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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答日光論選要講記(叁)

  叁、認證假勝義不是真勝義

  【而有法各自上唯遮實有的這一分,雖入于勝義數,然非究竟勝義,即彼爲無遮分、唯遮遣、唯分別影像、唯少許法故,不堪爲不住一切邊之法性、超出遮立戲論者、無分別之行境、一切諸法之真如性。】

  對這一段分五步做觀察。第一步、通過否認有法實有來認識假勝義是怎麼回事;第二步、對“彼爲無遮分、唯遮遣、唯分別影像、唯少許法”這一句,以遞進的方式認識假勝義的體相;第叁步、對“不住一切邊之法性、超出遮立戲論者、無分別之行境、一切諸法之真如性”這一句,也以遞進的方式了解真勝義的體相;第四步、再做縱向的比較;第五步、得出結論:假勝義不是究竟勝義。

  先做第一步:比如我們顯現了當下的身體,而且認爲我的身體是真實的法。請大家閉上眼睛,在我的語言提示之下,對這一點做一次觀察。

  首先你要想象現在是在高倍顯微鏡的觀察之下,你見到顯現自己身體的當處,只有一堆懸浮的微塵。當你的心見到只是一堆微小的微塵時,就再看不到粗大的身體了,這就證明真實當中沒有肉眼見到的頭目、四肢、血肉、內髒等粗大的相。心再放在微塵上觀察,如果微塵上有上、下、東、西、南、北六方,就可以把它分成六個不同的部分。當你的心見到只是六個部分時,就看不到原先的微塵。因此真實中本不存在這樣的微塵。

  像這樣不斷地往下分解,最後只有兩種情況:一是分解了若幹步之後,就到達不可再分的階段;二是不斷地往下分解,永遠不會到達不可再分的階段。如果是後者,那就是可以無限地分解。在這分解的無限多步裏,每一步的現相都不是實法,因爲一旦見到只是多個不同的部分時,就看不到之前的現相,也就證明真實當中沒有它,像這樣由于永遠可以分下去,因此就“永遠得不到實法”。這就像從起點開始延著一條路去找一個東西,在不斷找下去的過程中,每一步都找不到它,也就是永遠找不到它了。

  如果經過若幹步的分解後,到達了不可再分的階段,這最後留下的微塵,就是不可再分的極微了。就在這裏出現矛盾了。怎麼矛盾呢?如果極微是實體存在,那就必定占據一定的空間。如果占據的空間爲零,那就不存在了。現在極微存在,占據了空間,哪怕再小也有體積,無論長、寬、高等的數量多麼小,反正有數量就有不同的端點,而有不同的端點就可以分解。這樣就以正理斷定:真實當中,無法成立無分的極微。這時候分別意識就會非常斷定:我當下顯現的這個身體,不僅沒有粗法存在,連細法的極微也是沒有的,所以身體本來無有。

  懂了這個方法,推廣開來,對房間裏人的身體、電腦、桌椅、牆壁等再做觀察。首先,在顯微鏡下見到只是許多的微塵時,就看不到身體、電腦、桌椅、牆壁等現相,也就證明這些現相只是錯覺而已。最終分解到無分微塵,也無法成立是實法。因此整個房間裏的顯現,觀察時了不可得。到這時,第六意識又做出判定——房間裏的一切,本來無有!

  再擴展到整條大街,裏面所有的高樓、商廈、街道、人流、車輛,也是首先看到只有許多懸浮的微塵,根本沒有肉眼所見的粗大現相。最終觀察到極微時,也以理證明極微不是實法。這就證明整條街的現象,雖然在顯現,實際上毫無實有。第六意識又做出判定——整條街全部是無有的!

  進一步推展到全城、全國、全球、全太陽系、全銀河系,乃至虛空中無數世界。首先,見到虛空界裏只有無數的微塵,這時無數世界裏的粗大物質現象完全不見了,這證明真實中原本沒有這些現象。其次,再把微塵逐漸分解到最小的無分微塵爲止,又證明之前一切階段的現象都了不可得。最後無分微塵也以正理觀察無法成立。由此就知道,虛空界中所有的物質現象完全都是假相,第六意識又非常決定地做出判斷——一切物質本來無有!

