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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論講記》第七冊 第八品 靜慮 第一百叁十二節課▪P2

  ..續本文上一頁也是虛假的執著。因此,只幫助自己而不幫助別人,這是說不過去的。

  寅二、斷罪之答辯:

  相續與蘊聚,假名如軍鬘,

  本無受苦者,誰複感彼苦?

  既無受苦者,諸苦無分別。

  對方辯駁道:“雖然我和我所並不存在,但是把身體的各個部分執爲我,以及昨天、明天、來世的我執爲我,這兩種執著是存在的。這種我的存在,跟別人的存在不相同,所以幫助自己是理所當然的。”

  他們的理由是,手和腳均爲身體的附屬,是同一個蘊聚;明天的我、後天的我,乃至地獄中的我,是同一個相續,由于感受者是一個,所以理當全力保護。而其他衆生與我的相續不同,他是他的相續,我是我的相續;與我的蘊聚也不同,他有他的身體蘊聚,我有我的身體蘊聚,因而不能與我混爲一談。

  這種想法並不合理,如同軍隊和珠鬘一樣,蘊聚和相續沒有成實的本性。相續不存在,可用鬘來比喻;聚合不存在,可用軍隊來比喻。《釋量論·成量品》中也專門用長和串,宣說了聚合和相續不存在之理。

  具體而言,我昨天心相續的刹那、今天心相續的刹那,乃至老年時心相續的刹那,全部是連在一起的,似乎有一個長長的東西,但其實這是一種籠統的妄執。或者從總體上看軍隊是存在的,但如果好好分析,除了一個個軍人之外,並沒有一個叫“軍隊”的法。同樣,身體也是由各種微塵組成,真實的本體並不存在。世間上任何一法,用智慧來剖析都是如此,所以龍猛菩薩在《大智度論》中說:“諸法如芭蕉,一切從心生,若知法無實,是心亦複盡。”萬法如芭蕉樹一樣,皆從分別念而生,若能了知諸法無實,那麼心也不可能存在。

  這些道理,我講《金剛經》時也講過,《金剛經》中雲:“若世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 。”世間上的諸法,如身體、家庭、單位、森林、江河等,人們認爲實有存在,實則全是假合之相。如《四百論》雲:“于相續假法,惡見謂真常。積集假法中,邪執言實有。”對相續假立的諸法,凡夫以惡見說爲真常;在積集的假法中,凡夫以邪執言爲實有。

  月稱論師在《入中論》中,也用觀察車的七相推理來證明此理。《自釋》中還引用《寶積經》的教證說:“世間與我诤,我不與世诤。”佛陀雖已徹達一切都是假的,但如果世人說它存在,佛陀也不會與之爭辯。論中還用了“瓶衣帳軍林鬘樹”等比喻,說明瓶子、衣服、帳篷、森林、軍隊、樹木等法,實際上並不存在,這個道理講得非常清楚。

  因此,我們認爲實有的東西,要去詳細觀察,否則沈溺在分別妄念的網當中,自己也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尤其是龍猛菩薩和月稱菩薩的殊勝教言,大家一定要學習,他們是大乘佛教公認的聖者,沒有人能駁倒他們的觀點。

  如果蘊聚的我不存在,相續的我也不存在,那麼誰在感受這一痛苦呢?很多人認爲一定要保護自己及親友,不讓其遭受痛苦,但用智慧來觀察,(《智慧品》也會講很多這方面的教言,)所謂的我根本不存在,勝義中不存在,名言中也不存在,只不過名言中有一個假立的存在,但假立的並不等于真實的。所以,我不存在的話,我所感受的痛苦怎麼會存在呢?“既無受苦者,諸苦無分別。”既然沒有真實的受苦者,自他的痛苦也就沒有什麼分別了。

  《學集論》中也講過,我和他如同此岸和彼岸,是互相觀待而安立的。在河的這邊,可以說這是此岸,那是彼岸,而坐船到了那邊,角度就換過來了。同樣,我們現在認爲“這是我”,但學習到了一定的境界,根本不會覺得蘊聚是自己,反而會把別人當作自己。真的,菩提心修得比較好的時候,很多人對自己根本不在乎,再怎麼生病受苦也無所謂,而看到別人,甚至是怨恨的敵人受痛苦,心裏就特別難忍,恨不得以自身代受。

  當然,每個人的根基不同,行爲上也是迥然有異。前段時間,杭州有一個潘居士,在我家鄉幫我建學校。其實他的條件特別好,但在那裏已住了五六個月,一直打地鋪,房子也很簡陋。他看見那裏的小孩沒有機會讀書,條件也很差,就發心在那邊監工建學校,自己再怎麼苦也不在乎。說實話,我都非常佩服,雖然他是一個居士,卻能將國內外的好多企業全部放下來,在那裏幫助衆生做事情。我接觸他的時間比較長,大概有五六年了,知道這個人不是搞名的,也不是搞財的,沒有任何企圖,就是想一心一意幫助那些可憐的孩子。

  而我家鄉的幾個老師,卻千方百計地想吃一點回扣。按理來講,當地老師看到身邊的孩子有受教育的條件,不應該在那上面找機會。可是恰恰相反,不相幹的人一直很心疼,想幫助,而有個別的老師……我那天特別不理解,這些人一方面是素質問題,一方面也是沒有受過大乘教育。他們做些不如法的行爲時,我一直在想通過什麼方式來懲罰?確實,別人無條件地這樣受苦,想幫助你這個地方,你自己也應該想:“我畢竟是老師,有一定的責任。”可是他們卻在這個時候搞很多小動作,實在讓人難以理解。

