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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廣釋(下冊)▪P42

  ..續本文上一頁立心境實有。

  以譬喻而言,如果沒有兒子則不會成立父親,因爲父親必須觀待有兒子,才可成立。所有的男性在小時候,肯定都沒有兒子,不能稱之爲父親,而只能稱之爲兒子,如果這種兒子的名稱自性成立,那麼所有的男人至死都應稱之爲兒子,不能改變。如是則世間無有父親存在,而無有父親,又哪來的兒子呢?所以,相待而有的父子,只是一種假名,在真實中不可能存在;同樣,在真實中也無有心境,因爲心境如同父子也是觀待假立之法,並無自性。

  父子、心境之類的觀待法,在我們凡夫的分別念中,都毫無例外地執著爲實有,這類顛倒實執習氣,對一般人來說,非常堅固。各自內省,其實自己平常都在想:那裏確確實實有山,那兒確確實實有河,因爲我的眼識看見了;我的眼識等心識確實有,因爲它能感知外境……。自己隨時都在以錯誤的方式觀察思維,編織實執分別之網,使自己蒙蔽于其中,不得出離。所以此處表面上雖是破斥有實宗,其實在一針見血地直指我們的實執分別,因而大家應深入細致地思維,若能以此找到一個突破口,那蒙蔽自己的實執分別網即會逐漸打破。《菩提心釋》中說:“能知知所知,無知無所知。”能知所知相待而有,若能滅除對能知之心的實執,則對所知的實執,自然息滅。

  如芽從種生,因芽知有種。

  由境所生識,何不知有境?

  由彼異芽識,雖知有芽種,

  然心了境時,憑何知有識?

  有實宗:如同芽從種子生,以苗芽即可推知有種子存在;同理,從所知境生出來的識,爲何不能推知有真實存在的境呢?中觀:由異于苗芽的心識,雖然可從苗芽推知有芽種,但是當心識了別所知境時,又能憑何異識推知有真實存在的心識呢?

  有實宗轉計雲:心境不是觀待而有的法,其實二者就像苗芽和種子,是以因果方式存在。苗芽從芽種而生,當現量見到苗芽存在時,便能無誤地推知有芽種存在;同樣道理,心識依所知境而生,當心識生起時,我們便可以依之無誤地推知所知境實有存在。因爲外境若不存在,那心識又怎會生起呢?依此無欺因果規律,我們完全可以從存在的心識,推知有所知境真實存在。中觀師破斥:比喻不成立。苗芽從種子生,並非苗芽自身了知,而是由與苗芽相異的心識以比量推知,也就是有旁者才能從芽了知有種;而且,種生芽是定因果量,由有定因果量才可有這類推知,如果沒有,則不能如是推知。而推斷心境二者,當心識現起時,又由何種異識來推知這種心識必有其所知境存在呢?在勝義中,自證他證皆不能成立,如前已破。種芽可由異識推知,而心境不能有異識推知,也不能由自身證知,因此汝宗所舉的比喻不能成立,立論也不能成立。

  壬二、(建立性宗之能立)分叁:癸一、觀察因爲金剛屑因;癸二、觀察本性爲大緣起因;癸叁、觀察果爲有無生因。

  癸一分四:子一、破無因生;子二、破他生;子叁、破自生;子四、攝義。

  子一、(破無因生):

  世人亦能見,一切能生因,

  如蓮根莖等,差別前因生。

  無因生不合理,因爲世人也能看見,一切果皆有能生之因。如蓮花之根莖等種種差別,也由其不同之前因所生。

  中觀宗所立的諸法無自性之觀點,有其系統而嚴密的抉擇理論,這些能立理論,藏傳佛教中的論師們總結爲應成派與自續派共同承認的五大因、應成派不共的四大因,此論中所用的金剛屑因、大緣起因、破有無生因是共同五大因中的叁種。所謂金剛屑因,是從諸法生因觀察的理論,它能將諸法有自性生的實執徹底擊破,如同金剛寶杵能擊碎山王一般,以此而得名。

  諸法如果實有存在,必定有其産生方式,這些方式總括起來,不外乎無因生、自生、他生、共生四種。承認無因生的以順世外道爲主,他們不承認叁世因果,許諸法無因自然而生。他們說:如荊棘刺之尖銳,河流之向下,孔雀之彩紋等,誰亦未造作,皆爲天然而生,由此類推,諸法之生皆非有因等等。這種說法無疑不能成立,不用說經不起出世智慧的觀察,就連世間稍有見識者,也能推翻其觀點。因爲世間萬法的産生,現量或比量可見都有其能生因。世間農夫牧童也都會明白這點,而不會承認無因自然生,如果諸法無因就能産生,那農民耕田下種,辛勤勞作幹什麼呢?《釋量論》中說過:“何有何能生,何變何亦變,彼即說彼因,彼等彼亦有。”因法具足時,果即能生起,因若發生變化,所生果也會變化,這種因果的法相遍及于世間萬法,所以無因生的觀點,是不能成立的。外道诤辯說:諸法哪能有生因呢?例如蓮花根莖葉等,其色形都有差別,而世人所謂的蓮種上,並不可能見到這些差別相,以此可知,世間諸法根本不可能由因産生,唯是自然生也。中觀師答:蓮花根莖等種種差別相,也是由它們各自不同的因所生,這些差別因都存在于其種子中,並不能因你們暫時未見而說沒有。你們認爲如果因能生某種果,那麼因上必能見其果,這樣也就因果相同,那還能成爲什麼因果呢?所謂的種因,世俗共許不必與果相同,而是由于它有生果的能力,才稱之爲因。比如蓮花之根莖,雖與蓮種外相不同,然而世人現見它們從蓮種産生,而非從其他種産生,蓮花根莖之差別因,在蓮種中以較爲隱密的方式存在。這一點,現代稍有生物常識的人都會知道,在一粒種子的組成結構中,蘊涵著能産生種種差別果相的不同組織,一株蓮花的顔色、莖葉差別等,在蓮種中皆有其不同的基因,並非無因而有種種差別果。