  像剛才所說的,在每個物體上否認它實有的這一點,雖然也算在勝義裏面,實際上僅僅這一點並不是究竟的勝義,而只是假勝義。以上完成了第一步,接下來做第二步:

  第二步、對“彼爲無遮分、唯遮遣、唯分別影像、唯少許法”這一句,以遞進的方式認識假勝義的體相。

  剛才講了,心裏認爲身體沒有、房屋沒有、街道沒有……,這只是無遮的這一分。當時你心裏認爲“身體沒有”,心是有偏墮之處的,它是僅僅單方面落在“身體沒有”這一點上,這就落在細的無邊上了。所以這假勝義只是否認有的這一分,叫“無遮分”。

  再說“唯遮遣”,你想想看:剛才閉眼之後,分別意識它做了什麼?僅僅是在做出一個否認吧!就是和以前承認身體有剛好相反,這回否認說身體無有。所以這時沒有別的,就是自己的心在做出否認,因此是“唯遮遣”。

  這樣否認事物有,而出現的假勝義,這是什麼呢?這唯一是分別意識所執取的“無”的影像。那麼,有人就要說了:“什麼叫影像?”剛才的情況是:首先看到只有微塵,粗大的相不見了;之後分到極微時,抉擇到無法成立,這時心裏就認爲:“身體是沒有啊!”這樣的話,心前沒有顯現紅黃藍綠、長短方圓等相,怎麼叫影像呢?

  如果心前現了形形色色的相,那還叫“無”的影像啊?那是形形色色的影像。現在是“無”的影像,當然沒有形形色色。當時第六意識是有所分別的,這個所分別的“沒有身體”就是分別的影像,是分別“這是無”的影像。比如你回憶辦公室裏的情景,有一間房間、有寫字桌、桌上有電腦、旁邊有同事、有說話的聲音……,這種回憶是緣著有顯現的事相的回憶,所以就有形形色色的影像。而剛才分別:“沒有身體”,第六意識也是進入一個狀態,狀態中分別心緣取的不是頭、四肢等身體的粗相,也不是一粒粒微塵的細相,而是緣取空空的“沒有身體”,這就是分別出來的“無”的影像。

  這樣就認識了,原來假勝義就只是這麼一點點法!所以叫做“唯少許法”。

  整個這一串下來,它是有微妙機關的,爲什麼從一到二、到叁、到四排比過去呢?這是老人家在以大智慧給我們指路,按這樣的路徑觀察進去,就會認得假勝義就只是這麼一點法!

  第叁步、對“不住一切邊之法性、超出遮立戲論者、無分別之行境、一切諸法之真如性”這一句,也以遞進的方式了解真勝義的體相。

  這也要順著金剛句的指示逐漸地深入。首先真勝義的狀況,根本不住在有邊、無邊、雙亦、雙非的一切邊上,也就是一切有邊的林林總總的相是根本沒有的,相對的否認它的“此無、彼無”也是沒有的,雙亦、雙非更是沒有的,這就是如虛空般的法性啊!這樣像虛空一樣沒有任何境相,哪裏有起心動念否認什麼或成立什麼呢?否認和成立要依托一個對象才能做,如虛空般沒有任何相,就超出了遮立的戲論。

  “戲論”這個詞,有時候指分別心增益出來的這些邊,比如有、無、來、去、一、多等等,這是分別心化出來的,當然不是實相,而只是戲論。有時候戲論指心不住于本位,往外馳散了、妄動了。這裏說的“遮立戲論”就是指分別心立什麼、否認什麼,都成戲論,心已經不守自性了。

  那麼,剛才在虛空般的法性中,根本沒有遮和立的戲論,已經超出遮立戲論了。意思是,動分別的時候,不是遮就是立,分別識這只猴子就只會在兩端分別:“是什麼”、“不是什麼”、“有什麼”、“沒有什麼”等等。現在超出遮、立的戲論,因此不是分別識所行,而是無分別智的行境。也就是在心境雙泯,眼對色、耳對聲乃至意對法等的二現完全隱沒,絕待的真心現前了,這時就是無分別智自己明知自體,而證到了它。

  這才是一切諸法的真如本性。換句話說,一切雜染、清淨的現象從哪裏來的?它們的真如本性是什麼?一切法的真如本性就是剛才講到的心境消融,親證的自體,絕待無二的法界。這一個就是萬法的本源,就是顯現一切六道染汙境界和四聖清淨境界的根源,就是生佛平等的本體!

