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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菩薩行廣釋(下冊)▪P64

  ..續本文上一頁“盡焚所知如幹薪,諸佛法身最寂滅,爾時不生亦不滅,由心滅故唯證身。”如是生等戲論皆成寂滅,如盡薪之火,無余滅盡一切心心所。猶如水融入水體,已得法界現空雙運無可言說之自然本智,此智雖能知一切所知,然唯寂滅諸法戲論之性也。此時,應知無余滅盡一切心與心所之戲論故,現前究竟智慧,已得自然本智故當滅一切心念。不應思爲:被凡夫分別所染已,不滅心之戲論,或滅心後無智,如滅盡燈火。若如是思維者,則于佛極大誹謗,故爲斷彼,對深義當生定解也。

  辛二、(辯能立不應理)分二:壬一、辯無實智慧不應理;壬二、辯成實智慧不應理。

  壬一、(辯無實智慧不應理):

  分別所分別,二者相依存。

  故一切觀察,皆依世共稱。

  以析空性智,究彼空性時,

  析智尚需智,則應成無窮,

  悟明所究已,理智無所依;

  無依故不生,說此即涅槃。

  若謂:“汝宗能知所知皆無自性故,其智慧亦不應理耶

  ”答曰:能分別之心及所分別之境,即此二者亦是互相依靠並觀待而存在,是故一切能分析觀察智,皆依靠世間共同不察似有之名稱而建立,由此極爲應理也。彼等又謂:“此假立戲論之諸法,爲得證悟皆無實有,以分析空性之智慧來推究彼皆空性時,彼智不能對自己觀察故,爾時,能分析之智慧尚需要第二智慧等故,則汝智應成無有窮盡耶?”答曰:若證悟或明了所推究之諸法無實,皆不住生邊,亦不住無生等邊已,此時,能分析之理智亦無有所依,一旦無有所緣或所依之故,其能分析之理智亦不生,猶如波濤入大海,諸戲論滅盡故,說此能觀察之智慧亦即自性涅槃也。

  壬二、(辯成實智慧不應理):

  心境實有宗,彼極難安立。

  若境由識成,依何立識有?

  若是心及外境許實有之有實宗者,則彼等極難以安立此宗派,因爲彼無有能立之量故。若彼謂:“外境實有存在可以由心識成量而得知,因識量已見有彼境故。”則問曰:“此依以如何能立或理由而了知心識爲實有耶?”于勝義此識不能立自己,若用他識亦成無窮,故無有能立也。

  若識由境成,憑何立所知?

  心境相待有,二俱應非實。

  無子則無父,無父子何生?

  無子亦無父,如是無心境。

  若謂:“此識由現量實有外境所量或所知而成立。”則于彼問曰:“憑何能立而說有所知耶?”若謂:“能立即爲識,心境二者相互觀待而有。”答曰:如是存在者,並非自性成立,乃互相觀待依賴對方而有故,猶如長短,是故建立一者時,另一者不能作喻,因彼尚未成立故。由此于勝義中此二俱應成非真實存在。譬如,若無有兒子則便無有父親,因爲無有立父之能立故。如是無有父親,則彼子從何而生?無因故,此二者不應理也。如同無有能立之兒子前亦無有彼父,如是此處心境二者中,若未成所立如子前,另一者能立如父亦無有故,最後無有心境二者也。

  如芽從種生,因芽知有種。

  由境所生識,何不知有境?

  由彼異芽識,雖知有芽種,

  然心知境時,憑何知真識?

  彼等思此而謂:“此不說互爲觀待而有,然而猶如苗芽是從種子生長,因此從苗芽便可推知有種子,如是由從所知境所生出之識,爲何不能推知有真實存在彼境耶?”答曰:此比喻不合,因爲芽從種子生,不是由芽了知彼者,而是由彼異芽之識經比量後,雖知有此芽是從種子而生,彼亦,各見芽種二者後,定因果量能如是了知,若無定因果量,則唯苗芽亦不可推知彼因也。然此心了知所知境時,憑何理而推知有真實之識耶?于勝義中由自證他證何者亦不能成立故,是故承認實有之宗,難以安立名言,而許假立之宗,極應理諸名言也。

  己二、(分別觀察因果體叁者)分叁:庚一、因抉擇無相;庚二、體抉擇空性;庚叁、果抉擇無得。

  庚一分二:辛一、破邪見;辛二、說正義。

  辛一分二:壬一、破無因;壬二、破非因。

  壬一、(破無因):

  世人亦現見,一切能生因,

  蓮花根莖等,差別因所生。

  誰作因差別?由昔諸異因。

  何故因生果?從昔因力故。

  順世外道等雲:“如刺兒尖銳,孔雀之紋等誰亦未造作,皆爲天然而生耶?”答曰:對此世間人亦現量能見一切果皆有能生之彼因,不會見無因而生,如《釋量論》雲:“何有何能生,何變何亦變,彼即說彼因,彼等彼亦有。”如是所說也。此以現量簡易而說,實上亦已攝比量也。若謂:“蓮花之花莖花葉等種種差別,在因上未見彼等故,有種種差別之因不應理耶?”答曰:若果真實成因,則雲何成爲果?然而此蓮花之根莖等不依自種子亦不生,亦見從種子而生,並彼果之差別,皆從彼因之差別所生故。如是果有種種差別,成立彼因功能亦有種種差別也。若謂:“如是由誰造作彼因有種種差別耶?”答曰:非由其他所造,此種子若無自因,彼亦不生故,是由往昔諸異種之因而成之。若謂:“既然因有種種功能,則何故青稞之因只生青稞果或芽,而不生稻芽耶?”答曰:此今青稞種子並非有能生一切種種功能,而是從往昔因之能力而能生與彼同類之法故。此乃諸法之自然法則,誰亦不能錯亂也。或者若謂:“何故由種種異因能生種種不同之果耶?”答曰:由從往昔各自因力而如是生;亦是自然法則故。亦可如是解釋也。是故若無因生,則應成常有生或恒常無生,然于一切諸法,時境皆見偶然性故,成立具因也。

  壬二、(破非因)分二:癸一、破具識自在天爲因;癸二、破無識無情爲因。

  癸一分叁:子一、觀察自在天;子二、觀察彼生之果;子叁、觀察生果之理。

  子一、(觀察自在天):

  自在天是因。何爲自在天?