  誰作因差別?由昔諸異因。

  何故因生果?從昔因力故。

  是什麼造成了因的種種差別呢?是從産生此因的前因之種種差別而造成。爲什麼此果之因能生此果呢?是由往昔之因力而決定。

  外道繼續發難:如因具有種種差別,那麼這些差別又是由什麼造成的呢?比如世人皆言蓮花莖葉由同一蓮種産生,而一蓮種之中若有種種差別因,那這些差別又能有誰造作呢?若無作者,豈不是證明諸法在究竟上是無因而生耶?答曰:因中的種種差別,若無自因,亦不能生,完全可以依理推斷,因中的種種差別力,是由生起此因的前因中,有諸不同之力而成。世間任何法,皆有其因,無因則不生,這是世間無欺的名言規律。我們知道,現代世間人的種種科學研究,如物理、化學、生物遺傳等等,無不證明了如刺尖、雀翎之紋皆具其遺傳基因,雪花之六瓣等各種自然現象,皆有其形成原因,在古代雖無此類研究成果可作佐證,而成就者們以透觀諸法的智慧,直接證明了這一點,現代所謂的科學進步,其實並未超越古人的智慧。

  外道又問難:按汝宗所言,種因裏蘊有種種不同功能,那爲什麼青稞之因只生青稞,而不生小麥呢?答曰:青稞種子並非有能生一切的功能,而是由往昔因之能力所決定,只能生起與它同類的法。一切因果,都有其准則,往昔因力如何,後時所生之果也如何。同類因力只能生同類果,這是名言諸法的無欺准則,誰也不會錯亂。如果按汝等順世派所言,諸法無因能生,則應成諸法恒常有生或恒常無生,世俗中也無有任何因果規律。可是現象諸法中,並非如是,一切法的生滅皆有軌可循,皆具有其特定的生滅因緣,完全與汝宗所許不同。

  子二、(破他生)分二:醜一、無常他生;醜二、常有他生。

  醜一、(無常他生):

  (華智仁波切的科判中,有“已述”二字,大概是指心念處中,觀察心者無生一段,對破無常他生的理論已有論述。)

  醜二、(常有他生):

  自在天是因;何爲自在天?

  若謂許大種,何必唯執名?

  如果許自在天是創造世間之因,那麼什麼是自在天呢?如果說四大種即是,那又何必執著自在天的虛名呢?

  自在天派許自在天是情器世間的唯一作者;而且自在天具恒常實有周遍之性,是衆生生存之根本,是應供與皈依之處;自在天經思維後,才創造了情器世間的一切法等等;這些在《黑自在天論》中都有介紹。既然他們有如是立論,那中觀師問:如果自在天是諸法之因,那麼什麼是自在天呢?按自在天派的教義,他們回答:自在天,說明白了就是地水火風四大種,情器世間皆是四大種所生,這一點,誰也無法否認……。答曰:在名言中,我們也許四大種是諸法的構成因素,但是你們爲什麼偏偏要給大種取名爲自在天呢?你們所許的自在天,與世人所稱的大種,只有名稱之別。而名稱只不過是依世人的分別念而取,無有任何實質,所以你們費力建立自在天,與世人共許的大種名稱相異,無有意義,也不合理。而且以理觀察時,你們所許的大自在天,其實不可能是大種。

  無心大種衆,非常亦非天,

  不淨衆所踐,定非自在天。

  彼天非虛空,非我前已破,

  若謂非思議,說彼有何義?

  雲何此彼生?

  無有心識的地水等大種數目衆多,非常有,也不是天神,而是被踐踏的,是不淨法,所以它們絕不是常恒獨一應供的大自在天。此外,自在天不是虛空,也不是我,這一點如前已破。如果說自在天是不可思議的,那麼說他是作者又有何用呢?既然不能了知他,那又憑什麼說此等是他生出呢?

  自在天派許自在天即大種,然而觀察之下,這無法成立。因爲地水等大種其數目衆多,而大自在天爲獨體之法;諸大種無常、無心識,而汝等許自在天爲常恒、有思維之法;再者,諸大種常爲衆生踐踏,是不清淨法,非天神,沒有人對其恭敬,而你們所許的自在天是應供、應恭敬的天神;從各方面觀察,大種與大自在天法相完全不同,由此怎能許爲同一法呢?再說,大自天不可能是虛空,因虛空沒有生果的思維動機,而且自在天也不可能是“我”,因爲在本品前面,已觀察外道所遍計的“有心我”與“無心我”都無法成立。

  自在天派轉計雲:自在天並非如你等所說那樣,他不可思議,不可以語言表達,凡夫人永遠也無法衡量與了知其境。中觀宗破斥:如果說自在天是不可思議,不可測知的,那你們說他是萬法的作者,這種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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