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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廣釋(下冊)▪P45

  ..續本文上一頁始以來,以串習實執而流轉于輪回,要對治這種惡習,必須修習無實空性。這個過程,如同有人做夢,當他夢到兒子出生後又死亡時,內心會非常痛苦,此時他如果能了知這些都是夢景,知道夢中的兒子虛幻不實,那痛苦一定會息滅。這種了知夢中無子的理智,當然亦是一種夢中的心念,不是實有的,然而其作用卻非常有效,也是做夢者息滅痛苦的必需方便。《叁昧王經》中說:“若少女夢中,生子見其死,生喜死不適,諸法如是觀。”輪回諸法如同少女夢中的生兒子、死兒子,本來虛幻不實,但不能了知是夢,仍免不了種種喜憂痛苦,因此觀待惡夢一樣的輪回法,無實空性的修法非常重要。當然,若能徹底滅盡有實執著,那麼無實所依對境已滅,也就不可能再單獨存在,如同二木摩擦生火,火起木盡。以觀察諸法無自性的智慧火,燒盡一切執著戲論之茂林,智者即能住于無所緣執之境,這時才是真正的大中觀,真正的離戲大空性之境。

  子四、(攝義):

  如是究諸法,則知非無因,

  亦非住各別,合集諸因緣,

  亦非從他來,非住非趨行。

  如是分析後,就可了知諸法不是無因而生,也不是真實存在于各別因緣中,或合集的諸多因緣中,諸法非從他處來,無住也無去。

  以如上方法,對諸法的生因一一作深入觀察,便能了知諸法非無因生,亦非常因生。在世俗中,諸外境法皆依各自因緣集聚而生,如草木等一切皆依種子水土等因聚合而生;而內有情法,從無明、行、識、名色、六入、觸、受、愛、取、有到生、老死,這十二支各依自因而不斷生出;因此,內外諸法非無因生,皆是各依因緣出生。但這種緣起生,也非常有成實,它只是衆生分別心識前一種暫時假立的生,其中並無成實自性,因與果之間不存在實有堪忍的關系。有些外道認爲果必然存在于各自因緣中,而在勝義理論觀察之下,這也不能成立,果若在個別因緣中存在,那麼它是以什麼樣的方式存在呢?將其因分析至無分微塵、刹那,也絕不可能找到其果法的絲毫自相。一一因緣中不存,那麼衆多因緣合集,也無法生果,這就像一個瞎子見不到山河等色法,那聚合衆多盲人,也無法見到外境色法。

  從另一個角度分析,諸法非從因緣以外之他處來,不住于任何處,滅時也不去任何處,因爲諸法從來就沒有過真實本體,既無本體,那又如何成立來、去、住呢?《中論·去來品》中說:“已去無有去,未去亦無去,離已去未去,去時亦無去。”對諸法的來去住作詳細分析,最終會發現諸法無有任何來去住,來去住亦唯有假名,而無事實。這些推理方法,各人應參照《中論》作仔細思維,若能真實地趨入,那將會對自己産生極其有益的影響。

  癸二、(觀察本性之大緣起因):

  愚癡所執谛,何異幻化物?

  幻物及衆因,所變諸事物,

  應詳審觀彼,何來何所之?

  以無明愚癡而執爲真實存在的諸法,與魔術師所變的幻物又有什麼差別呢?幻物與衆因緣和合所變現的諸事物,應該仔細審觀,到底從何處來?向何處去?

  衆生因無明愚癡將內外諸法統統執著爲實有不虛,而這些事物的本質,其實與幻術師幻變出來的幻物又有何差別呢?《叁昧王經》中說:“如多人聚中,幻師變化相,作諸象馬車,如彼皆不實,而各種顯現,諸法如是觀。”諸因緣和合而起的萬法爲什麼與幻物無別呢?首先,應從二者的來處、去處觀察。幻師所變的車象馬等物,當然不是從其他地方搬過來的,而唯是幻師以幻咒加持木石等因緣,從無有之中虛幻地現起,使觀衆不知不覺之中受騙,見到了種種具有真實感的幻象。最後幻師停止施行幻術時,一切幻象頓然消失,幻變的象馬車等,皆刹那間不現,它們又到何處去了呢?這一點,大家都應明白,因爲它們本來就沒有真實自體,故無有任何去處,生起時也不會有任何來處。同樣,依因緣和合而生起的法,也無有任何來處與去處。比如說依衆多磚石木料的組合,在我們面前便會有房屋的顯現,不觀察時,我們都會認爲房屋是實有不虛有自體的法,然而稍加觀察,所謂的房屋除了一堆磚石、木料外,哪兒有它的自體呢?它只是人們在磚木材料上所安立的一種假名而已,除此之外,毫無自相可得。觀察其來處,唯是人們依衆緣而假立,並無真實來處,當它不現時,它也無任何去處,與幻變的象馬等相較之下,實際上毫無差別。《般若二萬頌》中說:“諸法如幻,自性未生不滅,無來者也。”《妙幻師問經》中說:“由業變化幻,是六種衆生,以緣變化幻,如鏡影像等。”在這方面詳加觀察,最後對諸法無來無去的虛幻本質,一定可以生起定解。

  緣合見諸物,無因則不見。

  虛僞如影像,彼中豈有真?

  因緣聚合時,就可見到諸法顯現,若無因緣,則見不到任何一法,所以諸法現象如同影像一樣,其中怎麼會有真實自性呢?

