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時審察言行心念,對過失加以預防、消除或忏悔,這也就是前面第五品中所講的以正知正念恒護自心。關于觀自念起處、細察己過,在《自我教言》、《二規教言論》、《菩薩寶鬘論》、《修心八頌》等等衆多論著中都有過強調。心不外散常觀自己的過愆,而不察他人過失,能做到如此,我們的修行才會得以長進。
他雖犯大過,欣然吾頂替;
自過縱微小,衆前誠忏悔。
雖然是他人犯下的大過錯,我也應樂意頂替他承擔責任,自己如果有過錯,即使微小也應在衆人面前誠懇地發露忏悔。
修行人平時不能觀他人的過失,而應恒常檢省自身過失。如果別人犯了過錯,比如說他說錯了話,行爲上做得很出格,偷盜、殺生等,即使這些過失很大,一般人無法接受,但我們應替他著想,不能呵責誹謗他,而應想:雖然他暫時犯了大過,但實際上他的功德多,我的過失比他大得多,所以我不應歧視他、誹謗他,而應幫助他維護名譽度過難關,將這些過失攬在自己身上代受……。這樣當然會有一定難度,然而以此能有力地對治自我執著,熏習對衆生的悲心,因此代他人受過是大乘菩薩必然會有的修法。比如說,今天有某人生了嗔心,因而行爲上很不如法,對別人無緣無故地又罵又打,如果被害者是一個修行人,修行者便會將一切過失加在自己頭上,而向別人發露忏悔:“他沒有錯,而是我做錯了,因爲……,我應承受處分,誠心忏悔。”在一般凡夫眼裏,別人做的錯事雖然很小,自己也會給他渲染,加工成大過,即使這件事與自己有很大關系,有自己一份過失,也會愛執自身而極力推脫責任。而大乘修行人,爲了斷舍自我利益衆生,會反其道而行。雖然是別人造惡業,修行人仍會想:“他真可憐,造這樣嚴重的惡業,願果報不要成熟在他身上,而讓我代受吧。”一個大乘修行人,他會以欣然的態度代受他過,無有任何勉強,因爲他唯一所求便是利樂父母衆生,現在有機會實現願心,他又何樂而不爲呢?
在對待自身過失上,一般凡夫人會極力隱瞞,而修行人也應與其逆向而行,自己身口意方面所有大大小小過失,都應毫無覆藏地在衆人前作忏悔。大家都知道,奔公甲格西,他在家時是一名好漢,打仗時可以獨對四十個敵人;出家修行後,他在與我執煩惱大敵戰鬥時,更爲勇猛,哪怕我執妄念稍動,要爲自己謀求一碗酸奶,也被格西察覺,予以了迎頭痛擊。真正的修行人,應像奔公甲格西一樣,對最微細過失,也不要覆藏,而應在衆人前發露忏悔,使自我愛執這個大敵,毫無藏身之處。阿底峽尊者在《菩薩寶鬘論》中說:“日日夜夜叁時中,恒時守護自根門,發露自己之過患,不覓他人之錯失。”圖美仁波切也說過:“是故恒時審自已,斷除過患佛子行。”大家翻閱大乘論師的著作,類似教言有很多,因爲這是一個修行人基本行爲准則。
在梵文譯本中,此頌最後一句爲:“佛前誠忏悔”,但所有藏文譯本中,都是“衆前誠忏悔”,當然“衆前”也可解釋爲“諸佛聖衆前”。一般人在聖尊前很願意發露己過,這是如法行爲;而在一般道友或是衆人前,不願發露忏悔過失,這就有些問題了。作爲修行人,如不能“敬衆如敬佛”,他的菩提心也就不會成熟,在末法時期,修行人對此尤應重視。
顯揚他令譽,以此匿己名;
役自如下仆,勤謀衆人利。
我要廣泛地宣揚他人的名譽功德,藉此隱藏自己的名聲,我要像役使仆從一樣奴役自己,爲衆人精勤地謀求利益。
作爲修行人,必須隱藏自相續功德,不能讓自己的虛假名聲到處傳揚,而對其他人,則需要以清淨心觀待,時時贊揚其功德。如果以清淨心觀待他人作爲,無疑都會有其功德優點,而自己真心誠意地隨喜贊歎,不但能淨化自心,獲得功德,使他人增加名譽,也可藉此隱藏自身功德,減少道障。在衆生面前,修行人必須盡心盡力做有利益的事,斷盡我執而將自己像奴仆一樣役使,辛勤不息地爲有情謀求利樂。
凡愚者都會想盡辦法壓抑他人的聲譽,顯揚自己的功德,讓衆生做奴仆,爲自己謀利,以此而增深自我愛執惡習,墮入更深的輪回。而在實際上,他們如是做,並不能如願以償地得到所希冀的名聲與利益,有一個教言說:要得到高位,必須先給別人做很多事情,若要得到名聲,必須贊歎他人功德。這是必然的世間規律,你如果一味誹謗壓製他人的名聲,剝奪勞動果實,自己最後會身敗名裂,也得不到任何安樂。我們了知這些道理後,在日常中應切實注意,要不然自己一舉一動都會成爲日後懊悔的因,《大智度論》中說:“應做而不做,不應做而做,懊悔火所燒,後世墮惡趣。”要克製自贊毀他、厚自薄他惡習,而稱贊他人,爲他人謀利,開始時肯定會有些困難,但這是大乘修行人必須做到的事,如果自己能致力于此,使自相續得到轉變,哪怕只是內心經常想想,對來生也會有很大意義。
此身過本多,德寡奚足誇?
