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問:般若品的第一大科判是“應需生起道之主要——般若——之理”,雖然只有一頌,卻意義深遠。請思考此生起般若之理是什麼,這對于目前自己的學佛有什麼指導意義?
答:應在相續中生起般若的道理,是因爲六度之中,般若爲核心,前五度爲輔助。般若之所以能成爲核心,是因爲衆生雖然本來是法身佛,但受煩惱、所知二障的覆蓋,迷失了本性,而二障來源于人、法二執,也即是將本是空無的人、法,執爲實有。而只有般若空性,才具備將人、法二我徹底還原其空性本來面目的力量,以此方能最終消盡二障,恢複本來之佛性。
同時般若不只存在于般若法門中。一切方便法門,都是般若智慧從淺到深的相應顯現,最終也無一例外而彙歸于般若大海之中,而成爲成佛功德的一部分。比如菩提心法門,是獲證般若智慧的前行,又比如淨土法門,以實相念佛爲最究竟。
因此這在目前的指導意義,就在于大家修學各類方便法門時,應知道是對般若智慧的必要輔助,並應努力以般若智慧來指導修學;而在修學般若智慧時,應將所産生的相似與真實的般若智慧,應用到各種法門之中。這就是以菩提心爲前導,以般若爲心要,以淨土爲歸宿的大乘修學理念的實際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