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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與孝道

  清明與孝道

  

  來源:中國文化報

  清明節是我國傳統節日,也是最重要的祭祀節日,是祭祖和掃墓的日子。掃墓俗稱上墳,是祭祀死者的一種活動。清明節的這種祭掃活動,特別是晚輩子女對父母先祖的祭掃,是中國獨有的“孝”文化的體現。

  “孝”是我國傳統文化的核心內容之一,千百年來一直作爲倫理道德之本、行爲規範之首而備受推崇。《孝經》雲:“大孝,德之本也,教之所因生也。”“教”,既包括政治製度、社會禮俗,也包括文化、教育等方面,它們都被置于“孝”的基礎上。

  孝的最基本涵義是對父母的贍養,《爾雅》:“善事父母曰孝。”孝道的這一層意義建立的根基在于人的報恩觀念。因爲人由父母所生,又由父母養育和照顧而長大,所以兒女長大後必須自覺地贍養父母。這一點和西方的觀念非常不同。在西方,人們認爲,父母生育子女和教育子女,都是他們對社會所應盡的責任和義務,談不到對子女有什麼恩惠,因此,也不認爲子女對父母應當盡孝敬和贍養的義務。一個人老了,喪失了勞動能力,社會和國家應當負責他的生活,子女對此不應當承擔任何責任。這是東西文化的一個重大差異,和東西方文化對家國關系的不同理解密切相關。

  隨著封建文化的發展,“孝”的內涵在不斷地豐富,其外延也在不斷地擴大。在內涵上,孝由養親而敬親,由敬親而樂親,于是有了老萊子“彩衣娛親”的故事;在外延上,孝由家庭私德逐漸擴展到國家和社會,演變成一種社會公德。其中有明顯的軌迹可循:先是從家庭倫理擴大爲家族倫理和社會一般倫理,如從父母子女擴展到兄弟姐妹;再擴展到祖父母、外祖父母、伯、叔、姑等,並一直推到天下的長者,從而在傳統中國社會形成了一張倫理之網,成爲人們處理各種家庭、親屬以及人際關系的價值標准。接著,孝從家庭倫理擴展爲政治倫理。《呂氏春秋·孝行覽》雲:“務本莫過于孝。人主孝,則名章榮,下服聽,天下譽。人臣孝,則事君忠,處官廉潔,臨難死。士民孝,則耕耘疾,守戰國,不敗北。”把治國之本歸于崇“孝”,一個國家的強盛在于有明君和勤勉忠誠的官吏,埋首耕耘的百姓,英勇善戰的軍隊,這四個方面都可以視爲從“孝”行中引申出來的。因此,中國曆史上有一些流行甚廣的觀念,如“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門”“孝慈則忠”“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等等,把政治倫理的“忠”與家庭倫理的“孝”完全溝通,把“孝親”與“忠君”完全等同,甚至製度化爲選拔管理的標准(如漢代的“舉孝廉”製度)。這樣“孝”與“忠”聯姻,使孝的倫理地位在傳統中國社會中更突出、更重要。《禮記》曾經描述過中國古代的和諧社會:“父慈,子孝,兄良,弟悌,夫義,婦聽,長惠,幼順,君仁,臣忠。”中國封建社會的一切道德範疇,追本溯源起來,源頭都在一個“孝”字。

  作爲中華傳統道德的重要範疇之一,“孝”無論在觀念上還是在行爲上,對培養塑造中國人的道德都産生了深刻的影響。如對父母及血親長輩的敬愛,以及由此引申出的尊老、博愛、禮讓、節用等美德等。當然,傳統道德的二重性使孝道中也包含了不少野蠻和慘烈的內容,如血淋淋的“割股療親”,泯滅人性的“郭巨埋兒”等。對此,我們充分相信現代人有足夠的辨別能力和判斷能力,因此要還原孝道家庭私德的“本原”,不再把它無限擴大,讓孩子在父母的關愛中健康成長,讓老人們在兒女的孝心中安度晚年。這對于每一個人都是重要的、寶貴的。

  先輩們活在我們的生命裏,我們每一個人都是中華文化鏈中的一環。相隔了千百年的時空,傳統孝道看似已經漸行漸遠,實際上卻始終不離不棄,孝道已廣泛滲透于國人的生活方式及民俗、民間藝術中。如在人生禮儀方面,基于孝道重視傳宗接代、熱愛生命、追求永恒的理念,誕生禮、婚禮、壽禮和喪禮備受重視;在歲時節日方面,“春秋祭祀”、“四時上墳”,年複一年,孝心不斷;在民間文學藝術方面,祈嗣賀生與祝壽之題材大量表現在民間美術作品之中;以四合院爲代表的居住結構體現著孝道之宗族群居、長幼有序、尊祖敬宗的倫理精神……如今國務院規定清明節一天的假期,既是對寒食、踏青、祭掃之類民俗的複歸,同時也是對傳統孝道中美好元素的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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