故當隱己德,莫令他人知。
自己本來就是罪過累累之人,暫時生起的小功德有什麼值得宣揚呢?所以我要盡力隱藏德學,就連任何人也不讓知道。
偈文中的“此身”,並非單指身體,而是代表補特伽羅之自我。凡夫之自我,其自性即是罪過,充滿了種種煩惱罪業過失。這種業識纏結而成的自我,即使有少分功德,比如暫時有一些學問、持戒功德等等,都不會有多大可靠性。這一點,大家務必要明白,尤其是各位在學院修學了多年的道友們,自己雖然在數年中聞思了戒律、中觀、大圓滿密法,在某方面自己暫時具備了一些功德,但這並不值得誇耀。這些只是暫時的,如果不能進一步穩固,可能很快就會發生變化,在沒有證得徹底超越叁界之果位前,自己的功德與過失比起來,根本不值得一提。華智仁波切說過:“叁界中一切都是無常的。”自己暫時的修學境界並不值得宣揚,也沒有真實可靠性,就像有些人的性格一樣,今天是“笑面羅漢”,明天就會變成“忿怒金剛”。因此,自己有些微功德學問,千萬不要在他人前顯露,而應時時反觀自身,提醒自己尚是業障罪過累累的凡夫,心念言行處處是貪嗔癡罪業煩惱。相比之下,如同身負巨債之人,暫時得到了一點微薄財産,根本無法長期保留,哪值得誇耀宣揚呢?
如果自己獲得一些不退功德,比如說我們現在聞思《入行論》,其中一些竅訣自己可以永遠不離,直至臨死前都能念念不忘,那時你心滿意足倒也無妨。但是對一般凡夫來說,今天聽得清清楚楚的一些內容,過了幾年後就會絲毫不存,不可能恒常存在;而過失方面,卻是天天在犯,如果不有效地對治,幾年後,可能會更厲害。現在的功德只是暫時,而過失卻是長久,所以自己不應爲眼前的小功德沾沾自喜,到處宣揚,而應深藏不露,唯有如是方有真實成就之時。從曆史上看,高僧大德除了特殊度化某些衆生的需要外,從來不顯揚功德。佛經中說過,修行人應“不宣自德,不隱己過”,大家對法王如意寶的言行現量可知,本來他老人家在學問、修證等各方面的功德都無有邊際,但除了必要時給弟子們講一些夢境授記外,老人家從來不談神通功德。密勒日巴尊者在道歌中曾教誡弟子:如同雪山雄獅,林中猛獸,大海鯨魚,若能善隱,必少招敵;同樣,修行人的身體、修法、功德,若能善于隱藏,必少招違緣,順利得以成就。望諸有心者謹記!
往昔爲自利,所行盡害他;
今爲他謀利,願害悉歸我!
總之,以前爲了謀求自身利樂,我對他人所作的盡是傷害惡業;現在爲了他們謀求幸福,願這一切禍害都歸于我自己!
總結以上所述,我們在修習自他相換時,必須與自己在往昔所持觀念行爲相反。在無始輪回中,自己的一言一行,所有心念行爲,其目的皆是爲了自利,都爲了謀求諸如我的飲食、財産、生命、名聲、眷屬……。爲了這些目的,自己所作所爲,幾乎全部都是對他人有損的惡業。大家反觀自身,就會發現在自利心很強時,我們的心念行爲經常會損害衆生。比如說在自私自利我執煩惱催動下,內心經常對他人生貪嗔嫉妒惡心,口中所言也會充滿欺騙離間等有害語,身體行爲上也會做殺、盜、毆打等惡業……,詳察自己叁門在往昔的作爲,幾乎全部是損害惡業。現在通過善知識教導,自己已了知這些非法惡業的苦害,而且也發了菩提心,要爲所有衆生謀福利,因此,要將一切衆生視如己身拔苦予樂,將以前所作的損害惡業,全部由那個無始以來所執愛的“自我”承受。
《法句經》中說:“無樂小樂,小辯小慧,廣求大者,乃獲大樂。”其意是說凡夫衆生追求自利,即使得到暫時世俗小利樂,實際上毫無真實安樂可言,只是一些小辯才與小聰明而已,而修持佛法者,追求廣大解脫事業,才能獲得大安樂。無始世來我們因追求自我利樂,而墮入了叁惡趣的“無樂”或人天的“小樂”處境中,一直得不到解脫大樂,因此現在應及早從迷亂中醒悟過來,追求究竟大安樂。當然,這種追求當循佛菩薩的足迹,以智慧引導自己去走正道,《大智度論》中雲:“世間人心動,愛執福果報,而不好福因,求有不求滅。”世間人只知追求安樂果,而偏偏舍棄樂果之因,只知求有(世間小樂),不知求滅(寂滅大安樂),與佛法顛倒而行。想現前無上安樂佛果,應當勤積其因——福慧二種資糧,不然你雖在日夜不停地想得安樂,而不勤積二資,也只能是說食不飽。如果希求無上安樂,現在必須在因上下功夫修行,勤修自他相換,斷舍我執煩惱,消盡惡業,這樣最終必定會讓自他得到無上安樂佛果。
對這種修法,大家不要有任何疑惑,看看自己身邊諸人,我想各人都應該有很深體會。在周圍道友中,那些能舍身爲公、爲他人利益而舍棄自利的道友,他們處處爲他人著想,時時饒益著衆生,而他們本身也因此廣受稱揚,所作事業在叁寶加持、人天護持下非常順利;而自私心很強的人,他所作事業經常受挫,別人見到他也很討厭,甚至連名字也不願聽到………
《入菩薩行廣釋(下冊)》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