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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行論講記》第叁冊 第叁品 受持菩提心 第叁十一節課▪P2

  ..續本文上一頁清楚了,我們心裏也應該這樣發願。假如要受持菩薩戒,執著這些不太好,因爲到了佛果的時候,就沒有“我”的事情了,佛菩薩的事業就是利益衆生,根本沒有“我”的空間。就像我們這裏有些發心(發心爲僧衆做事情)的人,每天除了吃飯睡覺以外,所作所爲好像沒有一個是爲了自己,都在爲了衆生一直忙碌,佛陀因地時也是這樣的。倘若以自私自利而做很多事情,意義並不是非常大,因此大家應該培養自己的利他心,有了這顆心,將來你不管到什麼環境中都會閃閃發光的,就像如意寶一樣必定會使那個地方得到很大的利益,真正起到弘揚佛法的作用。所以在學習佛法的時候,我始終覺得培養自己的利他心相當重要。不管是老年人還是年輕人,只要經常磨練自己的心,心畢竟是有爲法,逐漸逐漸它就會改變方向的,這一點大家要記住!

  辛二(別說布施身體)分二:一、布施緣自己而造業之衆生;二、回向成爲利衆之因。

  壬一(布施緣自己而造業之衆生)分二:一、無條件而布施;二、發願成爲利益之因。

  癸一、無條件而布施:

  吾既將此身,隨意施有情,

  一任彼歡喜,恒常打罵殺。

  發了菩提心以後,既然我已將身體隨意施給了所有衆生,只要他們歡喜,恒時隨心所欲地毆打、謾罵、殺害我也無所謂。

  當然,對于那些小乘根基或者從來沒有學過佛法的世間人來講,這一點可能難以接受。其實大乘菩薩的很多行爲,一般人是很難理解的,因此在不堪爲法器的人面前,不能隨便宣講大乘菩薩見解方面的空性、行爲方面舍棄自我的六度萬行,原因也就在這裏。

  剛才已經講了,真實的布施要從一地菩薩開始,但寂天菩薩在《學集論》中說,爲了未來的成佛,現在也要經常修煉自己,將身體布施給衆生。平時大家在走路也好,吃飯也好,做任何一件事情都要想到:我這個身體已經是衆生的了,所有的受用也是衆生的了……盡管現在還無法真正地布施身體,但心裏面一直這樣想,久而久之,對身體的執著就沒有了。畢竟我們發了菩提心,在諸佛菩薩面前也發過願,從此以後我就成了衆生的奴仆,只要衆生高興,怎麼樣都無所謂,只要他們歡喜就可以。

  這話說起來簡單,但真正做起來卻不容易。以前上師如意寶在講《入菩薩行論》時講了一個笑話:有次他們幾個老鄉聚在一起,有人提議:“聽說某某的口才非常好,你今天說一下我們的過失,我們根本不生氣,順便玩一玩,讓大家開心開心。”那個口才好的人馬上站起來說:“你天天偷人家東西,我才不願意跟你說,我跟其他人說話。”那人聽後勃然大怒:“你說清楚,我偷了什麼東西?”口才好的人笑著回答:“你當然沒有偷東西,但你剛才讓我說過失,大家玩一玩,怎麼現在不能忍受了?”可見,有些人連開玩笑都受不了,更不要說真正將身體布施給衆生了。所以菩薩只要能讓衆生高興,任其打罵殺,怎麼樣都可以,這種行爲真是令人非常非常佩服!

