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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案禅機 伍、認識佛性 (六)無爲性用 9· 諸法夢幻

  ()公案本文

  世尊因靈山會上五百比丘得四禅定,具五神通,未得法忍,以宿命智通,各各自見過去殺父害母,及諸重罪,于自心內各各懷疑,于甚深法不能證入。

  (識起迷情于各自宿命智通所現之罪業,縱得四禅定、具五神通亦不能入無生法忍,對甚深佛法起懷疑心。)

  

  于是文殊承佛神力,遂手握利劍,持逼如來。

  (文殊菩薩藉佛威德力,欲求佛開示無上法。)

  

  世尊乃謂文殊曰:「住!住!不應作逆,勿得害吾。吾必被害,爲善被害。」

  (文殊以劍逼迫世尊,似以其逆行示諸比丘,汝等前之殺父弒母,猶如目前文殊之逼迫世尊。世尊即告文殊,止!止!吾將說無上解脫法門,不然世尊將爲善而被文殊所弒矣。)

  

  世尊又曰:「文殊師利!爾從本已來,無有我、人,但以內心見有我、人。內心起時,我必被害,即名爲害。」

  (世尊告之大衆,諸法從本以來,無有我、人之差別相,但因內心所生之見,執著而生起有我與人之分別相。內心生起有「我」之相時,這個「我」將被因果業力牽引,而終將被害,此即名爲被害。)

  

  于是五百比丘自悟本心,如夢如幻,于夢幻中無有我、人,乃至能生所生父母。

  (諸法本幻有,更如夢中有父與母,甚至所生之父母,但夢醒來之時,卻無一父母,五百比丘自悟此道理。)

  

  于是五百比丘同贊歎曰:「文殊大智士,深達法源底,自手握利劍,持逼如來身,如劍佛亦爾,一相無二相。無相無所生,是中雲何殺?」

  (文殊不愧爲大智士,智慧第一,深達諸法之源,持劍逼迫如來身,有如己劍殺世尊。此情形與吾等前殺父弒母,無有二相。其實像夢中之幻相,非真有其相,是無相也,而無相當然就無所生之相。如此,禅定中所見殺父弒母,亦就不叫作殺也。)

  

  ()玄祥釋解

  1.前言

  世間禅求得真如性用,于初禅中得有覺有觀未到地定,于二禅境得喜俱禅,于叁禅中得樂俱禅,于四禅中得一境性,並得天眼通、天耳通、他心通、宿命通、神足通等世間禅五神通,唯獨未得漏盡。一般外道行者不知解脫真實,以世間禅定爲究竟,天壽盡當再入輪回之流。

  出世間禅與世間禅差別于何?出世間禅于二禅境時,同時要能斷叁結(身見、戒禁取、疑),始能得須陀洹果,天上人間再來回七次,當證得阿羅漢解脫叁界縛的果位。于叁禅境界時能淡薄叁毒(貪、瞋、癡),當證得斯陀含果,天上人間再來回一次,當證得阿羅漢解脫叁界縛的果位。于四禅境界時能斷五下分結(身見、戒禁取、疑、貪、瞋),當證得阿那含果,生五淨居不還天,利根居上天者于淨居天證得阿羅漢解脫叁界縛的果位,鈍根居下天者當再來人間始能證得阿羅漢果,永脫叁界縛。

  世間禅行者于深山沼澤聖地,修世間甚深禅定,雖開發出五神通,但都因以真如性而修,禅定中雖能壓伏諸心病,但因無順逆緣來磨,所以得不究竟解脫的世間禅定。世間禅定因氣機旺盛,壓伏腦筋妄想習氣,未能究竟解除妄習。當行者天壽盡時,氣機衰敗,當得舍天壽身而現五衰相死亡,然後再入輪回之流,所以佛陀謂此爲不究竟解脫之禅定。

  出世間禅以何殊勝法得究竟解脫?世尊教導佛弟子當修忍法爲究竟,以忍辱波羅蜜多度到彼岸!忍法大略分有衆生忍、法忍,前者爲忍一切衆生、外環境(即寒、暑、風、雨、饑、渴、老、病、死)等諸法,求得無生法忍;後者爲忍一切善法、善境界等,不感召其果報,以空無、無所執心,得究竟忍法,始得解脫色界縛,無色界縛,不黏生色界天、無色界天,以無生法忍得究竟解脫。

  忍法在經典中出現有二忍、叁忍、四忍、五忍、六忍、八忍、九忍、十忍、十四忍、卅二忍等名相,概括世間忍法、出世間忍法、出出世間忍法,諸忍法內涵散諸于各經典中,讓佛弟子依不同程度修學而成就不等的無生法忍。依《仁王般若波羅蜜經》指出,菩薩證悟法理而安心之程度所立之階位有五忍,所謂五忍爲:

  (1)伏忍:伏,隱伏之義;忍,安忍、忍可之義。即已製伏煩惱,然尚未斷滅。指地前之叁賢位(十住、十行、十回向)。即地前叁賢之人未得無漏智,不能證果,但修習觀解,以有漏之勝智製伏煩惱,稱爲伏忍。可分爲上、中、下叁品:(a)下品,十住位。先起十信,超過二乘地,而起少分化地之事。(b)中品,十行位。行十波羅蜜,觀身、受、心、法之不淨、苦、無常、無我等,以對治貪、瞋、癡叁不善根而生起施、慈、慧叁善根;另觀叁世,得過去因忍、現在因果忍、未來果忍,廣利衆生。(c)上品,十回向位。此位得十忍,即:觀五蘊,得戒忍、定忍、慧忍、解脫忍、解脫知見忍;觀叁界因果,得空忍、無相忍、無願忍;觀二谛之諸法無常,得無常忍;觀一切法空,得無生忍。以上合稱卅忍,伏忍養聖胎。