  世間一切法,皆以因緣聚合而有顯現。能生之因緣具足時,則能現起其果法,而能生之因緣不具時,則不現其所生之現象,佛陀洞察了此世間一切幻法的如是本性,而說:“諸法因緣生,緣去法還滅。”既然諸法皆是依緣而生滅,如同鏡中影像一樣,那麼諸法即無自性,不存在常有不變的自體,龍樹菩薩說過:“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爲是假名,亦是中道義。”緣合即現,緣散則滅,其中怎會有真實不變的自性呢?《楞伽經》中說:“叁有如乾城,或如焰水聚,知虛妄分別。”對緣起所生之法,佛經中經常以幻化等八喻加以譬喻,抉擇其離一切常斷有無來去諸邊的空性本質。若能如實了達緣起性空之理,則如《彙集經》中所言:“菩薩何者緣起生,無生無滅知此智,離雲日光除黑暗,摧毀無明得本智。”大緣起因是抉擇諸法空無自性的因王,在中觀應成派與自續派共許的五大因中,是最爲有力的理論,大家若能真實掌握,相信不久皆可摧毀無明,證得本有智慧。

  癸叁、(觀察果爲有無生因):

  若法已成有,其因何所需?

  若法本來無,雲何需彼因?

  如果諸法已經真實存在了,那麼何必還要生起它的因呢?如果諸法本來就不存在,那麼要它的因做什麼呢?

  破有無生因也是中觀論師常用的五大因之一。通常世人執著實有因生實有果,而中觀論師從世人所謂的實有果法去觀察:既然你們許因能生果,那麼是生起已有的果還是無有的果呢?假如是已有的果,那麼果早已存在了,還需要因幹什麼呢?果已産生了,就像兒子已生下來了,再也不需要任何因使其産生;而且“若果定有性,因爲何所生”,實有的果則不會要任何觀待因;所以已有的果,不可能還需要因生。從另一方觀察,若果無有,按世人的習慣思維,有則實有,無則實無,那它的本性即是無,無論用什麼因緣也無法使它生起,這樣因再多,也無有用處。

  縱以億萬因,無不變成有。

  無時怎成有?成有者爲何?

  縱然聚合億萬的因緣,也不能把無變成有。無未離無有之法相,怎會變成有呢?如果無已失原狀,那麼變成有的又是誰呢?

  有些人想:生因使無有的果生起,並非是生起無,而是使原先無有狀態下的果轉變成有果,比如這兒本來沒有房屋,後來人們聚合種種木石等因,使原先無有的房屋生了起來,這又有何不應理呢?回答:本來無有的法,縱然以億萬種因緣聚合,也不可能轉變成爲有者,就像無論聚集何種因緣,也不可能讓兔角變爲有。《中論》裏說過:“若果定無性,因爲何所生。”自性成立無性的果法,則不會有任何因,因爲它不觀待任何法。

  “無”不能成爲“有”的原因共有兩種,一種是“無”不舍自體而轉變成“有”不應理。試想:自性成立的“無”,在不舍“無”相的狀態下,怎麼會成爲“有”呢?因爲有無二者是互絕相違的法,一者在時,另一者絕不可能存在。第二種是“無”舍其相狀而成爲“有”,這也不應理。因爲,某法如果能成爲有,這種法的本性又是什麼呢?絕不會是“無”性法也。因此,無論從舍自體或不舍自體觀察,所謂的無果轉爲有果,真實中絕不會成立。

  無時若無有,何時方成有?

  于有未生時,是猶未離無。

  倘若未離無,則無生有時。

  有亦不成無,應成二性故。

  如果在“無”的相狀時沒有“有”,那麼何時才能成爲“有”呢?而且,在“有”尚未生起之時,即是還沒有脫離“無”的相狀,如果還沒有脫離“無”的相狀,就不會有出生“有”的時機,同樣,“有”也不會變成“無”,否則這種法應成存在“有”“無”二種性質。

  某種法正處于“無”的狀態時,絕不會存在“有”的性質,就像我們這個星系中,現在沒有第二個太陽,也即第二個太陽正處于“無”的狀態,它沒有絲毫“有”的性質。沒有絲毫的“有”性存在,這樣的法什麼時候才能成爲“有”呢?沒有“有”性的法,如同龜毛兔角,任何時候也不可能生起。執著諸法實有自性者,如果加以觀察,其思維方式中必然會存在這些矛盾。如果你認爲諸法有自性。那麼諸法有則實有,無則實無。而諸法未生之時正是實無,既然實無,那就不可能存在與之互絕相違的“有”,因此這種實無的法,自性上不存絲毫“有”性可得,任何時候也不可能變成“有”。

  有人認爲:諸法除有時無時二種狀態外,還有一種中間狀態,這種狀態叫生時,所以諸法“有”時不生,“無”時也不生,但在生時應承認生。然而這種觀點,也不可能成立。在“有”未生起之前,即應承認該法未脫離“無”的狀態,在這個過程中,分析至刹那,除有、無二種時間外,絕不存在一個所謂的中間狀態。龍樹菩薩在《中論》裏說:“生非生已生,亦非未生生,生時亦不生。”已生者、未生者不可生,這一點比較好懂,而破生時生比較抽象難懂。在《中論》裏對生時生,用了很詳盡的觀察方法來破除,此不詳敘。而本論中直接從時間上,分析了除已生(有)與未生(無)二時外,並無一個生時存在。若未脫離“無”的狀態,則該法絕無生起“有”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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