  現在我在講的時候,可能有些人很有觸動,心裏暗暗下決心:今後不管衆生對我怎麼樣過分,我都不會以牙還牙的,一定要像菩薩那樣舍棄自己。你們理論上懂得的時候,心裏暫時會有這種發心,然而一旦真正遇到對境,也許就無法忍受,馬上生起嗔恨心了。所以我們修行的難處關鍵在于實際行動,而不在于口頭上會說。口頭上說說誰都會,但實際生活中當你遇到怨恨的敵人或者一些違緣時,能馬上將所學的知識全部用得上,這對我們來講是非常困難的。

  其實,這樣的教言不僅我們佛教中有,其他的宗教中也有。在1991年的時候,藏地公認的一位觀世音菩薩化身的大德在美國耶魯大學發表演講,當時就引用了《聖經》中的一句話:“別人打我左臉的時候,我把右臉也讓他打。”作爲大乘佛教徒,我們口口聲聲說學的是大乘佛法,但別人無緣無故用拳頭來打你左臉時,你能不能說:“這邊打得還可以,來,開始往右打!(衆笑)”也許大家認爲這比較可笑,但實際上我們真的遇到這種問題時,不要說是打你,就算稍微說一點你的過失,你也受不了,馬上開始對他報複。若是這樣的話,你到底是不是學習大乘佛法的人?金剛道友與金剛道友之間、居士與居士之間、非佛教徒和佛教徒之間、人與人之間互相接觸時,你是不是發了菩提心的人?這一點始終都要觀察!

  學習了《入菩薩行論》以後,我想很多人的行爲應該會有所改變,以前脾氣不好、特別暴躁的,通過這次學習,性格肯定會變得調柔,這一點是毫無疑問的。因爲佛法的加持不可思議,尤其是外面的居士,聽了一些佛法以後,行爲跟以前完全不同了,嘿嘿……我想說一句,但不說了,太明顯了!

  總之,我們不能執著自己的身體、受用,尤其是身體,如果太執著的話,有非常大的過失。《叁摩地王經》中說:我們對于腐壞的身體、動搖的生命應以如夢如幻來對待,可是愚癡的衆生始終貪著自己的身體,造下了無邊無量的罪業。平時人與人之間的矛盾與摩擦,實際上大多是由于耽執自己而引起的,如果對自己一點都不耽著,很多摩擦可能不會出現,因此,這方面大家應該值得注意!

  縱人戲我身,侵侮並譏諷,

  吾身既已施,雲何複珍惜?

  發了菩提心的人已將身體布施給衆生了,縱然他人對自己百般戲弄輕辱、誹謗挖苦、冷嘲熱諷,也都是可以的。既然我把這個身體已經布施了,現在還有什麼必要去執著愛惜它呢?

  在座的人可能都已經發了菩提心,過段時間再受持這個儀軌時,大家也會重新承諾:往昔諸佛菩薩如何發菩提心,我也如何發菩提心。那麼,諸佛菩薩是如何發菩提心的呢?舍棄所有的財産、受用、善根,全心全意爲了利益衆生而發的。如果我們沒有這樣做,光是口頭上說“諸佛怎麼樣發,我也這樣發”,實際上是在欺騙所有的衆生和佛菩薩。因此,發菩提心並不是嘴上說說就行了,必須要真正地發自內心,並在實際行動中將身體等布施給衆生,只要衆生歡喜,怎麼樣戲弄我的身體,故意把這個身體擡來擡去或耍來耍去,都無所謂。甚至別人譏笑我們,比如自己的身體比較胖,別人故意說:“你的身體特別苗條啊,妙音天女都很羨慕你的身材,見到你都不好意思了。”或者有些人沒有牙齒,別人嘲諷道:“你的牙齒真是潔白啊,天上的月亮都非常羞愧,躲到西山在悄悄地偷看你……”用這種方式來挖苦人的時候,如果你真的沒有牙齒,可能就特別不高興,但作爲真正發了菩提心的人,不管別人怎麼樣戲弄我,有理由還是沒理由,我都要安忍,畢竟我早已經舍棄了這個身體。