  (2)信忍:即已得無漏信之初、二、叁地菩薩,離諸垢初得無漏信忍。

  (3)順忍:即順理而趣向無生果之四、五、六地,順一切法無逆,得順忍一切法。

  (4)無生忍:即悟入諸法不生之理而安住之七、八、九地,證空、無相、無願等叁叁昧,得無生法忍。

  (5)寂滅忍:即斷諸惑而寂靜安住之第十地及佛果,得如如不動心,得寂滅忍。

  《金剛經》雲:「無我相、無人相、無衆生相、無壽者相,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所以菩薩當先離四相,而離四相根本卻是去除我相,去我相如何得成?《金剛經》雲:「無我得成于忍。」所以忍法起始忍我執、我見、我思、……。

  

  2.釋題

  本公案名爲「諸法夢幻」,諸法者一切世間相,一切內心源相,此等法相皆如夢、如幻,這是聖人所證得的禅觀脫黏境界。凡夫之所謂凡夫(包括世間禅行者),認一切法爲實有,既然法爲實有,就不能擺脫過去無量億劫來所造諸業因,當得隨緣成果而受報。聖人者除觀過去諸業因爲幻,再觀今生所修善業,都是如夢如幻,不執爲實有,始能不受其果報,再加上內心斷一切妄想執著,清淨六根本煩惱(貪、嗔、癡、慢、疑、邪見等),所以能超越心病,得究竟涅槃。

  我們今生有幸得聞佛法,正知其道,正見其道,正走其道,正悟其道,當得如來、諸菩薩加被,得空解脫、究竟解脫。修有爲法者,智慧根基較劣,不能觀諸法如夢如幻,用有爲心修佛法,以有爲法執見真如性用,當無以見自性如來。

  修行前所造諸惡業,若因不知諸法如夢如幻,永遠處在罪惡感中,動不動起現行時,難免又陷入罪業感中不能自拔。古代先賢證有宿命通,能知八萬劫中自己因果及衆生因果,難免有犯五逆重罪,殺父、殺母、殺阿羅漢、出佛身血、破和合僧等業,這些都是地獄因之重罪。修行者若不知諸法如夢如幻,會因過去無知所犯罪業而恐怖,如此當不能得心靈安祥。世尊開始教化衆生,以持淨戒爲修行的開始,進而入禅修境界,徒衆能得天眼、天耳、他心、宿命、神足等五神通,唯未得漏盡。所以當他們以宿命智通得知,自己過去無明所犯諸惡業,難免驚恐不已。

  當五百比丘都有同樣的困擾,未能得真正解脫知見時,一同赴世尊處請教真正解脫正法。世尊藉此機會要教育徒衆如何得解脫知見,乃用神通力加持文殊師利菩薩,由菩薩以下犯上之表演來闡述諸法幻有,「過程是有,境過還無」來教化徒衆,使他們初次聞幻有之法,以無爲、無執即能不爲幻境所迷。當然此等聖衆因已有世間禅定的曆練,雖無解脫知見,但一境性世間禅定已具足,所以一聽世尊開示解脫知見後,即能信受,並當下得解脫知見。所以初機禅者雖聞正法解脫道理,但禅定功夫不足,常爲世俗事煩心,哪能一下子聞正法解脫道即能得其法益 ?所以佛弟子道理要懂,理能頓悟,事還漸成,這是我們需要理解的道理。

  

  3.語體文解

  世尊因靈山會上五百比丘得四禅定,具五神通,未得法忍,以宿命智通,各各自見過去殺父害母,及諸重罪,于自心內各各懷疑,于甚深法不能證入。

  世尊當時處于靈鹫山聖地,有五百比丘已得四禅定,四禅者入一境性中,唯因未證漏盡,未得法忍智,但已誘發出五神通起,知過去八萬劫因果事端,其中各有殺父、殺母,其它五逆重罪亦犯了,但知悉這些過去罪業,因未得法忍智通,所以對于此等罪業深懷恐懼,更懷疑世尊所教之深法,自己不能證入。其實世尊尚未開示解脫正法,以前僅示知持戒、禅修,至于如何以法忍智觀諸法如幻,尚未有機緣開示,只有等待衆機成熟才會開示無上解脫義理。

  靈山者即是靈鹫山之簡稱,梵名 Grdhrakūta,音譯耆阇崛,位于中印度摩羯陀國(Magadha)王舍城(Rājagrha)東北處,爲著名的佛陀說法之地。其山名之由來,一說以山頂形狀類于鹫鳥,另說因山頂棲有衆多鹫鳥,故稱之。梵語 grdhra 本爲「貪食者」之意,其後轉指兀鹫;此類鹫鳥羽翼略黑,頭部灰白少毛,好食死屍,棲于林野。如來嘗講法華等大乘經于此,遂成爲佛教勝地。王舍城梵名Rājagrha,音譯羅阇姞利呬、羅閱祇,或譯王舍國,舊址位于恒河中遊巴特那市(Patna)南側比哈爾(Bihar)地方之拉查基爾(Rajgir)。

  有一說謂:世尊法身常在靈山說法,雖以八十歲爲期而入涅槃,然其法身卻常于靈鹫山說法。所以靈鹫山,因系釋尊說法之地而著名。法華經卷五壽量品記載:「因其心戀慕,乃出爲說法,神通力如是,于阿僧祇劫,常在靈鹫山,及余諸住處。」

  按語說:「識起迷情于各自宿命智通所現之罪業,縱得四禅定、具五神通亦不能入無生法忍,對甚深佛法起懷疑心。」世尊教化佛法,有時未到不說,待徒衆證到何境界時,始加以適時的開導,即能應心而悟。所以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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