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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論講記》第四冊 第五品 正知正念 第六十四節課▪P3

  ..續本文上一頁、四萬)。

  通過這兩個公案可以了知,大乘本來不能殺生、不能邪淫,但若對衆生真正有利,在特殊情況下也有開許。當然,這種做法的前提是,相續中無有絲毫自私自利,完全是利益他衆。如《中觀寶鬘論》中說:“不顧自利故,一味喜利他。”如果一點自利的成分也沒有,完全是歡喜利益衆生,在這種前提下,菩薩也開許殺生、邪淫、說妄語等 。佛陀在《寶積經》中說:“若能真實饒益衆生,開許殺害造五無間罪者。”《聲聞經》中亦雲:“對犯根本罪的有些行爲,若以大悲心攝持而利益衆生,也有開許之時。”因此,行持善法的過程中,一定要了解哪些是開許的、哪些是不開許的。

  值得注意的是,假如生起自相的貪心或嗔恨心,以雙運、降伏的名義來破戒,這個佛陀永遠也沒有開許。尤其是《菩薩二十頌釋》中明確地說過:“作爲發心的出家菩薩,永遠也不開許以出家身份與別人作不淨行。”倘若出家人看某些女人貪心非常強烈,覺得她特別可憐,于是隨隨便便破戒,或以密宗借口與她作不淨行,任何經典也沒有開許過。有些講義中還說:“出家菩薩對淫戒、殺戒都沒有開許,若是爲了真實利益衆生不得不行持,則應先舍戒,後方可行持。”

  所以只有獲得一地菩薩以上,沒有自私自利、完全是利他心態時,才開許行持這些行爲。而我們作爲凡夫人,有時候看別人很可憐,比如他嗔恨心非常重,就想:“我要不要把他殺了?”實際上這是凡夫的一種相似悲心,沒有自私自利的成分是不可能的。現在的世間上,有些出家人經常以密宗或大悲心爲借口,欺騙一些年輕女人:“我倆前世有甚深因緣,你是我的空行母,如果跟我成家就可以積累資糧……”,以這種方式去做一些不如法的行爲,這在大乘經論中是沒有開許的。

  其實,諸佛菩薩的化現,不一定會這樣說。五世達賴在傳記中曾講:“我是普通人家裏出生的孩子,只不過政治製度把我推到這個位置上,我並沒有超勝于人的智慧,也沒有超凡入聖的功德。”真正的大成就者和大修行人,在自我介紹時非常謙虛,這種語言,誰聽起來都不會相信的。而現在的凡夫人,不要說有一些諸佛菩薩的境界,就連《二規教言論》中所講的世間人格都不具足,還經常冒充大成就者,說“我昨晚做了個夢,知道你和我是什麼關系”,“我第一次看見你時,就想起了我們之間的前世”……以此蒙蔽很多愚癡的衆生。

  佛教應以佛教的精神來弘揚,千萬不要將世間上的貪心嗔心,跟佛教的悲心和空性魚龍混雜,將風馬牛不相及的兩個事物混爲一談。說實話,現在有些女居士,信心和感情分不清楚,上師和丈夫分不清楚,白天和晚上也分不清楚,最後自己苦不堪言,甚至對佛陀、對佛教生起邪見,摧毀自己的今生來世。因此有些所謂的“高僧大德”,行爲上應該值得注意,麥彭仁波切曾說,如果自己實在沒能力弘法利生、守持清淨的戒律,那在恭敬頂禮佛陀後,還俗做一個在家人,這也是佛陀開許的,但沒有必要穿著袈裟而故意破壞佛教!

  總之,所謂的開遮,一定要分清界限。假如密宗和顯宗分不清,密宗真正的智慧和貪心也分不清,這樣對佛教、對自己修行會帶來無數的障礙,大家應該值得注意。

  卯二(廣說)分二:一、以財饒益;二、以法饒益。

  辰一(以財饒益)分二:一、施衣食之方式;二、施身之方式。

  巳一、施衣食之方式:

  食當與墮者,無怙住戒者,

  己食唯適量,叁衣余盡施,

  平日裏,我們要在自己的齋食中拿出一部分施給墮入邪道的旁生、餓鬼,以及無依無怙的乞丐、老弱病殘等可憐衆生,還有一部分,供養給比丘、婆羅門、守戒者及諸佛菩薩等。最後剩下的,留給自己享用。

  此處將自己的食物分成四份,而在《毗奈耶經》等律藏中,要求將食物分成叁份:第一份供養叁寶,第二份爲暫時可能到來的沙門、婆羅門或王族准備,第叁份自己享用。當時的印度也有這種傳統,包括龍猛菩薩的《親友書》和寂天菩薩的有關論典中,都要求將食物分成叁份或四份,只留一部分自己享用。

  然而,隨著佛教在不同國家的弘揚,這種傳統也有所變化。在藏地和漢地,修行人將食物分成叁四份,從古到今幾乎沒有這種習慣。盡管沒有這種習慣,但我們在受用食物時,也應盡量觀想以新鮮潔淨的部分供養諸佛菩薩;遇到貧窮可憐的衆生時,對他們給予一些布施;自己吃飯應該適量,不能吃得過多,也不能吃得過少。

  其實,將食物分成幾份,不僅是我們做不到,包括泰國等佛教國家,當時我也觀察了,好像並沒有這麼做。他們每天化緣回來,拿一點水果在佛像前供養,其他的基本都是自己食用。因此,若按照這裏的要求,不論出家人、在家人,可能都不一定做得到。

  如果做不到,但最關鍵是什麼?就是在飲食過程中,吃得不能過多,也不能過少。如果過多,自己不舒服,也容易昏沈。現在有些佛教徒,吃飯時點很多菜,吃不了又怕浪費,所以一直吃一直吃,拼命地往肚子裏塞,最後大家特別撐,聽課時誰也沒精神,都在打瞌睡,這樣有沒有必要不太清楚。同時,吃飯也不能過少,如果過少,體力不足,經常去操心飲食,就沒有精力聞思修習。對此,佛陀在經中專門有個願文:“不生過富家,不轉貧窮家,唯生中等家,恒常得出家。”而且,《毗奈耶經》中也是這樣講的:“腹內四分之二進食,四分之一飲水,四分之一空置。”所以,整個肚子都裝滿食物,不喝一點飲料不行;全部是飲料,不吃一點東西也不行;全部空空的不行;全部裝滿也不行,這就是佛陀在經典中要求的。

  另外,在吃飯時盡量不要貪著美味,《心性休息大車疏》中說:“進餐時應當以四想而享用:于食物作不淨想;心中生起厭煩想;爲利益腹內蟲類而食想;身體作駛向菩提果之大船想。不應以增長貪愛之心來享用飲食。”《月燈經》中亦雲:“彼等化緣得美食,不修瑜伽而享用,彼等彼食變成毒,如牛犢食肮蓮根。”故飲食應該如理如法。

  在其他財物方面,出家人除了自己的叁衣、法本、法器以外,剩余的資具全部都應布施。叁衣不能布施,戒律中也是這樣要求的 ,除此之外,自己的大象、房屋等一切皆應舍施。當然,這要視自己的情況而定,在布施的過程中,千萬不要産生吝啬心,如果有了吝啬心,幹脆不布施可能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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