想是社會倫理的核心思想,也是衡量一個人的品德「工具」,也是世人追求仕途的基本條件。

  

  首先孝的社會作用。「孝」不僅是家庭,也是人與人之間的倫理關系的基礎,而且從某種意義上講具有社會法律效力,是維持整個社會的基礎。如「其爲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論語.學而》如果能善事父母,善事兄長,這樣的人能犯上實再是太少,不好犯上,而作亂的是沒有的。這是「孝」起到的效力。「仁」思想是孔子儒家的核心思想,而孝又是「仁」思想的基礎。

  

  對整個社會而言,家庭是社會最基本的單位,是社會的細胞。家庭穩固了社會才能穩定。用「孝」來規範家庭成員之間的關系,使家庭各成員之間在日常生活中言行各有所依,這樣家庭才能保持最大的穩定,從而使社會也得到穩定。這就是「孝」的道德觀念和道德規範所起到的最大的社會作用。

  

  其次,孝道思想的發展。孝道思想作爲一種倫理原則,産生于西周,漢代以後,發展迅速。秦統一六國到兩漢時期,中國封建社會逐漸鞏固。在整個中國封建社會曆史時期中,孝道是整個社會的行爲准則和道德規範。漢代《孝經》的出現,開始把「孝」作爲天經地義的事,並提出「以孝治天下」的主張。曆朝的統治者都「以孝爲先」,一方面穩定了社會秩序,起到了社會作用;一方面以「孝」作爲仕途的基礎,臣孝于君,使臣子不得犯上,鞏固了自己的寶座。

  

  封建時期的國人「以孝爲先」,做官的先觀察在鄉人眼裏孝不孝,孝不孝決定其能不能做官。孝道成了做官人的基本條件,統治者以此來衡量能不能做官的「工具」。

  

  魏晉時的李密曾在蜀漢擔任過尚書的官職,蜀漢滅亡後,晉武帝采取籠絡人心,征召李密爲太子洗馬,逼迫甚急。李密爲了不願做官,又爲了不違背聖旨,陳述了自己的不幸的身世,表明祖母病重唯願侍奉榻前的心願,說明不能赴任的原因。其中說:「臣無祖母,無以至今日;祖母無臣,無以終余年。祖孫二人,更相爲命,是以區區不能廢遠。」在封建社會時期,皇帝下聖旨,不赴任是抗旨,要砍頭的。晉武帝不但沒砍李密的頭,反而赦免了他。這是晉武帝被李密的孝心所感動了,皇帝是不能殺孝子的。

  

  秦漢後以孝載入史冊是非常榮譽的事,人們爭相行孝。不管其目的如何,在民間行成了一種風氣。

  

  宋以降,統治者把曆朝有名的孝子編成二十四個故事,配以圖,在勸善勸孝,形成了叁十四孝的說法。二十四孝在中國社會廣泛流傳,影響深遠。佛教用來勸善勸孝的現成的例子,故事又生動。于此中,明顯的看出儒佛交融的影子。

  

  叁、 佛教傳入與中國傳統倫理的碰撞和融合

  

  印度佛教傳入後,與中國傳統思想文化相碰撞,主要在印度佛教與中國傳統社會倫理上爲多,成爲當時爭論不休的焦點。而主持佛教的高僧大德們爲了使佛教能在中國這塊土地上生根發芽、茁壯成長,不得不在倫理上采取讓步的措施,迎合中國傳統的社會倫理。

  

  綜觀這些曆史長期的河床上,佛教與中國傳統社會倫理不斷的碰撞,不斷的融合,以至不斷的相互吸收,相互融合。在佛教的文獻中可見一斑。如牟子《理惑論》,當時反對佛教的人認爲,《孝經》講人的身體發膚受之于父母,不敢毀傷,曾子臨終前還叫弟子看他的手足,表示自己不敢有毀傷之意,孝心所致,現在的出家人都剃除須發,爲甚麼違背聖人的語言,不合乎孝子的做法。牟子則回答說:

  

  「夫讪聖賢不仁,平不中不智也。不仁不智,何以樹德?德將不樹頑囂之俦也,論何容易乎!昔齊人乘船渡江,其父墮水,其子攘臂捽頭顛倒,使水從咄,而父命得蘇。夫捽頭顛倒,不孝莫大,然以全父之身;若拱手修孝子之常,父命絕于水矣。……由是而觀,茍有大德,不拘于小。沙門捐家財,棄妻子,不聽音,不視色,可謂讓之至也,何違聖語不合孝乎!」

  