  所以傅大士說:“有物先天地,無形本寂寥,能爲萬相主,不逐四時凋。”天地萬物只不過是習氣成熟時顯現的幻相而已,所以這是客塵現相,但是有一物先于天地而生,它是本有的、元成的,因此說“有物先天地”。這一物遠離一切所緣的妄相,因此說“無形本寂寥”。唯有它是顯現染淨萬相的根源,因此“能爲萬相主”。這是大無爲法,不會隨著春夏秋冬四季等的遷變而謝滅,因此“不逐四時凋”。總之這究竟的勝義是萬法的真如性,它不會是能、所二取的客塵法、虛妄法,客塵法虛生虛滅,怎麼能作爲一切諸法的根源呢?怎麼堪當遍于一切諸法的法性呢?

  第四步、再做縱向的比較。

  (一)假勝義就是分別心否認身體實有等,這時心落定在無邊上。要看到,分別識的取向是固定的,當它起來時就固定地落于一邊。所以在分別“無有”時,絕不會又分別“有”,這就認識所謂的無遮分就是落定在無邊上,這樣怎麼堪當不住一切邊的法性呢?平常我們常說“分別心處處能緣,獨不能緣于般若”。分別心像猴子一樣,雖然神通廣大,什麼都能緣,但對不住一切邊的法性,它就徹底沒戲了。

  (二)假勝義只是分別心在做否認,這時已經背覺合塵,落到戲論裏去了,也就是本無一物可得,有什麼要否認、要成立呢?這不是無端地生是、非嗎?不是戲論嗎?

  (叁)假勝義是分別心的産物。因爲它是由“否認事物實有”這樣的因緣,而在意識前立出的“無”的影像,這怎麼能做爲超出遮立、無有分別的自體自證的行境呢?

  (四)只是分別意識所計的這麼一點點法,怎麼堪當遍行于一切諸法的真如本性呢?

  第五步、得出結論:假勝義不是究竟勝義。

  這樣,假勝義是什麼知道了,真勝義是什麼也知道了,就知道假勝義不堪爲究竟的真勝義。它只是由否認現相實有的因緣,在意識中立出的“無的影像”。這麼一點法怎麼能成爲萬法的真如性呢?

  到此你才知道佛法裏講的勝義是指哪一個。當然二轉*輪,空分是給你去說的,它通過抉擇諸法不可得來讓你認識,明分就隱藏起來不跟你說,等叁轉了義*輪宣說如來藏,才開示明分。不管怎樣,諸法的本性上並沒有明、空兩個分開,本來就是不二的自性。所謂的究竟勝義就是指它。

  所以,《菩薩戒》稱呼爲“心地”,發生萬善的緣故。《般若經》稱呼爲“菩提”,是覺悟之體的緣故。《華嚴經》立名爲“法界”,交徹融攝的緣故。《金剛經》稱爲“如來”,無所從來的緣故。《般若經》稱爲“涅槃”,諸聖同歸的緣故。《金光明經》稱爲“如如”,真常不變的緣故。《淨名經》稱爲“法身”,報身、化身所依止的緣故。《起信論》稱爲“真如”,不生不滅的緣故。《涅槃經》稱爲“佛性”,叁身本體的緣故。《圓覺經》稱爲“總持”,流出功德的緣故。《勝鬘經》稱爲“如來藏”,隱覆含攝的緣故。《了義經》稱爲“圓覺”,破暗獨照的緣故。所以永明禅師的《唯心訣》說:“一法千名,應緣立號。”就是指這一法安立了千種名稱,原因是隨順機緣做不同的演說。

  

《辯答日光論選要講記(叁)》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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