  可見,大乘菩薩戒中所講的許多利他行爲,遠遠超越了《別解脫經》中的“沙門四法” 。所謂沙門四法,就是別人打我時,我不還手;別人罵我時,我不還口;別人恨我時,我不恨他;別人說我過失時,我不說他的過失。這是釋迦牟尼佛的追隨者都要嚴格執守的,更何況是已經發過大乘菩提心的我們了。暫且不說密宗瑜珈士、證悟者、大成就者的甚深境界,有些人就連大乘菩提心怎麼樣受持,發心跟我們的行爲有什麼關系都不明白。尤其是大城市裏的人,在處理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時,我覺得一定要依《入菩薩行論》的精神來衡量,否則,即便是特別小的一些問題,兩個人也能爭得面紅耳赤,這種現象不太好。

  其實不管是對身體還是受用,矛盾和痛苦的來源就是執著,修持大乘法門的人必須要斷除相續中的這些執著,你對哪個事物比較貪執,就一定要放棄。龍猛菩薩的上師薩熱哈巴曾說:“相續中若有芝麻許的執著,也會帶來無量的痛苦。”無垢光尊者和華智仁波切也講過:執著越大,痛苦越多。以前龍猛菩薩有一個公案:有次他修持空性本尊(空行母本尊),修了很多年也沒有驗相。他在修法之余,經常擦拭珍藏的一個精美罐子,有一天,他邊擦拭邊欣賞的時候,不小心把罐子摔在地上打爛了,沒想到第二天就見到了本尊。龍猛菩薩就問:“我修了那麼長時間,爲什麼今天才見到您?”本尊回答說:“假如你對任何法有執著,都會障礙面見我。以前正因爲你對罐子特別執著,所以雖然我一刹那也沒有離開過你,但你始終看不見!”以前我在日記裏也寫過,華智仁波切由于執著一個木碗 ,後來也遭到了蔣揚欽則旺波的批評。因此不管是什麼樣的人,一旦對某些事物産生執著,必定對照見本尊、獲得生起次第和圓滿次第的證悟境界有一定的影響。

  然而,對大多數的修行人來講,執著利他是非常好的。如果你利益衆生的執著特別強烈,《現觀莊嚴論》中說,這是不會障礙任何修行的。盡管它也是一種執著,但在成佛之前我們不能舍棄。因此,在所有的執著當中,利他的執著、對佛菩薩生起信心的執著是最好的,而嗔恨心的執著、貪心的執著,則是最低劣、最不好的。有時候到了城市裏面,有種感覺特別明顯:世間上大多數人對錢財非常貪執,但更爲嚴重的是,他們對感情的執著達到了無以複加的地步。如今社會上的自殺率越來越高,這些自殺的人當中,大部分都是因爲感情問題。人們對異性的執著,無論從言談裏或是生活中,都可以體現得淋漓盡致,這是非常痛苦的!雖然有些人對身體、對錢財有執著,但這些執著中,最嚴重、最可怕的就是對感情的執著。作爲一個學習佛法的人,大家應該多方面來對治自己的這種貪執,最好把這些沒有意義的執著放下,不然的話,對自己的修行會有一定障礙。因爲一個人的心裏不可能放很多東西,如果你對感情、愛情、婚姻特別重視,大多數時間都花在這方面,那是不可能有什麼修行的。外面的有些居士特別複雜,他們表面上是在學習佛法,但實際上全是假的,只不過是聽一堂課而已,除了這個時間以外,其余的都是給別人打電話,搞一些亂七八糟的事情,很多經曆聽起來非常可惡,這不是很好的。因此,學習佛法的人應該調整自己的心態和行爲,這一點十分重要!