  牟子認爲,行孝必須要符合「道」。看一個人的行爲孝與不孝,應當看事情的實質,而不能光從表面或形式上看問題。符合道的孝,才是真正的孝。比如說從前齊國有個人乘船渡江,其父不幸墮水,那個人救起父親後將其頭腳倒置,使水從中吐出,救了他父親的命。從行爲上講倒置父親的頭腳是非常不孝的,但也正是不孝的行爲而救了他的父親,你能說他是不孝嗎?若要成就大德,就不能拘泥于小節。所以說出家人捐家財,棄妻子,不聽五音,不視五色,是不能說他們違背了孝道。

  

  問難者又問:夫福莫逾于繼嗣,不孝莫過于無後。今天沙門棄妻子,捐財物,或終身不娶,是違背了福孝的行爲。牟子則在辯論,妻子、財物,都是身外之物,在世俗生活中才是必須的。追求佛道的人是不追求世俗之物,追求清淨無爲才是最高的境界。今天沙門爲了追求崇高的道德而離開妻子,放棄世俗物質的享樂生活,是一種高尚的行爲,而不是不孝。

  

  在說沙門違背服飾禮儀,不跪拜父母王者,不遵守傳統的禮製時,牟子說這就不能表面形式了。《老子》說;「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牟子又說,上古叁皇之時,人們食肉衣皮,住在荒野洞穴中,以質樸爲尊,根本談不上禮法,也沒有服飾衣冠的講究,但人們還是稱贊叁皇之時「有德而敦龐」。沙門也是有同樣的道理:「君子之道,或出或處,或默或語,不溢其情,不淫其性,故其道爲貴。」

  

  東晉時孫綽的《喻道論》中也有對孝道思想的闡述,其形式也與牟子《理惑論》形式一樣,采取問答的方式。問難者說:「周、孔之教以孝爲首,孝行之至,百行之本,本立道生,通于神明。」所以兒子侍奉雙親,雙親在的時候,盡心去奉養,不在的時候要祀奉。叁千之責,無後爲大,身體發膚受之于父母,不敢夷毀,若有毀傷,一生都是非常慚愧的事。「而沙門之道,委離所生,棄親即疏,刓剔須發,殘其天貌,生廢色養,終絕血食之親,等之行路。背理傷情,莫此之甚。」對此,孫綽辯解道;「孝之爲貴,貴能立身行道,永光厥親。」所以「父隆則子貴,子貴則父尊」,如果祇是在飲食,生活方面禮敬父母,而不能「令萬物尊己,舉世我賴」,就不能說是給父母帶來了更大的尊榮,就不能算是盡了孝道。

  

  孫綽認爲佛教的教義與傳統的儒家思想正好可互補,一個可以治本,一個可以治表,兩者結合起來就能「無往不一」。就孝道而言,佛教雖然主張出家修行,表面看來是離家疏親,但通過修行,悟得無上之道,即能榮親耀祖,還可以爲祖先祈福,所以不違背孝道。

  

  廬山慧遠法師認爲,佛教僧人是出家修行者,出家修行者屬「方外之賓」,因此不能以世俗的禮法來要求和衡量出家人的道德情操和行爲標准。其在所著《沙門不敬王者論》中說,在家佛教徒未脫離世俗的生活方式,所以應當遵循世俗的禮法,對父母盡孝,對國家盡忠。「處俗則奉上之禮,尊親之敬,忠孝之義」都要遵守,不容置疑。至于出家修行者,則「隱居以求其志,變俗以達其道」。所以在禮儀方面不能同世俗一樣,而應有所區別。從現象上看,沙門不敬君親是「內乖天屬之情,外阙奉主之榮」,好像違背了中國傳統的禮製孝道。但從本質上來講,「一夫全德,則道洽六親,澤流天下,雖不處王侯之位,固已協契皇極,大庇生民矣。」

  

  四、結論

  

  孝道觀是中國社會倫理綱常的主導核心,是無須置疑的,而佛教的傳入與儒家碰撞的地方,在社會倫理綱常上比較多,特別是孝道思想上的磨擦,成爲當時主要的焦點。佛教的高僧大德采取佛教與儒家融合的方法,以至影響後來宋明理學的形成與發展,于此,我們看出佛教的做法是非常的成功,在中國思想史上留下了光輝的一頁。

  

  通過對佛教孝道思想的考察,總結佛教孝道思想有以下幾點特征:

  

  (1)佛教的孝道思想是相對于儒家的社會倫理綱常提出的。主旨在說明佛教是講孝道的,而且,比儒家的孝道更深刻。

  

  (2)佛教的孝道思想是「茍有大德,不拘于小」,而儒家的孝道是注重細節。佛教采取融合的態度,是基于當時的社會不肯接受佛教的思想。

  

  (3)佛教的孝道思想是以修行爲其基石,而儒家的孝道是重行爲、形式,表層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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