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山寺共住規約
佛說戒律,祖製清規,爲我等調治叁業,折伏過非,今立規約,益在調和大衆共增道業,全寺僧衆皆須遵守。
一、本寺僧衆,在中國共産黨的領導下,必須擁護社會主義,愛國愛教,自覺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法規,嚴守戒律及各項規章製度。
二、本寺僧衆,須謹遵佛製及各項規約,勤修“叁學”,戒行清淨,如犯根本戒者出寺。
叁、本寺僧衆,須勤修忍辱,必須和合共住,不得惡口相罵,交拳相加,製造是非矛盾,如有,經處罰,不服者出寺。
四、本寺僧衆,必須愛護公共財物,若有侵損常住及他人財物者出寺。情節嚴重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五、本寺僧衆,早、晚課誦經准時,因故不能上殿者,須辦理請假手續,凡經常遲到早退、無故不上殿,屢教不改者出寺。
六、本寺僧衆,敬老愛幼,服從執事安排,團結和睦,破和合僧,情節嚴重者出寺。
七、本寺僧衆,須僧裝整齊及時剃除須發,清靜素食,嚴禁飲酒、賭博,看淫穢物品,吸毒販毒,一經查實,出寺。情節嚴重者移送司法部門處理。
八、本寺僧衆,因事外出者,須辦理請假手續,經批准後,到客堂告假並及時銷假,若未經許可擅自在外留宿過夜者出寺。
九、 如有來寺拜訪的親朋好友,及時報辦公室或客堂安排接待,要熱情禮貌有分寸,不得將客人擅自帶入寮房或私自留宿,不聽規勸,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直至出寺。
十、 本寺僧衆,均須道風嚴謹,言傳身教,學爲人師,行爲典範。不得從事與身份不符合的事情,一經查實,出寺。
十一、本寺僧衆,不得將善男信女擅自帶入寮房及向善男信女化緣,不得向善男信女透露寺院情況,情節嚴重者出寺。
十二、本寺僧衆,必須人人多盡義務,不得放逸惡勞,悠悠度日。
十叁、本寺僧衆,日常勞作(除老、弱、病、殘)無公事,不得缺席。
十四、凡來寺出家者,須在本寺考察一年以上,若品行端正、志向堅定者,由方丈爲其剃度。沙彌不挂單,已剃度者可憑寺院介紹信來寺參學。不得在本寺另行拜師。
十五、本規約從二OO五年五月一日起實行。
安山寺客堂製
二OO五年五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