  我們這裏也有些道友,幫助別人的話,什麼都願意,幫助自己什麼都不願意。但有些人完全相反,只要是跟自己有關,馬上去如何如何,如果是別人,就事不關己、高高挂起。去年有座房子起火了,某人聽說是他的房子,拎了一桶水拼命地跑,到了跟前,別人說不是你的房子,“噢——”,噓了一口氣,掉頭就回去了。

  作爲凡夫人,這也是大家都有的毛病,但如果能放下我執,就會如同《維摩诘經》所言:“以一切衆生病,是故我病。”以衆生之苦爲自苦,是大乘菩薩的境界。我們有很多發心人員,只要對衆生有利,自己再苦再累也願意,這就是因爲“我”的範圍製定得不同。

  《入行論》的有些頌詞並不好解釋,希望你們不要覺得《入行論》簡單。我昨天也講了很多道理,如果你真懂得這些頌詞,那麼其中的甚深道理,你講也講得出來,想也想得出來。但若沒有深入體會,表面上的囫囵吞棗,對自相續根本不起什麼作用。

  癸叁(攝義)分二:一、真實宣說攝義;二、遣除诤論。

  子一、真實宣說攝義:

  苦故即當除,何須強區分?

  不應有此诤,何須除他苦?

  欲除悉應除,否則自如他。

  因此,只要是痛苦,我們就應盡力遣除,何必非要分自他呢?是親朋好友的痛苦,就兩肋插刀、義不容辭,而其他衆生的痛苦,則置若罔聞;是人類的痛苦就要解除,而旁生的痛苦,則無動于衷。由于無明實執,人們只求自己快樂,不管他人痛苦,這是非常愚癡的行爲。誠如此處所說,只要是痛苦,不分自他一定要遣除。

  大家以後在路上也好,房間裏也好,看見大大小小什麼樣的衆生,當它遭受痛苦時,務必要去幫助它,這是我們佛教徒基本的原則。尤其是大乘佛教徒,不僅不能損害衆生,而且還要去幫助衆生。你們不要爭辯說:“這是別人的痛苦,跟我沒有任何關系,爲什麼要遣除?”以這種相似的理由爲自己辯駁,非常不合理。只要是痛苦,就一定要遣除。雖然在勝義中,衆生的痛苦不存在,我的痛苦也不存在;而世俗當中,衆生的痛苦也存在,我的痛苦也存在。凡是痛苦就特別難忍,所以不能只維護自己,不維護他人。

  世間上有很多奧秘,大家一定要去探索。醫學、營養學、生物學只能解決人類的基本問題,更深的道理無法觸及,而天文、地理、電子力學,雖然涉及的領域比較深廣,卻無法揭示心的秘密、前世後世、勝義空性、如來藏光明等。我們學習大乘佛法,一定要懂得二谛的道理。龍猛菩薩雲:“若人不能知,分別于二谛,則于深佛法,不知真實義。”如果不能區分勝義谛和世俗谛,則無法通達佛法之義。而若明白萬法在勝義中如何存在、世俗中如何存在,這是最無上的一種學問。

  同時還要具足強烈的大悲心,不具足的話,大乘佛教只是一種虛名而已。有時候看來,世間一些慈善家的行爲特別感人,許多大乘行人都自歎不如。阿根廷有個著名的高爾夫球運動員溫森,有一次他贏得一場比賽,拿到獎金的支票後,正准備驅車回俱樂部。就在這時,一個年輕女子走到他面前,悲痛地說,她的孩子不幸得了重病,因爲無錢醫治正面臨死亡。溫森二話沒說,在支票上簽上自己的名字,將它送給了年輕女子,並祝福她的孩子早日康複。

  一個禮拜以後,溫森的朋友告訴他,那個女人是騙子,不要說沒有病重的孩子,她甚至還沒有結婚呢。溫森聽後再叁地問:“你這個消息是不是很可靠?”朋友做了肯定的回答。溫森長長出了一口氣,微笑道:“這是我一個星期以來聽到的最好的消息。”溫森從那天起,就一直在爲那病重的孩子祈禱,所以,他沒有因自己受騙而懊惱,倒是爲沒有孩子遭遇不幸這件事而慶幸。(若換作是我們,首先不一定舍得給,即使給了她,到時候也可能怨天尤人,或者想找她要回來。)

  特蕾莎修女的故事中也說,她曾在某地爲無處容身的酗酒者專門建了一個收容所。有一次,一個人被嚴重毆傷,警察問:“是誰打傷你的?”那人不願說出真相,一直在不斷地捏造謊言。警察拿他沒辦法,只好離去。特蕾薩問他:“你爲什麼不揭發凶手?”他說:“就是要他受苦,也無法減輕我的痛楚。”

  可是有些佛教徒並不是這樣,自己稍微受到一點損害,“一定要告狀”、“一定要報警”,有些行爲連世間的善人也比不上。盡管那些人沒有更高的境界,不知道衆生皆具佛性,應將菩提心遍及一切衆生,但他們那種善良的心,我們學了這麼殊勝論典的大乘佛教徒,應該值得效仿,甚至超越他們。

  當然,我在法座上給大家講經,確實覺得特別內疚,自己平時的所作所爲,自己非常清楚:自私自利的心非常重,利他的心很微薄,雖然依靠上師的加持,在寂靜山呆了很長時間,也學過大乘各種論典,道理上明白要幫助衆生,但在實際行動中,往往是心有余而力不足。真正要幫一點關系都沒有的衆生,或者害自己的衆生,無條件,不求名利,願意在他面前失去自己的一切,能不能做到呢?我經常受到良心譴責,不得不承認自己是特別不好的大乘修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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