  若謂許大種,何必唯取名?

  然而大種衆,非常動非天,

  不淨踐踏物,定非自在天。

  自在天宗等謂:“常有自然遍知自在天,彼經思維後,令生一切世間矣。”答曰:若自在天是衆生之因,則問:何者之性爲自在天?若謂:“許大種。”答曰:吾等亦許由大種生彼果故,汝宗何必唯彼取名爲自在天

  吾宗于彼名爲大種,唯有名稱之差別而已,因諸名稱,皆由士夫所欲而可取故,爲何費力建立自在天?此實不應理也。然而汝宗所許之自在天即具恒常一體應供等差別。此地水等大種即是數目衆多,非常有,無心動機,非所供之天神,不清淨,是被踐踏之物,非所敬者,是故此大種必定非爲自在天,因許自在天相與彼相反故。

  非空無動故,非我前已破。

  若非可思議,說彼有何用?

  雲何此彼生?

  亦並非虛空,因爲無有能生果之動機故。亦非我,因前已破除故。若謂:“自在天之本性,以現世見不能思維故,無彼等過失耶。”答曰:若自在天是非可思議者,則說彼爲作者有何用?若要言說,先了知再可說,一切未知,則誰說彼爲作者?若不知作者,則雲何此等由彼生出?設使了知自能生所生及決定因果後,再可說,否則石女兒子等亦應成能生也。

  子二、(觀察彼生之果):

  我與自在天,大種豈非常?

  識從所知生,苦樂無始業,

  何爲彼所生?

  問曰:“自在天所生之果,是常有我等?或無常識等?”彼謂:“許一者,即常我等。”答曰:則我與自在天以及地等大種皆豈非許爲常有矣?常有因果二者,雲何有能生所生?因爲彼因離能生,彼果離所生之差別故,若許二者:則取藍等之識,從所知藍等所緣緣而生,苦樂等諸感受皆爲從無始以來往昔所造之業力而生,故何爲說彼自在天所生?因爲彼者不會有所生果之故。總之,恒常者無因,無常者是由自因而生故,彼自在天何者亦未造作也。如《釋量論》雲:“被刀傷黑者,藥愈合相屬,何用無關木?不應知爲因。”如是所說也。

  子叁、(觀察生果之理):

  若謂因無始,彼果何有始?

  彼不依他故,何故不常作?

  若皆彼所造,則彼尚依何?

  若依緣聚生,則因生非彼。

  若聚則定生,無聚無生力,

  若非自在欲,則生依他力。

  若欲依欲作,若作何自在?

  若謂因者自在天無有開始。則有直接無礙因故,彼果爲何有開始?若爾,則不能安立此果從此開始,之前無彼等,應該皆從無始即存在,不應偶然見之也。是故今此等諸男女亦應成從開始以來皆有。若謂:“自在天次第造此等器情世間故,有些造,有些不造,如是有二種時際,故無有此過失耶?”答曰:自在天爲何同時不造一切果?因爲一切果之因即是自在天故;彼自在天亦不依任何他緣故。能生一切果之因若恒時圓滿,則何故不恒常造作彼果?《釋量論》雲:“若因全具足,雲何彼果滅?”如是所說也。若謂:“彼依各俱生緣也。”答曰:俱生緣亦爲何不恒時具足?若許一切皆爲彼自在天所造,則彼自在天生果尚依他緣雲何應理?實不應理也。若必須依靠其他因緣聚合而生,則是由因生,而非彼自在天所生,因爲若因緣集聚則決定能生果,若無因緣聚合,則自在天亦無有創生之能力故。是故現見皆爲因緣生,若反而執著自在天爲因,則成無窮盡也。如《釋量論》雲:“何有何變因,此外執余因,則于一切法,諸因成無窮。”如是所說也。此外,若自在天亦依因緣聚合,則以彼聚合之力,非因自在天之欲望而生苦等,則彼生應成依其他之因緣力也。若彼欲望生果,則依欲望作者故,彼受欲鈎,無有自在也。又複若汝許器情之作者,則雲何成自在天?因爲只要生果,皆爲周遍無常故。常者永無作用也。

  癸二、(破無識無情爲因):

  微塵常恒因,于前已破訖。

  主常衆生因,數論師所許。

  樂憂及與暗,叁德平衡狀,

  即說爲主體,不平變衆生。

  伺察派等外道許微塵常恒者爲世間因,于前觀察方分微塵時已經破訖故,于此不必宣說也。主者常有或自性爲衆生之因,此乃數論外道師所許。彼亦,樂憂及與暗(精力、微塵及黑暗)叁德平衡之狀時即說爲諸現象之主體,不平衡時變成種種衆生之現象也。

  一體有叁性,非理故彼無。

  如是德非有,彼複各叁故。

  若無此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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