  我們在座的出家人這方面確實了不起,能看破世間人最執著的情感,把所有的事情都放下,趨入佛門而出家,這種行爲是非常偉大的。盡管你們有些人的修行不太好,精進也不夠,但不管怎麼樣,這種看破紅塵的舉動,在末法時期是非常了不起的。

  總的來講,我們對身體的執著應該要放棄,否則就不可能獲得真實的成就。我希望你們以後在生活中盡量這樣修,別人說你一點過失,無端毀謗你,或者用刀子來砍你,用棍棒來打你,如果一點都不還手,除了真正發了菩提心、名副其實的菩薩外,可能有點困難。但對一些非常小的事情,比如在我房子旁邊挖個水溝,走路無意中撞了我一下,就特別生氣、破口大罵,這是沒有必要的。既然我們發了菩提心,這些小問題既對身體沒有害處,對修行也沒有害處,如果執著得特別大,並爲了這件事情鬧得不可開交,有時候看起來、聽起來也非常可笑。表面上說自己皈依了多少年,學習佛法如何如何,在什麼上師面前受過菩薩戒,並得過大圓滿的最高灌頂,但實際上看來,好像大圓滿的灌頂越高,你的嗔恨心也越大,學佛並不是這樣的。要知道,不是大乘佛法和密宗沒有對治法,只是我們的根基太低劣了,如果人的根基跟不上,灌頂的法門再高、所修的法門再深,也是對不上號的。所以,大家應該根據自己的根基修持一些利他的法門,在生活中遇到一些困難和違緣時,必須將自己所學的佛法用在心上,這一點至關重要!

  一切無害業,令身盡順受。

  我的身體既已布施給了衆生,只要不成爲對他們有暫時、長久危害的業,就隨他們的便吧,怎麼樣損害、怎麼樣享用都無所謂。

  當然,如果對衆生有害,我的身體也不願意提供,倘若他們讓我殺生或是做一些壞事,我的身體也不一定布施,還是自己留著吧,畢竟我也挺執著的(開玩笑)。

  這裏有一個疑問:此處著重強調了我們要布施身體,但《學集論》、《中觀四百論》 中說要保護自己的身體,這兩者難道不矛盾嗎?回答是並不矛盾。爲什麼呢?只要對衆生有利益,也爲了斷除自己的貪執,在這種情況下,應當把身體欣然布施給一切衆生。但如果對衆生沒有利益,自己在修法上暫時用得上這個身體,那就要保護它,生病時通過吃藥來治療它,但目標是什麼?就是爲了衆生,這也是我們修持佛法的宗旨。因此,從利他的角度來講,身體一定要布施給衆生,但爲了修持佛法,我們也應該保護它,用兩個側面來解釋就不會有矛盾。

  所以,布施身體如果對衆生有害,我們就不應該這麼做。要知道,不害衆生對我們一生來講都非常重要,現在有些人經常說:“爲了養家糊口,我不得不開酒店造殺業,現在馬上改行也特別困難。”其實一個人來到世間,不管怎麼樣生活都不會餓死,在謀生的手段當中,殺害衆生的事業是最不好的,沒有任何的退路可言,一旦你最後要感受這種業果,那時候說是因爲要生活,所以能不能開個綠燈,根本沒有這種說法。

  我們每個人應該看看自己的前途是什麼樣的,到底是光明還是黑暗,《親友書》裏面也講了四種人 ,你們看看自己屬于哪一種?如果你現在非常有錢,日子也過得逍遙自在,但今生的錢全部是通過欺騙、殺生等不正當手段而獲得的,來世會變成怎麼樣?你應該問問自己。要知道,我們的來世比今生還漫長,只要相信這一點,對未來就不得不打算。以前噶當派的阿底峽尊者、博朵瓦、仲敦巴,他們一生中從來沒有害過衆生,博朵瓦格西說:“我從未生起過一刹那傷害衆生的念頭,哪怕是爲了利益自己而成佛,這種想法也沒有産生過,我成佛就是爲了衆生!”在尊者的自傳和自我教言中,也講了一些非常殊勝的甚深教言,通過這些教言,大家應該盡量斷除我執,幫助衆生、利益衆生,這一點是不可缺少的!

  

  

《《入行論講記》第叁冊 第叁品 受持菩提心 第叁十一節課》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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